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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神可以退货吗(6)


男人笑容和声音都无比温柔地说。

第二十三章 关键的线索

晴儿死了。
七窍流血,原本雪白诱人的胸脯被她抓得稀巴烂,死状极惨。
英雄清晨得到消息,第一时间赶到醉香楼,在看到晴儿尸体的那一瞬间,他突然明白了昨天为何始终都心慌意乱,难以安宁。
醉香楼是大姐开的,而大姐掌管着夜枭的事情也不是秘密。按照常理,晴儿有什么特殊情报,都应该向她举报才对。
当然,特意选择跟他说,也可以解释为是他正好在,而晴儿又想获得少宫主的青睐,这也是他没能第一时间察觉异常的原因。
但是,按照晴儿的说法,那个谢大成可不是最近才提及“长生丸”的事情的,依晴儿那唯利是图的性子,别说不确定真假了,就算明知道是假的,也应该会第一时间上报才对。
因为人人都知道,夜枭密探干的就是捕风捉影的事儿。
也就是说,晴儿昨天跟他提及谢大成,就是一个针对他的圈套!
具体会怎么操作,他不得而知,但他可以确定,正是由于他自己对危险的敏感和警觉,才导致了心神不宁,从而下意识的避开,没有直接参与抓捕谢大成,而是选择了去乙四货栈。
这或许就是地上神境的附加能力之一,虽然隐晦,但意义非凡。
晴儿浑身赤果,倒在梳妆台前,看样子是临死之前想要自救,挣扎着从床上爬下来的。
瞧她的模样,死前应该还有过圈圈叉叉的行为,若是有前世的科技手段,英雄绝对会第一时间扒开她不可描述的地方找证据,但很可惜,这个时代连系统的指纹鉴别都做不到,更不可能对毛发体液什么的做检测了。
不死心的在桌椅、茶具和床铺上仔细检查一番,一无所获,英雄重新回到晴儿的尸体前,蹙眉喃喃自语:“你要自救,为何不是去门口,而是来梳妆台呢?”
他围着梳妆台转了两圈,没有发现任何机关或者异状,上面物品虽然凌乱,但似乎该有的都有,除了一枚巴掌大的粉盒。
那粉盒被晴儿攥在手中,很紧,是仵作两只手用力才拿出来的。
让人将晴儿的侍女喊进来,确定了梳妆台没有东西缺失之后,英雄才拿起那枚粉盒,打开盖子闻了闻,是淡淡的花香,似乎再正常不过。
将盒子里的粉全都倒出来,交给专业人士去检验,英雄把盒子揣进怀里,蹲下身对晴儿说:“看你临死前的样子,我相信你是想通过这一点来说些什么。
放心,我收到了,尽管还猜不出你的意思,但我向你保证,绝对会尽全力追查凶手,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
所以,安息吧!”
他伸手覆上了女孩儿那充满恐惧和愤恨的双眼。
虽然晴儿昨天还企图害她,但人已经死了,他还做不到对一具尸体发泄怒火。
吩咐等待的仵作可以抬走尸体,英雄走出房间来到楼下,正在倾听手下汇报的英岚立刻抬手制止,问他:“有什么发现吗?”
英雄掏出粉盒:“关键应该就在这个盒子上,可我暂时还想不出晴儿想通过它表达什么。”
英岚接过去看了看,说:“这盒子制作精良,应该是出自名匠之手,价格不菲。或许,这是某个客人送给她的,而那人就是凶手?”
“不是。我问过了,这盒子是晴儿吩咐她的丫鬟去买的。”英雄道,“我对你们女人的用品不太熟悉,麻烦姐你再仔细看看,它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英岚翻来覆去瞧了半天,摇头:“除了它是个漆器,比较少见之外,我也看不出什么来。”
漆器?
犹如一道闪电劈在脑海,英雄一把抢过盒子冲回楼上晴儿的房间。
不多时,他表情复杂的回来,对英岚说:“它是梳妆台上唯一的漆器,这应该就是关键了。”
英岚一呆,继而皱眉:“唯一的漆器能说明什么?”
英雄张了张嘴,但最终却说:“不知道。不过,这至少是一个思考的方向,总比一头雾水强。”
“好吧!我会派人去查霜州城所有经营漆器的铺子。”说着,英岚脸上露出怜惜之意,摸摸他的脸,又道:“看你憔悴的这副样子,前天刚从斑奴山回来,昨天又受了伤,元气还没恢复,快回去歇着吧,这里有姐姐呢!”
英雄点了点头:“那我走了。关于漆器的事儿,尽量不要让太多人知道,尤其是它的唯一性,谁都不能说。”
“为什么?”
“我有一点想法,只是现在还不能确定,等想清楚了,会告诉你的。”
离开醉香楼的时候,英雄从不远处围观的姑娘中发现了董窈娘,看着女孩儿惊恐中夹杂哀求的模样,他的第一反应是把她带回碧莲苑,但随即又否决了。
因为在公开的认知中,两人之间是不和的,把董窈娘带回去,反倒会连累她陷入危险之中。
硬着心肠收回视线,英雄登上马车,吩咐英和去八极宫。
“家巧,你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背叛自己亲近的人呢?难道真的人性本恶?”
晃晃悠悠的车厢中,英雄闭目躺在家巧怀里,语气幽幽。
这两天少爷深奥的问题比较多,家巧只能硬着头皮努力进行最不擅长的“运动”——思考。
过了一会儿,她拧巴着小脸儿说:“对不起少爷,家巧想不出来为什么,但是,背叛这个词,原本不就是用来形容伤害亲人的那种坏人的吗?
要是连亲近都不亲近,又何来背叛呢?”
“呵,你的这个想法倒是角度新奇。”英雄苦涩一笑,“是啊!只有亲人与亲人之间才会有背叛,若是连感情和信任都没有,又怎么会有痛苦呢?”
看着少爷落寞的模样,家巧心疼极了。
“少爷,自你从斑奴山回来,两天里叹气的次数都数不过来。家巧感觉你好像很累的样子。要不您去跟老爷夫人说说,咱们出门散散心去?
嗯……去洛州,速度快一点的话,说不定还能追上苏晏晏。”
英雄这回是真的笑了,抬手捏捏小丫头的鼻尖,“咋的?你觉得少爷不开心是因为晏晏不在?真是个傻丫头。
放心吧!我只是以前闲的太久,突然开始做事,有点不习惯罢了,慢慢会好起来的。”
顿了顿,他又叹息一声,望着车窗外的宫墙飞檐,似是感慨般的自语道:“嗯,应该会……慢慢习惯的吧!”

第二十四章 人间需要一个新神

英雄进宫没多久,宫里就传出来他与陛下大吵一架的消息。
紧接着,震怒中的陛下连发数道谕令。其中包括准了大宗正的辞官请求,调动包括蒋泰河在内的十魔将去边关任职,同时更换掉了拱卫霜州城的五大营总管。
但最令人吃惊的,还是认命英雄为江右巡抚使,不日出发前往江右道,总督叛匪剿抚之事。
这份旨意很微妙。
往好的方面想,这是陛下第一次对少宫主殿下委以重任,说明少宫主的“考察期”正式开始。
鉴于他是陛下唯一的儿子,只要任职期间不犯大错,将来都能混点好听的功绩,顺理成章的入主青宫。
但若是往坏的方面考虑,这是陛下盛怒时颁下的旨意,而且还是和对十魔将的惩罚旨意一起下达的,再联想到江右道的地理位置,少宫主的境遇又完全可以说是极度堪忧了。
江右道位于霜州的东南边境,分别与洛州和戎州接壤。当地贸易繁盛,百姓富足,是霜州境内少有的鱼米之乡,通常情况下,官员被派去这种地方“巡抚”,大家都会一致认为是难得的美差。
但是,英雄这个巡抚还被限定了“职业范围”,总督剿匪!
这无异于被派去粮仓抓耗子,给金库修大门,只能干看,不能吃。
而江右道辖内唯一闹匪患的地方,名叫甘梁县。它恰恰位于三州边界处,也就是俗称的三不管地带,极为敏感。
这种地界,向来都是流民和亡命徒的最爱,因此当地匪患严重,屡剿不止。
再看英雄,除了前日寿宴上稍微一鸣惊了下人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才能显现,突然被派去解决那里几乎无解的匪患,这很难不让人浮想联翩。
这是陛下对少宫主性情的打磨?
还是……陛下终于恶了殿下?
消息一传出,霜州城内几乎所有有资格知道的人,都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了碧莲苑,而当事人英雄,正在陪何清欢喝酒。
对于什么巡抚使任命的内涵,他一点都不在乎,但他对父亲的态度很郁闷。
在对晴儿临死前的暗示有所猜测之后,他立刻就进宫见了父亲,可英伟达给予他的答复依然还是静待。
他很生气,忍不住顶撞了几句,然后便被轰了出来。
他想不通,因为他坚信自己猜测的那个人就算不是神恩道在霜州的负责人,也一定身份关键,只要稍加调查便能确认。
可是,为什么父亲仍然要选择按兵不动呢?
“小子,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拉这个脸坐在那儿,咱俩到底是谁陪谁喝酒啊?”斜眼瞅着徒弟,何清欢满脸不悦。
英雄犹豫了下,将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竟然是他?”何清欢眉毛挑起,“你确定么?”
英雄摇头:“可能弟子想岔了,但不怕一万怕万一,无论是不是他,总要先查一查再说,可是我爹……”
“你爹是个傻子吗?”何清欢打断。
英雄愣住。
老爹虽然时常犯二,但绝对不是傻子,甚至可以称得上雄才大略,在历代英氏宫主中都排得上号的那种。
“你比你爹聪明吗?”何清欢又问。
这次英雄没发呆,直接摇头。
若论知识,他当仁不让,可要说政治头脑和治世之才,他觉得自己可能连一个县令都当不好,更别说跟老爹比了。
“既然你自认不如你爹,为什么还要因为他和你意见不一而忧虑?”
英雄沉默半晌,幽幽地说:“其实,弟子内心里是认同我爹的,也相信他那么做绝不是因为刚愎自用,而是有他特别的打算。
可是,弟子过不了良心这一关。
神恩道是邪教,且发展多年,暗中实力强大,说不定什么时候便会成燎原之势,荼毒天下。
若是只为了能毕其功于一役,就对眼前放任不管,期间他们会造成多大的破坏?又会令多少无辜的百姓受到牵连?
弟子实在不忍心去想啊!”
何清欢笑了起来,慈祥的看着他说:“你能这么想,为师很欣慰,但可惜的是,你生在帝王之家,再这么想,虽然不错,却显得过于迂腐了。”
“师父也认为应该以大局为重?”
何清欢摇头:“我只问你,若是你爹依从了你的意愿,结果导致打草惊蛇,无法一举将神恩道在霜州的经营连根拔起,你待如何?”
“屠灭太山神殿!”英雄咬牙,“霜州的神恩道,一定在其控制之下。”
“这么做,倒是爽利,但终究都是稚童之言,太过天真。”何清欢滋溜了一口酒,缓缓说道,“先不提你地上神的境界是否真的就天下无敌,只谈事情本身。
若你公开身份去屠,那必会成为天下之敌,甚至引发另外八州对霜州的群起而攻。
若你暗中行事,太山神殿在短时间内便能死灰复燃,照样还是霜州百姓的信仰圣地,你又待如何?再杀再屠吗?”
英雄张了张嘴,想说自己可以挨个儿覆灭九大神殿,杀光所有神官,但紧接着就发现自己果然非常天真。
九大神殿存在的基础是中土百姓的九神信仰,只要这份信仰不灭,那神殿就会永远屹立不倒。
更何况,灭掉神殿,只是灭掉了神恩道的管理层,并不代表这邪教就活不下去了。
“明白过来了?”何清欢微笑,“要除神恩道,必先除神殿;而要除神殿,就要先解决百姓的信仰问题。”
“怎么解决?”
“很简单,给他们一个新的神,一个远超九神,甚至大帝的神!”
这……真特么简单到让人无言以对。
英雄苦笑:“师父,神殿的事情咱先放一放,说回我爹。他应该还不知道神恩道与神殿有关,所以,无论他在谋划什么,目标肯定不是神殿。”
“其实你爹的想法也很好猜,无外乎肃清内患,好能集中全部力量,来迎接快要到来的中土浩劫。”
英雄目光黯淡下来,默默喝了杯酒,自嘲道:“我明明知道大局更重,可心里依然难受。
看来,徒儿真不是当帝王的料啊!”
“确实,为帝王者,当心如磐石,你软的像一滩烂泥一样,若真当了王,估计用不了多久,霜州就会分崩离析,民怨沸腾。”
何清欢一点面子都不给,但紧接着话锋一转,又道:“不过,你的善良和博爱倒是很适合另外一种很重要的……嗯,身份。”
“什么?”
何清欢不答,而是手指沾沾酒水,在石桌上写下了一个字。
神!

第二十五章 本我才是真的我

那个“神”字很快就随着酒水蒸发消失掉了,但它却已经印在了英雄的心上,扎的他浑身汗毛直竖,几欲逃跑。
“师父,好好地您吓唬人干吗?徒儿这弱胳膊弱腿的,哪里担得起那样的重担嘛!”
“傻小子,这两天为师一直都在观察你。”何清欢夹了块去骨鸡肉进嘴,边嚼边道,“在进斑奴山之前,你行事无忌,无礼肆意,颇有些他人要骂便骂,我依然故我的潇洒气。
能看得出来,那时虽然麻烦也不少,但你活的很快乐。
可是,这一切从你自斑奴山回返,就全都没了。
寿宴之上,你惊艳亮相,一举挫败对手谋划,看似快意,实则束手束脚,极不爽利。
昨日你为给婢女出气,都带人打上门了,却只是砍了首恶的一条胳膊,然后便没了下文。其余人等更是被你特意搞成人证,欺负人还欺负的有理有据,简直可笑。
你是谁?你是八极宫的少宫主,霜州之王的独子,在这数百万里疆域内,就应该你爹妈老大你老二。
飞扬跋扈是你天生的特权,有理都不讲是你招牌。
以前你都是以什么面目示人的?
老夫就不相信那什么银魔废物之名,光是你爹妈帮你自污,就能那么深入人心,肯定与你平日里我行我素、无视规矩的行为有关。
小子,为什么你只是去了一趟斑奴山,就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想过这个问题吗?”
英雄如被当头棒喝,回忆起自己以前的肆意妄为,再结合这两日的心头郁结,不由傻了眼。
对啊!我为什么会突然变化这么大?
“以前你的心中空空荡荡,自然能活的没心没肺,但在那斑奴山中,你继承了九神遗志,将‘神佑世人’四字烙印在了心上。
扛起了天大的压力,自己却还一无所觉,自然就会下意识的感到焦虑、迷茫、心烦,试图将眼前的魑魅魍魉通通消灭,好寻回以往的轻松自在。
可这又怎么可能呢?
傻小子,你已经担起了那份重担啦!”
何清欢话说的轻松,但听在英雄的耳朵里,却无异于洪钟大吕,响彻脑海,嗡嗡作响。
怪不得,以前的我只会变着法儿的找乐子,想的最多的就是怎么将玉人榜前十除俩姐姐之外的美人全都搜罗到家里来,而这两天,竟然满脑子都是神恩道。
是美酒美食不香了?还是美人儿不养眼了?
原来,我在不知不觉中……已经选择了那条路。
你妹啊!忧国忧民什么的,完全不符合老子的画风好不好!
我居然被自己的潜意识给背叛了,这特么上哪儿说理去?
瞧着英雄哭笑不得愁眉苦脸的模样,何清欢又滋溜了一口酒,仿佛品尝到了什么琼浆甘露一般,闭着眼摇头晃脑,惬意十足。
“师父!”
英雄气得不行,一把抢过他的杯子,郁闷道:“徒儿今后该怎么办,您倒是给支个招呀!”
“瞧你蠢的那个样子。”何清欢满脸鄙夷,“懂不懂什么叫本末倒置?若是你以现在这种状态去斑奴山,为师打赌你绝对通不过那劳什子的考验!”
英雄一怔,继而便感觉自己的脑袋开了个口子,一大桶带冰块的水浇下来,将他所有的意识,包括每一个毛孔都清洗的干干净净,分外通透。
对呀!我能通过考验,必然是得到了认可。
现在的我是入了识障,钻进牛角尖,想岔了,其实本我才是最佳的我。
老子做自己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变!
他噌的一下跳起来,对着何清欢郑重施了一礼,然后转身就跑。
“干什么去?”何清欢问。
“去看看能不能气死我爷爷!”
英雄头都不回,路过一名送菜的小侍女,从盘子里捏了块肉吃了,还轻佻的掐了掐人家的脸。
小侍女瞬间脸色通红,眼波流转,羞的差点站不稳,根本就没想到他只是单纯的想把手指上的油擦掉。
何清欢看得哈哈大笑。
英家少宫主,从小就像个混世魔王般淘气,人尽皆知。
被师父一番话去掉了心中枷锁,英雄只觉神清气爽,连马车都不坐了,让人牵了匹快马出来,用最快的速度去了鹰卫府。
“你怎么又来了,可是有了什么新发现?”见弟弟笑着跑进公房,英岚诧异地问。
“我有急事,回头再说。”
英雄脚步不停,穿过正堂,直往后面的档案库跑去。
英岚蹙起眉,喃喃自语:“臭小子,突然笑的那么开心,不知道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进了档案库,英雄将腰牌往桌上一拍,对里面的管册官一口气说出八个名字,然后道:“把有关这八人家族的所有罪证都找来,别说没有。
快点,不管大罪小罪,一份都不能落。”
那管册官吃了一惊,但仔细一瞧那腰牌,连个屁都不敢放,忙吩咐手下去找。
不多时,几个人抬了三大箱子出来,吓了英雄一跳。
“这么多?”
“回殿下的话,”管册官道,“这还只是您说的那八人分家之后的卷宗,自那之前的还有一箱,您要吗?”
英雄觉得有点牙疼。爷爷有三个兄弟,那三个兄弟给他生了八个侄子,单单这点人就犯下三大箱子罪孽,其它英氏族人又有多少?
尼玛!狗屁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让老子以后出门还怎么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那什么,先把大罪重罪挑出来,再去找些书记笔吏,誊抄这八宗族人罪证,写成传单,满城张贴。”
“敢问殿下,何为传单?”
“就是告示。对了,别写的太文绉绉,要像讲故事一样,接地气一点,让老百姓能看得懂才行。”
那管册官眼角狠狠抽搐了一下,领命而去。
很快,八份大罪卷宗被拣选出来,英雄挨个翻了翻,心中有数之后,这才回到正堂。
“姐,给我八队校尉,一百缇骑。”
英岚被吓了一跳,瞪眼:“你要干嘛?”
英雄咧开嘴,露出森森白牙。
“抄家!”
八极宫,一名宫侍低着头走进御书房,将发生在鹰卫档案库的事情详细禀报了一遍。
英伟达停下手中的笔,稍一思忖,嘴角便翘了起来,吩咐道:“告诉那些负责誊抄的人,务必要写明雄儿的一片拳拳为公之心。”

