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布达年代记(第1部1-10卷)】长篇经典巨作(10)
听说,在我们离开这里之后不久,万兽尊者就与龙女姐姐结束战斗,更亲自发下号令,悬赏追杀那个胆敢拐跑他妾奴的男人。
从道理上来看,也难怪他会气成这个样子。人所共知,蛇族与其余三族,在攻破史凯瓦歌楼城后,各自准备了一个上品美人要献给尊者,由于双方相互较劲,这次预备进贡的妾奴,素质犹胜以往,万兽尊者在接报后早已心急如焚,连连催四族将美人送来,怎知道命令还没送到,两边的美人就先后被人劫走。
在南蛮,夺人妻女是莫大荣耀,但妻女被夺却是永世不能翻身的耻辱,万兽尊者自艺成以来,从不曾受过这样大的屈辱,现在虽然没人敢当面提起,但只怕每个兽人看到他,都觉得尊者脑袋顶端绿意盎然,青云罩顶,这怎不令他怒气冲天,发下格杀令,誓要夺回女人,干掉奸夫。
幸好,由于当时情形实在太过混乱,众人不但说不清那男人究竟是什么人,就连那两个美貌妾奴长得是个模样,都没人能给一个肯定说法。
万兽尊者脾气暴躁,如果知道仇家是谁,不管他武功多强,都会冲去将之碎尸万段,但要他在茫茫大海中找出犯事者,却又没有这种细心与耐性,只好待在南蛮生闷气。
为了把阿雪救出来,惹下这等风波,我并不后侮,但有时候也在想,另一个脱逃成功的妾奴羽虹,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单从武功上来看,她可以说是因祸得福,修为超越之前甚多,更拥有了羽族中人梦寐以求的凤凰血,倘使她有那么一点点的感恩之心,又因为个人名节而不说出我与她之间发生过的事,那我就可以在这里高枕无忧了。
只是,仍然令我感到困惑的是,羽虹经过凤凰蜕变之后,肌肤散热方面的问题,到底有没有好转呢?如果没有,那她现在……身上不晓得到底穿着些什么?
在我们与蛇族的决战中,阿雪身上所受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但是烙印在心房的伤痕,却没有那么容易愈合。
我们骑马离开麦里的旅程中,阿雪用袍子紧紧里着身体,被抱坐在我怀里,途中一句话也没有说,最近这几天,更是异常沉默,看在眼里,实在是让我很心疼。
阿雪是一个很疼爱小孩子的人,那么多与她情谊深厚的女孩,全部死在她面前,还受着那样的酷刑,对她纯洁的心灵打击之大,可想而知。这两天,她一下马背,立刻就躲起来不肯见人,今天更糟糕,连饭也不肯吃,躲进帐棚不出来。
与方青书和大叔分开后,我到阿雪的帐棚前,打算开导开导这个小徒弟,不能让她这样子沮丧下去,怎知道她不在里头。帐棚外是一片密林,我方自旁徨,紫罗兰出来帮忙引路,几下转折后,前方出现了一条小溪,溪畔一颗大石头上,阿雪正坐在那里。
今晚是个无月之夜,但是南蛮的天空清朗如镜,点点璀璨星光,投射下来,映照溪面水波闪动,就像千百颗宝石在水里发亮。潺潺溪水流动,伴着间歇的鸟鸣、虫吟,就连我每一步踏步声都清晰可闻,然而,阿雪却像是听不见一样,怔怔坐在大石上,俯视清溪。
“啊……”
当我靠到极近,阿雪终于察觉到我的靠近,但是没等她逃躲,就被我从后头拦腰一把抱住,拖了下来。
“放开……不要……”
“阿雪,乖乖给我坐好,不然以后我就不认你这个徒弟了!”
即使是刻意对准腰间穴道下手,但阿雪的力道之大,仍是让我几乎压制不住,要不是用言语让她安定下来,她立刻就会挣脱出去。
“我应该告诉过你了吧,这次的事情,你做得很好,保护不了那些孩子并不是你的错,我相信她们一定都很感谢你,而且……”
反覆说着连我都感到不耐烦的话语,我劝慰着她。怀中的躯体虽然温暖,但却非常僵硬,直到我把话说完,我仍感觉得到她的颤抖。
“……好了,我能说的就那么多,把斗篷脱下来,让我好好的看看你吧。”
一句话说出,阿雪挣扎的反应又变大,但被我紧抱住,不敢强行挣脱,就这么僵持了好一会儿,才听到细细的呜咽声。
“我知道这些,可是……我不敢见师父……阿雪的身体变成像怪物一样,师父一定会讨厌我的……”
原来是这么回事,仔细想想,从我把阿雪由血池中救出后,虽然搂过抱过,却从来没机会正眼瞧过,看她不安成这样子,我温言相劝,要阿雪放开拘束,让我好好看一看,绝对不会讨厌她的。
“真、真的不会讨厌喔?”
“当然不会,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只要乖乖的,我就很喜欢。”
像哄小孩子一样,我笑着帮阿雪解开多重衣带,将她身上的斗篷、长袍除下,就连贴身亵衣都不例外,一会儿之后,她丰腴白皙的胴体,就裸裎在大石上,纤毫毕露地呈现在我眼前。
本来阿雪除了狐耳、狐尾之外,一切就与常人无异,是极为接近人类的半兽人,但经过蛇族这番改造后,体内兽性血统活性化的情形,实在是很明显。
手掌仍然是那么地洁白,但从手背开始,一层白色的狐毛蔓延过手肘,在距离肩头一寸处停下。脚的情形也是一样,柔软的狐毛,由脚踝延伸过膝盖,在大腿上画出一道倾斜的弧线。柔滑的胸腹肌肤,没有被狐毛覆盖,但裸背上却出现了V字形的狐毛,像半件马甲,蔓延至脊椎末端的尾巴。和之前栢比,确实有着不同,但是比起那些柔白的狐毛,我却更为着这具胴体的火辣性感所迷。
蛇族的手艺相当杰出,尽管知道不该,但我隐隐想要谢谢她们,确实掌握到了雄性生物对于肉欲的原始渴求。
阿雪原本就足称丰满的乳房,增长成了更为傲人的H罩杯,一手虽然无法掌握,却满意于那浑圆挺俏的结实弹性:腰身曲线呈现一个紧勒的蜂腰,从腰下绘出一个饱满的心型肉臀,更突显得腰细腿长;紧紧合拢的双腿,没有一丝缝隙,中间的倒三角地带,稀疏的洁白体毛,在星光下犹若初雪。
我不由自主地屏住气息,吞了口口水,伸手在那丰满浑圆的巨乳上,温柔的抚摸。
“阿雪,你现在先闭上眼睛,什么话都不要说。”
让阿雪闭上眼睛,我一面将手陷入深深的乳沟,揉搓着她柔软弹性的乳房,另一手便捻弄娇嫩的乳蕾。
在我的记忆中,超过C罩杯以上的女性,尽管硕大的乳房令男性手痒欲攀,但本身的触感却是一大问题。妓馆的娼妇群中不乏豪乳美人,但多半欠缺保养,皮肤欠缺弹性,胸部下垂,反而让人倒胃口。所以在解开阿雪衣衫,看见那双H罩杯的巨乳时,我很是有着不安。
但结果却出乎意料地好。试试触感,紧手一握,再一放开,就好像迫不及待地弹跳出来,不停在空气中颤动、高挺着,即使是这样的躺卧姿势,圆硕的雪乳依旧挺立,没有半点歪垂的丑态,无疑就是一双翘挺且富有弹性的豪乳。
接着是试试看敏感度。粉红的乳蕾,经过我的一阵抚摸,已经因刺激而俏然挺起。
美丽而嫩红的乳晕,衬托着红葡萄般的乳头,令人垂涎想舔上一口,我低下头去吸吮,另一边则用手指,夹住那因刺激而突出的乳珠,整个手掌压在球型的的豪乳上,旋转抚摸。
“师父……阿雪的身体,是不是……变得很怪……很丑陋了?”
“傻女人,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每个半兽人都是像你这样啊,为什么要大惊小怪呢?你看到的半兽人,不都是身上有毛吗?和我们在奴隶站见到的那些比,你这尺码还不是最大的呢……”
说着,我忍不住又在白皙乳球上摸了一把,馋笑道:“……不过,也真是够大了。”
“可是……人类的女孩子……哪有这么大的?”