第二十六章 没一个干净的

“爹,我好疼啊……好疼啊……”
看着儿子迷迷糊糊中依然在呼痛的模样,英季青心如刀割,恨不得提起刀冲进碧莲苑,将那个该死的英雄砍成肉酱。
“老爷,您想想办法呀!我们就翔儿这一个孩子,若是他就这么残了,让我以后还怎么活啊?”
妻子坐在床边哭哭啼啼,这让英季青越发的烦躁起来,忍不住怒喝道:“还不都是因为你平日里宠得他没边?快二十岁的人了,一天天正事不干,就知道招猫逗狗,四处惹祸……”
“老爷!老爷!不好啦!”
一名仆人突然跌跌撞撞的冲了进来。
英季青顿时怒火万丈,上去就是一脚:“乱叫什么?我踢死你这个晦气的狗奴才!”
仆人被踹的抱头躺在地上,依然忠心的急切喊道:“他们……他们又来了!”
英季青一怔,心头涌出极不祥的预感。
“说清楚,谁又来了?”
“少宫主他……”
这时,透过敞开的窗户,英季青已经看到十几名胸前绣着云鹰纹的黑衣人冲进院子,惊得丫鬟侍女们大声尖叫。
“……他带着夜枭来了!”仆人这才把话说完。
一名黑衣人走进房间,阴鸷的目光快速扫过英季青和他夫人,以及躺在床上的英翔,对后面吩咐道:“都在这里了,带走!”
“喏!”
屏风被推翻,几名夜枭缇骑不由分说,上来便给英季青戴上了枷锁,可怜还在昏睡之中的英翔,直接像死狗一样被拖下了床。
英季青夫人护子心切,嗷的一声,挥舞着王八拳就往上扑。
夜枭缇骑可都是杀人不眨眼的角色,管她是不是女人,抬腿就给踹了回去,然后手中铁链一甩,套在了她的脖子上。
英季青这才醒过神来,不由又惊又怒:“你们……你们要干什么?老夫是英氏长房子弟,你们凭什么抓人?还有王法吗?”
“问得好!”
院子里传来一道戏谑的声音,“高武,还愣着做什么?我堂叔想知道有没有王法。”
“是,殿下!”
高武清了清嗓子,朗声念道:“元熙八年五月十二,有申国国主敬献明珠二十四颗,时任接待使英季青,监守自盗,私藏六枚,且栽赃申国使臣扈从,致使申国内部发生叛乱,两年方平。
元熙十三年三月,英季青夫人王氏,指使管家勾结官府,将自家数顷被淹田地强行置换百姓良田,导致上百户人家流离失所。
大成四年七月初八,英季青妾李氏,因娘家店铺与邻人发生口角,怀恨在心,于深夜派遣家丁数人,纵火将邻人数十年祖产焚之一炬,且连累周边七家商铺破产,铺主怨声载道,却求告无门。
大成七年正月十五,英季青之子英翔,于神殿进香途中偶遇郑生之妻陈氏,因垂涎其姿色,便诬陷郑生有亵渎神灵之举在先,又威逼利诱在后,使其不得不卖妻求生……”
随着高武一条接一条的罪状念出,英季青从最初的惊愕,慢慢变得脸色苍白,汗如雨滴。
他以为那些事情自己都处理的十分干净,天衣无缝,却没想到夜枭从一开始就清清楚楚。
之所以一直都没有事发,应该是因为太上宫主伯父念及长房亲情。
可现在,大宗正辞官,英雄又得了势,伯父已经压不住了吗?
能参与进抄灭英氏长房家族的行动,高武很兴奋,所以越念越精神,但英雄却听得十分无聊,哈欠连天。
摆摆手制止住,他道:“堂叔,记得昨日你还问过小侄,你满门七十多口人的血,能不能洗清你儿子的冤屈。
现在,小侄给你答案,不能!
因为你特么全家上下都找不出一个干净人来。”
“殿下,能找出一个。”旁边高武满脸标准狗腿子的猥琐,“英季青半年前刚刚纳了一房小妾,小的看过了,罪证里没有她的名字。”
英雄瞪着眼瞧高武,第一反应是把这个王八蛋拖出去打八十大板,但紧接着心头一动,露出更加猥琐的笑容来。
“是么?出污泥而不染啊!此等女子,本殿下可得见识见识。”
“小的明白。”
高武躬身退出了院子,被押出来的英季青须发皆张:“英雄,你……你欺人太甚!”
“是么?”英雄拧着眉毛思索片刻,点头:“好像是有那么一点欺负人。
要不这样吧,你过来。”
英季青被推了一把,不由自主的走到英雄面前。
“堂叔,不瞒你说,你的兄长,包括另外六位堂兄弟在内,今天一个都甭想跑。我曾祖父这一房,注定只会剩下我家一支。
所以,若你还想给自家留一点香火,在鹰卫府被审讯时,都该说些什么,就不需要小侄教你了吧?!”
英季青头皮一紧,旋即又强自镇定,冷笑道:“你是在吓唬老夫吗?宗族律法规定,英氏子犯错,需经族老共同询问定罪。
老夫的那些罪状,即便全都落实了,也够不上死罪,你算是什么东西,单凭一个半吊子少宫主,就敢杀我全家?简直可笑!”
“堂叔说的没错,按规矩,小侄确实没有这个权力。不过,小侄在来之前,已经命人将各位堂叔的所作所为誊抄下来,编成故事,没多久就能贴满霜州城的大街小巷,若是有必要的话,还可以派快马传遍整个霜州。”
英雄拍着手中的马鞭,环顾华美的院落,“当然,这要花不少钱,但我相信,以堂叔的能力,光是待会儿从你家查抄出来的财物,就绰绰有余了。”
英季青完全呆立当场,心脏被极大的恐惧包裹,胃部痉挛,几欲呕吐。
若是事情真的传扬出去,必然会激起民愤。到那时,即便族老们再不情愿,也得捏着鼻子放弃所谓的族规,将他们移交给国法。
英雄这是已经完全不顾英家的脸面了,他哪儿来的这么大胆子?陛下真就能任由他如此胡作非为吗?
“咱们家现在还能说上话的族老不多了。”英雄又开口道,“堂叔若是还寄希望于我爷爷身上,那趁早死了这条心,因为这一切本就是小侄给他的回礼。”
英季青双眼蓦地瞪圆,不敢置信地问:“就……就因为一个侍女,你要挑战英氏全族?”
“没错!”英雄直视着他的眼睛,“因为她是我的人!”

第二十七章 青天少宫主

将英季青一家嫌犯押进鹰卫府大牢,英雄既没有参与审讯,也没有进宫打招呼,直接就回了碧莲苑。
家巧一直都在院子里等着,心急如焚,见他回来,赶忙迎上去,可还不等开口,就被英雄抱住狠狠亲了一口。
“把话都给少爷咽回肚子里去。这件事虽然打的是为你出气的旗号,但并不全是为了你,所以你完全不用感到内疚。
当然,事后你肯定会承受不少压力,可谁让你是少爷我的丫鬟呢?咱俩从小就绑在一块儿,要臭就一起臭吧!”
“家巧不在乎什么名声。”小丫鬟摇头,“我只是担心,少爷你突然将长房旁支一网打尽,会惹来天大的麻烦呀!”
英雄笑了:“如果我说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被我一网打尽的,你信么?”
家巧呆住。信不信不重要,她根本就听不懂。
牵着她的小手进屋,英雄坐下接着道:“我爷爷在位时的元熙年间,英季青他们之所以能安然无恙,自然因为他们是长房一系。念及亲情也好,维持长房实力也罢,总之能找出不少理由对他们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们还能在我爹继位之后的大成年逍遥快活如此之久,就有些耐人寻味了。
要知道,我爹可不是眼睛里能揉沙子的人。而且,他上位凭的是武功军权,基本没有依靠宗族力量。
事实上,他一直都在明里暗里的修剪英氏一族枝桠,这些年来,被抄家贬谪的英氏,可不是一家两家。”
家巧眨巴眨巴水汪汪的大眼睛,惊讶道:“少爷是说……他们是陛下专门留给您的?”
“答对了!”点点小丫鬟的鼻尖,英雄笑着道:“告诉你一个秘密:少爷我的命格特殊,极易引来不轨之徒觊觎。
爹娘为了保护我,故意在外面传播我的坏话,把我打造成了一个贪财好色的没用废物。比如那个最让你气愤的‘银魔’之名,就是他们干的。”
“啊?”家巧大吃一惊,紧接着便撅起小嘴儿:“他们……为什么呀?”
“具体的一句两句不好解释,你只需要知道,以前的我越没用,越普通,就越安全。
不过,爹娘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将来总是要传位给我的,名声太臭的人可当不了八极宫宫主。
于是,英季青他们这些地位够高,身份够有代表性,犯下的罪孽足够天怒人怨又不是十恶不赦的长房旁支,就成了改善我名声的最佳人选。”
家巧听得似懂非懂:“抓了他们,老百姓就会忘掉您银魔废物之类的名声了吗?”
“当然不会,但那已经不重要了。
因为我是一个为了公平和正义,连自己家亲戚都说抓就抓的少宫主。
老百姓会觉得我是真心站在他们那一边,为他们着想,将来自然希望我能继承宫主之位。
至于贪财好色什么的,根本无伤大雅。老子长得不难看,有钱还有权,爱好美女怎么了?只要不跑老百姓家里抢他们的老婆闺女,他们才不会在乎。
最最重要的是,我不能完美无缺,必须有污点。
因为一个坏人稍稍幡然悔悟,就能获得宽容,而一个好人要是干了件坏事,便会被无数人抨击,再无翻身之日。
贪财好色,是绝多大数人都有的欲望,搁我脑袋上正合适。”
不知道有没有听明白,家巧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幽幽地说:“这些事情都好复杂,我光是想想脑袋都要大了,少爷你一定很累,对不对?”
英雄愣了愣,把丫头抱在怀里,闻着她的发香说:“这就是少爷离不开你的原因啊!”
也只有在家巧面前,他才能够把脑子完全放到一边,感受全身心的温暖和轻松。
天色渐暗,霜州城震动。
夜色中,无数达官贵人出门紧急拜访同僚好友,也有不少高门大户紧闭门扉,谢客不出。
更有不少华美的院落被夜枭缇骑踏破,昔日绫罗绸缎,眨眼间变成麻衣囚服。
少宫主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惊天动地。
不过短短几个时辰,英氏长房旁支被一扫而空,所牵连的官员富商更是多达三十余人,数不清的产业被收归内库。
一时间,霜州城人人自危。有的在默默祈祷不要被风暴波及,有的则在暗暗诅咒,等待八极宫里传出雷霆震怒。
第二日清晨,并没有感受到什么风暴的霜州百姓像往日一样早早起床,出门正要为生活打拼,忽见两名官爷走到平日里张贴告示的地方,刷子蘸浆糊往墙上一抹,足足贴了五大张纸。
街坊们好奇的围上去,他们大多都不识字,只能央求官爷给念一念。
也是奇了,往日里鼻孔朝天的官爷今儿个却很客气,先是抱拳做了个罗圈揖,这才说道:“你们还不知道吧?昨儿个咱们霜州城出了件大事。
少宫主殿下去鹰卫府公干,恰好碰到有人鸣冤告状。他老人家心软,亲自过问,发现那人状告的竟然是英家人,而且还是他亲堂叔。”
那官爷颇有点说书的天分,故意在关键处顿住,勾的大家提心吊胆。
跑殿下面前去告人家堂亲,这人可真倒霉。
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心里正戚戚着,忽听那官爷猛地一拍大腿,全被吓了一跳。
“你们猜怎么着?嘿!殿下大怒,当场就命人去查。这一查可不当紧,好家伙,一根瓜藤扯出一串。殿下总共就只有八个堂叔,竟然全都是一伙的!”
啊?那告状的岂不是死定了?平日里就看那些姓英的个个拽的跟什么似的,果然没一个好人。
这话没人敢明说出来,有位老者忍不住催更道:“官爷,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当然是咱们小老百姓命好啦,不但有个爱民如子的好陛下,还摊上了个嫉恶如仇的青天少宫主。”
那官爷朝着八极宫的方向郑重一礼,然后接着道:“殿下一见罪证确凿,半点功夫都没耽误,亲自带兵,将那八位堂……呸!他们没资格跟殿下用同一个姓氏!
反正,就是殿下把他们的家全都给抄了,人也都抓进了大牢。这里贴的,便是那些人所犯下的罪孽。”
说完,他也不等街坊们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直接便开始念起了告示内容。
念到一半,忽听人群后传来“哇”的大哭声,众人纷纷回头,就见墙角缩着个乞丐,正哭的撕心裂肺。
“我……我就是郑生!可怜我那苦命的媳妇儿啊……”
街坊们都露出了同情怜惜之色,就听那官爷又道:“那你还愣着做什么?赶紧去鹰卫府呀!
殿下说了,要把案子做成铁案,以做震慑英氏子弟的警钟,凡是受过那八家欺负的苦主,都可以去鹰卫府告发,只要属实,不但能够洗刷冤屈,还能获得补偿呐!”
那乞丐一怔,趴在地上就开始砰砰磕头,每磕一次就大喊一声“谢青天少宫主”,三跪九叩之后,才顶着冒血的脑门朝鹰卫府的方向跑去。
“少宫主真是个好人呐!”有街坊忍不住感慨。
“废话!少宫主可是陛下的儿子,能不好吗?”有人义愤填膺的接口道,“以前我就没少跟那些背后乱嚼舌根的人吵架,少宫主玉一样的人物,喜欢好看闺女不是很正常嘛,哪个男人不喜欢?我还喜欢呢!”
“滚你妈的蛋!你算个什么东西,也配跟少宫主比?”
街坊们哄笑起来,告示墙前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没人注意到,那乞丐跑进前方的巷子里,快速换了身衣服,洗掉额头血迹,化个妆,便又赶去了不远处的另外一堵告示墙。

第二十八章 我们老英家好欺负吗

人们常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其实,只要操作得当,好事也可以像谣言一样病毒式传播。
不过一个上午的时间,霜州城的街头巷尾便充满了对英雄的赞誉之词,人们见面打招呼都不再是“吃了吗”,而是问“昨天发生了件大事你知不知道”?
至于那些达官贵人们,即便再蠢,也终于明白了一件事——在陛下的心目中,未来继位的只能是少宫主。
往深里想一想,只通过这么一件事,不但奠定了少宫主的正面名声,还一举震慑了英氏一族中的那些蠢蠢欲动者。
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英家人的日子都不会太好过,至少那些占据着重要位置的都得有所表示,否则的话,英季青等人的今日,就是他们的明天。
雷厉风行,干脆利落,殿下刚刚通过斑奴山考验,就与陛下打出了如此精彩的一场配合局,这让之前不少看好英伟先的官员开始重新审视起自己的选择来。
当然,事情也不是完美无缺,关于英季青小妾被带去碧莲苑的事情,就让不少人大摇其头。
纵然英季青有罪,但在辈分上也是英雄的堂叔,他的妾氏,便是英雄的叔母,强行霸占,在伦理上实在说不过去,有失体统。
于是,许多言官上表弹劾英雄有悖人伦,陛下大笔一挥,勒令英雄将人送归原籍,并罚二十大板。
砰砰的板子落下,惨叫声中,英雄躺在树荫下,张嘴将葡萄和家巧洁白的手指一同叼进了嘴里。
家巧赶紧抽回来,红着脸偷瞄还在生气的夫人,见没被发现,便长长松了口气。
二十大板的惩罚是蒋秋云定下的,但挨打的不是英雄,而是高武。
因为是他特意提起的那名小妾,身为家奴,引诱主人犯错,着实该打。
“娘,意思意思就得啦!”听着院墙外传来的哀叫声,英雄终于不落忍的开口,“高武护卫孩儿多年,虽说圆滑了点儿,但忠心是不假的。
再说了,我那么做也不是因为他的建议,顺手罢了。”
“你顺手干什么不行,就非得在女色上做文章?”
说起这个,蒋秋云就气不打一处来。
她能理解英雄继续自污的想法,但好色之名终究不好听。她的儿子一向洁身自好,连自己的贴身侍女都不碰,以前背个银魔的名声就够委屈的了,好不容易有机会洗干净,这货却没完没了,居然拿长辈的妾氏作伐,实在太气人了。
她不舍得打儿子,好在有个小丑一样的高武胖瘦合适,正好用来出气。
“娘,您应该明白的,那就是儿子专门立给别人打的一个靶子。有现成的罪名在,自然能够减少他们制造或者构陷其它罪名的可能。”
“那也不行!”蒋秋云不容置疑道,“你要真想用别人家的妻妾自污,娘能立马给你找出十七八个来,比如那个什么李鹤轩的妻子,你在寿宴上不就当众明说过吗?”
英雄无语,只好提高声音道:“高武,老子尽力了,你再忍忍,二十板子很快就结束啦!”
“谢殿下关……关心!卑职还受得住。”
高武回答的很快,所以很快就后悔了,因为蒋秋云叉腰站在垂花门前,冷哼了一声,说:“不愧是训练有素的虎卫统领,挨了货真价实的十几板子还能中气十足,那就再加十板子吧!你们都用点力,没吃饭吗?”
“喏!”
随着宫侍的应声,板子声音立刻变得密集且响亮起来,高武的惨叫声也更大了。
英雄还能咋办?只能小声的嘟囔一句:“活该!”
“娘,爹让我去那个甘梁县剿匪,到底什么用意,您给通个气儿呗!”
听儿子问起正事,蒋秋云这才回转,在旁边坐下。
“怎么不去问你爹?”
英雄撇嘴:“孩儿想法跟他有悖,一不小心可能又会顶嘴。我刚刚气的祖父称病,可不敢再气着亲爹。”
“那你就忍心气你老娘?”蒋秋云瞪眼。
“怎么会嘛!您可是这个世界上最最疼孩儿的人,也就是因为有您当靠山,儿子才敢在外面胡作非为的。”
从家巧手里拿过一颗葡萄喂给母亲,英雄笑的就像个三好学生。
拍亲娘的马屁,他从来都是发自内心,纯天然,不做作。
蒋秋云还偏就吃他这一套,吃了十几年也不觉得腻。
“你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长大。”
笑着摇了摇头,她又正色道:“派你去甘梁县,所谓的剿匪,不过是个给你立军功的名头,你真正要做的,是弄清楚那里的制糖产业结构,以及当地官员富商们的实力派系。最好还能留下点好名声,为我们的下一步计划打好基础。”
“制糖?”英雄有点懵。
“对。”蒋秋云点头,“甘梁县是我们霜州唯一能够大规模种植甘蔗的地方。据说那里长出的甘蔗品相极好,便是放在南方三州也不落下风,因此,当地制糖业十分繁盛。
不过,甘梁县曾经是梁国的属地,当地最负盛名的老字号糖商还是梁国王室旁支宗亲。
他们在当地经营多年,势力盘根错节,据夜枭探知,附近山上最大的三伙山贼盗匪都与他们有着密切联系。
每年一到税收的关键时期,盗匪们必定下山劫掠,这就导致我们手里明明攥着一块福地,却一分钱都捞不着,还要年年倒贴军费和安抚百姓的赈济款项。
反观梁国王室,靠着制糖贸易赚得盆满钵满,府库充盈,国力大增。”
说着说着,蒋秋云又开始生气。
反正在儿子面前不需要端母仪天下的架子,重重一拍扶手,她咬着牙说:“在咱们家的地盘上,用咱们的百姓和货物赚钱,却只肥他们自己家,简直就是强盗行径!当我们老英家是好欺负的吗?”
英雄嘴角抖动一下,没敢说甘梁县本来就是老英家从人家梁国手里抢来的。因为这除了找揍的功效之外,一点好处都没有。
更何况,很明显爹娘要对梁国动刀了,回头连国家都是我们老英家的,一个小小的甘梁县还有啥好掰扯的?

第二十九章 这是他的命

霜州自太山镇守开始,被英氏统治已经有近五千年。
这五千年中,英氏一族出过不少败家子,差点儿丢掉统治权的次数也已经数不清了,之所以还能延续到现在,完全是因为有个成神的祖先,百姓信仰,神殿必须维护神的尊严和正统。
而距离最近的一次覆灭危机,就是上次大战之后。
当时整个中土都打烂了,霜州更是几乎全境被异兽攻陷,英家虽然掌握着一支大军,但精英和主力几乎损失殆尽,于是不得不在战后对二十八名已经成势的统兵大将做出安抚,分封地盘,允其建国,以维护统治。
之后,经过英家几代人的努力经营,或分化,或拉拢,或吞并,终于在英伟达这一代,二十八个国家减少到了十二国,双方强弱地位也发生了改变,八极宫英氏重新君临霜州。
当然,一个分化成十三部分的霜州是不可能抵挡得住下一次异兽进攻的,所以很多人心里都清楚,八极宫不会容许十二国永远存在。
老爹不愧有魔王之名,选择的第一个下手对象,就是十二国中军力最为强盛的梁国。
离开八极宫时,英雄忍不住在心里感慨。
其实他也知道这是最佳选择,因为距离下次浩劫已经不足二十年了,若是能用最快的速度吃掉梁国,那其余十一国便不足为虑,霜州就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做准备。
不过,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老爹对自己儿子的信心是不是太盲目了点?
自嘲笑笑,英雄踏进了鹰卫府大门,迎面正好碰上要往外走的英岚。
“小雄,我正要去寻你,出事了!”
英雄瞬间便想到了什么,问:“是张屠死了?还是谢大成死了?”
“你怎么知道?”英岚明显有点吃惊于弟弟的聪慧。“他们都死了。”
英雄皱眉:“张屠是怎么死的?”
谢大成的死在他意料之中,所以他更在意张屠。
“醒来后发疯,生生挖出了自己的心脏而死。”
“之前有没有人进过大牢?”
“没有。因为他的特殊,就连看守,我都严禁他们靠近。”英岚知道他的意思,直接道,“而且,看守一共有四名,是我从不同的部门调来,彼此并不相识,且互相监督。我已经查过了,他们都没有问题。”
英雄眯眼沉默,片刻后说:“若是能够百分百确定没有外力因素,那这或许就是神恩道制造的兽人的最大弊端——一旦变身,就无法恢复,直至发狂而死。”
英岚吐出一口气:“如果真是这样就好了。不管那些怪物有多厉害,都只能使用一次,威胁性降低了不少。
对了,他死之后倒是恢复了原样。”
英雄眉毛一挑,想到一种可能,说:“神恩道制造的凶杀案中,通常都会挖走死者的心脏,而张屠又是自挖自心而死,这或许说明,心脏就是兽人的关键。”
英岚思索片刻,点头:“有道理。不管对不对,我都会吩咐下去,今后若见到能变身的怪物,全力攻击心脏。”
“跟姐姐说话就是轻松。”
顺嘴拍了句小马屁,英雄又叹了口气,道:“派人把张屠的尸身送回去吧!就说是在城外密林发现的,凶手疑似神恩道。
顺便再让人宣传一下神恩道的邪恶,让百姓们提高警惕,鼓励他们发现不对就举报。”
“臭小子,明明这么聪明,以前却只知道贪玩,看姐姐整天累死累活,也不说早点过来帮我,亏我还那么疼你。”
英雄嬉笑:“以前我是个废物嘛!要是让人知道你把一个废物弄进鹰卫府帮忙,那帮吃饱了没事干的言官能用弹劾奏章把爹的书房给淹喽!”
“我弟弟要是个废物,那全天下就没聪明人啦!”
亲昵的点点英雄脑门,英岚忍不住又感慨:“真是长大了,现在姐姐都得踮脚才能够着了。”
“哎呦!这可是小弟的错,累着英岚大人了!”
说着,英雄弓腰塌背,很像狗腿子高武。
“无论多大,都还是个孩子!”
英岚摇着头笑,转身走向正堂。“你是来拿江右道和甘梁县卷宗的吧?!都给你准备好了,跟我来吧!”
第二天,霜州城门外,英雄跟飞虎阿花大眼瞪小眼。片刻后,阿花讨好的用脑袋蹭他胸口,差点儿顶他一跟头。
一身特制轻甲的英娇从虎背上跳下,表情微微有些别扭的说:“我去求了父亲让我跟你一起去,他没答应。”
英雄笑:“用脚后跟想想他也不可能答应呀!你现在可是宫中禁卫统领,要是走了,谁来守护八极宫?”
“别拍马屁,我知道自己的斤两。”英娇恢复了往日的酷劲儿。
“好啦!我知道你是想跟着保护我,有这份心,弟弟就已经很满足了。”
英雄抱了抱姐姐,“放心吧,光是阿花都宗师境了,一般人根本伤不到我。”
“谁说是要保护你了?”英娇撇嘴。
“是是是,小弟自作多情啦,您是为了历练修行,武道增益。”
想起眼前的弟弟已经六品,而自己还在四品徘徊,英娇脸上就有点挂不住,转身便走。
“姐姐再见!弟弟回来给你带土特产。”
英雄挥手,直到英娇的背影消失在城门内,才拍拍阿花的脑袋,转身上了马车。
巡抚使的钦差仪仗已经自行前往江右道,而他则要先去一趟昆仑学宫,顺便送师父。反正阿花会飞,回头要追上仪仗一点都不难。
“小子,这次就带上墨屠吧!你身边的那个英睿境界太低,身为钦差,少宫主的排场得有,总不能什么事都亲自出手。”
何清欢半靠在柔软锦垫上,享受着家巧的捶腿服务,眼睛都惬意的眯了起来。
“只是这次吗?”英雄道,“徒儿还以为他是您早就给我挑好的帮手呢!”
何清欢微微一怔,继而哈哈大笑,拍着身下的软塌说:“这车不错,回头孝敬老夫一辆。”
城门前,英娇去而复返,走到不知何时驶出的一辆马车旁,躬身施礼。
“娘,既然您都来了,为何不现身?”
车厢内沉默许久,传出轻轻一叹,只听蒋秋云带着哽咽声说:“雄儿此行凶险异常,娘怕忍不住泄露天机,坏了他的命格。”
英娇抿唇,双拳握紧,片刻后愤怒的说:“这对弟弟不公平!”
“帝王之家,哪里来的公平?他是我们家唯一的男丁,这便是他的责任,他的命……”
东方,太阳初升,温暖的阳光洒下来,却驱不散蒋秋云的一声叹息。

第三十章 一切为了学习

马车穿过卫宫镇,雄伟的昆仑学宫便出现在眼前。
路的两边只有田地,视线没有任何阻挡,连绵的昆仑山脉如趴伏在地平线上的一条巨龙,不知何时会苏醒过来,腾空而起。
三十里转瞬即至,学宫的监院执事主官们站在大门外迎接。英雄扶着何清欢下车,一眼就看见了站在后方的田婉兮。
倒不是他专门瞧美女,而是这姑娘踮着脚尖眯眼使劲分辨人的模样,实在太抢镜了。
一番寒暄过后,众人进入学宫,英雄还住上次的那座小院。
“先生,婉儿求见。”
屁股都还没坐热,外面就传来田婉兮的声音。正在收拾东西的家巧看看英雄,出去将人迎了进来。
“有劳家巧姑娘了。”
田婉兮很有礼貌,微垂着脸,对英雄深施一礼:“再见先生,婉儿不胜欢喜!”
嘿,这话听着可有点暧昧呀!是我思想龌龊了?还是这妮子别有所图?
英雄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儿。
今天这姑娘还是中性打扮。头顶发髻用一根青玉簪子固定,一张小脸儿清汤挂面,别样清纯。
她身上的学士服和男生没有任何区别,但多了条腰带,束的纤腰盈盈不堪一握,让原本宽松的衣衫也多了几分前凸后翘的弧度,不惊人,不魅惑,美的恰到好处。
“先生?”
英雄醒过神来,见女孩儿已经被自己看的俏脸绯红,便装模作样的清了清嗓子,问:“田姑娘有什么事吗?”
“回先生的话,”田婉兮道,“这些天来,婉儿一直都在潜心研究先生留下的勾股妙法,获益良多,许多以往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也都有了答案,因此,特来感谢先生!”
说着,她解下随身挎着的小布包,双手捧着又道:“这里是婉儿的一些心得体会,渴盼能够得到先生指点斧正。”
打扮的这么别出心裁,就是为了学习?
学霸的世界果然不是我等凡人能够理解的。
英雄心中无语,点点头让家巧收下,说:“我会看的,但意见可能要你等上一段时间。
因为我在这里只停留一天,后日一早便会离开,再回来时,或许都要年后了。”
“婉儿知道。先生要巡抚江右道的消息已经传到了学宫,婉儿的不少同窗都表示要向先生自荐,希望能够跟随先生身侧,建功立业。”
“啊?”英雄意外极了,“你们听到的消息是不是有什么错谬啊?但凡了解一点内情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份大大的苦差,他们要跟我去干嘛,受罪吗?”
田婉兮抿唇微笑:“先生您过谦了!上次一场比试,学生们已经被您的才华深深折服,所谓的剿匪对旁人而言或许是份苦差,但我们相信,先生此行,必定手到擒来,马到功成。”
“呵呵!那就承你们吉言了。”英雄客气的笑笑,忽然心中一动,问:“你不会也想跟着去吧?!”
田婉兮立刻跪在了地上:“求先生答允。”
英雄是真的有点哭笑不得了:“别嫌我说话难听,我就直接问了:带你去,于我而言,有什么益处?”
田婉兮抿唇犹豫片刻,抬起脸:“那婉儿也直说了,先生有所不知,婉儿家族做糖类贸易多年,中土最大的贩糖商行怡生祥,便是我家的产业。”
闻言,英雄瞳孔猛地一缩,神色也严肃下来。
他去甘梁县的真实目的可是机密,这姑娘是如何得知?难道爹娘的身边潜伏着神机阁的密探?
“婉儿姑娘,接下来,你说的每一句话最好都经过深思熟虑,因为它很可能会导致你就此香消玉殒。”
田婉兮脸又红了点,羞涩低头:“谢先生夸奖!”
诶?我啥时候夸你了?老子威胁要杀了你耶,脸红个什么鬼,神经病吗?
英雄懵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问题应该是出在“香消玉殒”这四个字上。
估计这个世界还没出现这个词儿。
虽然它的意思是死翘翘,但说的是大美女死翘翘。
这也能先感谢,你是神经大条?还是从来没被人夸过漂亮?
“先生放心,婉儿能得出先生此去甘梁县与‘糖’有关的结论,完全是按照您所教授的推理之法而行,绝无刺探一说。”
“哦?”英雄冷笑,“连我自己获得任命时都一头雾水,你又是如何推理得出的?”
田婉兮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先生,婉儿膝盖有点痛,能站起来回话吗?”
呵,怪不得当初笨蛋女神那么不喜欢你,还真有点儿绿茶潜质。
英雄故意让眼神带上几分怜惜之意,点头:“坐下说吧!”
“谢先生。”田婉兮在他下首侧着身子坐下,衣衫绷紧,展现出正反两条绝妙的“S”。
“婉儿的推理过程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我早就从甘梁县的家族掌柜那里得知,当地匪患与把持制糖业的豪商萧家有关。
先生要剿灭甘梁县山匪,首先要解决的便是萧家,可那萧家是梁国王室宗亲,若是没有足够的铁证,轻举妄动必会招致梁国不满。
江右道原本属于梁国管辖,收归八极宫不过三十多年,且距离霜州城太过遥远,八极宫鞭长莫及,实际上依然处在萧家的掌控之下。
先生虽身份尊贵,但在甘梁县却属于外来者,要想在萧家潜心经营数十年的地方拿到他们的罪证,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婉儿认为,若想击垮萧家,唯有另辟蹊径,而在他们最擅长的糖业上入手,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婉儿智极至此,只能想到这些,以先生之天资,必有更佳的计策,不知婉儿是否有幸聆听学习?”
显摆完了还不忘挖苦报仇,果然女人都是小心眼儿。
若是老子不答应她,她会不会转头就把消息透露给梁国?神机阁的奇技堂可是专门买卖情报的。
似乎只有将双方的利益捆绑了。
英雄在心中衡量片刻,说:“你有心帮我,我很感激,但丑话说在前头,如果你跟去的条件是事后将那里的制糖业交给你家,那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先生说笑了,能跟随先生身侧早晚请益,婉儿便已经心满意足,怎敢再贪心不足,妄求其它?”
英雄眯起眼:“婉儿姑娘,鉴于你我即将合作,还是坦诚一些比较好。”
田婉兮银牙咬了咬下唇,忽然再次跪倒:“婉儿渴慕先生才华,欲正式拜先生为师,求先生应允!”
英雄傻了眼。
闹了半天,这妮子还是妥妥的学霸人设,一切为了学习啊!

第三十一章 迷途的小母羊

田婉兮开心的走了,一向以成熟沉稳形象示人的她,居然在出门时小小蹦跳了两下。
说到底,她终究不过一个才十七岁的小姑娘。
突然多了个美少女徒弟,英雄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神机阁虽然不是邪教,但跟神恩道一样神秘,而且还是个走技术流的地下组织,有点儿前世小说里墨家的味道。
普通人可能不明白一帮匠人能有多大能量,来自地球的英雄却非常清楚,天底下能够制约这群人的只有学识,一旦他们走上了正确的科学道路,迟早都能获得比肩神灵的力量。
而他所掌握的基础数学和物理知识,将大大的缩短这个过程。
关键是那丫头还智商不低,很难糊弄。
真麻烦呐!
也是邪门儿了,为啥接近老子的美女都是有所求的?笨蛋女神是这样,田婉兮也是这样,就不能来个单纯被老子的美貌和人性光辉迷住的吗?
话说回来,有所求也就罢了,你俗一点,求钱求权都行,咱们各取所需,皆大欢喜,多好!
郁闷的捏捏鼻梁,英雄扭头问家巧:“我长得好看吗?”
家巧的大眼睛中立马开始闪星星:“少爷是天下第一的美男子!”
“那我好吗?”
“当然,少爷是全中土最善良最好心的大好人!”
“还是我的家巧最乖!来,让少爷抱抱。”
拥着小丫头软软的身子,英雄恢复了信心。
“善良跟好心的意思差不多,下次说一个就行,要不然有水字数之嫌。”
“学生白玉书,求见先生!”
院子里又有声音响起,英雄叹了口气,松开家巧。
“又来个聪明人,好在不是美女。”
……
深夜,待家巧睡熟,英雄变成女人模样,比量一下自己和小丫头的胸,发现居然差距很小,不由满意的点了点头。
那么多年的猪蹄汤和按摩没白费。
拎着个小包袱出门,他直接腾空而起,化作一道流星,飞向莽莽群山。
“雄哥哥!”
刚在山谷落下,一道小小的身影就从村口磨盘上扑进他的怀里。
黄囡囡毫不吝啬口水,一边嘤嘤嘤,一边拼命的用舌头来表达自己的想念和喜悦。
“好啦好啦!再舔,哥哥脸皮都要破啦!”
好不容易摁住小狐狸的脑袋,英雄问:“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
“在等哥哥呀!你说了很快就会来看囡囡的。”
“你每天都在这儿等?”
“对呀!哥哥不在,连烤鸡都不香了呢!”
英雄心脏瞬间就软得一塌糊涂。
得亏黄囡囡是只狐狸,若是个这么热情的姑娘,他估计自己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被苏晏晏骂渣男。
“那你这会儿肚子饿不饿?去抓只鸡来,哥哥亲手给你烤。”
“好!”
黄囡囡开心的跳下地,四条小腿蹬得飞快,眨眼就没了踪影。
英雄没有进村,而是摄了些树枝碎叶过来,在村头晒粮场上燃起了一堆篝火。
忽然一只大鸟从天而降,变成个鹰钩鼻农夫,跪下行礼。
“拜见神主!”
“嗯,辛苦黄伯继续值夜,我很快就走,莫要吵醒大家。”
“喏!”
农夫纵身而起,重新化作大鸟消失在夜色之中。
“你回来的比我想象的早很多。”
白山君依然还是那身灰色长袍,英俊的脸上带着自信从容的笑,缓缓自村中走出,风度翩翩,十分欠揍。
“有点事要出趟远门,所以过来看看你的洗脑工作完成没有。”
“别说的这么难听嘛!那叫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老子向来都是以德服人的。”
英雄翻个白眼,刚要再讽刺几句,忽见白山君身后走出一个人来。
长发如瀑,标准的鹅蛋脸,肌肤白皙如冰,一双漂亮的桃花眸子中透出浓浓的迷茫之色,仿佛离群的羔羊,肥美诱人,又令人怜惜。
“瑶光?”
英雄瞪大了眼睛看着她身上的麻衣,像在看倩女幽魂。
瑶光走上前来,默默跪下,握住他的手,将额头贴上去,无比虔诚。
“她……她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你对她做了什么?”英雄是真被吓着了。
“就是你看到的样子,她现在信仰的神灵是你。”白山君搬来一块石头在对面坐下,口气一如既往的平淡,“我什么都没做,只是将神主已死,和你继承神主神念的事情告诉了他。”
英雄瞬间就明白了。
白山君的神主就是太山,而瑶光是太山神殿的神仆,现在太山死了,继承了那缕神念的他,在瑶光眼里就是下一任的太山神。
不过,这虽然解释的通,但信徒什么的,实在让人有点别扭啊!
瞧着瑶光那快要把麻衣给撑成情趣制服的身体,英雄下意识的咽了口口水。
身边跟着个可以予取予求的大美人儿,这对道德和人性将是极大的考验。
问题是,英雄觉得自个儿不管道德还是人性,都很不稳定。
怪不得前世的邪教教主都喜欢收女徒弟。
摇摇头甩去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他问瑶光:“你不想回太山神殿了吗?”
瑶光摇头,看着他的桃花眸中居然浮现出几分孺慕的味道。
完蛋,更像可以随时开刀的小母羊了。
“好吧!那以后你就跟着我,主要的任务就是当我的替身。
不过,我希望你不要时刻都以我的信徒自居,尤其是在人前的时候。因为我很可能会故意做出一些很尊敬你的行为,主要是为了迷惑敌人。”
瑶光的眼神重新变成茫然,显然在问为什么。
“不是说了吗,你是我的替身,也就是要假装成一个强于宗师境的高手,而我男人状态时的境界最多六品,面对你这样的大高手,态度自然需要恭敬一些。
对了,平日里出门,你都要戴上面纱,让人看不清你的真实相貌。这样既能避免太山神殿的人认出你,也能更好的为我打掩护。”
将带来的包袱递给她,英雄接着道,“你跟我变身后的身材差不多,这原本是我给自己准备的,还没穿过,你去试试,有不合适的地方,回来告诉我。”
瑶光抱着包袱走了,英雄摸摸下巴,对白山君道:“我怎么感觉咱俩比神恩道更像邪教呢?”
白山君笑:“是正是邪,那就要看你将来想当个什么样的神了。”
“最讨厌跟你们这些喜欢装模作样的家伙聊天了。”
摇摇头,英雄又问:“那个流觞呢?他什么情况?”
“哦,他已经跟村子里的一位姑娘成亲了,你要是昨天来,还能喝上喜酒。”
咔吧!
英雄直接握断了拨拉篝火的棍子。