阿雪仍是一副要哭出来的表情,低。声道:“这么怪模怪样的……师父你、你一定要把我赶出去了。”
“怎么会呢?我很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呢,爱都还来不及了,怎么会赶你?如果你不相信,我以后每天都可以帮你按摩……按摩这里。”
虽然玩弄巨乳是一种乐趣,但我个人对于大胸部并没有特别爱好,即使是像羽虹那样的纤巧鸽乳,我玩起来还是十分享受,不过现在为了哄这丫头开心,只得摆出一副非常痴迷的样子。
坦白说,阿雪楚楚可怜的样子,让我很是有一种尽量去欺凌她、弄哭她的冲动,但是理智阻止这念头,因为现在的她,正处于绝望边缘,是需要拉她一把,而不是推她下去。
阿雪身上的敏感处,我早已熟悉,这些并未因为她的兽化程度加深而改变,没有几下,就藉着亲吻与抚摸,让这傻丫头双颊酡红,露出了掩不住的春情。
若是以前,阿雪在欢好时总是半推半就,有时候还迫得我要用暴力手段,可是这次她却主动配合,将火热的身体贴靠过来,这就可以看出她心理压力之大,必须藉着这样的动作,来获得我对她的肯定。
我自然不会让她失望,努力压下想要仔细端详她胴体的念头,专注于种种调情动作,在确认阿雪已经情动后,半强迫性地让她站起、转身,且不由分说地要她分开雪白的大腿,趴靠在大石上。
卷八 第五章珍宝猎人
这样的姿势,看不见波涛荡漾的胸前,却把两个浑圆的臀丘翘晃起来,在背后的狐毛衬托之下,分外显得臀肉白皙如雪,娇嫩滑手。我挑好位置,拨开那试图阻碍我的狐狸尾巴,伸手一抓,十根手指都陷入了丰满的臀肉中。“啊,讨厌……”
“啧啧啧,看看这个屁股,又圆又白又嫩又有弹性,阿雪,回答师父,你为什么会长出一个这么漂亮的屁股啊?”
“……我、我不知道……”
被迫采取难看姿态的阿雪,为强烈的羞耻而脸色通红,最后却仍是咬紧牙关,把泛红的脸颊转了过去。
我也没有傻到只会呆看,而是把握时机,分开了阿雪的白皙大腿,瞥见许久未见的馥郁花谷。和以前相比,耻毛多了不少,但却不像人类那般扎手,而是柔顺的狐毛,分泌的味道闻起来如腥似麝,不能说是香气,但却很能刺激雄性生物的原始欲望。
“噢,连这里也变漂亮了,好像马上就会有蜜汁流出来了,是不是啊?”
似乎仍然受着守贞圣咒的守护,阿雪的花道紧闭,如同一朵末开苞的鲜花,紧闭无瑕,我尝试看得更清楚一些,右手向两边将花办分开到极限,跟着左手的手指则从下向上,挖弄花瓣的裂缝。
“呀呀……”
呻吟声中,阿雪的裂缝被左右分开,并从里面露出花蕾,小小的柔嫩肉片上,则沾满了蜜汁发出光泽。
“啊……不要……师父……拜托你停一停……”
“傻瓜……都已经到这种时候了,谁会笨得停下来啊?”
为了更进一步地挑逗,我转换阵地,舌头在阿雪的大腿根上挑动。
“呀呀……嗯……”
刹那间,阿雪全身紧绷,用力地趴靠在大石上,丰腴的玉臀也绷得死紧。
“嗯嗯……啊……呀……好痒……师父……”
因为有心让阿雪快乐,我特别卖力,仔细地控制节奏,舌头动作非常微妙。
绝不能一开始就一口咬到花瓣的肉,只是先挑逗性的在花房的四周慢慢舔食,一直等到她的感觉已经濒临兴奋高峰时,才猛地用舌尖去攻击那敏锐的穴缝。
“师父……我、我快要受不了了……你别再……”
娇喘连连,阿雪趴在大石上,大腿竭力分张,狐狸尾巴激烈地左右甩摆,认命似的扭动雪腰,模糊不清地哀求着。
“别再什么?我听不清楚啊?”
能把阿雪成功逗成这样子,我露出得意的笑容,舌头却依旧只是在大腿根附近徘徊而已。这样的挑逗,没过几下,蜜汁就已不受主人的控制,泄了出来。
“啊……不行……我……不要在这里……”
阿雪矜持的个性,似乎还想要回到帐棚里,可是当我的舌头从大腿根迂回到花房内侧,并在那里开始来回摩擦时,她已经意识昏乱,只有兴奋得猛摇尾巴的份了。
“唔唔……呀……”
“哎呀,狗摇尾巴,是希望主人摸头;阿雪摇尾巴,这是想要干什么呢?”
微微发出笑声后,我开始向下移动舌头,在那片刻,阿雪屏住气,仿佛在等待舌头舔吮湿淋淋肉缝的刹那。
然而,我却还打算继续再捉弄她,当快要到裂缝的时候,就故意让她的期望落空。
“啊……”
失落的叫声中,我的舌头向右大腿根迂回,舔那里的凹处。
“呜……”
到了这个地步,阿雪终于吐出强憋住的呼吸,像对我抗议似的,摇动雪美的下身,但却万万没有想到,我竟然在这个时候,将舌头掹地舔上了充血的肉珠。
“啊……”
事出意外,阿雪像是一只昂首振翅的白天鹅,激烈地抬起了她雪白的颈子,跟着身躯也随之后仰,在强烈的刺激中,花房整个湿透,潺潺蜜浆不停地流出。
“很棒啊……阿雪,如果我就这样插进去,你一定会湿得一塌糊涂……”
话虽如此,我却心中叹息,因为直至此时,阿雪的玉户穴口紧闭不开,看样子这次还是无法突破,只能继续用老方法,用我早已硬挺的肉枪前端,沾起潺潺蜜液,开始涂抹在阿雪柔嫩的肛菊上,为接下来的突入做准备。
经过我的一再撩拨,阿雪终于忍不住,从大腿下方抓住我的肉枪,微微移动腿间调整位置,闭上眼睛,缓缓将腿臀沉下,滋的一声,灼热的肉枪埋入雪臀。
“啊……师父……阿雪……已经……啊!”
肉枪不偏不倚地尽根没入,美丽的小狐女转过头,以期盼的表情,希望我摇动,但立即被我无情地拒绝。
“你是我的小徒弟,怎么可以让师父来服侍你呢?自己摇屁股。”
“呜……啊……啊啊……啊啊!”
顺从我的意思,阿雪开始笨拙地摇动身体。半个身体趴在大石上,姿势不是很方便,但她摇动着闪耀动人的肢体,弹簧般的上下动作,慢吞吞地套弄。
热门熟路地在火烫的肠道中抽插,我一面动作,一面却被那匀称的腿臀曲线给迷我仔细地摸揉着阿雪两条洁白细腻的腿,尽管没有羽族女性那么修长,但却另有一种丰腴美感,特别是那双涨卜卜的肉臀,结实弹手。
交合中,阿雪掩不住羞涩,眼睛半开半合,脸羞得通红,被我半强迫地逼着,摇摆雪白圆润的屁股。
玩得兴起,我捧着阿雪白白的肉臀,更加清晰地看见看_特色就来=#odexiaos+!_huo.她红润妖艳的肛菊,被肉枪插进拔出的样子。我让她努力夹紧,后挺着腰,弄成趴跪着的姿势,她会意地鳜起腰身,这样更衬得雪臀滚光溜圆,洁白无比,这样一来,我就可以随意地把玩她的大白屁股。
“好白的屁股啊,长得真好,又圆又翘,绵软光滑,阿雪你以后不学魔法,还是可以靠着屁股混饭吃喔。”
“师、师父又在拿人家开玩笑了,啊……人家的屁股……才不要……嗯……”
我扶着她的白屁股,从后面把阴茎插进她的肛菊,一边玩她的白屁股,白白的背,一边使劲插她,阿雪又啊啊地叫起来。
摇晃身躯,每说一句话,阿雪的脸上,便闪耀着妖艳的光辉,意识朦胧,舌头舔着丰软的红唇,表情非常淫靡,玉户的蜜液像潮水一般尽情涌出,两片嫩肉上面亮晶晶的全是。
突然,阿雪瘫趴在大石上,像是昏死了一样。我趴下身体,用力扶起她,把她肥美的肉臀翘起,狠狠地插了进去。火烫的肛菊格外紧凑,细嫩的肉壁摩擦着我的肉枪。
没过几下,阿雪又显得摇摇欲坠了。我索性紧紧搂着她的细腰,下身使劲耸动,小腹和大腿根部,一下下撞击她圆白结实的香臀;即将喷发的肉枪一下下在她嫩润艳红的肛菊里插捣。
阿雪连支撑身体都显得无力,雪白柔弱的肩膀贴在大石上,身子被我撞得前后摇晃,硕大巨乳更是不停地在大石上摩擦。
在挺刺的节奏中,阿雪本能地摇动腰肢,我也尽量用手掰开丰满臀部,好让肉枪深深地突入这美丽小狐女的紧窄肛菊,感到里头温度越来越烫。
最后,在愉悦的顶峰中,阿雪的玉户竟然喷射出一股火热精水,洒流在我的大腿上,肠道内更是强力紧缩,压迫着强弩之末的肉枪。
一阵阵酸麻酥爽的感觉,从脊背传进了大脑,我也毫不吝啬地射出所有的精液。
阿雪仰着身体,拼命地夹紧雪臀,在这样的结合形式中,我把一波波火热的精浆,射入阿雪的美臀深处……
我不是心理医生,也不懂得怎么去治愈人心,不过,如果对方是一个打从心里愿意相信我的女孩,要哄她开心并不是什么问题。
阿雪心里头的伤痕很深,但她本性开朗,只要持续让她觉得自己受到重视、被人喜爱,那种强烈的自卑就不会出现。把握这个大原则,我很快就让她心情好转,脸上回复了笑容。
要压制她的不安,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多多与她合体欢好。女性的心非常敏感,我在交合时对她肉体所显露的痴迷,就是肯定她的最佳表现。只遗憾,阿雪的玉户始终紧闭不开,我唯有每一次都把欲望发泄在她的肥美肉臀中。
还好,我不觉得肮脏,也不觉得无趣,因为阿雪紧窄有力的肛菊,肥白多肉的屁股,玩起来确实别具妙处,较诸寻常美人的名器,另有一番滋味。而抛开束缚,主动寻求合体欢好的阿雪,也像是一朵盛开艳放的鲜花,越来越见娇媚姿态,让我常常想要把她扑倒,就地交合。
如果想要提高欢好次数,那么周围的人太多,就变成一种障碍了。我们的旅伴不是很多,紫罗兰横竖已经碍不了事,有没有都是一样,但是大叔和方青书两个人的存在,就让我感到很碍事。
但撇除这方面不谈,和这两人同行,确就来=odexiaoshuo.实很有意思。在彼此谈谈说说的过程中,我对方青书有了较多理解,觉得他这个人实在是不坏,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有一件事情,我之前没有机会说。不过,不管前生如何,我认为今世的作为,才是判断一个人善恶的根据。”
方青书诚恳道:“谁的前世是什么,对我没有任何意义,也希望你们不要在意。”
在羽族因为阿雪的前世疑云而摆出嫌弃态度时,方青书并没有随众作出过分的行为,这时他也确切表明了态度。
“我很敬佩雪姑娘的义勇与坚强精神,如果可能,我希望还有这个机会与你切磋光明魔法,不过……现在说这些,都太迟了。”
所谓的切磋,就是教导,也就是阿雪当初所期盼的心愿,但在她已经正式接受黑暗魔力的现在,是没可能再转成光明系魔法的。那天战局里发生的种种异变,包括大日天镜和万灵血珠的变化,由于难以隐瞒,加上我有许多困惑末解,所以在隐藏部分事实后,我说给茅延安与方青书知道。
方青书相当惊讶,特别是对蛇族能够取得并制造巨神兵的事实,感到不可思议,面色凝重地表示,会着手调查此事。
“我会禀告家师,作出处理,这件事听来确实很不寻常。”
“嗯……我对你这个人开始欣赏了,你确实和那些贵族子弟很不一样,方字世家这一代有多少人像你一样呢?”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那么特别,只不过身而为人,应该怎么做,我就怎么做而已,如果要说家世,法雷尔爵士不也是出自名门吗?令尊的威名……”
“喂,不说这个,换一个话题吧。”
因为那使者的关系,我的真名与身分,自然是瞒不下去,但说到家世还可以,提起那个变态的老爸,就有点让人不愉快了,我主动转变话题。
方青书哑然笑道:“贵族和平民,没有那么不同,以前我追随茅老师学艺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是随他以平民身分,在外游历闯荡,那时候,我也用过许多的化名。”
“什么化名?全部说出来听听,看看是不是那么有名。”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都是茅老师帮忙取的名字。”
方青书笑道:“当初在金雀花联邦参加天桃五轮大会,我化名方不群;在东海上随缥缈三仙学琴,化名方别鹤;在索蓝西亚学习监定兵器,化名方三桂;最难得的,就是在阿里布达的恰情阁,与当时花魁温瑾诗歌相和时,老师坚持要我化名方世美。”
“呃……这么丰富的阅历,光是听那一大串名字,我只能说,方兄你的确是卑鄙阴险、坏事作尽兼丧尽天良啊!”
“哈,你别光是说他,你自己也是当今各国之间的知名人物啊,特别是这次在南蛮这么一闹,身价又更高了。”
茅延安在我胸口一拍,笑道:“要记住,你约翰·法雷尔可是这次颠覆南蛮四大族,搞到拜火教鸡毛鸭血,还色胆包天,拐跑了万兽尊者的两个女人,让他气得亲自出关来杀你的大英雄啊!”
“别提这件事了,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踏进南蛮一步了。”
想想确实是很烦。万兽尊者不会离开南蛮,也不可能跑出来杀我,但是他的徒子徒孙可就未必,倘使被认出了身分,那从此真是永无宁日了。
当然,如果会害怕仇家,我也就不用出来混了。屈指算算,想取我性命的敌人到底有多少呢?光是一个羽虹,就足够让我头痛,就更别说旁人了。
经历数天的旅途后,我们终于要脱离南蛮,这时,方青书与我们告别。
“诸事已了,我要先赶回金雀花联邦去,希望与诸位后会有期。”
我要赶回阿里布达王国去接新敕令,与金雀花联邦不同路,所以不得不与这超级护身符告别,然而,在方青书向我们辞别的同时,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就显得很奇怪。
“他要回家,我要回国,那你呢?”
“我?我是旅行画师,那当然是继续云游天下啊。”
“我管你是云游天下还是长埋地底,我是问你干什么继续跟着我们?脱离南蛮以后,我们又不需要向导,你一直跟着做什么?”
“别这么说嘛,你们两个人都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离开你们啊……就算不当向导,我还会很多东西,大家一起结伴上路,沿途有照应,我也很多年没去阿里布达观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干脆就像踹死拘一样,把茅延安一脚踢走就成了,不过阿雪却对这位长辈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确实是有几分能耐。所以就勉强同意,让这位死皮赖脸的大叔与我们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达。
旅程中,我很是纳闷,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会任命什么新职。
那个进献上去的神灯,到底是什么等级的货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让国王陛下龙心大悦,想要赏赐于我,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
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虽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
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
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就来==^odex_iaoshuo.p;m,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高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
我摇头道:“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
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
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于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
“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
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什么呢?”
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
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
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于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于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高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高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
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
我摇头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
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兰特·法雷尔。”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高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不过,历代法雷尔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
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性。毕竟,黑暗魔法偏重攻击性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高手都吸吞进去,如果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先自行修练几个粗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特别的干肉与小麦粉,可是,却没有我想为阿雪买的东西。
虽然说课本里头说,上天为了恐惧魔法师的力量,特别对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师每次施放咒文之后,那个咒语就会从脑里移除,必须重新背诵记忆,才能再次使用。然而,第五级以上的优秀术者,却能够凭着体内的魔力共鸣,使用魔法,咒语也可以自己编写,不用拘泥于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发挥,就是第七级境界,施放的咒语只要照基本原则去随意编写就行了,无奈她如今脑里空空,徒有强大魔力,却不懂得使用的法则,只好让她学那些初学魔法的稚龄孩童一样,买本入门的咒语书,从头研究起。
小镇距离南蛮不远,资讯缺乏,魔法的相关书籍很少,商店里头也没有卖什么看起来比较称头的魔杖,在皱着眉头选购了几本咒语书后,我警觉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手边的财源快不够了。
本来我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在攻破马丁列斯要塞时的所得,全都被龙女姐姐拿去当赞助军费;在娜丽维亚贪污的金钱,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几乎全消耗在这一年来于南蛮的种种花用。
早期花钱所买到的珍宝,大部分都是没价值的假货,当作交了学费,后来虽然买到一些不错的东西,但都送回阿里布达交差,让国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现在我终于被招回去述职,但是身边钱财也所剩无几了。
(妈的,这样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点发财门路才行……
这里距离南蛮地界不远,还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生产的药材、矿物,如果低价采购一些,或许有赚头。
这时,商店的老板告诉我一个坏消息,这阵雾气是当地有名的特产,一旦起雾了,短时间之内是散不去的,不过,距离此不远的一个雾谷村,是珍宝商人常常造访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许会有我所需要的东西。
带着这个消息,我回去找两名同伴,在进入旅店的时候,我和几个男人错身而过。他们身上配剑,步履轻捷,显然身有武艺,衣着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个人还穿着象征神宫身份的长袍,肩头印着光之神宫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静殿认可的见习神官。
有点错愕,我进入旅店,一句话都还没说,阿雪和大叔就告诉我一件怪事。
“贤侄,贤侄啊。”
“大叔,不要乱叫,谁是你的贤侄啊?”
“不要在意这种小问题嘛,我和雪丫头刚才听到很有趣的事情喔。”
茅延安朝离去的那几人指了指,道:“看不出来啊,那几个家伙瞧来人模人样的,却尽是在讨论一些卑鄙的事情,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说得好,就像某人一样,看上去一表人才,可是不但会偷看女孩子洗澡、画春宫画做纪念;危急时候丢下朋友自己开溜,还懂得七孔流血装死,我也常常觉得这种人真是不可貌相。”
“贤侄啊,根据慈航静殿的圣典记载,生前猛找机会讽刺人的刻薄鬼,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喔。”
“你不知道我不信邪教的吗?”