第三十二章 和尚都有当诗人的潜力

其实,英雄一直都觉得流觞是个神经病。
因为脑子正常的男人绝对不会随身携带小皇叔出门,但他无论如何都没想到,流觞竟然不正常到了这样的地步。
这才过去几天?满打满算一个星期,这货就完成了泡妞,恋爱和洞房的全套流程,闪婚也不带这么闪的吧!
流觞被喊来了,身后还跟着他的小媳妇儿。
准确来讲,他的媳妇儿一点都不小,虽然年龄不大,才十六岁,也很漂亮,但身板儿却丰满的过头,用前世网上色批们的话来形容,就是坦克级的。
想起这姑娘是那位青牛大叔的侄女,英雄顿时释然了。
牛嘛!
只是流觞这口味,未免太重了些。
新媳妇捧了酒坛来,羞怯怯的向英雄敬了杯酒便回去了,流觞坐下来,帮着转动烤架上的鸡。
瞧着他多了许多烟火气的眼睛,英雄问:“认真的?”
流觞摸着光头笑,脸上竟然还露出了几分腼腆。
“不怕殿下笑话,自从白先生那里得知诸神已死的消息,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塌掉了,人生了无生趣,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追随神主而去。
我这么做了,然后就认识了兰兰。”
顿了顿,他的目光温柔下来,“当时我打算跳河,兰兰恰好在附近吃草,听见声音便跑来救我。可她根本不会游泳,只有一身蛮力,把我丢上岸之后,自己就沉了下去,所以我只好又跳进去将她救了上来。
我问她,为什么要用命救我。
她说,她当时只想着救人了,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会淹死。
那一刻,我感觉好像突然有光照在了她的身上。
是啊,人世间哪里有那么多为什么。
以前我信仰赤松神,发誓将自己的身心都奉献给他,他就是所有的美好,是我活着的唯一动力。
但在兰兰身上,我却看见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完全不同于神灵,却更加动人的美。
所以,自那时起,我重新拥有了信仰,然后立刻就向兰兰求婚。
很幸运,她答应了!嘿嘿……”
多么平凡又动人的故事啊!除了“吃草”这俩字儿有点违和之外。
听完流觞的话,英雄发现,和尚果然都很适合当诗人。
一番普普通通的讲述,居然让他既感动又羡慕。
流觞依然还是个虔诚的信徒,只不过不再信仰某一位神灵或符号,而是开始信仰生命,信仰爱情,信仰人间的所有美好。
这才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最应该拥有的信仰!
“我决定了!”拍拍流觞的肩膀,英雄说,“以后我再写了新书,第一版的第一本都送给你,不要钱。”
流觞一呆,继而慢慢瞪大了眼:“莫非殿下你……你就是……”
英雄矜持的点头:“嗯,老谁家那小谁就是我。”
“先生,终于见到您啦!”
流觞紧紧抓住英雄的手,激动的热情让他有点怀念这货以前装腔作势的模样。
“先生,您看鄙人蹉跎半生,一事无成,不懂耕田,也不会经商,如今已经成家,总要干点什么养活老婆和未来的孩子,所以……”
“你想要啥?”
“求先生收我为徒,教我写……”
“滚!”
英雄一脚将流觞踢开,他也不恼,爬起来嘿嘿一笑,说声媳妇儿怕黑,就告罪跑掉了。
“这秃驴……”
英雄笑着感慨半句,见烤鸡的火候差不多了,就又开始往上面刷料刷油,时不时还会亲亲怀里黄囡囡的脑袋,心情十分愉悦。
“就这样放弃,不觉得可惜吗?”白山君道,“如果让他回去,将来你要对付赤松神殿的时候,就会在内部有个天然助力。
而且,他的修炼资质不错,若是让我来调教,五年内晋升宗师不成问题。”
英雄摇头,喝口酒说:“你这人很没劲,应该学学流觞跳河,说不定也会碰到一个愿意用命救你的好姑娘。”
白山君眯起眼笑:“神主的眼光果然不是我能企及的,你很适合当一个神。”
“艹!”
英雄骂了一声,专心烤鸡。
不一会儿,鸡熟了,香气四溢。
英雄恶作剧的撕下一半给黄囡囡,想看这只没有手的小狐狸怎么抱着又烫又油的肥鸡啃。谁知人家小爪一抬,那半只鸡就浮在了半空,吃起来一滴油都沾不到毛上,比他还轻松。
“还没问你,这次出门是要去哪儿?”
“江右道,甘梁县。”
“可是霜州东南边境那里?”
“你也知道?”
白山君脸色严肃下来,沉声说:“送你一句话:千万不要靠近定胜山!”
英雄挑起眉:“为什么?”
定胜山是甘梁县城边上的一座山,恰好坐落在三州边界上,霜州、洛州和戎州各拥有它的一面山坡。
这也是当地匪患很难清剿干净的最大原因。
因为官兵一上山,人家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去另一面,追都没法追,还怎么剿?
但英雄这次明面上的任务就是剿匪,所以,定胜山是肯定且必须要上的。
“你知道它为什么被叫做定胜山吗?”
“知道。因为它是上次大战的转折战场。人类联军就是在那里一举击溃异兽大军,彻底奠定胜局的。”
“那你可知,当年异兽大军之所以会败,是因为它们掌握的一件神器在那里突然消失?”
英雄终于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沉声问:“什么神器?”
“诡诈之神,少昊的阴阳镜!”白山君道,“我曾经不止一次前往定胜山寻找这件神器,但不管事先做多少准备,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因为我一进山,就会变成一只普普通通的老虎。”
英雄倒抽一口凉气:“你的意思是说,它能屏蔽神力?”
“我的感觉是这样,至于它是不是还有别的能力,就不得而知了。若是你非进山不可,那最好也别变身,它对于普通境界的人似乎没有影响。”
英雄想了想,皱眉:“不对。这件隐秘普通人不知道很正常,但少昊神殿的神官们没理由不清楚。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们也没派人去找?”
“派了,而且不止他们,其它神殿,还有不少别的势力也都派人去找过。结果是,没有一个人活着从山里走出来。”
卧槽,这么邪门的吗?这哪儿是神器,分明就是个邪物啊!跟它一比,我家星月盘简直不要太可爱。
这时,白山君转脸看向一旁,英雄也顺着望过去,然后便呆住了。
片刻后,他似乎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样,咬着牙说:“瑶光,你记住,今后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我向你提出了跟男女有关的非分要求,你都要坚决的说不!”

第三十三章 你们的神太垃圾

霜州尚黑,但英雄最喜欢的颜色却是白。
因此,他给自己女身准备的就是一条白裙子,参照物自然是爱穿白裙的苏晏晏。
虽然裙子衣料名贵,做工精湛,但也仅此而已,单从款式而言,只是清新淡雅,并没有多么好看,甚至还可以称得上保守。
可就是这么一件普通的白裙子,穿在瑶光的身上,却意外的迸发出极其诱人的效果来。
瑶光有一双多情的桃花眸,脸蛋儿和嘴唇都丰润的恰到好处,看上去软软的,甜美多汁,用地球网络上的话说,就是天生少妇脸。
如果她以前不总是用斗篷遮的严严实实,恐怕早就在玉人榜上占据一席之地了。
但是,因为神仆职业的关系,她本身的气质又极其冷淡疏离,且端庄圣洁不容侵犯,这就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就像英雄第一次看到她长相时的感觉那样,她就像是一尊活过来的观音像,而且还是武侠小说中淫邪魔教里的那种“观音”。
现在,观音褪下了黑袍,换上了白裙,淫邪和圣洁的味道同时一扫而空,只剩下一位娇娇怯怯,低眉顺眼,似乎刻着“任君采撷”四字的小少妇。
对于这种弱气的女子,男人通常都会油然而生两种欲望。一种是保护欲,另一种是暴力欲。
无论哪一种,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所以,英雄第一时间就给自己上了把锁。
他是个正常的男人,说不定哪天就会经受不住诱惑。好在他不是禽兽,绝不会在人家姑娘不同意的情况下用强。
瑶光似乎不太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微微歪着头,眼中满是询问之意。
“你不需要明白为什么,只要记住拒绝便好。”
掏出一条面纱递过去,英雄又道,“过来坐下一起吃吧,快天亮时跟我出山。”
瑶光无声在一旁跪坐下来,拿过一个鸡腿,去了骨头,又撕成一条一条的,双手捧到他面前。
此时此刻,英雄觉得自己特没出息。
身为男人,面对一个奴隶般虔诚信仰着自己的姑娘,他的第一反应竟然不是虚荣或满足,而是别扭。
超级别扭!
最最关键的是,之前那种心里痒痒的感觉也消失了,现在的瑶光就像个制作精良的硅胶娃娃,索然无味。
一把将肉条全都塞进嘴里,并勒令瑶光不准再给他撕之后,英雄鼓着腮帮子琢磨为什么。
半晌,他有了答案,很简单,就一个字:贱!
唾手可得的东西不值钱,上赶着追求不到的才有味儿,贱到家了。
“继续。”他看向白山君,“少昊的神器怎么会落到异兽族手里?”
“不知道。”白山君摇头,“不过,当年诸神与大帝虽然决战于天外,但各自神格和神器都回归了中土世界,遗落到哪里都有可能,被异兽族得到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么说,不排除异兽族现在还拥有着一件或多件神器,甚至神格喽。”
“有可能。”
英雄用指甲剔着牙缝里的肉丝,愁眉苦脸。
“对了,据我所知,神器在普通人手里应该只有辅助性的功效,神灵转世才能让它们发挥出神力。”
“这个并不绝对。获得了相应神格的人应该也可以。”
“废话!获得神格就成神了,当然能使用神器。”
“不,神格是需要融合的。如果你的境界,你对世界的理解还没有达到足够的地步,神格就算在你手里,也不是你的。”
“等会儿,越说越糊涂了。神格不只是一种概念吗,它还有实体?”
“它当然不是概念,而是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嗯,暂且叫它玄机吧!
它看不见摸不着,但神主曾说过,当你发现它的时候,自然而然就会感觉到。”
英雄挑眉:“你的意思是说,它还有可能依附在什么东西上面,比如神器?”
白山君点头:“或者某个人,某只动物,某棵树,某朵花,某块石头。”
英雄呆了呆,然后撇嘴:“终究都要靠外力,你们所谓的神太垃圾了!”
“我们?”白山君眼中闪烁出精光,深深地盯着他的脸。
妈蛋,又不小心说秃噜嘴了。
“对呀!你们。”英雄表情不变,“虽然老子现在是什么狗屁半神,但内心里依然觉得自己是个人,估计将来哪怕有了神格,也还会继续当人。”
白山君眼里的光芒消失,微笑:“这或许就是神主会选择你的原因。以人为本,才能护佑世人。”
“打住!以后别再跟老子说什么选择不选择的。无论是跟你拼命,还是为乡亲们而死,都是我自己的主观意愿。
老子的人生,老子自己负责,不需要旁人指手画脚,神都不行!”
“是。”白山君装模作样的抱拳施礼,“神主大人。”
“你这家伙,就是欠打!”
摇了摇头,英雄又道:“定胜山我是肯定要去的,除了尽量不变身之外,你还有别的建议没有?”
白山君想了想,慎重道:“只有一点:不要轻易相信你的五感。
少昊乃诡诈之神,同时也是智慧的化身,它的神器绝不可以常理揣测。
总之,能不去就别去,非去不可也要小心再小心。”
英雄吧嗒下嘴,抬头望着夜空繁星,叹息:“我尽量吧!”
天蒙蒙亮的时候,英雄唤来回斑奴山撒欢的阿花,准备带瑶光离开。
小狐狸黄囡囡爪子勾住他的衣服,牙齿叼着他的衣领,死活不松。
“囡囡乖,哥哥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能在这里多呆,等我办完事再来看你,好不好?”
“我不!”黄囡囡倔强道,“刚才我都听见了,哥哥要去很远很危险的地方,囡囡要跟着,保护哥哥!”
英雄笑:“你怎么保护?山外面可比这里危险得多,单单你会说话这一点,就有可能引得许多人想杀了你。
乖哈!想保护哥哥不着急,等再过两年变成人了,哥哥一定把你带在身边,好不好?”
黄囡囡想不出别的理由了,只好不吭声,水汪汪的大眼睛挤出两滴泪花,看得人心都要化了。
“我倒觉得让它跟着你挺好。”白山君忽然开口。
黄囡囡用力点头,完事儿发现居然松了口,赶紧又重新叼住英雄的衣襟。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英雄瞪了白山君一眼。
“没故意给你找麻烦。囡囡是只狐狸,只要它不开口说话,旁人只会觉得它是你养的宠物,说话做事也不会特意防备着它。”
白山君说,“再者,它拥有近乎于天人境的神力,关键时刻,或许还能出其不意,给你提供帮助。”
英雄当然能想到这些,但他根本不在乎黄囡囡能不能帮到自己,他在乎的是不能把一个还未成年的小丫头带入危险之中。
这时,一个人背着包袱从村里跑了出来,却是流觞。
他的脑袋上特意缠了布条来掩饰光头,跟猴子阿三似的,看的英雄一阵头大。
“你又想干嘛?”
流觞回身冲村口送别的媳妇挥挥手,咧开嘴巴笑:“我得赚钱养家,殿下你雇我吧!”

第三十四章 我要咬她

到底,英雄还是把黄囡囡和流觞带了出来。不过,流觞没跟他回昆仑学宫,而是去了卫宫镇,在那里与人会合之后,将先他一步快马赶往甘梁县。
当英雄骑着阿花回到学宫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插翅飞虎虽然罕见,但终究不过一兽,一本正经端坐在他肩膀上的小红狐就更没啥新奇的了,能在学校这种荷尔蒙爆棚的地方引发轰动的,自然只有美女。
一身白裙的瑶光站在虎背上,仿佛遗世而独立的女神。晨风吹来,衣裙贴在身上,曼妙多姿,再加上她蒙着面,清雅冰冷的气质,魅力简直炸裂。
换身衣服的功夫,就有八个男生跑来自荐要跟着去江右道,气的英雄差点拿扫帚撵人。
“少爷,您昨晚去哪儿了?”
家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瑶光,手里拿着玉佩半天都没挂在英雄的腰带上。
她能感觉出少爷对待这位陌生姑娘的态度不像对苏晏晏,但瞧那亦步亦趋的乖巧模样,好像对她贴身丫鬟的地位威胁很大呀!
少爷也真是的,怎么就喜欢三更半夜往外跑,还总能带身份不明的漂亮姑娘回来呢?
哦对,这回还有只狐狸。
知道她心里在担心什么,英雄好气又好笑的抢过玉佩自己戴上。
“把心放回你那不合年龄的胸脯里,瑶光就算真是女神下凡,也抢不走你少爷小媳妇儿的身份。”
又听到少爷叫我小媳妇儿了,好开心!
家巧瞬间就把瑶光抛在了脑后。
“姐姐,你就是哥哥的妻子吗?”黄囡囡好奇的看着她问。
“呀!它会说话!”
家巧嗖的一下就躲到了英雄背后。
英雄摇摇头,严肃的对黄囡囡道:“记住了,除了这个房间里的人之外,绝对不能在任何人面前开口。否则,我就送你回山里,没得商量,明白吗?”
黄囡囡认真点头,还用前爪把脸给埋上了。
“会说话很奇怪吗?阿花不就会说?”英雄又扯出身后的家巧,“这是一只不听话的小狐狸,喊她囡囡就好。”
对吼!
虽然阿花会说话跟黄囡囡说话完全不是一码事,但家巧还是立刻就释然了,不好意思的对小狐狸道:“我反应过激了,囡囡你别介意。”
“姐姐你是哥哥的妻子吗?”黄囡囡又问了一遍。
“我……只是少爷身边的侍女。”家巧红着脸偷瞄英雄,“不是……还不是妻子……”
“那他的妻子在哪里?”黄囡囡很执着。
家巧这才反应过来人家不是在恭维她,不由奇怪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要咬她!”黄囡囡呲出两颗小獠牙,凶巴巴地说,“她在哥哥危险的时候逃掉了,不配做哥哥的妻子。”
家巧完全听懵了。什么危险?什么逃掉?苏晏晏才勉强有个未婚妻之名,少爷什么时候有妻子啦?
英雄满头黑线,揪住黄囡囡的后脖颈来到屋外,嘀嘀咕咕半天,列下数条禁令之后,才放心的把它送回屋里。
关于变身半神之类的事情,他还不打算让家巧知道。小丫头心思单纯,现在就接触太多秘辛不但没用,还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压力。
……
“启禀祭司大人,学宫传来消息,英雄昨晚去了昆仑山腹地,清晨回返,带回了一名蒙面女子和一只狐狸。”
霜州城南的一家茶肆雅间内,一名力夫打扮的人弓腰站在茶桌前,目视自己脚尖,神态无比恭敬。
茶桌旁坐了名英俊青年,只见他眉头微蹙,不悦道:“为何昨晚没有来报?”
力夫身子忙又弯了些:“他们说,昨晚根本就没有发现英雄离开。”
青年眼中光芒一闪,修长手指轻敲桌面,许久不语。
那力夫不敢催促,保持着姿态,静静等待。
不知过了多久,手指猛地一顿,青年开口:“狐狸不足为惧,那蒙面女子很可能来自兽人山谷,实力非凡。
传我命令:启动太牢乙,以探虚实。”
力夫大惊,犹豫片刻,道:“祭司大人,我们刚刚才损失了太牢丙,这就动用太牢乙,是否……”
青年目光抬起,“你在质疑我吗?”
“属下不敢!属下的意思是,英雄即将前往甘梁县,无论那女子境界为何,迟早都会显露,而太牢乙潜伏斑奴山下已久,就这么用了,实在可惜。”
“愚蠢!”青年冷哼一声,“张屠暴露身份是意外,不在我们的计划之中,当时又有圣人及时赶到,英雄有没有显露出全部实力,还不能确定。
那蒙面女子境界如何,我根本就不在乎。真正重要的,是她是否来自兽人山谷,英雄又为何能够驱使兽人为他所用!
而且,张屠在鹰卫大牢剜心而死,以英岚和英雄的聪慧,很可能已经发现了牢牲的弱点,太牢乙出其不意的作用已经大大降低。”
力夫恍然,“属下明白了,大人高明如山,属下望尘莫及!”
青年不耐烦的挥了挥手:“去吧!”
力夫退后离开,青年眼神望着泥炉上咕嘟嘟冒气的水壶,喃喃道:“英雄,你到底有没有成为半神呢?”
……
秋高气爽,阳光明媚,黄囡囡在田野里撒欢奔跑,时不时的叼来一只肥硕田鼠,得到英雄一句夸奖,便开心的翻个跟头,跑走再去找下一只。
曹二狗捡起田鼠,熟练的用草绳捆住拎着,羡慕道:“先生的狗儿好厉害,比族长家的大黄厉害多了!”
曹二狗很聪明,入蒙学才一个月的时间,就深得先生的喜爱。不过,他的名字实在太过朴实,老先生认为这会影响到他未来的前途,鉴于是英雄带他入学的,所以老先生就找上门来,要求给二狗换一个名字。
这倒不是老先生看不起贱名,而是社会现实如此。假如曹二狗未来学业有成,有心仕途,这个名字必定会令他四处碰壁,吃尽苦头。
至于改成什么,英雄当时就想好了,但他自觉并不是曹二狗什么人,没有权利乱给人家改名字,于是便跟曹二狗一起回家,找他娘商量一下。
瑶光身份敏感,不宜多见外人,英雄就把家巧留在学宫陪她,只带着半步不肯离开的黄囡囡出来了。
转过山脚,一座傍依在溪水边的小山村出现在眼前。
“对了二狗,你和你娘都姓曹,为什么会住在牛家村?你爹姓牛吗?”英雄问。

第三十五章 落花有意,流水也有情

“学生没见过我爹,也不知道他叫什么。”
曹二狗低着头,声音中带着还没学会掩饰的怨念。
“我娘倒是说过,他是当兵的,家乡遭了山贼,无家可归,来牛家村投奔战场上的兄弟,半路遇到我娘,就用军功换来的赏钱在这里买了块地,住了下来。”
短短一句话基本说清了来龙去脉,可见这孩子不知在心里想过多少遍那位从未谋过面的爹。
“你爹去世了吗?”英雄又问。
曹二狗安静了会儿,说:“不知道。我出生前,他又去打仗了,再也没回来。”
十年前,霜州有什么战事吗?
英雄想了想,没想起来,但也没往心里去,只以为自己历史没学好。
“诶?不对呀!要是你爹再也没回来过,你妹妹是哪儿来的?”
问题脱口而出,英雄立刻就后悔了,这种问题涉及隐私,随便打听不道德。
曹二狗倒是没啥感觉,抬起脸笑着说:“妹妹是学生捡来的,就在这条河里。”
孩子手指着村旁小溪,脸上满是自豪和骄傲。温暖的阳光洒下来,把英雄身心都洗得干干净净。
这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孩子。
曹二狗家在村子的边缘,简单破旧的篱笆墙里只有一间糊泥草屋。
一个男人正在屋顶铺设新的茅草,英雄定睛一瞧,嘿,居然是墨屠。
“墨先生!”
曹二狗先对着房顶鞠了一躬,这才跑着进院,大喊:“娘,娘,英先生来啦!”
英雄背着手站在篱笆门口,抬头冲墨屠笑眯眯的挤眉弄眼。
墨屠表情不自然的继续忙活,“你……怎么来了?”
“来对了!”英雄答非所问。
墨屠不吭声,仔细看,似乎脸上泛起了一丝丝的红。
“英先生!快,您快屋里坐!”
曹娥从屋里出来,慌里慌张的在身上擦手。
“不用麻烦,在院里就行,凉快。也别泡什么茶,他喝啥,我喝啥。”
指指墨屠,英雄坐在了院中的一张小板凳上,瞧见门后探出一撮黑黄的毛,就又笑着道:“大丫,还想要兔……呃,蛤蟆吗?”
曹大丫整个脑袋露出来,咬着指头道:“不要了。娘说蛤蟆很值钱,不让我玩。”
“死妮子,瞎说什么呐?”瞪了闺女一眼,曹娥将一碗水端给英雄,“先生您可千万别再给她弄了,我回家才发现那是一大片银子,差点没吓死!”
“有什么好害怕的?我要了孩子的羊,赔给她一片银叶子本就应该。再者,二狗在学宫很努力,先生们都特别的喜欢他,说他将来出将入相都没问题,光宗耀祖,财源滚滚是迟早的事儿,一片银叶子又算啥?”
英雄喝了口水,发现里面特意加了蜂蜜,甜滋滋的居然味道不错。
听到孩子被先生夸,曹娥别提有多开心了,红着脸连连摆手,一边谦虚,一边感谢先生们的栽培。
这时,墨屠从房顶跳了下来。曹娥偷眼看看他,低下头,说声我去做饭,便匆匆回了屋。
英雄明显看到墨屠眼中的光芒熄灭。
什么情况?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随手抽了几根茅草,他凑近了问墨屠:“你咋回事儿啊?是不是因为长得太丑,人家看不上你?”
墨屠强忍住一刀捅死他的冲动,“你思想龌龊,不要败坏人家的名声。”
“切!瞧你那点儿出息。”英雄撇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她丈夫都蚂蚁竞……呸,是都失踪十年了,你怕啥?”
墨屠沉默片刻,看向村子深处:“人言可畏。我不能因为我的想法,就将曹娥母子置于不义境地。”
“嗯,这话像个爷们儿说的。”英雄点头,“但你总这么默默付出也不是办法呀!人家孤儿寡母,总有个男人跑来家里干活,闲话诋毁什么的,估计早就有啦!
要我说,与其这么不清不楚,倒不如挑明了,看她心里怎么想。
若是对你有意,那你就麻溜的回去找学宫先生帮你做媒,把人风光的接到学宫去;要人家实在看不上你,你就死了这条心,回头我帮你找个漂亮媳妇儿。”
墨屠犹豫了下,摇头:“我再想想,等从甘梁县回来再说吧!”
英雄就笑:“我说你在醉香楼怎么那么放不开呢,感情是心里已经装满了。
曹娥能把二狗和大丫教育的那么好,显然是个好女子,一结婚就儿女双全,你小子赚大了!”
说着,他蹲下身,用手里编好的草蚂蚱“引诱”怕生的曹大丫。
“来,这次不是值钱的蛤蟆了,先拿着,叔……大哥哥再给你编只小兔子,绝对不像蛤蟆的兔子。”
曹大丫抵挡不住玩具的诱惑,走了出来,开心的拿着蚂蚱站在一旁,看英雄编兔子。
墨屠满眼都是羡慕,可惜他连怎么哄女人都不会,更别说哄孩子了,来过十几趟,曹大丫至今仍然怕他。
曹二狗拎着田鼠和刀出来,冲他俩鞠躬说:“两位先生安座,学生去溪边剥皮。”
“去吧!小心别割到手。”
小孩子有动手的意愿,英雄认为应该鼓励,而且看曹二狗的样子,显然轻车熟路。
“曹氏,我回学宫了。”墨屠忽然开口。
“欸?墨先生您再坐会儿吧,饭马上就好了。”曹娥匆匆走出。
“不了,学宫还有事。”墨屠出了篱笆门,停顿一下,又道:“最近我要出一趟远门,至少也要半年左右才能回来。
这期间,如果有什么需要人的地方,尽管去学宫,提我的名字就行。”
说完,不等曹娥回应,墨屠就大踏步离去,脸都不回一下,看的英雄直摇头。
曹娥下意识的追到篱笆墙边,张了张嘴,却什么都没说,只是望着他的背影,目光里有些许不舍,也有浓浓地歉疚。
看样子,流水也有情啊!只是这歉疚什么鬼?她还惦记着失踪的丈夫?
不对,要是真还惦记,就不会让孩子跟她的姓了。
英雄想不通,却也不好直接问,只能继续给曹大丫编兔子。
过了一会儿,兔子马上要编好的时候,曹大丫忽然发出一声惊呼,紧接着英雄便感到肩膀一重。
不知道去哪儿野的黄囡囡来了。
他刚打算安抚曹大丫,就听院外又传来了妇人的喝骂声。
“偷鸡的野狐子跑进姓曹的贱人家里了,就在那儿,快,打死它!”