即使拿天底下最锋锐的利器,我想也没办法剠穿大叔的厚脸皮吧,口舌之争不用太多,在短短几句交锋后,我问起了刚才那一伙人谈的东西。
阿雪的解释不是很清楚,但大略也听得懂。距离这里不远处有个小村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骚动一次,据说是有凶物作祟,难以驱除,一直想要外聘强力的魔导师来驱邪,刚才那伙人得知这消息,打算前往该处,假意帮忙驱邪,狮子大开口,若是失败,拿了钱就跑。
“打着慈航静殿的旗号去驱鬼,大概满有说服性的吧,那里以前有矿坑,有矮人居住,打造的器物满值钱的,采集的矿石中,或许有贵重金属,抢劫一次就可以大赚一票。”
“你说得没错,不过,那穿着光之神宫神官服色的三个人,自称是什么净念禅会的人喔。”
“净念禅会?”
茅延安和阿雪并没有听得很清楚,只是听见那三名见习神官向同伙说起,他们净念禅会近几年要鸿图大展,经费是越多越好,如果今天立此功绩,对往后的升级大有好处。
“净念禅会?这是什么东西?大叔你听过吗?”
茅延安摇头,显示他和我一样,从来不曾听过这个一听就觉得像是“慈航静殿”姐妹组织的东西。只是,为何光之神宫的弟子,会另外加入别的教派?这件事情就很让人不解了。况且“鸿图大展”这四个字,一听就觉得与某些阴谋有关,假使方青书还在,问题或许就有答案了吧。
卷八 第六章净念禅会
“师父,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这个嘛……既然与光之神宫有关,方兄又待我们不错,我们就替他调查一下,搞不好能查到与南蛮事件有关的线索。”
由于这听起来很像是铲奸除恶的好事,阿雪眼中燃起兴奋之情,连忙点头,招呼起来正趴在地上睡的紫罗兰,预备上路,不过,旁边的茅延安却很不识趣。
“贤侄啊,你会有那么好心吗?其实你是想黑吃黑,也去那个村干上一票吧?”
“大叔,知不知道慈航静殿的圣典里记载,生前太过老实的人,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
“嘿,大叔我刚刚改宗信仰净念禅会了,听那几个家伙说,信仰他们会长的信徒,死后可以究竟涅盘,不生不灭,直达极乐世界耶!”
现在,我有七成把握敢肯定这个净念禅会大有问题,因为连我这样的人都晓得,当一个组织的基层成员,会宣传那么美好、不劳而获的梦想,这种组织不是直销集团,就是邪教。
一行人匆匆赶往雾谷村而去,路上雾气深重,前进的速度放得很慢。大叔也趁机告诉我们,原来在珍宝追迹者这一行中,那个雾谷村还薄有名气。
受到地形影响,雾谷村一年里头有四分之三的日子,被浓密的大雾所笼罩,阴气极盛,吸引附近山区的人、兽亡魂,骚扰地方。
“雾谷村后头有一个废弃的矿坑,早年矿脉没被挖尽的时候,繁荣过一段时间,不但有大批的矮人工匠众集,连人类都跑去凑热闹,开了几家有起码水准的旅店,往来的商旅行人会到那里去投宿,可是,后来整个山区开始被长年不散的大雾笼罩,加上怨灵团肆虐,人们都不往那边去了。”
茅延安很怀念地叹道:“十多年前,我在这附近游走作画,也曾造访雾谷村的,转眼间就那么多年过去了,旅店里头漂亮的姑娘不知道还……”
看他说得悠然神往,我不得不唤醒他,免得越扯越远,问他雾谷村在珍宝追迹者的心中,究竟有何特异之处。
“这个就牵涉到雾谷村的大雾了。在大雾出现后不久,就开始有怨魂群聚,骚扰村民,当时有位慈航静殿的高僧代为沟通,说怨魂要求村民归还一样被他们藏起来的宝贝,但村民都说没有,虽然高僧施法镇压,可是往后每年一次,怨灵都会到村上去骚扰。”
茅延安道:“为了怕受到怨魂的伤害,雾谷村的居民几乎都跑光了,矮人工匠跑得一个不剩,只余下十多户居民。到底是谁拿了鬼魅们的宝物,根本就没人知道,肇事者多半早就溜了,不过,却还是有人相信,鬼魅们的宝物,至今仍然藏在雾谷村喔。”
阿雪瞪大眼睛,奇道:“宝物?那会是什么样的东西?武器吗?还是某种财宝?高不高级?”
“这就不晓得了。毕竟,从来也没人弄清楚,鬼魂们要的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说不定根本就只是一样很普通的东西,被人们错拿了呢。”
茅延安道:“但也不排除真是某样珍宝的可能,所谓的追迹者,就是追逐着这样子的梦想,在到处奔走寻宝啊。”
大叔说得没错,像这种程度的珍宝传闻,市场上多如繁星,根本没有实际根据,往往让追着这些讯息的珍宝猎人旷日费时,到死都一无所获。可是,如果一旦有所得,那么原本的那些传闻,就会变成与珍宝共存的奇幻轶事,在市场上更增添该项珍宝的价格。
“大叔,每年来骚扰雾谷村的鬼魂群有多少?”
“人与兽,林林总总地加起来,几百个亡灵总是有吧,每次出来像是游行一样,天上与街上鬼影幢幢,满有震撼力的。”
“几百个?那些光之神宫的家伙应付得了吗?”
人形生物的性命终结之后,会化为鬼魅,如果存有冤气或是怨念,灵魂的能量就会比先前强逾数倍。但换做是兽类,死了之后的魂体,质能不纯,不管是有冤没冤都没什么威胁性可言,反倒是它们的骨骸,有可能吸引附近魂魄群众其内,吸收日月精气,变成妖物,凶猛无比,好比龙死后骨骸所化成的龙精,就是出了名的难对付。
参杂着过半兽魂的数百亡灵,威胁性还比不上一头龙精,实在不算什么大场面。
话虽如此,却也不是几个学艺末精的见习神官能够应付,我想很知道,究竟是什么给了他们勇气。
茅延安不算是战力;我不久前才施展过地狱淫神的仪式,几个月内不能使用魔法;阿雪的黑魔法又才刚起步,目前唯一的战力,就是靠紫罗兰。但火焰与闪电,对付猛兽则可,驱鬼却事倍功半,倘使那几个净念禅会的邪教徒,是靠愚蠢与无知去闯雾谷村,这我可万万不奉陪。
“因为当初那名高僧的镇压,怨魂们骚扰村上的时间固定,都是大雾出现之后的十天。那些人大概是知道这件事,早点进去把事情办一办,在鬼魂到来之前开溜吧。”
大叔这句话,让我安心许多,不然立刻就要掉转方向开溜。
去看看那群净念禅会的家伙搞什么鬼,顺道捞些好处,是主要目的,我没有指望会在雾谷村找到珍宝,不过,那里既然曾经有大批矮人开炉铸器,说不定会留下什么矮人打造的工艺品遗迹,随便捡一些回去,补充旅费,聊胜于无。
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我们策马而行,三人一兽赶路。雾谷村的位置,距离我们出发的小村不远,但是道路崎岖,中间林木障道,又有大雾弥漫,着实不好走,幸亏我们有个过去常来的向导,热门熟路,每当浓雾看不清道路时,就让紫罗兰喷火照亮,比什么引路灯都有用。
沿途,我明显感觉到马匹的不安,而整个山区的阴森寒气之重,已经开始涉猎黑魔法的阿雪,也略有感应,瑟缩着娇躯,小声地告诉我,风中有很多细细的呢喃声。
当然,我和大叔的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样一路寻去,终于在天黑之前,抵达了雾谷村。
那确实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也许过去曾经一度辉煌,但现在看来却像是废墟一样。在越来越昏暗的暮色中,理应璀艳的夕阳,被层层浓雾挡在山外,不能透射进来一点光彩。
放眼看去,尽是灰蒙蒙的一片,只有几盏灯火,忽明忽暗地在浓雾中闪烁着,像是隔着老远,却又好像很近。
茅延安拍拍身上,道:“这里雾大,居民不管白天黑夜都点灯,我们算是运气好了,如果还没进村就天黑,山路就难走了。以前我常来的时候,和这边几家旅店的老板都很熟,希望现在还起码留个一家吧。”
在这种地方开旅店,真是名符其实作鬼生意,我甚至很难相信,有人会死待在这种地方不走。不过,也很难说,有时候,人们对于祖产的固执,会让不相干的人被吓到目瞪口呆。
“师父,我们快点走吧,这里好冷喔。”
阿雪催促着我,其实不用她说,我也是这样觉得。这里的雾气特别湿,温度也非常低,阳光只是一个空泛的名词,不具有实质影响与意义,尽管我们穿着厚厚的衣物,但经过一番穿林跋涉后,衣服几乎被雾气湿透,冷冷地沾在身上,肌肤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外头的气候,新近春来回暖,这样子的阴冷当然不正常,只是,都已经说过这个地方闹鬼,这样子的异常,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往前走上一段路,踩着石子缓慢前进,前头的灯火越来越亮,一排木屋出现在眼前,斑驳的木墙,上面有着许多大小下同的孔洞,顶上的灰色土瓦,滴着冰凉的水珠。
比较大的一栋木屋前,停着十匹骏马,看样子,那群见习神官已经先我们一步到了。阵阵喧哗声,从门里头传过来,寥寥几句,已经听得出来,他们正在向屋里的人要求报酬。
他们大概也觉得很没趣吧,这个雾谷村比预期中更贫瘠,就算剩下来的人集中经费,也凑不出一袋金币,即使想要放手劫掠,收获也没什么可瞧的,还要面对鬼魂群,这一趟真是大赔本了。
不过,一个苍老的声音,似乎在努力挽留他们。
“……虽然我们没有什么钱了,可是,如果能够找到鬼怪们秘藏的珍宝,应该价值不斐吧……鬼怪们知道一些线索的……”
好像有一些很有趣的情报,我想继续听下去,但旁边的大叔抢在我前头,一把就推开了门。
“金老头,好长一段时间不见了,还在用那什么找不到的鬼秘宝,来骗凯子驱妖啊?”