第三十六章 脏了要用血洗

黄囡囡像拨浪鼓一样摇脑袋,想说话又不敢,急的嘤嘤嘤不停。
英雄拧起眉头,转身看向院外,就见一个胖胖的农妇带着俩汉子跑了过来。
农妇手里攥着擀面杖,俩汉子一老一青,各拿一个锄头。
农妇很凶悍,冲到英雄面前,狰狞着脸,举杖就朝他肩膀上的黄囡囡打去。
英雄表情一沉,握住擀面杖,不悦道:“你干什么?”
“打野狐子!”农妇拽回擀面杖,理直气壮。
“这是我的宠物。”
“管它是谁的,偷吃我家的鸡,就得打死!”
“你看见它偷吃了?”
“我亲眼看见的。”
“死鸡呢?你眼睁睁看着它吃完了才来追?”
农妇被噎的一滞,她身后那青年汉子瞪眼道:“我们看见的时候,它正好吃完。”
“对!”农妇用力点头,“天杀的野狐子,那可是我家专门下蛋的老母鸡啊!”
“他大娘,误会了,一定是误会了!”听见动静的曹娥走出来,陪着笑脸道,“这位是学宫的先生,有大学问的尊贵人,肯定不会偷鸡的。”
诶?人家说的是狐狸偷鸡,你咋给安老子头上了呢?会不会说话呀!
英雄无语,就见那农妇朝地上狠狠啐了口唾沫,鄙夷的骂道:“屁的学问人!当我们不知道你是个臭婊子,整天勾搭野男人?呸!”
“不许你骂我娘!”曹大丫涨红着脸大喊,明明害怕的一个劲儿发抖,小拳头却握的极紧。
摸摸她的头顶,英雄眯起眼:“正好吃完?在哪儿吃的?带我去,但凡能发现一根带血的鸡毛,我赔你们十只老母鸡。”
一家三口面面相觑,那农妇眼珠子一转,咬牙:“它把鸡毛都吃了!”
英雄差点没笑出声来:“这么说,你们其实什么都没看到。走吧,我家狐狸不爱吃生食,看在你们并没有伤到它的份儿上,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再闹下去,对你们可没什么好处。”
“放屁!野狐子哪有不偷鸡的?”
“对,”那青年汉子接着道,“反正我家老母鸡丢了,今天你要么赔钱,要么就把野狐子交出来!”
嘿!老子长这么大,从来没跟人讲过理,看你们是穷苦人家才破例费次口水,倒让你们给讹上了。
英雄彻底黑了脸,已经做好了动手的准备。
虽然他心怀仁慈,但却从不认同你弱你有理那一套。
他信奉的是众生平等。强者欺凌弱者,该杀就杀;弱者蹬鼻子上脸,该打的时候也绝不会手软。
权势和金钱不是每一寸都带着血,群众当中也有坏人。
“他大娘,你们先消消气,有话好好……”
“呸!”农妇一口浓痰吐在曹娥脸上,眼神就像看一坨屎一样,“骚货别跟老娘说话,沾染了臭气,老娘打死你!”
曹娥真的很怯懦,默默用袖子擦干净脸,依然维持着讨好的笑。
“他大娘,英先生真的是学宫先生,咱们村子离学宫那么近,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闹大了多不好看?
这样吧,您的母鸡钱,我赔给您,好不好?”
闻言,农妇露出得意的表情,瞟了英雄一眼,道:“那是我家下蛋的老母鸡,养三年了,每天能下两个蛋。
乡里乡亲的,老娘也不讹你,就按它还能再下一百个蛋算,一个一文钱,给一百文吧!”
曹娥大吃一惊:“他大娘,一百文羊羔都能买三只了,是不是……”
“怎么,不想给?”农妇又瞪起还挂着眼屎的三角眼,“那就打死这只野狐子,剥了皮子去卖。”
曹娥没了主意,还待哀求,就见不远处曹二狗一手拎着几只洗剥好的田鼠,一手握着刀冲了过来。
“你们要干什么?”
十岁的孩子护在娘和英雄面前,眼神凶戾的像只小狼崽子。
“小野种还敢呲牙?滚开!”
青年汉子挥手便抽向曹二狗的脑袋,不料旁边伸过来一条腿,直接将他踹出了院子。
他倒在地上半真半假的哀嚎,农妇跑出去扑在他身上就开始撕心裂肺的哭喊。
“打人啦!杀人啦!乡亲们快来看看呀!姓曹的骚货勾搭野男人欺负到咱们家里来啦……”
她的丈夫,那老汉瞧瞧神色冰冷的英雄,没敢继续留在院子里。
曹娥急了:“英先生,您快走,待会儿村里人一来,可就不得了啦!”
英雄不在意的笑笑,问:“他们平日里没少欺负你们吧?!”
曹娥低下头:“街坊邻里,总会有点误会,解释开就好了。”
曹二狗冷哼一声:“他们上次就说墨先生砍了村子种的树,讹了五十文钱,今天又想讹诈英先生,我决不答应!”
啥情况?墨屠被讹诈,居然乖乖掏钱?
英雄惊讶极了,但余光瞟见曹娥脸上又露出了歉疚的神色,顿时便明白过来。
墨屠应该是担心态度强硬会给曹娥带来麻烦,所以才捏着鼻子认下的。
没想到那个冷漠的家伙还有颗柔软火热的心。
就是太蠢了点儿。
对付刁民,忍让只会让他们变本加厉,麻烦更多,唯有上来就打,知道了疼,他们才会明白花儿为什么会那么红。
“二狗,你知道先生的本事,肯定不会被欺负的。先带你娘和大丫回屋吧,他们才是需要你保护的人。”
“先生……”
“你要违背师命吗?”
“学生不敢。”
曹二狗回身牵住大丫的手,见母亲还想说什么,便硬拽她道:“娘,你就放心吧!先生是圣人山长的弟子,整个学宫里最厉害的人!”
不知怎的,听着孩子夸张的形容,英雄感觉比说他是霜州未来的王还开心。
“哥哥,我是不是惹麻烦了?你不要把我送回山里好不好,我以后一定不乱跑了!”黄囡囡极小声的哀求道。
撸撸它的后背,英雄笑着说:“你没错,也不需要改什么,是他们错了,待会儿哥哥帮你出气。”
黄囡囡放下心来,贴着他的脸看院外那一家三口,不解的问:“我都不认识他们,他们为什么要打死我呀?”
“因为你和他们不一样;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这世间的主宰;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他们的心污了,忘了该怎么做人。”
“心污了?”黄囡囡似懂非懂,“那还能洗干净吗?”
英雄摇头:“洗是能洗,但能不能洗干净,得看他们污的严重不严重。”
“怎么洗?”
这时,村子里有二三十人跑了出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他们大多手持棍棒农具,神色或义愤填膺,或幸灾乐祸。
英雄缓缓眯起眼,掏出枚细细的哨子吹了一下,冷冷说道:“清洗心污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用宽容和善良感化;一种是直接用鲜血冲。
哥哥比较喜欢第二种。”

第三十七章 英家的地盘

简陋的篱笆墙外围满了人。
那农妇仍坐在儿子身边哭叫,一把鼻涕一把泪,悲伤的模样仿佛儿子已经死了。
牛家村的村民们越来越愤怒,纷纷大声叫嚣起来。
男人们的诉求很简单,要打断英雄的腿,或者直接偿命。
女人们则丰富多了,各种污言秽语喷个不停,大部分都是奔着曹娥去的。总结起来,就是妓女都比曹娥圣洁百倍。
有人忽然大喊一声要扒光了曹娥游街,男人们的眼睛顿时都泛起了光,女人们也都面露快意,竟无一人觉得不妥。
堂堂昆仑学宫脚下,霜州文华集大成之地,居然还能出现如此愚昧无知的村庄,英雄忽然觉得学宫的影响力还不够大。
学识这种东西,若是只有中上层阶级的人重视,那这社会永远都不会发展。
作为八极宫的少宫主,英雄自然不会跟一帮山野村夫村妇们扯着嗓子对骂,就像完全瞎了聋了一样,弄了些角落的柴火点燃,把曹二狗精心洗剥干净的田鼠架了上去,一边惬意的喝蜂蜜水,一边烤制。
村民们不是不想冲进来,而是篱笆门外的地上插了把刀。
那刀不长,但通体漆黑,稍稍离近一点便能感觉到刺骨的寒意,很邪门,没人敢随便造次。
过了约莫盏茶的功夫,一名乡绅模样的老头儿被搀扶着走了过来。村民们纷纷噤声,口称族长。
老头儿穿过人群,看看门口的刀,没靠近,站在篱笆墙外,拱手文绉绉地道:“老朽牛茂实,不知小哥儿怎么称呼?”
英雄打开从不离身的香料包,均匀的撒在肉上。
“好说,学宫先生。”
没有受到对等的礼节,老头儿面露不悦:“小哥儿莫要诓人,老朽也是在学宫读过书的,活了这么多年,从来都没听说过有十几岁的半大小子能当上先生。
你怕不只是里面的学子吧?!”
“老头儿,你没听说过不代表就没有。另外,如果你真曾经在学宫读过书,那从这一刻开始,学籍也没了。
把自己的族人教导成一帮刁民,不配用学宫的名头。”
牛茂实没料到这个少年人还是个混不吝,脸色阴沉下来,回头问那农妇:“到底怎么回事?”
“他的野狐子吃了我家老母鸡……”
农妇快速的把已经说过十几遍的话又讲了一遍。中心思想很明确,英雄不但纵兽行凶,还打人。他们一家已经活不下去了,要是村民们任由他们被外人欺负,他们一家就准备上吊自杀。
牛茂实听完不置可否,又问英雄:“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烤肉的浓郁香气已经散发出来,英雄惬意的闻了闻,撕下一小块喂给早已口水滴答的黄囡囡。
“熟了吗?”
黄囡囡嘶哈嘶哈的点头。
“馋丫头,问你真是白问。”
敲敲小狐狸的脑袋,英雄继续翻转烤肉,完全无视了牛茂实。
牛茂实在村里作威作福了一辈子,哪里受过这样的慢待?有心让村民们冲进去,又怕对方真是学宫的学生,万一不小心给打死,事情就不好收场了。
至于英雄是先生的可能,他压根儿就没往心里去。
思索片刻,老头儿随手指了指一个精壮汉子:“你,快跑去学宫,请一位先生过来评理。”
“好嘞!”
那汉子扭头就跑,忽然一阵狂风从半空刮来,把他吹成了滚地葫芦。
随着村民们惊慌失措的尖叫和奔逃,阿花从天而降,大吼一声,震尿了一片人。
是真的尿,包括牛茂实在内。
也不知道老头儿有没有前列腺炎,这一下算是让他品尝到了久违的酣畅淋漓。
一帮无知山民,哪里见过阿花这样的猛兽?眨眼的功夫,院外面的人就少了一大半,剩下的不是不想跑,而是已经吓瘫,腿软的根本站不起来。
有意思的是,那个原本快要死了的农妇儿子早就没了影,只留他娘还坐在那里。
让黄囡囡接手烤肉,英雄拍拍手起身,到门口拔起弑神刀,笑眯眯的问牛茂实:“老人家,我是学宫先生也好,学子也罢,很重要吗?”
在这种愚昧的山村里,族长就相当于有生杀大权的土皇帝,所以牛茂实虽然尿了,但两条腿还站着,不算太丢人。
他咽口唾沫,强行维持着表面的尊严:“好叫小……先生得知,我们牛家村属于斑奴山英家管辖,老朽的女婿便是货真价实的英家人。”
英雄立马就乐了:“哪个英家?可是统御八极宫的那个?”
牛茂实恢复了几分傲气,点头:“正是。”
斑奴山是英家禁地,而牛家村就在斑奴山脚下,所以老头儿很可能没撒谎,整个牛家村都是英氏第九房的产业。
“阿花,去,把这老头儿女婿给我找来。”
有更大的大头出现了,一个破山村的小族长自然没资格再让英雄费心思。
眼瞅着英雄又回去烤肉了,牛茂实脸色变幻一阵,远远走开,在村口叫了个年轻人嘀咕两句,那年轻人便朝村子深处快速跑去。
阿花飞走了,村子里的人又有了点胆子,陆陆续续从家里出来,却没人再靠近曹娥家,连那农妇都软着腿一步一步的走远了。
“二狗。”英雄喊了一声,“叫你娘和妹妹都出来吧,肉烤好啦!”
一家三口出来,曹娥满脸惶急,站在那里想说什么又不敢。倒是曹二狗像没事似的,搬来了小方桌和板凳,又拿了碗碟筷子,将烤肉叉到盘子里,掏出把小刀,三下五除二就给拆成了块儿,相当利索。
“曹氏,你不用担心。”给曹大丫夹了一根鼠腿进碗,英雄宽慰道,“刚才那牛老头儿的话你也听到了,这牛家村归英家管,我姓什么,你忘了吗?”
曹娥一呆,继而大惊:“英先生您……您……”
“先生还是八极宫的少宫主呢!”曹二狗不无炫耀道。
“少宫主是什么?”曹大丫一脸懵懂。
“是……”曹二狗挠头。他只模糊的知道少宫主是个很厉害的身份,但具体是什么,完全不懂。
“少宫主就是会给大丫编兔子的大哥哥。”
笑着揉揉孩子脑袋,英雄抬眼去看曹娥。这妇人就像是被电了一下似的,从梦中惊醒,扑通一下就跪在地上。
“草民不知道少宫主驾到,草民……草民……”
英雄皱眉:“起来,别吓到孩子。我就是二狗的先生,仅此而已。”
曹娥站起身,脖子却像是断了似的,始终不敢再抬起,哪怕英雄强行勒令她坐下吃饭,也只小心翼翼地侧坐。
懦弱成这个样子,真无法想象她是怎么独自拉扯两个孩子生活的。
英雄摇了摇头,忽见阿花出现在半空,忙喝道:“你要是敢把灰尘吹过来,老子今天就烤猫肉!”

第三十八章 有不服憋着

阿花委屈的绕到远处,才敢慢慢降落。
它背上驮了一人,白头发白胡子,英雄定睛一瞧,差点儿没把肉吃鼻孔里。
卧槽!这不是老祖宗英虬吗?你特么一我爷爷都要喊爷爷的老不死,居然娶了年不过花甲的牛茂实闺女,要不要脸?
“主人,我……我不知道哪个是那老头的女婿。”
阿花自觉没完成任务,怕被烤,只敢远远的说。
原来是这样,吓死老子了。
英雄松了口气,起身行礼:“小子见过老祖宗。”
“不敢。”英虬在院外很正式的回礼,“拜见殿下。”
“老祖宗来的正好,小子刚烤的天鹿肉,一起尝尝?”
曹二狗已经搬来了凳子,曹娥则如蒙大赦,躬身施礼后退回了房间。
英雄这次没拦着。
封建社会嘛,家有贵客时,女眷不能上桌,这是规矩。他可以对此嗤之以鼻,但不能不顾忌英虬和曹娥双方的感受。
当然,二狗和大丫俩孩子被他留了下来,只让曹二狗给他娘送了碗肉进屋。
“殿下,您为何在此?”英虬坐下来,瞧瞧村口那帮村民,敏锐的猜到了什么,心中默默一叹,“可是那些愚夫愚妇惹到了您?”
“谈不上惹。”英雄笑着给他倒了碗蜂蜜水,“就是这村子的族长说他女婿是英家人,我想见识见识。”
英虬苦笑:“殿下,您宫储之尊,何必跟一帮泥腿子一般见识?”
“我也不想呀!他们刚才把我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还要打死我,要不是阿花长得还算吓人,老祖宗您可能就见不着我喽!”
我信你个鬼!
英虬心中哭笑不得,却也听出英雄是真的很生气,于是便不再规劝,安心吃肉。
反正他相信以殿下的仁慈,必然不会行什么暴虐之举。
过了没多久,村民们突然骚动起来。英雄抬眼望去,就见一名中年人自村中匆匆而来,速度很快,显然境界不低。
村民们围了上去,七嘴八舌,有人告状,有人拍马。那中年人听牛茂实说了两句,视线往曹娥家一扫,瞧见英虬,顿时大惊,忙不迭的挤开人群跑了过来。
“英博不知老祖宗也在,请老祖宗恕罪。”
“没眼力的狗东西!”英虬冷声骂道,“还不快拜见少宫主殿下?”
英博一呆,再瞧专心吃肉的英雄,脸色一白,忙跪下磕头:“英博拜见殿下!”
英雄吐出一块骨头,斜眼瞧他:“你就是那老牛头的女婿?”
英博沉默了下,回答:“是。”
英雄点点头,掏出手帕擦拭着手指说:“虽然英氏第九房号称不与外界勾连,但本殿下也不是不近人情之辈,大家都是人,婚丧嫁娶,吃喝拉撒,不可能真的一丝也不跟外面联系。
你娶牛家村女子为妻,这没什么错,但我要问问你,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山村敢仗着英家的名头不把昆仑学宫放在眼里?你身为英家禁地值守,为何区区一介村民召唤,就匆匆而来?可是熟而生巧了?”
英博汗如雨下,讷讷不敢言。
见状,英虬摇头叹息:“殿下,老夫御下不严,有负宗族重托啊!”
“老祖宗言重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英博虽然行为有错,却也没严重到哪里去。”
英雄笑着安慰老头儿一句,又肃容对英博道:“第九房脱离世俗,本殿下没有权力惩罚你,但牛家村位于俗世,还归我霜州律法管辖。
你现在回去问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接下来该怎么做,自己看着办。”
“谢殿下!”
英博退出院子,跑回村民中,不一会儿就见牛茂实踢蹬着小短腿跑了过来,健步如飞,完全没了之前还需要被人搀扶的拽样儿。
“老……小老儿不知殿下当面,罪该万死!”老头儿趴在门外,砰砰磕头。
让岳父告罪,这就是你的“看着办”?
英雄皱了皱眉,对英虬道:“老祖宗,这英博办事能力太差,小子建议不要把他放在管事的位置。”
英虬深以为然的点头。
“你是不是罪该万死,得问那个老太婆,我的狐狸到底有没有吃她家的鸡。”
“没有没有没有……”牛茂实双手连摆,“小老儿刚才已经问清楚了。”
英雄不再理他,见曹大丫吃的满脸都是油,便开始为她擦拭起来。
牛茂实还算有点眼力见,很快明白过来,扯着嗓子大叫道:“牛大憨,让你婆娘娃过来!”
那农妇一家三口不敢不听,战战兢兢的走过来,跪下就开始喊:“殿下啊!我们该死!我们……”
“闭嘴!”牛茂实一声厉喝,“老老实实告诉殿下,你为什么要污蔑殿下的……那个灵宠?”
“我……我……”
“说!”
牛茂实中气十足,哪里像个花甲老人?
那农妇不敢再支支吾吾,忙道:“我就是看那狐狸很肥,想打杀了吃肉卖皮子。”
英博脸皮狠狠抽搐一下,拱手对英雄鞠躬道:“殿下,村妇无德,做出这等丢人现眼之事……”
“丢人现眼?”英雄冷笑,“他们不但讹诈钱财,还企图聚众伤人,已经犯了国法,你一句轻飘飘的‘丢人现眼’就想揭过?”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这就……这就让他们去卫宫镇报官……不,我直接押他们去官衙。”
这人真是蠢到了家,英雄完全没了再说下去的欲望。
英虬摇摇头,开口:“英博啊,你回山上去吧!禁足十年,不得再踏出斑奴山半步。”
“是。”
英博如丧考妣的走了,牛茂实终于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两股战战,似乎又恢复了那种不良于行的苍老状态。
“牛家村族长,”英虬又对他道,“你身为一族之长,却不知教化族人,不通仁义道德,以致满村皆是卑鄙刁滑之辈,罪不容恕。
自明年起,牛家村佃租恢复原样,所有优待尽数收回,以儆效尤!
你可有不服?”
牛茂实一屁股坐在地上:“我……我……”
“有不服也憋着,就这么定了。”
英雄直接拍板,起身冷冷的扫视村口一众村民,朗声道:“二狗是我的学生,他的家人便是我昆仑学宫的家属,今后若是再让我听到半句闲言碎语,英家会收回牛家村土地,将尔等通通打为流民!”

第三十九章 曹操和曹玉儿

“摆了个大谱,却只吓唬了一帮无知村民,让老祖宗见笑了。”
村民们散去,英雄给英虬倒水,有点不好意思。
英虬直直地看着他:“老夫很好奇,若是这牛家村与我英家无关,殿下会如何处理?”
“简单!我会激怒他们,让他们犯下更重的罪,然后根据律法,该抓就抓,该杀就杀。”
英雄毫不掩饰自己的卑鄙。
英虬也并不感到奇怪。因为这正是权贵对付平民最常用的招术,仗势欺人的名声,哪有被刁民迫害好听?
地主老财们为啥都会修桥铺路?还不是因为家族传承需要一个好名声嘛!只有蠢货败家子才会当周扒皮。
害你,还要把罪名安在你的头上,这才是统治阶级的传统艺能,屡试不爽。
“殿下占着理,完全不用这么麻烦,便是打杀了那妇人,也与您名声无碍的。”
“老祖宗在试探小子吗?”英雄笑,“说句您可能不爱听的,之所以我不愿直接动手,不是因为什么心有仁爱,只是嫌脏了手,那种垃圾不配让我沾血,仅此而已。”
“殿下光明磊落,老朽深感欣慰!”英虬起身,拱手:“老朽告退。”
“您慢走。”
送走了英虬,英雄坐回桌前,见二狗已经不吃了,便问:“对于刚才发生的事情,你可有什么想法?”
曹二狗凝眉思索片刻,说:“遇到事情不要只想着打架,要动脑子。”
“聪明!打架犯法,打死了人还要偿命,就是自己受了伤,亲人也会跟着担心。所以,遇到麻烦要先冷静,看看有没有别的办法解决,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动手。
当然,男子汉大丈夫,血性也不能丢,若见不平事,该出手时就出手。
你年纪还小,不懂得把握这里面的度没关系,先生和书本都会慢慢的教你。
现在,你只需要记住一句话:遇弱不凌,遇强不馁。”
曹二狗站起身,郑重施礼:“二狗谨记先生教诲!”
“嗯。”英雄点点头,“对了,曹氏,你出来一下。”
曹娥从屋里走出:“殿下,您有什么吩咐?”
英雄懒得纠正她的称呼,指指二狗说:“他的名字不好,将来可能会影响到前途,蒙学先生建议改名,我今天就是来问你意见的。”
一听会影响孩子前途,曹娥毫不犹豫就道:“全凭殿下做主。”
英雄开心了,脸上露出只有他自己才懂的恶趣味表情。
“名字我已经想好了,叫曹操!
操者,有节操、品德之意,希望孩子能成长为一位品德高尚之人。同时它还表示把持、掌握的意思,算是祝愿孩子将来可以位居人上,执掌自己的命运。”
“曹操……”曹二狗喃喃重复几遍,喜笑颜开,跪地磕头道:“我喜欢这个名字,谢先生赐名!”
曹娥也开心的跪下。
这是应有之义,所以英雄坦然的接受了,只拦住了也要跟着下跪的曹大丫。
曹大丫已经完全不怕他了,奶声奶气的说:“大哥哥,你也给我起个名字好不好?”
曹娥吓了一跳:“大丫……”
英雄抬手止住她,笑道:“当然好啦!嗯……大丫喜欢什么?”
“我喜欢小兔兔,还喜欢小羊羊,还有……还有……”曹大丫努力的掰着手指头,忽然瞥见不远处趴着的阿花,眼睛一亮,指着那边道:“还有大猫猫。”
英雄哈哈大笑:“让哥哥想想哈,你喜欢小动物,不管兔兔、羊羊还是猫猫,都是白色的,那就叫你玉儿吧!
曹玉儿,哥哥希望你长大后能像玉一般温润、美丽、高洁,喜不喜欢?”
曹大丫哪能听懂这些,但她觉得大哥哥起的肯定好,用力点头:“喜欢!娘,我以后叫玉儿啦,好不好听?”
“好听!真好听!”
不知想到了什么,曹娥忽然红了眼眶,忙起身躲回屋里。
朋友看上的女人,英雄不好多管闲事,见大丫眼巴巴的瞅着阿花,就抱她起来,问:“想不想坐大猫猫飞?”
“想!”
“那就走,哥哥带你骑猫猫!”
曹大丫,不,曹玉儿开心的直拍手欢呼。
黄囡囡迅速攀上英雄肩头,留下“新任”曹操在院子里,满脸羡慕。
阿花腾空而起,飞向远处平原,洒下一片曹玉儿的尖叫和欢笑。
听着这笑声,曹娥躲在房里,用被子捂住口鼻,嚎啕大哭。
没人知道的是,在牛家村的某个角落里,一双眼睛死死盯着空中来回飞翔的白虎,里面充满了浓浓的冰冷和怨毒。
陪着曹玉儿疯了一下午,英雄才在母女俩的目送下,踏着夕阳回返。
曹操因为还有学业,所以吃完饭没多久就提前回去了。
夕阳火红,烧透了半边天空,英雄嘴里叼根草躺在虎背上,抚摸着怀里黄囡囡的顺滑皮毛,心情愉悦且安宁。
其实,若是真还有个弟弟,他一定会在昆仑学宫旁盖一栋房子,开垦一块田地,娶了苏晏晏和家巧,再养一只黄囡囡,每日里去学宫教教学生,闲下来便躺着看风景,把什么权争浩劫通通抛到脑后。
当然,他知道,这只是个美好的愿望。
“哥哥,你不是说,心污了要用血才能洗干净吗?可今天并没有流血。”
路上,黄囡囡问。
“今天不流,不代表明天也不流。”
英雄揉着小狐狸的脑袋瓜说,“因为那个农妇的贪婪,整个牛家村都受到了惩罚。也就是说,她损害了全体村民的利益。
你觉得,那些村民会放过她一家吗?”
黄囡囡立刻兴奋起来:“他们会杀了那个讨厌的老太婆吗?”
“臭狗狗,没想到你还是个暴力分子。”
宠溺的弹弹小狐狸的湿鼻头,英雄道:“他们刚刚受到惩罚,短期内应该不敢犯杀人那样的重罪,但你不知道,无知愚昧的人一旦残忍起来,一般坏人都比不上。
别看那帮村民样子都蠢蠢的,祸害别人的点子却多得是,就算不杀人,他们也有的是办法让那一家三口活不下去。
总之,他们敢伤害我的宝贝狗狗,就甭想轻轻松松的活着。”
“哥哥你真好!等囡囡变成人了,一定要嫁给你!”
“呃……哥哥哪里好,你说,我改。”
黄囡囡不依,在英雄怀里各种打滚,他的笑声在田野间来回飘荡。
不过,此时的他还不知道,这快乐是那么的短暂,短到他始料未及,痛彻心扉。

第四十章 心如刀割

夜晚,家巧与黄囡囡已经睡下,英雄就着烛火在书房研究江右道和甘梁县的卷宗。
明天就要出发了,数千里的距离,山高皇帝远,别说什么巡抚钦差了,就是他少宫主的身份都得大打折扣。再加上刚刚从白山君那里得知的阴阳镜凶险,他必须足够的知己知彼才行。
至于在旁人眼里不可能做到的剿匪,反而成了最简单的事情。
定胜山三面属于三州,别人贸然进入很可能引发“外交”危机,但他不怕,到时候只要想办法不让山贼们跑去戎州那边就行。
至于洛州境内,给苏晏晏写一封肉麻点的情书哄一哄,没啥难度。
只是剿匪,又不是入侵,老丈人苏乐山的面子,在洛州还是很大的。
门帘被掀开,瑶光无声的走进来,要把已经凉掉的茶水换下。
“不用了,大半夜喝太多茶会睡不着觉,你早点去歇着吧!”
瑶光依然戴着面纱,有点异域风情的味道,灯下看美人,朦朦胧胧,容易让人开小差。英雄觉着,红袖添香这种活,还是家巧比较合适。
熟了,抵抗力大点。
瑶光点点头,跪下去,握住他的手,额头贴上手背,默默祈祷。
英雄浑身不自在,可又不好阻止,只能努力让精神集中在卷宗上。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心中忽然一阵慌乱,下意识的抬眼看看西南方向,一把将瑶光拽起来,拉到屏风之后。
“快,把衣服脱下来!”
瑶光怔了怔,后退一步,坚决摇头。
诶?为啥不听话了?
紧接着英雄想起来,他昨儿个给人家下过禁令,这会儿突然让人家脱衣服,被误会成有男女非分之想了。
“没打算办你,我是要你跟我换衣服。”
英雄打散自己的发髻,胸前已经鼓了起来。
要不是还没机会置办多余的女装,他也不至于这样。
瑶光明白过来,毫不犹豫的就扯开了腰带。
随着衣裙滑落,英雄感觉整个房间都亮堂起来。
他发誓绝不是故意想看,但就是不肯把眼睛挪开,甚至连眨一下都不舍得。
道理他都懂,可是,为啥瑶光一介凡人,竟然比他“女神”的身材还要好上几分?
得亏这姑娘是神仆,若是普通人家的闺女,估计早就奔着红颜祸水祸国殃民这条路一骑绝尘了。
董窈娘跟她比起来,就是一柴禾妞儿。
瑶光一点都不介意被他看,脱完了外衣,又指指肚兜和亵裤,似乎在问要不要继续。
“可……可以了。”英雄干咽口唾沫,用最快的速度脱掉自己的衣袍给她,一边穿裙子一边说道,“你换上我的袍子,梳个男人发髻去书桌前坐着,不要开窗,我回来之前也不要随便走动。”
瑶光点点头,不疾不徐的穿好衣服,梳上发髻,出了屏风,在书桌前坐下,微微低头,目视案上卷宗。
英雄戴上面纱出门,看了看书房窗上倒影,没发现明显破绽,便纵身跃上半空,朝西南方疾飞而去。
绕过一角斑奴山山麓,只用了几息的功夫,牛家村便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内。
火,熊熊大火!
浓烟滚滚,遮蔽了夜空。村中的每一间房屋,每一棵树都在燃烧,仿佛坠入了火之炼狱。
一个丈许高的羊头怪物正在村中肆虐,口中不时喷吐出炽热火焰,吞噬着每一个出现在它身周的活物。
英雄目眦欲裂,刚要冲下去灭杀那怪物,忽然发现还有间小院没有被火焰波及。
那是曹娥家。
火光明暗的跳动中,隐约能看到院子中央的地上躺着一个人,一个小小的人。
英雄的心脏瞬间冰冻,疾速下降,落地竟一个踉跄,险些栽倒。
曹玉儿躺在那里,面色惨白,眼耳口鼻都有鲜血流出。
英雄感觉自己的头皮都要炸裂了,抱起小丫头,视线直接穿透身体,见她的心脉几乎已经全都变成了黑色,再顾不上村中肆虐的羊头怪,凝心静神,缓缓将神力输入进曹玉儿体内,开始拼命的分离起毒素来。
然而,那些黑色的毒素已经与曹玉儿的气血完全融合,心脏更是被完全污染,又岂是那么容易分离的?
英雄急的满头大汗,口中不停无意识的念叨着:“玉儿乖!听话!大哥哥好喜欢你的,再坚持一下,别走……”
不知是不是听到了他的话,曹玉儿缓缓睁开了眼,看见他,目光有些迷茫。
“你不是大哥哥……”
“我是!我是!”英雄一把扯掉面纱,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大哥哥是变态,喜欢偷偷变成女人玩儿,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可不要告诉别人哦!”
见到熟悉的脸庞,曹玉儿终于笑了起来:“大哥哥,我也喜欢你,你什么时候再带我坐大猫猫飞呀?”
“你想什么时候坐,就什么时候坐。只要你不走,大哥哥今晚就去山上给你抓大猫猫,大的小的,给你抓一窝来,好不好?”
“好!咦,大哥哥你怎么哭了?大丫不走,大丫想一直一直和你在一起……哦,我不叫大丫了,我是玉儿,曹玉儿。”
小丫头不好意思的吐了吐舌尖,带出一股发乌的血从嘴角淌出。
英雄心如刀割。
“对了,大哥哥,白天那个大娘刚刚来找我了,给了我煮鸡蛋,很好吃。原来她也是个好人,你不要再生她的气了,好不好?”
刚刚?煮鸡蛋?
老太婆,难道是你给玉儿下的毒?
该死!她只是个才五岁大的孩子,你就算有再大的怨气,也不能……
这都是……因为我,是我……害了玉儿……
瞬间,冲天的悔恨和怒火将英雄的心防摧毁,一股磅礴的气势自他体内爆发,冲击波以曹娥家的小院为圆心,方圆数里之内,任何高度超过两尺的东西都没能幸免,大地一片狼藉。
“对不起!玉儿,大哥哥错了,大哥哥就是个大傻逼,求你……我求求你不要……”
他的哭声戛然而止,呼吸也停住了。
因为曹玉儿睁开的双眼已经再次闭上,小小身子软的像棉花一样,安详的无声无息。
吼!
一声悲痛凄厉至极的嘶喊突然自英雄身后响起。
他慢慢回过头,就见那只羊头怪不知何时站在了两丈开外,怔怔望着他怀里的曹玉儿,两行血泪流淌过它丑陋狰狞的脸。

第四十一章 太阴神国?

两截尸体掉落在羊头怪脚边,是那个老太婆!
她被从腹部生生撕开,肠子内脏流了一地,似乎还没有死,于是英雄送了点灵气过去将她包裹,让她不至于早早的因失血挂掉,能多感受一会儿疼痛和绝望。
“她……害死了大……大丫,我要……所有人……陪葬!”
羊头怪嘶哑开口,声音中除了痛苦,只有仇恨。
曹娥!
这怪物竟然就是曹操和玉儿的母亲,曹娥!
刹那间,英雄明白了点什么。
他抹抹眼睛,开始擦拭曹玉儿脸上的血迹,动作温柔,仿佛丫头只是睡着了,怕惊醒她。
片刻后,他吻了吻孩子的脸,将她轻轻放下,刚要起身,忽见一点荧光自玉儿眉心溢出,萤火虫般,飘飘忽忽,在他面前转了个圈,一头扎进了他的脑袋。
刹那间,牛家村的熊熊火焰中飞出一只又一只的萤火虫,星光似的朝他汇聚而来。
他意识海中的星月盘爆发出一团灿烂的光芒,红色宝石周围的碎钻依次被点亮,犹如燎原之火,一直延伸到中央那块最大的玉石上。
他分明看见了曹玉儿的笑脸,可爱,天真,无邪,美好……最终慢慢沉浸到玉石之中,隐去不见。
玉石光芒淡去,表面多了一丝血线,而那颗红色宝石和它四周的碎钻则没有熄灭,呼吸般闪烁着微弱的光。
英雄心神巨震。
苏晏晏不是说要做好事立功德才能点亮宝石吗?为何人命也可以?
难道我无意中开启了太阴神君的神国?
星月盘……就是冥界?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当我完全掌控星月盘时,就可以复活曹玉儿?
无数疑惑搅的他思绪纷乱繁杂,又惊又喜,恨不得这就飞去追上苏晏晏问个清楚。但他也知道,如果苏晏晏没有骗她,定然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而若是她撒了谎,又怎会肯说?
曹娥似乎还残存着几丝理智,一直都在原地等着,只是口鼻喷出的热气显示,她正在痛苦的挣扎,或者说与什么东西争斗。
“吼……”
又是一声嘶吼惊醒了英雄,他深吸口气压下情绪,重新戴起了面纱。
面纱上沾染了一点血迹,如盛开的梅花。
“你潜伏在牛家村的目的是什么?”
他的目光冰冷,声音中不带丝毫的感情。
无论如何,曹玉儿都是无辜的。他原谅不了自己,也不会因为眼前的怪物是曹娥就给予宽容。
曹娥忽然弓下了腰,双手抱住脑袋,似乎遭受到了极为剧烈的痛苦。
英雄眯了眯眼,脚尖在地上一点,便听轰隆隆的声音从地下响起,地龙翻身一般,一道泥土波浪眨眼间就涌到了数百米之外。
砰地一声,地面爆炸,一个人飞了出来。
英雄手臂微抬,那人便不由自主的飞到了他面前,却是白日里被他踹过一脚的农妇儿子。
“你们……”英雄额角绷出数根青筋,眼里也开始有红血丝蔓延,愤怒到了极点。
“这一切……都只是一个试探?”
话音落下,那人的四肢仿佛被巨物反复碾过,先是缓缓被压扁,鲜血迸溅。接着,皮肉变成了泥,骨头成了渣,最后只剩下四团条状肉馅儿挂在他的身上。
这个过程只是几个呼吸之间,但那人却清晰的感受到了每一分疼痛,惨叫不止,连昏迷都做不到。
英雄双眼赤红,除了曹娥为何会在牛家村之外,他全都明白了。
因为张屠的意外暴露,霜州城的神恩道失去了出其不意的底牌,潜伏在此的曹娥成了鸡肋,索性废物利用,将她启动,再次试探他是否已成半神。
但是,曹娥心地善良柔弱,对两个孩子的爱超越了自身,所以白日里对老太婆那一家三口的暗示不理不睬。
没想到,他们竟恶毒到对曹玉儿下手,用愤怒和仇恨成功将曹娥激活。
老太婆和他的丈夫,连带整个牛家村都没能幸免,他们的儿子早早藏在了暗处,监视观察。
因为在地下,他幸运的躲过了之前英雄气势的冲击波,可惜贪心不足,还想继续刺激曹娥,意图彻底摧毁她不多的理智,导致自身暴露。
要不然,以英雄此时悲伤的状态,很可能根本发现不了他。
“告诉我是谁下的命令,我可以给你一个痛快。”英雄口气冷的仿佛不是活人。
他从那人的身上招出一片不知是什么金属制成的薄片,轻轻一振,曹娥便发出痛苦的呻吟。
显然,这薄片就是用来刺激兽人情绪的。
“是……是祭司大人……”那人自知活命无望,此时只求速死,不要再承受之前那种酷刑。
“他是谁?”
“不知道……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给你传达命令的人是谁?”
“英……英博。”
英雄心头一凛,立刻抓起那人,直飞斑奴山禁地。
咣!
犹如大钟被敲响,震彻天地。
英雄刚靠近半山腰,眼前陡地凭空浮现出一抹金色,以他半神修为,竟然被撞了回来,头昏脑涨。
那抹金色仿佛一层薄膜一般罩在斑奴山上,颤了颤,消失不见。
该死!没想到禁地的结界如此之强。
保护自家地盘的法阵,英雄不好硬破,正犹豫要不要喊人时,就见一白发白须老者腾空而起,正是英虬。
他警惕的看着英雄,沉声道:“此处乃太山英氏禁地,何人擅闯?”
老头儿居然已经有了圣人修为,怪不得能活那么久。
由此可见,中土的各个犄角旮旯里不知道还隐藏着多少老妖怪,师父那个中土四圣的名头一点都不值钱。
“老先生,”英雄不打算表明身份,而是语带恭敬道,“山下牛家村有神恩道怪物作乱,此人便是始作俑者。据他交代,为他通达消息之人,便是贵宗英博!”
英虬目光一凝,深深看了那青年汉子一眼,对山中传音,要人去找英博。
“有劳老先生了。”
圣人传音自然瞒不过半神,英雄还惦记着山下的曹娥,所以也不等待,拱拱手便朝下飞去。
英虬有心追上去看个究竟,但守护禁地责任重大,只能继续保持警惕,慢慢落回山腰。
牛家村,曹娥似乎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性,又开始四处喷火,羊头人身的模样站在熊熊大火之中,就像英雄前世西方神话中的恶魔。
停在半空,英雄又问那人:“她是什么?”
“她是三牲之二,叫太牢乙,死在霜州的是太牢丙。”
太牢?这不是祭祀三牲嘛!张屠是猪,曹娥是羊……
英雄蹙眉:“是不是还有一头牛叫太牢甲?它又藏在哪里?”