我们跟着大叔进去,门内有着五十余人,分成两边。一边是那三名见习神官,还有七名作着剑士打扮的人,其中两个女的手中持长枪,看来还是骑士之类的,除了魔法师之外,一个冒险团体的标准配员,好像都到齐了。
另外一边,是四十多名村民,为首的是一个拄着拐杖的老人,长长的胡须,看来老大岁数了,听见茅延安的声音,抬头转望过来。他身边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还有一个正自哄弄怀中婴儿的少妇。
“茅、茅先生……”
被称为金老头的老者面露喜色,过来与茅延安亲切地拥抱。看来就像大叔自己说的,他和这里几家旅店主人都很熟,而这就是其中之一。
这群见习神官集团,对于我们的突然出现与打岔,显得相当不悦,可是似乎被他身上的行头与打扮所慑,又看到紫罗兰跟着进来,一时间也不敢贸然发难。
坦白说,单是看打扮,大叔这一身武者扮相,瞧来还真是有高手气派,特别是他轻松扛在肩上的那柄“重”剑,不明就里的人看了,谁都会以为他的实力惊人。
“雾谷村的老朋友们,你们不用怕,我这次回来,带了一流的魔导师回来,一定能够帮上你们的忙。”
仿佛有意对那群见习神官们夸耀,茅延安拉过一张椅子,金刀大马地坐下,狂妄地瞪着那群人。如果要摆足气势,大叔本来应该把剑往地上一插,或是劈向桌子,制造点实际破坏立威,不过这柄黑沉沉的大剑既然是摺纸而成,这种穿帮的事当然不能做。
茅延安朝我使了使眼色,要我站出一步。箭射出头鸟,我当然不会傻到听他使唤,自找麻烦。
站在村民的立场,能够帮助防卫的力量是越多越好,结果双方很快就有了结论。
由于当年那位慈航静殿的高僧,曾经留下了某种结界,让鬼物只能每年群众现身一次,所以目前还不用担心受到攻击,但这情形治标不治本,村民们希望,能请来强大的魔导师或神官,一次将这些鬼物消灭;或者,能够找到鬼物们所寻找的秘宝,解决问题的核心。
姑且不论消灭鬼物,但是寻找秘宝这一点,却是大家有志一同,于是在金老头的安排下,众人都住进了他的旅店。
旅店方面乱七八槽,看来可能好多年没人住宿了,我们将就着住下,才正筹谋该怎么从那几名见习神官身上,套出一点情报,就有人来访了。
这个名叫金汉良的汉子,是店主人金老头的儿子,动作勤快地扫着桌上尘埃,向我们介绍他的妻子与数个月大的女儿。
“茅老师,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们有好几年没有见面啦,家父和我一直在期盼您归来……”
“阿金,我茅延安是个守信的人,这几年里头,我在外帮你们寻找有用的帮手,现在不是回来了吗?”
茅延安吹牛不用本钱,一开口就把我和阿雪给牵扯进去,但他和这里人的交情,也确实有帮助,很快就让我们进入状况,多了解事态。
鬼物的出现,金汉良已经忘记是哪一年的旧事了,只知道在大雾出现的隔年,鬼物会聚集成群,骚扰地方,要求村民们把偷藏起来的秘宝,归还给他们。这件事闹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来慈航静殿有一位高僧来此,与鬼物沟通,然而,这些鬼物没什么记忆可言,不但说不出是谁拿走了秘宝,就连秘宝究竟是什么都说不清楚。
慈悲的高僧,认为即使强行驱除鬼物,在根本问题没解除的情形下,累积的怨气,仍会从附近地区召来新的怨魂,届时危害更大,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他和鬼物们立下约定,明年一定把秘宝归还,要求鬼物们先行归去,也因此,该年并没有发生流血事件。
“那位大师,和鬼物们立下了字据,上头写着将在第二年归还秘宝。”
金汉良道:“但是,在第二年的那个字样,还有立据日期的地方,大师留下了空间,我们可以在字据上变动花样,把约定的日期不断延后。”
结果每年鬼物造访时,只要亮出字据,说还没到约定的时限,暴躁的鬼物们就会离去,尽管还会拆几间房子,喧闹一番,但至少不会伤害人命。
“大体上就是这样,字据分成两份,鬼物手中保有一份,我们也保有一份,每年在鬼物来临之前,两份都要改过来。”
金汉良道:“可是每年鬼物都来骚扰一次,村民们还是很不安,留下来的人,都生活得很忧郁,我希望能够彻底解决问题。”
“我有点好奇,鬼物会来骚扰,那你们还待在这里干什么?搬家不就成了吗?
外头的世界那么大,何必拘泥于这个小山村?“
被我这一问,金汉良与他妻子抬起头来,目光中满是茫然,道:“是啊……
为什么不搬走呢?可是,这是我们祖先辛苦开垦,留下来的地方,我们……人们怎么可以丢下祖产呢?“
最怕听到的回答就是这种,标准的村夫村妇,一辈子被祖产束缚,祖先留下的东西,非但没给他们好处,反而成了最大的包袱。我摇摇头,大叔却抢先我一步说话。
“这点你就不用担心了,我这次可是找到了厉害的帮手喔。”
茅延安说着,伸手往后一拉,却不是扯我,而是把阿雪扯了过去。
事情忽然掉到头上,阿雪显得很吃惊,但是“咦”的一声还没出口,茅延安已经抢先介绍,大声道:“别被外表骗了,你面前的这位女士,可是阿里布达王国历史上最强魔导师的传人啊。”
“哦?怎么阿里布达出过强力魔导师,我却从来不知道呢?大叔,那请你告诉我那位魔导师的大名是什么?”
“小子你真是孤陋寡闻啊,那位魔导师就是……干豆腐。”
“干、干豆腐?”
还以为大叔会扯些什么夸张的名字,想不到却冒出了这么一个怪名,一时间,每个人都一脸怪怪的望向他。
“怎么?不要告诉我你们没听过干豆腐的鼎鼎大名,他是近五百年内最杰出的法师之一。”
茅延安滔滔不绝地说道:“他早年在峡道上与黑暗炎魔决斗,坠落深谷之后复出,披上一件神奇白袍,改头换面,变成了真。干豆腐,从此威风八面,斩妖除魔,再也没碰过对手,这么伟大的法师,你们不知道吗?”
“喂,等一等……大叔,你说的那个人,我有一点印象,但是应该不是你说的那个名字吧?”
我迟疑道:“好像是叫……甘道夫吧?”
“啊!对,就是那一碗,就是那一碗干豆腐!”
被我纠正,茅延安一点愧疚的表情都没有,高兴地拍掌大笑。
“可以了,闭嘴去干你的豆腐吧。”
我懊恼之至,看着这个手舞足蹈的摇滚大侠,觉得这次真是来错了地方。
“不管如何,我诚恳地拜托几位,希望你们能够协助我们。”
金汉良爱怜地看着身旁默默不语的妻子,缓缓道:“今年,我有女儿了,我希望她能够不受骚扰地成长,这是我现在最大的心愿了……”
听了没什么感觉,因为他说了半天,也没说出来我们会有什么好处,不过阿雪在旁边听得泪眼汪汪,还想靠近点去瞧瞧小婴儿,一脸慷慨激昂的样子,我就知道事情不好。
所以,有时候,我宁愿把紫罗兰的脑子,装进阿雪的头壳里……
如果不是因为大雾挡路,其实我并不愿意把时间花在这里,但不仅阿雪弄不清楚状况,连大叔都在推波助澜,拍胸担保。
“大家不用担心,以我爷爷的名字发誓,我们一定会找出事实的真相。”
“喂?大叔,你爷爷是何方神圣?”
“啊?我也不知道,有人说好像是个人走到哪里,凶杀案就到哪里的伟大侦探。”
“狗屎,你连你爷爷是谁都不知道,这里的事关他什么事?为什么要拿他发誓?”