第四十二章 用尽全力吻你

“我……我不知道。”
“你们藏在牛家村的目的是什么?”
“不知……”
英雄眼睛一瞪,那人腹部猛地塌陷,紧接着又膨胀如球——他的肠子也都碎成了渣。
剧烈的疼痛令那人生不如死,大声嘶喊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家成为神教信众才不过十年,几乎都没怎么出过牛家村,除了英博之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
十年!
英雄想到了什么,急问道:“你有没有见过曹娥的丈夫?他长什么样子?”
“不……不记得了……”
“二狗是不是他与曹娥的孩子?”
“是,肯定是。”那人一口一口的吐着鲜血,“她除了丈夫和……和最近半年多常来的那个姓墨的之外,基本都不怎么跟男人说话。”
英雄缓缓闭上了眼,沉默片刻,摆摆手,那人便飞到了曹娥面前。
曹娥毫不迟疑的扑上去,张开血盆大口,从那人身上撕咬下一块块血肉,嚼都不嚼就吞入腹中。
很快,那人便露出了半副骨架。
不知曹娥是不是刻意先避开了要害,他竟然还活着,但除了凸着眼吐血沫子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这时,远处有一人飞来,却是何清欢。
“住手……”
英雄忙迎了上去。
“师父,这里有我。具体发生了什么,容徒儿明日再跟您细说。”
何清欢敏锐的发现他情绪不对,关切的问:“你没事吧?!”
英雄摇摇头,望向下面小院中那具小小的身体,安静了会儿,说:“没事,弟子只是……只是迫不及待想要成神了。”
说罢,他降落下去,来到血泪都快要流干的曹娥面前。
这一次,他没再冷得像一块冰。
他的眼中,曹娥的心脏正在发光,像是也燃起了火似的,跳动的频率极快,若是换成普通人,早就因不堪重负血爆而死了。
这应该就是神恩道兽人一旦变身便只能疯狂至死的原因。
它们的特殊力量,来自于心脏榨油般的超负荷运转。
“你还有一个孩子。”英雄开口。
曹娥身体猛地僵住,那人的骨架随之掉落,砸在了那仍然还没彻底断气的老太婆身上。
也是巧了,母子俩的脑袋正好并排,彼此对视,不知是否交流了几分悔意。
曹娥血红的眸子失去了焦距,但很快又恢复几分清明,浮现出浓浓的哀切和恳求,又有鲜红的泪汩汩流出。
英雄摇头:“我没有威胁你。不管曹操是否与你一样,他都是我的学生,永远都是。”
曹娥瞳孔猛地放大,又缩小,定定的看着英雄,仿佛明白了什么,深鞠一躬,然后双膝跪地。
“谢……谢!”
英雄拳头握紧,深吸口气:“以我现在的修为,救不了你。”
曹娥似乎笑了,但她龟裂的羊脸实在太过丑陋恐怖,很难看得出来。
“我……坚持不了多久……求你,把大丫……玉儿和我葬在……”
她努力的想把话说完整,但混乱疯狂的意识无时不刻不在攻击着她的理智,令她双目时凶时静,变幻不定。
“放心,我会的。”
英雄抬起了手,指尖遥遥对着曹娥的心脏处,却颤抖着始终发不出力。
“让我来吧!”
身后忽然传来墨屠的声音,英雄霍然转身,就见这个相貌平平无奇的家伙依然一脸的冷漠和臭屁,好像曹娥并不是闯进他心里的那个女人,而是什么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一般。
他手持一把长剑,握鞘的手指极其用力,指节根根泛白。
走过英雄身边时,他说:“没想到你居然能变成女人,真恶心!”
一个骄傲到不屑于轻易理会人的家伙,居然会开玩笑了,所以英雄很给面子的笑了笑,回道:“你先办事,办完了老子好杀人灭口。”
“你最好说话算话!”
沧浪一声龙吟,墨屠拔出了剑。
他站在跪着也能与他平视的曹娥身前,目光爱怜,神情郑重,像一个侏儒在迎娶自己的巨人妻子。
“英雄劝我向你表白,可我不敢,怕听到你的拒绝后无法承受。
对不起,我是一个懦弱的男人,不配喜欢你。”
曹娥很用力却缓慢的摇头,伸出手想要摸他的脸,忽然喉咙深处发出痛苦的低嘶,又抱住脑袋,急促喘息道:“杀了我!求你!能死在你……的手里,我很……开心……”
墨屠闭上眼,迅疾出剑,干脆利落,剑光如流星,深深没入曹娥的胸口。
这一剑,几乎用上了他毕生所学,精准到了极点。
英雄看得很清楚,剑尖并没有刺中心脏,而是割断了最重要的一条心脉。
效果一样,但曹娥不会立刻就死去。
“求殿下援手!”
墨屠松开手,扶住了要摔倒的曹娥。
英雄抬起手臂,屏蔽掉了曹娥的气血运行,让她不再能感觉到身体的疼痛。
曹娥的身体在慢慢缩小,羊头渐渐消失,露出一张本该清秀,却因为皮肤撕裂而血肉模糊的脸来。
不过,她的双眼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明亮,清澈,里面甚至夹杂着难以言喻的喜悦,真的像一名嫁给了幸福的新娘一样。
她的衣衫早就碎成了布条,近乎全裸的蜷缩在墨屠怀里,紧紧贴住他的胸膛,犹如风雪中终于回到了牧羊人怀抱的羔羊。
“谢谢……你喜欢我。”她痴痴地望着墨屠。
墨屠终于泪崩:“我不要你的感激!”
曹娥又摇头:“我很后悔,没有早一点回……回应你,因为……你看到了,我这么丑,才是不配的那个。”
“不,你是天下间最好最美的女人!”
英雄看着墨屠的眼泪鼻涕一起流淌进嘴里,觉得他比曹娥难看多了。
“好吧!我确实很美。”曹娥笑了,有点羞涩,很甜,很美,仿佛瞬间回到了青葱少女时代,“但我希望你能再遇到比我更美的女人。
屠,答应我,到时候……不要再迟疑了,好吗?你值得更好的!”
墨屠抿紧唇,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不让自己说出那个“不”字,以至于身躯颤抖个不停,牙齿几乎咬碎。
曹娥挣扎着抬起头,他马上把脑袋垂低。
然后,一双带血的唇印在了他的脸上,湿湿的,凉凉的,又滚烫。
这一点小小的动作,也耗尽了曹娥所剩无几的力量。

第四十三章 我欲成神

斑奴山下,浓烟滚滚,牛家村完全葬身火海,无情的火焰焚烧着一切,也洗刷着这里曾经的罪孽。
火海之前,一对情侣正在拥吻,光芒将他们照的通红,噼啪声仿佛喜庆的鞭炮。
“你真笨,都弄疼我了……”
曹娥眼中羞意更浓,但胸怀已经完全放开,“下次可不要这样了,会把姑娘吓跑的。”
墨屠想笑一下,却吹出了个鼻涕泡。
曹娥开心的笑,勾住他的脖颈,把他的脸埋进自己血肉模糊胸膛。
墨屠当然不会觉得脏,只认为那是全天下最柔软温暖的地方,要是旁边没有插着剑就好了,太冰。
“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狗儿。你能不能……”
“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他爹,他亲爹!”墨屠毫不犹豫。
早已背转过身的英雄闻言猛翻白眼,心说你脸真大,问过人家曹操了吗?
对了,三国里,曹操的爹和爷爷,哪个是太监来着?
他脑子里各种跑火车,也只有这样,才能暂时不那么难受。
这会儿是人家墨屠和曹娥你侬我侬的时间,他杵那儿哗哗掉眼泪多尴尬呀,跟特么第三者插足没插上似的。
“娘!”
撕心裂肺的呼唤突然在半空响起,英雄抬头,就见何清欢正抱着曹操缓缓而降。
他的第一反应是不该让曹操看到这一幕,可又自知没有权力阻止曹操见母亲最后一面,张了张嘴,到了嘴边的话语变成一声叹息。
曹操落地就朝母亲踉跄跑去,牛犊子似的蛮横推开墨屠,却因为抱不动母亲而倒在地上。
但他有注意着,没让母亲有任何磕碰。
“娘……”
他想拔出插在母亲胸口的剑,又怕伤到母亲,急得嚎啕大哭。
“狗儿,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哭了,知不知道?”曹娥微微板起脸。
曹操马上闭紧嘴,但孩子的悲伤哪里停得住?哭声没了,嗓子却抽个不停,要不是英雄渡了一道灵气过去,这傻小子能把自己生生憋死。
“狗儿乖!以后要好好吃饭,好好读书,长得高高大大。”
说着,她分别拉住墨屠和曹操的手,又微笑道:“别笑话娘,娘刚刚嫁给了墨先生,以后你要叫他墨爹爹……”
“这是他的剑!”曹操像小狼崽子似的冲墨屠呲牙。
“傻孩子,他这是在救娘。乖,答应我,要听你墨爹爹……和英先生的话。”
顿了顿,曹娥又强调道:“只听他们两人的话,记住了吗?”
曹操用力点头,泪水在下巴上跟水龙头似的,哗哗的流。
“好了,”双手捧了捧儿子的脸,曹娥眼中的神采开始消退,“娘得走了,你妹妹怕黑,不能让她一个人等太久。”
“妹妹……”
曹操这才反应过来什么,瞪大了眼四处寻找,满脸惊惶。
英雄实在看不下去了,屈指一弹,孩子便昏迷了过去。
“殿下,”曹娥目光转过来,用最后一口气说,“求您不要……迁怒……”
她瞳孔彻底没了焦距,只有哀求的眼神还在。
英雄上前,伸手覆上她的双眼,看看仿佛已经石化的墨屠,轻声说:“安心的去吧!有墨屠在,没人能杀得了你的儿子,我也不行。”
清晨,大火熄灭,天上起了雾,季节仿佛瞬间从暮秋进入了初冬,寒意彻骨。
一座新坟立在斑奴山脚下,墨屠抱着一块石头用剑刻碑,英雄坐在不远处,用青草编织着各种各样的小动物。
“墨屠,我想成神,帮我!”他声音很涩,像抽了一夜的烟。
墨屠沉默片刻,放下石头,撩袍下跪,额头触地。
“墨家子,屠,誓死追随殿下!”
何清欢远远看着这一幕,长长一叹,背转身,天地间一片萧瑟。
……
“启禀祭司大人,太牢乙死了,我们的人无一幸免。”
大雾中的霜州城像一只喷云吐烟的洪荒巨兽,时而露出黑色一隅,令人既向往又敬畏。
英俊青年站在一栋楼阁的露台上,背着手远眺,视线仿佛能穿透浓雾,落在皑皑群山之上,很久都没有说话。
那力夫几次想要开口,偷眼瞧瞧祭司大人的背影,感觉好像有几分忧伤的味道,连忙低垂下眼皮,不敢再看。
“英雄去了吗?”浓雾开始散去,青年终于开口。
“没有。”力夫道,“学宫眼线回报,英雄在书房枯坐一夜,那女子回返之后,他立刻就出了门。
眼线没敢跟着,但看方向,应该是去牛家村。”
“这么说,我们确定了两件事:一,英雄没有继承神念;二,那女子确实拥有不低于天人境的实力,大概率来自兽人山谷。
太牢乙……死的很值。”
力夫能听出来大人这话不是询问,所以低头不吭。
“为什么?”青年又道,“既然英雄没有继承神念,那兽人山谷的人为何会甘愿被他驱使呢?”
力夫想了想,说:“或许,是因为感情?英雄能在月余之内就让浩然宗宗主千金倾心,且生的俊美潇洒,那山谷中的兽人女子没见过什么世面,被他花言巧语迷惑,也不是没有可能。”
青年一呆,继而微笑:“是了,你说的有道理。我总是习惯把事情往复杂了想,倒是忽略了这么显而易见的可能。”
“大人过谦了!您贵为我神教祭司,所思所想无不是关系着天下的大事,这种男女间的风流韵事,自然入不得您眼。
属下无能,粗鄙不堪,有此想法,才不奇怪。”
“好了,马屁少拍,专心做事。”青年摆摆手,“太牢乙一死,斑奴山那边的准备基本可以当做废棋了,我们的重心要全部转移到霜州城来。
那英伟先虽然愚蠢,但用处极大,你们要各司其职,不得懈怠,明白吗?”
“属下明白!属下告退。”
力夫离开了,青年依然没有收回望向昆仑山脉的目光。
一只神俊的龙隼从天而降,他伸臂接住,抚了抚羽毛,然后撕扯下一块里衣布条,咬破指尖在上面写了几个字,最后塞进龙隼脚踝上的竹筒,封口,放飞。
又过了一会儿,他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最后又望了昆仑一眼,转身欲走。
“消息都传出去了?”
一道声音忽然从浓雾中传来,让他整个人都僵在那里。

第四十四章 复仇,仅此而已(近七千字大章,求个票)