“嘿嘿,贤侄你太嫩啦,这是这一行的行规,自从七百年前的金田一大侦探变成不朽神话后,每一个侦探在开始侦查之前,都要用自己爷爷名字发誓的。”
在村子里待了几天,村中大雾依旧浓厚,外头想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我们三人一兽可说是被困于此地,要是因此耽误了回国的日期,国王陛下的脸色肯定不会好看到哪去,到时候就算有什么褒奖,也会变成贬官了。
调查秘宝位置的事情,可以说是完全没有进展。我甚至把所有村民找来,一个一个地毯式侦询地问过了,但每个人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于当年情形的回忆,既模糊又混乱。
更糟糕的足,在我与他们的对话中,明显地感觉出来,这个村子、这村子里头的所有人,欠缺一种想要突破逆境的昂扬生气,无分男女老少,说起话来有气无力,眼神茫然空洞,问几句话就失了神,看来困居在村子里多年,这些人的精神状态已经不太正常了。
雾谷村的村民古里古怪,但另外一批人也好不到哪里去。那群见习神官集团,在村里翻箱倒柜地寻找珍宝,连一瓦一梁都不放过。单看他们的动作,确实还满有娱乐价值,让我充分见识到人类的想像力,多么荒唐的地方都会想到去找。
大雾中看不清楚对方身影,还算相安无事,但偶尔他们与我们近距离对面,相互看不顺眼的两帮人,就难免言语冲突,只差没有动起手来。
相较之下,对于净念禅会的调查,大叔就颇有进展。透过攀谈与询问,大叔问到了一些讯息。
净念禅会,似乎是慈航静殿内部组成的一个同修会,这样的小团体本来有不少,但净念禅会的一些主张,与慈航静殿本身冲突,并且快速吸收新进成员。
当前大地上的宗教、神官系统,都由慈航静殿所掌握,这样跨国而存在的庞大组织,自然不为诸国所喜,但慈航静殿从不干预各国政事,顶多只是在庞大天灾发生时,跨国运送物资救灾,因此而广受好评。
但慈航静殿中却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某些国家,因为暴君或是暴政,人民正处于痛苦之中,慈航静殿明明有着统合诸国,推翻其暴虐政权的力量,却困囿于自身主张,只能消极地救灾,不能积极地解决问题根源,所以倡议改革,让光之神宫更直接强势地介入各国政局。
这样的声音,以净念禅会为主,甚得年轻子弟的拥戴与支持,扩展极为迅速,在光之神宫中势力越来越大,最近更私下招兵买马,似乎要有什么大动作。
“这么说,你们之所以要加入净念禅会,是因为想要救世吗?”
“这当然是基本目的,不过……还有一个世俗一点的理由,听说禅会的会长,就是如今神宫最当权的高僧,只是为了不引起注意,才组织禅会。我们这些低辈子弟,又不是贵族,又没有背景,如果循正常管道,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升到高位,但如果加入禅会,与高僧们同一阵线,很快就升迁有望啊。”
听起来满有道理的,很像是某种老鼠会的直销方案,不过,这番话倒是与那天娜塔莎的话吻合,她也是说,慈航静殿的高僧在幕后策动南蛮之战,人物还直指当今光之神宫的掌门心禅大师,看来慈航静殿这个大派,幕后果然大有问题。
但令人不满的,是茅延安的套话技巧。之所以能这么快突破那伙人的心防,问出秘密情报,主要是因为我们到这村子的隔日起,大叔就整顿仪容,梳好头发抱起琴,找那群人中的两名少女,一起唱歌、吟诗。几首恭维她们相貌的四行诗、几个自编的花环、几张特别修饰的人像画,就把人家哄上手了。
摇滚明星的魅力果然非同凡响,随着人像画上的衣服越来越少,大叔套到的情报也越来越多,像刚刚问到的几句话,据说是大叔躺在床上,一手抱一个裸女,淫笑兮兮,这样子问出来的。
“大叔,你真行啊,用这样的方法问话,人财两得,真是恭喜你啦。”
“唉,有什么办法,为了任务与大局,我即使不愿意,也不得不忍泪牺牲啊。”
一个人无耻起来,也没什么话说不出来了,看他这么得意洋洋的样子,真想让紫罗兰扑上去,把他的狗头一口咬掉。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距离起雾已经没有多少天了,金氏夫妇的愁眉着脸,看得连阿雪也叹起气来。这两天附近山区的阴气明显地转浓,照时间算来,鬼怪群也快要出现了。
虽然只要拿出字据,骗骗鬼怪,就可以如往常那样地解决,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我这个人一向不会主动往危险的地方跑,如果明天再没有进展,我打算先离开雾谷村,省得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算盘打得不错,但事情却没有如我预期地进展。就在这天傍晚,我正在和阿雪调情,紫罗兰趴在屋子角落睡觉,忽然外头闹了起来,我们抢出去一看,只见那几名见习神官嚎叫着跑回村子,人人被头散发,满脸是血,身上的伤痕明显是闹出了事。
他们还拖着几具尸体回来,看样子还是残尸碎块,不难想像战斗的惨烈。灰蒙蒙的浓雾多了一层血腥气味,空气中的阴冷感觉急遽加重,莫名的哭啸声渐渐清晰,回绕着雾谷村震响,给予人不祥的感觉。
诡异的情形,似乎诉说着同样的一个讯息,我心叫不妙,才刚想要招呼阿雪,预备逃跑,一声绝望的呼叫,已经从村口响了过来。
“鬼……鬼来了!”
卷八 第七章雾影幢幢
整个情形的发展,相当复杂,不过,那群见习神官除了在村内翻箱倒柜之外,似乎也把他们的搜寻范围扩展到村外。由于没怎么花时间与村民接触,所以他们得到的情报不是很齐全,只晓得村子是靠着高僧的结界,暂时保住了平安,而他们在搜寻时,意外地发现了奇妙的气息,光明魔法的感应,引导他们发现了一张残破的符纸。
彼此所学出于同源,他们一厢情愿地认为,是由于封印的残破不全,导致鬼物能够突破封锁出现,如果在旧有封印之上,另外覆盖上新的封印,那就可以把鬼物完全镇压,永除后患。
无知的本身就是一种罪恶,不自量力的后果,实在是很严重,在他们撕毁旧封印,还没来得及重新施咒的瞬间,异变就发生了。
与人类相约的契约被撕毁了,感应到这一点的鬼物群,自沉睡中觉醒,由附近的山林中迅速地群众过来,发出尖锐的鸣啸,朝附近的生者扑杀过去,首当其冲的牺牲者,就是那群破坏契约的人们了。
在过去的修业里,他们多少都曾经跟随慈航静殿的僧侣,进行驱魔、净灵的工作,对于死灵应该是早就看习惯了。可是,在导师的庇护下见习,与独力承受鬼物们的攻击,这是完全不同的事。
用没有接受过祝福、祈祷的兵器,去斩急虚体的鬼物,那根本没有效果;而三名见习神官唱颂咒语的速度,也全然跟不上鬼物的进攻,特别是在颤抖声音说出的情形下,被敌人杀得落花流水,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几乎只是才一接触,在尖啸中成形的鬼物群,就用锋锐的爪子,撕杀了两名剑士。
生物死后变成鬼,并不一定会保有生前的记忆与灵识,很多时候,只会浑浑噩噩,沦为只懂得追逐生人气息的邪物。最富含生人精气的东西,就是刚撕下的血与肉,所以幽魂的攻击都是根据这个模式来行动,理所当然,看在人类的眼里,那种残肢碎尸,就是一种足以令人战意崩溃的恐怖。
仅余的生还者,发疯似的朝村子里奔逃,一路上大呼大叫,后头跟着一群嗜血如狂的鬼物,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及时跑回村子,得到庇护,恐怕即使逃脱,也全都变成一堆疯子。
村子似乎被一层结界所包围,型态上来看应该是光明魔法,但我却感觉不到应有的神圣气息,不过,所有的鬼物都被挡在村子外头,张牙舞爪,变化着可怕的形象,发出悲惨的尖啸,却无法突入进来。
“好、好险啊,幸好他们进不来。”
“你神经病啊,大叔,这样子我们也出不去了。”
我不是黑暗魔法师,但是对于亡灵、鬼物、黑暗魔法的理解,只会比这些见习神官更多。幽灵平时都处于游荡状态,但若是有了一个特别的吸引源,就会像飞蛾扑火一样,本能地朝那边移动,现在雾谷村就等若是成了吸引源,整个山区的所有幽魂、邪物,都会朝这边过来,单是现在往外头看,那数量就已经不只是百余道幽魂了。
“趁着幽魂还没有完全聚合,我们还有机会杀出去,紫罗兰的雷火比骑士刀剑管用得多,现在……”
我的主张才一提出,就宣告仆街,因为某个多事的中年大叔,回答了笨蛋阿雪的烂问题。
“什么?我们走了这里会怎么样?大概会被屠村吧,那些怨灵的样子你也看到了,都已经怨成那个样子了,如果突破结界,总不会进来和这里的人拍拍手吃果果吧?”