嗖嗖嗖……
浓雾中飞出四道白光,将那青年的双肩和双腿钉死在墙上。
那是四根骨头,还挂着血肉的,人的骨头!
“虽然很不情愿,但我有太多的问题要问,所以你有一个痛快死掉的机会。”
半神状态的英雄自浓雾里踏出,越过栏杆,飘落露台,脸上面纱随风拂动,梅花颤颤,宛若仙子。
那青年脸上并没有多少恐惧,表情惊讶之后就变成了疑惑,凝视着英雄露出的双眼:“你为何知道是我?”
砰!
一根栏杆炸裂,木屑纷飞,如钉如刺,全都揳进了青年身体。
“你没有说废话的资格。”
青年闷哼一声,却咧开嘴笑了,讥讽的笑。
“我在霜州城经营多年,你可知下面那数百万人口中有多少是我们的人?杀了我,除了更多的死亡之外,你什么都得不到。”
“刚才那个人能直接向你禀报,地位应该不低吧!”英雄说,“放心,已经有人盯上了他,神恩道在这里的一切,今日都会被连根拔起!”
青年神色凝住,片刻后阴声道:“那你猜,我会不会什么都让他知道呢?”
“所以我没有立刻就杀了你。”
“有什么手段,你尽管使出来好了,我很想知道,自己对神主的信仰是否足够虔诚。”青年眼中浮现出疯狂的意味。
英雄心里一沉,双眼缓缓眯起。
狂信徒,不出他的意料,却也是他最不想面对的。
这种人都是疯子,而且还是有理智的疯子。他们的一切都不能以常理来揣测,生不如死的折磨是普通人的噩梦,但对他们而言,很可能跟奖励没什么区别。
“不如这样吧!”青年再次开口,“我也有不少疑问,咱们来交换,一人问一个,轮替着来,如何?”
英雄想了想,直接问道:“你们潜伏霜州的目的是什么?”
“当然是八极宫,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青年又笑了,仿佛在嘲讽他浪费了一次机会似的。
“该我了,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英雄告诉我的。”
“你撒谎!”青年瞪大了眼,“他是怎么知道的?”
“现在应该我问你。”英雄道,“九大神殿已经拥有了足够尊崇的地位,它们没理由突然破坏世俗权力平衡,你们谋夺八极宫也不符合神恩道创造新神的宗旨,所以,回答我,你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青年沉默,片刻后幽幽地说:“如果你曾经经历过绝望,那你就该明白一个道理——老天不会白白给你好处。
你所拥有的一切,得到的一切,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英雄皱眉:“说重点。”
“重点?很简单。”青年冷笑,“你一定听过‘神佑世人’这四个字,但你有没有想过,神为什么要护佑世人?”
“这是他们的责任。”
“笑话。父母将一个生命带到世上,照顾教养是责任;儿孙回报养育之恩,孝心奉老才是责任。
神与人非亲非故,哪里来的责任?”
“人信仰着他们。”
“更可笑了。我深爱一个姑娘,全身心的付出,对她好,她就应该必须用爱来回应我吗?荒谬!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英雄怔住,凝眉沉思,忽然瞳孔急缩,骇然道:“你们……你们觊觎世俗权力,是为了掌控下次浩劫大战的走向,人为制造死亡!”
“你很聪明!没错,所谓万物皆有灵,灵是生命、灵魂,天地灵气便是由世间万物灭亡而生。
神佑世人,只因他们的神力源泉来自世人!”
犹如被晴天一道霹雳击中,英雄踉跄了一下,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恍惚间只觉得皮肤上沾满了血肉,一只又一只青白色的胳膊从地板下钻出,抓住他的脚踝,抱住他的双腿,冤魂的哭泣声在耳边来回飘荡,让他头皮发麻,几欲崩溃。
神的力量来自人的灵魂!
所谓的神之所以能高高在上,是因为脚下踩踏着数以亿计的尸骨亡魂。
他想起了在苏乐山那一剑中看到的幻觉,那个怀抱婴儿的丰腴女人脚下,便是骷髅组成的京观。
原来这就是神,这就是我立志想要成为的神?
为了拯救世人,先要杀死足够的世人!
半神晋升亚神需要多少生命?
亚神变成天神,又要吸收多少冤魂?
主神,大帝……呵呵!简直可悲!
英雄呆愣愣的站在那里,浓烈的挫败与悲伤像周围的浓雾一样将他淹没。他觉得自己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一个笑话。
便在这时,星月盘中央的那颗玉石陡然绽放出光芒,一个稚嫩的声音在他意识中响起。
“大哥哥,你不要不开心,玉儿喜欢看你笑。”
这声音就像是一把通彻天地的大剑,深深的插进英雄的心中,被剑身撕裂的乌云里,阳光照射下来,温暖融化着冰封的一切。
看着英雄眼中的痛苦和迷茫,青年嘴角露出一抹狞笑,同时嘴巴变长变尖,上下四颗獠牙锋利如刀。
随着他长出青灰色毛发的身躯膨胀,钉着四肢的骨头被依次撑掉,一头硕大的青狼人立而起。
他突然扑上前,张开血盆大口,狠狠的咬向英雄的头颅。
咔吱!
獠牙刺破皮肉,与骨头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
英雄不知何时歪了歪身子,只让狼牙咬在了后背和前胸上。
“谢谢你给的疼痛。”他掐住青狼的咽喉,慢慢将它举起,眼神轻蔑到了极点:“我当你是个什么东西,原来只是条狗啊!”
青狼浑身动弹不得,赤红的双眼中满是惊惧和不信:“这力量……不可能!你怎么会是半神?”
“这也算一个问题哦。”英雄微笑,“要让你失望了,我偏偏就是半神!”
青狼目光阴晴不定,忽然口中喷出来一大团烟雾,紧接着英雄便感觉手中一轻。
它消失了。
“能变身烟雾逃跑,这就是你的能力?果然和你的人设一样,鬼鬼祟祟,卑鄙无耻。”
英雄说着,神力蔓延开去,瞬间扫描过方圆数千米之内。最后一个字音落下时,他冷冷一哼,便听楼阁后方的浓雾中传来一声痛呼,接着那青狼便不由自主撞破数道墙壁,穿透楼阁飞回英雄身前。
“你都已经变身了,迟早都会因心力衰竭发狂而死,特殊能力居然是逃跑,不觉得太过讽刺了吗?”英雄笑问。
不知道是不是自知今日必死,青狼喘息片刻,呕出一口鲜血,眼底赤红渐渐淡去,说:“你接受现实的速度比我想象的快很多,可见,但凡享受过神力的人,都将抵挡不住诱惑,成为它的奴隶。”
“心中装着屎的人,看什么都是粪便。”英雄摇头,“这种屁话就不要说了,免得贻笑大方。”
“你不相信?”
“不,我信。大帝也好,九神也罢,就算他们都是靠吃人成的神,又与我有什么关系?”
“你若要成神,就只有吃人这一条路可走。”
“呵呵,眼界狭隘到如此地步,你们果然只是一群躲在暗处的可怜虫。”
英雄抬起一只手,四周天地灵气汇聚而来,眨眼间凝成了一枚钉子形状。
“如你所言,中土世界诞生何止亿万年,万物生灭,无穷无尽,灵气用之不竭,单单九神陨落所散归的神力本源就已经足够我成神了,为何还要学你们竭泽而渔?”
青狼沉默不语,英雄又道:“神殿为了维护自己在世间的崇高地位,不惜以邪法速成造神,何其自私?何其愚蠢?就算最终真的让他们成功了,所造出的神也是邪神。
当然,他们只想继续高高在上,肯定不在乎这一点。
所以,你可以继续你疯狂的信仰,但别再讲什么大道理给自己包裹什么无奈或无辜的外衣了。
屎终究都是屎,拉进金马桶里,也还是屎,高贵不起来。”
“无论如何,你所使用的都是生命!你的身上,你的体内,一样充斥着无数冤魂!”青狼仿佛受到了侮辱,情绪微微有些激动。
“那又如何?”英雄耸肩,“它们已经存在了,这是客观事实。我觉得,若是它们还有知觉,相比起被你们这些屎尿沾染,肯定更乐意为我所用。”
说着,他屈指一弹,那枚灵气钉子便钻进了青狼的右眼。
青狼发出一声惨叫,捂着脸弓起身子,片刻后竟然开始慢慢缩小,不一会儿就恢复成了原本人的模样。
不过,一只眼睛瞎了,英俊肯定已经不复存在。
“你果然能够恢复。”英雄没有丝毫意外,反而饶有兴趣的问:“这就是你能成为祭司,而不是像张屠、曹娥那样当炮灰的原因?”
“因为我更加的虔诚,神主眷爱,赐予了我更加强大的神力!”
“拉jb倒吧!大帝都死一千年了,眷爱个屁!说,神恩道像你这样的半成品还有多少?”
青年慢慢放下手,露出只剩下一个血洞的右眼,舔舔嘴唇,说:“你已经问过了问题,下面该我了。”
英雄撇嘴表示请便。
“英雄是怎么发现我的?”
“曹娥说的。”
“该死的贱人!”
青年破口大骂,旋即便又惨叫了一声,却是地上的一根骨头飞起,穿透他的前胸,再次将他钉在了墙上。
“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背叛你,也没有明确讲出你是谁,只是哀求英雄不要在事后迁怒她的儿子。”
英雄的语气阴寒下来,“她昨晚虽然杀了不少人,但那是为了给女儿报仇,且被你们利用,丧失理智的结果。
有罪,却其情可悯,英雄完全没有理由要迁怒她才十岁的儿子。
唯一合理的解释,便是这件事的主导是她儿子的父亲,而这位父亲,英雄也认识。
由此,与她儿子眉眼十分相似的你,不就呼之欲出了吗?
彭齐!”
这英俊青年赫然正是八极宫宫主英伟达唯一的弟子,英雄那位人缘超好,温润如玉,交友遍天下的大师兄,彭齐!
“原来如此。”彭齐神色落寞下来,幽幽地说:“能告诉我她的遗言都有什么……”
又是一根骨头穿透他的大腿,英雄冰冷道:“怎么,还想听她对你是如何的念念不忘?别痴心妄想了,你这套廉价的深情模样,让人看着恶心!
实话告诉你,曹娥已经不爱你了,昨晚她嫁给了别的男人,我就是证婚人!”
“不可能,你骗我!”彭齐剧烈挣扎起来,撕扯的伤口鲜血迸流。
“你一定是故意气我的,对不对?”
英雄愉悦的笑了:“你现在有尿没有?撒一泡照照,看清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也配让我故意撒谎骗你?”
彭齐呆住,仿佛某个世界崩塌了,脸上再没了之前那种靠所谓信仰支撑的从容,失魂落魄。
片刻后,他从喉咙深处挤出两声干笑:“那又怎样?贱人终究都死了,告诉我,她的新婚丈夫是不是很痛苦?”
英雄摇头:“真想让曹娥看看你这副丧家之犬一般的模样啊!相信她一定会狠狠啐你一口唾沫,然后头都不回的离开,毫不留恋,就像看见了一条野狗。”
彭齐拳头猛的握紧,浑身颤抖,皮肤又开始有了要长毛的迹象。
“该我提问了。”英雄又道,“你们为什么要把曹娥安排在斑奴山下?”
彭齐咬紧牙关,沉默不语。
“不玩儿了吗?”英雄有些为难的吧嗒下嘴,“我还有两个百分百能让你大吃一惊的秘密没有说呢,你确定不想听么?”
彭齐抬起唯一的一只眼:“什么秘密?”
“一个关于英雄本身;另一个是你开始暴露的真正原因。”
“什么?不是说英雄是通过曹娥的遗言推测出来的吗?你骗我!”
“不,正是曹娥的遗言让英雄彻底确定了奸人是你,这是实情。只不过,他之前就开始怀疑你了。”
“什么时候?”
“嗬,又要继续玩下去了吗?那按照规矩,你要先回答我的问题才行。”
迟疑片刻,彭齐说:“曹娥原本的目标是斑奴山禁地中的那扇青铜大门。”
英雄目光一凝:“笑话,曹娥变身后也不过是会放一把火罢了,就算十个她加起来,也不可能在英氏第九房的保护下抢走青铜大门。”
“她只是一个诱饵,关键时刻制造混乱,吸引走第九房的高手。”
“什么关键时刻?”
彭齐又闭上了嘴,意思显然是该你回答了。
英雄想了想,说:“要不我还是先告诉你关于英雄的那个秘密吧!”
言罢,他摘下了面纱,同时恢复本身。
彭齐唯一的眼睛瞬间瞪大:“你……你……”
“是的,如你所见,我能变成女人。这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别瞎往外传哈!”
瞬间,许多曾经无解的疑问在彭齐心中有了答案,他怔然半晌,又自嘲一笑:“看来,你已经继承了太山神念。
以半神境界,竟然拼着受伤也不肯在面对张屠时暴露,小师弟,我还是低估了你啊!”
低估你妹!
英雄心中苦笑。
若是彭齐没那么谨慎,真的低估了他,曹娥和玉儿就不会死了。
“我也不想的。”他耸了耸肩,一脸无奈,“空有一身神力,大部分时间却只能扮猪,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你们这帮藏在暗处的毒蛇虎视眈眈,若是我暴露出了所有的底牌,你们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全力对付我,那我就什么都不用干了,光是天天守着家人都能累死。”
“确实。”彭齐点头,“半神之身是近乎完美的主神容器,如果你真的心念天下苍生,想阻止倾世浩劫,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去神殿自首,奉献出自己。”
“容器?”英雄高高的挑起眉,“有了我,他们就不会屠杀了吗?”
“起码会少很多,亿与万的区别。”
“呵!送你一个手势,自己体会。”
英雄竖起了中指。
“下一个问题,太牢甲是谁?”
彭齐露出意外的表情:“你只剩下一个秘密,相应的提问也只有一个。我以为,你更应该问我在霜州还藏着哪些人,计划什么事。”
英雄想都不想就摇头:“我更关心太牢甲的身份。”
彭齐独眼深深的看着他,感觉哪里不对,一时却又想不通到底什么地方不对。
“换个问题吧!我就是死,也不会告诉你太牢甲是谁的。”
“为什么?”
“因为它是唯一有可能为我报仇的人!”
“原来如此。”英雄点点头,似是自言自语般的说:“虽然它和张屠、曹娥一样都是三牲,但重要性却远远大于他们,很可能跟你一样,也是能够自由变身的半成品,而且就潜伏在我的身边,至少是我很熟悉的人。”
彭齐脸色凝重,嘴唇抿得极紧,显然英雄的敏感聪慧让他感到了害怕,不肯再透露出半个字来。
“好吧!我换个问题。”英雄无所谓的耸耸肩,“你是神恩道派到我爹身边的?还是后来加入的它们?”
闻言,彭齐心中的疑惑与不安顿时越发浓烈起来。
因为这个问题虽然很符合英雄一贯重感情的性格,可如此重要的机会,以他所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不应该分不清孰轻孰重才对。
为什么?
为什么他看上去好像根本不在乎神恩道的计划?
难道……他只是因为曹娥母女的死,被愤怒冲昏了头?
彭齐百思不得其解,沉吟片刻,回答说:“我自小便是被神殿收养的孤儿。”
英雄舒了口气,微笑:“还好!是欺骗,而不是背叛,我爹知道了,心里应该能好受一点。”
彭齐神色黯淡下来,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师尊这些年来的养育教导之恩。
片刻后,他也吐出口气:“该你了。我到底是怎么暴露的?”
“晴儿是你亲手杀的吧?!”英雄不答反问。
“是她?”彭齐眉头紧锁,“这不可能!我是亲眼看着她咽气之后才离开的。”
“你觉得不可能,是因为你太自负,或者说太愚蠢。”
英雄道,“仔细回忆一下,她临死前都做了什么?”
“她……毒发之后想要抓我,被我推到床下,然后她就一边挣扎,一边漫无目的的爬,最后还想撑住梳妆台站起来,但只起了一半就断气了。”
彭齐喃喃自语一番,还是摇头:“她的行为和所有即将要死的普通人一样,好像做点什么就能活似的,徒劳的可怜又可笑。”
“不,晴儿虽然目光短浅,有着小人物该有的一切毛病,但将死之际,小人物也会绽放出令人惊叹的光芒。
她当时并不是漫无目的的爬,就是为了爬到梳妆台前,最后也没想要站起来,而是为了拿到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一枚漆器粉盒。”
“粉盒?漆器……漆……齐!”
彭齐恍然大悟,随即仿佛受到了极大的羞辱一般,悔恨且愤怒的嘶声道:“贱人!婊子!我当时就该一刀砍了你!”
“怎么?发现自己栽在一个低贱的妓女身上,接受不了了?”
英雄目光蔑视到了极点,“我以为像你这样的狂信徒,心中的骄傲应该坚韧如山,视己为神,视天下百姓如蜉蝣蝼蚁,却不成想,这一切都是假的。
你的高傲,你的自信,全都是硬穿在身上的甲壳,而且脆弱到了极点,轻轻一戳就破了,露出来的东西则是极度的自卑。
大师兄,承认吧,你才是那个真正可怜又可笑的人!”
彭齐身体一震,如遭雷劈,表情狰狞,时而愤怒,时而悲伤;时而恐惧,时而自怜。
他感觉自己被连皮带肉剥了个精光,丑陋污秽的骨架暴露在了阳光之下。
咔嚓一声,好像什么东西碎了。
他垂下头,颓败的气息散发出来,仿佛还没死就已经开始腐朽。
“既然你早就知道了我的身份,为何直到今天才来?”
“因为,若是曹娥和玉儿没事,你还能活蛮长一段时间。”
彭齐怔住,没多久思维豁然开朗。“是了,你肯定会告诉师尊大人,而师尊大人什么都没做,显然已经想好了利用我们的计划。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抬起脸,看着英雄笑,笑容里悲哀与怜悯交织,十分复杂。
“怪不得你问我的问题大都无关紧要,原来你根本不在乎我们在霜州城的潜伏者到底有多少。
你今日来寻我,仅仅只是因为曹娥母女的惨死,你忍不下去了,你要为她们报仇,仅此而已。”
“是的,不瞒你说,当初父亲让我忍的时候,我还跟他吵了一架。”英雄道,“后来我想明白了,现在就将你们在霜州的经营彻底毁掉,虽然能拯救不少人,但却只是暂时。因为你们还有足够的时间重新布置,而那时,必将更加隐秘。
与其因一时冲动而丧失主动权,倒不如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麻痹你们,让你们付出更多,然后再在关键时刻,给予你们全力一击,彻底砍断你们伸出来的胳膊,以最小的代价,换取霜州的朗朗乾坤。
可是……”
他顿了顿,一直压抑着的怒火与仇恨迸发出来,声音变得低沉且冰寒至极。
“可是你偏偏要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我。
玉儿才五岁大,我刚刚给她改了新名字,她最大的愿望只是能有人陪她玩,尽管她没表示过,但我看得出来,她一直都很孤独……”
一滴泪滑落脸庞,英雄哽咽住,深吸口气缓了缓,心念一动,彭齐的一条腿便从膝盖处断掉。
是慢慢的,一点一点的生生撕扯下来的!
彭齐忍不住凄惨大叫。
英雄死死的盯着他,眼中仇恨的火焰反而更加旺盛。
“疼吗?”他狰狞的笑,“你可知我为何要跟你玩这场一问一答的游戏?因为你是个疯子,我知道若是上来就对你用刑,根本达不到我复仇的目的。
眼睁睁看着那么可爱的孩子在怀中死去,那种疼痛,你这种人永远都不会明白。
所以,我要先在精神上摧毁你!毁掉你的信仰,毁掉你的自信,再揭开你催眠自己的所有谎言,让你知道,你除了是个没人爱,没人在乎,彻头彻尾的可怜虫之外,狗屁都不是!
现在,假象织成的盔甲已经蜕去,我们终于可以进入下一个大家都喜闻乐见环节了。”
话音落下,地上一根白骨漂浮而起,粗壮的关节处自下而上,在彭齐恐惧绝望到极点的目光中,狠狠的捅进他断腿之内,围着他的腿骨旋转,搅动。
血肉残渣一滴一滴的掉落,惨叫声响彻天地,驱不散不知何时又汇聚而来的厚重浓雾。

第四十五章 让我再捅他一刀

“杀了我……英雄,看在十几年兄弟情谊的份儿上,求你,给我个痛快吧……”
彭齐的头发早已湿透,一缕一缕的垂下,血和汗混合在一起滴在红木的地板上,看上去跟水一样。
此时距离酷刑开始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时辰,除了最开始断掉的那条腿之外,他的另外三肢外表看上去完好无损,但包括每一根手指在内,里面的骨肉却全都碎成了泥。
这是英雄操纵木屑扎进去,一寸一寸生刮硬搅出来的结果。
彭齐连昏过去都做不到,只能清晰的感受那种缓慢且剧烈的疼痛。到最后,他不但后悔做了那么多错事,甚至都开始幻想当年与异兽结合失败,早已死去。
“兄弟情谊,呵呵……”英雄看着他,脸上像覆盖了一层霜,没有丝毫的情绪和温度,只有漠然,“老子的兄弟很久之前就死了……不,老子从来都没有过兄弟。
彭齐,不论是对我,还是对曹娥,对曹操,你都没资格提及‘情’之一字。
硬气一点吧,别到死还让我看不起你。”
彭齐缓缓的抬起头,不只是疼的,还是太用力,浑身颤抖,发丝上的血滴洒落一地。
“谁看得起我?你们谁曾经真心看起过我?”他粗重的喘息着,独眼犹如街边将死的老狗,仇恨着世间的一切。
“师尊收我为徒时,你还没有出生,许多人都说将来我会由徒弟变成义子,继承霜州至高无上的权位。
他们恭维我,夸我,送我很多很多昂贵的玩具。我很开心,但我不在乎,因为我的目标是成神,霜州王算得了什么?
后来,师母生下了你,那些人一下子就消失了,他们开始用异样的眼光看我,私底下偷偷的嘲笑我,野鸡就是野鸡,即便被凤凰收养,依然还是野鸡。
还有人吓唬我,说我威胁到了你的地位,将来一定会被师尊杀掉。
那个时候我还不到十一岁啊!你能想象沉浸在随时都会被至亲杀死的那种恐惧么?你知道半夜从噩梦中惊醒,却连贴身丫鬟都不敢相信的无助么?
不,你不知道,你是师尊唯一的儿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若不是始终都修炼不成,英伟先在你面前就是个屁,连蹦跶一下的资格都没有。
再后来,我学聪明了,开始满世界乱跑,云游四方,摆明了告诉所有人,老子对那个位子不感兴趣,这才能安安稳稳的活到现在。
个中艰辛,你又能想象出多少?
所以,英雄,少特么在老子面前摆那副洞察一切的高傲嘴脸。
老子技不如人,输了,你赢了,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英雄安静的听着,目光始终都坦然的与他对视着,不曾偏移分毫。
不知过了多久,彭齐眼珠动了,慢慢向下,头也再次垂了下去。
“大师兄,最后再这么叫你一次,为的是感谢你让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
在自负自私的人眼里,他们永远都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他们的失败不叫恶有恶报,而是生不逢时,天要亡我。
很滑稽,却是现实,以后若是再碰到你这种人,小弟会直接动手,但凡说一个字都是浪费口水。”
言罢,英雄背转过身,看着眼前的大雾朗声唤道:“曹操!”
彭齐身躯颤抖了一下,转头望向露台大门,不多时便听到楼梯上传来嘎吱嘎吱的脚步声。
曹操走出来,看都没看他一眼,面无表情的向英雄施礼:“先生。”
“这个人就是你爹,以前的那个爹。”英雄没有回头,“他马上就要死了,若是你有什么想说的,快一点。”
“是。”
曹操转身面向彭齐,双眸仿佛石块掉进平静的湖面,瞬间涟漪澎湃。
他终究还是个才十岁的孩子,根本做不到像大人那样隐藏自己的心情。
“我见过你。”曹操开口,声音有种刻意的硬,“先生第一次给我钱,就是从你那里拿的。”
彭齐独眼很用力的盯着他:“我是你爹!”
“不,你不是!我爹姓墨。我不喜欢他,但我更讨厌你!”
彭齐眼中最后一丝火光熄灭,沉默片刻,轻轻一笑:“也好,讨厌总归也是感情……”
他的话没能说完,因为曹操忽然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牛耳尖刀,冲上前狠狠的刺进了他的小腹。
“曹操!”英雄大惊,上前拉开孩子,怒道:“你哪儿来的刀?”
曹操的人生已经够悲惨了,他决不能让这孩子再背上弑父的枷锁。
孩子双目一眨不眨的瞪着彭齐,恨意盈天。
“路上在一个肉摊子上偷的。”
英雄闭目一叹,刚要让曹操离开,却听彭齐笑着说:“英雄,你放开他,他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利杀死我的人。”
“笑话!你是不是脑子疼傻了?老子今天是来找你报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怎么可能会给你瞑目的死法?”
“英雄!”彭齐猛地大吼一声,“你没有资格恨我!没有!”
“先生。”曹操忽然跪下,抬起头,已是泪流满面,“求您让我再捅他一刀,刚刚那刀是帮娘捅的,还差妹妹……”
这世界还能不能好了?
英雄感到深深的无力,颓然一叹,点头:“但你不能杀了他。”
“谢先生!”
曹操磕了个头,爬起来,双手握住彭齐肚子上的刀柄,用力拔出。
鲜血喷溅出来,英雄及时挥手,没让半滴沾染到曹操身上。
“妹妹是我捡来的,你不是她爹!”
曹操几乎是呐喊着说出这句话,再次将刀深深的扎进彭齐身体。
利刃所带来的疼痛,跟之前的酷刑比起来,简直就像阳光一样温柔。彭齐咧开血红的嘴,喉咙里发出嗬嗬怪笑。
“英雄,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你应该还不知道师尊大人想利用我在霜州的经营做什么吧?!
呵呵呵……我确实很可悲,但若要论起可怜,却远不如你。
我会在冥界好好的看着你的,看你如何在命运面前挣扎,看你最后到底能不能一如既往的让人意外。
想一想,真是好期待啊!”
话音未落,插在他肚子上的那把刀突然自动向上一划,直接破开他的胸腹,割破了心脏。
之前施酷刑时,彭齐就数次企图自杀,都被英雄阻止了,但这次他没管,只是捂住了曹操的眼睛。
结束吧!
也该结束了。

第四十六章 无能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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