就为了这么一番话,阿雪又拉着我,要我留下。我没有办法不答应,因为任何人如果被一双神力手腕勒住脖子哀求,都会立刻妥协的。
不仅是那群见习神宫,整个雾谷村的村人,精神都处于崩溃边缘。在发现鬼物将村子团团包围住之后,每一个村人都像发了疯一样,抱着头发出哀嚎。
“鬼、鬼又来了……”
“鬼又要杀死我们的亲人了,不,不要杀我的儿子啊……”
“日子还没到啊,为什么这么早就来了……”
眼神涣散,口中淌着唾沫,村人们的意识在听见掹鬼重临那一刻,就宣告溃散了,多年前鬼物第一次出现,袭击村子的那一天,看来造成了很惨重的死伤,让村人们留下深沉的打击。
补给一时间不成问题,但情形却未有因此好转。被数百怨魂包围狂啸,和置身十万敌军之中,究竟哪一种经验比较恐怖,这一点就很难比较了,不过,被迫留在雾谷村的我们,所能做的事情其实很少。
驱魔不属于我们的能力范围,鬼物之所以进不来,那也是因为村子的结界,与我们无关。换言之,在鬼物正式入村来讨秘宝的契约之日前,我们只能这样子干耗下去。
当然也有不信邪的,有一名见习神官带着两名剑亡,不愿意坐在这里等死,试着念咒冲杀出去,才一眨眼功夫,他们三人的身体,就成了像被贪人鱼啃过的残渣。
在所有村民中,金老头一家还维持着起码的理智,或许是每次都负责和鬼物交涉,次数多了,人也比较镇定一些,还能够协助我们去稳定秩序。
阿雪的表现有点怪,虽然她平常就傻里傻气,但金家的那个小婴儿似乎很讨她喜欢,结果没事就往那边跑,去逗弄小孩,而且见到我的时候,还会莫名其妙地脸红,逃躲起来,也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些什么。
而所有人当中最显得碍眼的,则是茅延安。大叔好像完全看开了一样,整天就是抱着琴,弹弹唱唱,好像包围在外头的那些鬼物完全与他无关一样。
“人生就是这么一回事,也不见得在你认为自己会死的时候,就刚好死掉,也常常会死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啊,这样才有意思……”
有意思才怪,我敢打赌,大叔一定偷偷瞒着我们什么,很有可能就是当鬼物突破结界冲杀进来时,逃命的密招,所以我暗中嘱咐紫罗兰,盯死大叔的一举一动,省得被他偷偷开溜出去。
阿雪的个性太过单纯善良,怎比得上大叔狡若老狐,比较起来,我宁愿相信紫罗兰的通人性,由它来盯,可收奇兵之效,让茅延安没得提防。在南蛮之行后,这头豹子与我的关系改善不少,暂时是可以维持友好的。
这个打算还不坏,就在我委托紫罗兰的隔天晚上,当我正要闭眼休息,紫罗兰忽然出现,低声咆哮,要我跟着它出去。
我的猜想果然没有错,因为在这种所有人都已经睡着的时刻,金老头却和茅延安偷偷地去了一个僻静角落,窃窃私语着。
为了不想被他们察觉,我不得不谨慎从事,隔着一段距离来偷听,话声模糊,但是大致上还是可以听得见。
金老头抽着一管旱烟,满足皱纹的老脸上写着不安,看着对面的人说道:“事情……都已经这么多年了,其实我从来没有忘记过那一天……”
“这个我看得出来,老朋友,你实在应该早点把这些事情忘掉的,记住这些,对你、对你的家人、对整个雾谷村都没有好处啊。”
茅延安淡淡地说着,语意悠闲,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这时候的微笑表情,看在我眼中,除了“阴险”两字,找不到别的形容词。
“可是,老茅子,我不认为这么做是对的啊……”
“如果老金你认为这么说就可以改变什么,你大可以把这些话对那些鬼魂说啊,我茅延安烂命一条,无所谓啊。”
两人交谈了一会儿,都是金老头在反覆担心一件事,大叔则是劝他早点把此事忘记,不能再提、不能再想,否则危及全村。坦白说,有些用词听起来根本就是威胁了,从金老头一面说话,一面偷偷望向茅延安的胆怯表情,我可以肯定,大叔当年一定在雾谷村干过什么缺德事,最有可能的是……
“把……埋在那里,我怕……”
“住口!我不是要你不可再提了吗?”
金老头的那一句话,被他藏起了最重要的名词,跟着又被大叔面色严峻地喝断下半截,两人之间的气氛紧绷,相互沉默下来。饶是这样,我也已经能够掌握事态,晓得雾谷村的鬼怪秘宝究竟落在谁手里了。
(好你个茅延安,这笔帐我记下来了……
还无法肯定整件事情的真相,但至少最重要的关键已经确认,我拍拍紫罗兰以示奖励,要它紧盯着金老头和大叔,因为这两个人很有可能跑去挖宝。假如鬼物们突破结界,我或许有必要用那件秘宝来换取生存。
村子周围的结界,似乎不如我们预料得那么坚固,特别是在那张契约被毁后,鬼物群以缓慢,但确实有在推进的速度,逐渐缩小了包围圈。雾中的狰狞形影一刻比一刻更清晰,尖锐的哭嚎声,更是无时不刻在耳边回响。
也许是错觉,但我常常看到村口的怨魂,变化形象,隐隐约约显出一张嚎哭中的女性面孔。极有可能……那就是怨魂聚集起来的源头。
战斗发生时,紫罗兰是我方目前的最大战力,但阿雪的魔法如果能有点进步,对我们也有很大的帮助。这个女人最近总算有点自觉了,不用我催促,也会主动修习一些基础的入门魔法。
大叔那边的问题,还是早点让她晓得比较好,虽然阿雪的个性质朴纯真,但也不至于在听了话后傻到跑去质问大叔,有个心理准备,也好有一点提防。
而且,有必要找阿雪谈一谈,这丫头最近两天不知道是不是玩小婴儿玩疯了,常常躲着我,偷偷摸摸不知道在做什么。我不敢太低估这丫头的闹事能力,什么事都要盯紧一点。
说来也是很想叹气,我本身虽然算不上好色如命,但在性事上的欲望却足称旺盛,有阿雪这么标致的一个美人儿在旁,紫罗兰又不再碍事,理所当然地是夜夜春宵。
阿雪相貌既美,身材惹火丰满,肌肤白皙幼嫩,敏感度又好,确实是个很好的床伴,只可惜身上的处子贞咒未破,玉户紧闭不开,结果我就只能在她的肥白肉臀里销魂。
我的口味很广,对肛菊没有排斥,不过和阿雪频繁的性事加起来,恐怕也破了我之前所有类似经验的总合,有时候想一想,还真是满懊恼的。
“阿雪,开门,我……”
话说了出来,但我却不给门里人反应的时间,重重一推,就在里头的惊呼声中强行入门。在可以掌握这女性身心的时候,我才不让她保留秘密,一方面是怕她莫名其妙给我惹出麻烦;另一方面,我不想糊里糊涂看见煮熟的鸭子飞到别人嘴里,很多男人就是对自己的女人大过放心,最后死得不明不白。
仓促破门,就有突袭战的好处,我重重推门而入,第一眼看到的东西,就是阿雪坐在被褥凌乱的床上,怀里抱着小婴儿,错愕惊惶地看着我。
“师……师父。”
“干什么?这么奇怪的表情?当师父的不可以突袭检查吗?”
我环目四顾,看不到什么可疑的东西,当然也没有看到不应存在的奸夫,随口问道:“你一个人闷在屋里头作什么?要你练的东西练了没有?”
“小、小婴儿的母亲说有事要忙,托我帮她带一下孩子,喂孩子吃一点东西。”
阿雪好像很紧张,我顺着她的视线往桌上一瞥,一个青花磁碗里盛着乳白色的香浓液体,不待我出声询问,阿雪就已经红着脸提出解释。
“这是……小婴儿的母亲预先留下的,要我在孩子肚子饿的时候,喂给孩子吃。”
我对婴儿这种生物很厌烦,不想浪费时间去接触,也很不乐见阿雪把精神花在这种生物上头。况且,连这婴儿的母亲都懒得照顾,别人在那边多事,真是可笑。
“哦?喂给孩子的奶啊?份量不少啊,看不出那个婊……看不出那个女人还满有产量的嘛,嘿,你该不会自己偷喝过了吧?”
被我问得满面通红,阿雪答不出话,只是一个劲地死命摇头,我不想在这问题上多做僵持,趁着那个女婴已经被哄睡,一时间不会醒来吵人,要阿雪把她放到一边去,正起精神,问起她这几天修练的进度。
“我、我有很专心的在练喔,从最基础的咒语开始……”
与之前不同,这次阿雪在学习上的配合度很高,她的思虑虽然单纯,但头脑的聪敏却一如昔日,学习起来的进度自然不错,当修为进展到一定程度,能够慢慢引导出深藏于体内的魔力,那时便一日千里,和眼下不可同日而语了。
只是,看她说得那么兴高采烈,这却让我感觉到异常。无疑她对修练黑魔法没有抗拒,但也应该不至于态度骤变若此,特别是每日修练时必须要以生灵鲜血祭袒的规矩,她没理由不向我抱怨的。
(说话说这么快,她想隐藏什么?该不会……
心念一动,我忽然伸手,将阿雪的右臂抓过,袖子掀高,在灯光下,手腕地方横七竖八的十几道鲜红伤痕登时暴露无遗,一看就知道,是匕首的割痕,最新的一道还尚未结疤,犹自淌着血丝。
“这是什么东西?”
“……”
“大叔和我每天给你的那些鸡鸭呢?那些是用来给你祭献的贡品啊,你全都没有用吗?”
虽然没有答话,但从阿雪紧抿着唇,眼中隐然泛着泪光的表情,就足够让我明白一切,当下一股怒气直冲脑门,恼火之下,就想要一巴掌挥过去。
提起了手,这一下却打不下去,眼角瞥见了那熟睡于床角的小东西,登时找到迁怒对象,一下重重打下去,但阿雪的动作快上一步,抢先把女婴抱走,让我一掌空击在床板上。
“师父!”
哀求的声音里,有着明显的惊恐,我的怒气并未因此消失,但却在稍稍发泄后,有了让头脑冷静的空间,进行几下深呼吸,试着把心情平复过来。
“你……给我一个不用发脾气的理由。”
“我……人家不想杀生,也不想牺牲掉什么东西。”
“你白痴啊!你以为自己现在练的是什么?黑魔法要求的就是牺牲与祭品,你把祭品全部放生,那练个屁东西?当初是你自己选择要练黑魔法的,这么快就反悔了?”
“我没有后悔,黑魔法是我自己选择要修练的,可是即使这样,我还是想要守护生命。”
把女婴保护在怀内,阿雪仰起了头,坚持而倔强地说道:“修练的时候要求祭品,但只是要求一定份量的生灵鲜血,并没有说非杀生不可,不需要为了这样就牺牲一条生命啊。”
受到反驳,刚才的怒气再次急涌上来,我几乎是气急败坏地骂出来。
“所以你用自己的血代替?神经病,你这么舍不得杀生,平常怎么不看你吃素?就算吃素也一样是杀生,那你从今天开始绝食好了,这样的话,最后除了死你这个大奶怪之外,就不会有任何生命被牺牲了。”
“不是这样的。”
将女婴放回床角,阿雪蹲跪在我身前,满眼焦急地看着我。
“阿雪也知道,自己选择的……是一条怎样的道路,在未来的某一天,或许我也不得不牺牲某些东西、某些……生命,来换取更多的东西,可是在那一天之前,如果能尽量多留下一个生命,为什么不做呢?”
低声说着,阿雪轻轻摇起我的手掌,恳求似的说道:“这个样子……真的不可以吗?”
或许是顾虑到我的喜恶,阿雪避免了“拯救”这个字眼,而用了比较现实的“换取”一词,这样的体贴,正是这丫头不变的个性。
说来应该怪我自己没有识人之明吧,既然知道她是这种个性,平常就应该盯着看她宰杀牲祭,或是直接弄碗生血给她,虽然不是修练者亲自下手献祭,效果打折,但也好过这样自残的修练方式。
回想到那一天,拿着万灵血珠的她,娇弱的身子一面发抖,一面却是几乎义无反顾地回刀自刺,任热血洒在灵珠之上。看似柔弱的个性,却有着永不改变的坚持,这样的一个小女人,我能用什么东西去迫她改变了?
这么一想,登时觉得气馁,再看看阿雪泫然欲泣的俏睑,一股怒气就此散了,脸上虽是还维持着严肃表情,心里却已经能够平复过来。
“或许,你说的也没错,黑魔法也分很多种途径,各有各自不同的修练方法,说不定有哪一门能够让你这种天真的家伙生存也不一定。”
我并不是放弃了。好不容易让阿雪走上了这条路,哪有退缩的道理?只是晓得强逼无用,只能使用循循善诱的方式。
在对于事物的喜好上,我是一个追逐黑暗美学的人,尽管还没有狂热到爱上毁灭美学的程度,但比起欣赏花朵盛放的绚丽,我更喜欢观看鲜花缤落、被蹂躏于泥地的那一刻。
观看一个人的堕落与其过程,会让我感到愉悦,特别是一名高傲、圣洁的女神官,能够在这条黑暗的堕落之路上,走到什么程度?这一点光是想像就觉得兴奋了。
我疼爱阿雪,但是这个基本的构想我不会放弃,并将会一直实施下去。
目前阿雪修练的方向,偏重于亡灵、阴魂的技巧。死灵魔法只是黑暗魔法中的一门分支,并非全貌,但在这个节骨眼上,或许是最具实用性的技巧,所以我也积极与阿雪讨论、研修。
“每天晚上,我都还听得见那些孩子们的声音,如果我能够在死灵魔法上有进展的话,就能够抚慰她们的不安了……”
为着这个理由在修练,阿雪的话却让我有了异样联想。倘使说,那些羽族孩童的阴魂,现在仍围绕在阿雪左右,依附着她,那么,很有可能再藉由她们重现大日天镜的恐怖威力,只要这个战术能付诸实现,村子外头几百个鬼魅根本不算是什么。
有了基本战术方向,我想要与阿雪深谈,但很不巧的是,那名女婴开始大声哭闹起来。
“哎呀……”
阿雪惊呼一声,突然涨红了脸,跟着就急切的哀求我离开,不要再吓坏孩子;我觉得奇怪,但也知道不适合逼得太紧,依言退出。
从当晚起,我就让阿雪致力专攻亡灵魔法的修练,尽管我们很努力,很希望作一点什么,但是不幸的事情依旧是发生了。隔天一早,村子里头又多了新的牺牲者。
明明就已经被鬼物群包围了,却还是有人不信邪,想要往外头闯。两名剩下的见习神官,连同他们的伙伴,不愿意继续待在村子里,在契约之日被怒涌而入的鬼物群吞噬,执意外闯求生。
他们还有一点起码的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的魔法不足以对抗数百鬼物合攻,贸然冲出去,只会与同伴一样下场,所以改了新的战术,先抓几名村人当诱饵,去吸引鬼物群的注意,他们趁机突围,而被抓的人里头……有着金汉良的妻子。
整个行动被半夜不睡的茅延安给撞破,呼叫声引来了村人,两边形成对峙,虽然后来大叔的言语激怒奏效,令他们失神,被紫罗兰闪电窜出,咬断了一名见习神官的咽喉,场面大乱,可是我们仍然慢了一步,让情绪陷入狂乱的剩余几人,拉着数名人质一起往村子外头冲出去。
虽然只是见习的,但光之神宫的神官,还是有着一定素质。唱颂出来的圣歌与经文,形成了一道浅浅的光幕,庇护住他们。鬼物群对于这带着神圣气息的光幕,显得有些畏惧,不敢太过靠近,生怕在属性相克的情形下,被圣光蒸发得魂灵俱散。
假若只需要面对三五阴灵,他们可说稳操胜卷,但当鬼物群的数目百倍于斯,就是另一种情形。
“撕啦~~”脆裂的声响,一只像是白骨一样的枯手,刺破了脆弱的光幕,在雾气中,我隐约见到那只手臂的主人,是一个半边骷髅脸的女人。将近中年左右的岁数,还有着肉的半边脸,有几分姿色,脖子上浮现一道深深的血痕;破烂衣裳是多年前流行过的时装款式,颇为华贵,恐怕还是出自豪门,不是雾谷村附近山区该有的东西。
乍隐乍现,从鬼物们的骚动来看,这名妇人可能是鬼物群的核心,而村人们在目睹她现身刹那的惊惶表情,更让我察觉事情的不寻常。
“啊~~”大量阴魂从光幕的破口急涌而入,腐肉蚀骨,在悲惨的哀嚎声中,我们失去了最后的幸存者。
从人们冲出村口,到化成一滩无法辨认的碎末血肉,只是几下眨眼的功夫。
我觉得有些恻然,但却要忙着安慰趴在我肩头啜泣的阿雪。
“怎么会这个样子……”
茅延安重重一举,击向旁边的屋墙,恨恨地叹着气。表情看来非常沉重,但到底有多少真心,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相较于茅延安的反应,村民们就显得浑浑噩噩,像一群行尸一样,摇着头、垂手叹气,仿佛对眼前的悲剧已经木然,又好像有了自己不久后也将步其后尘的体认,慢慢地回到他们的屋子里。
金老头和儿子的样子则正常得多,特别是金汉良,他慢慢地向前伸着手,像是想要拉回些什么,颤抖着嘴唇,眼中闪着泪水,干涩的喉间发不出一点声音,那种惊恐与悲痛的表情,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似乎是知道母亲已经不在,婴儿在祖父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在村外越来越尖锐的鬼物悲啸中,显得很微不足道,可是听在我们的耳里,却比什么东西都更深沉。
趴在我肩上,在听见婴儿哭声后,阿雪的脸红了起来,身体不自禁地有了反应。
她好像很想抱起那婴儿安慰,可是最后仍是看着金家父子把婴儿抱回家去,对他们一家三口来说,今晚想必是个很难过的夜。
“师父,你可不可以……”
阿雪好像要拜托我什么,可是却马上闭起嘴巴,从衣袋里拿出我整理给她的咒语小册子,快速跑回房里去,看来是已经领悟到了求人不如求己,能够抢在契约之日前,修成一点黑魔法,比什么都要有用。
美丽的俏女徒能有这种自觉,为人师表的我非常荣幸,不过,这样下去我就没有立场了,为了把事情导往比较好的方向,我有我该做的事情。
“喂,大叔,我们两个来谈一谈吧,不要用你那泡过洗脚水的臭剑指着我啊。”
“哦,贤侄,深夜不睡,也不和雪丫头风流快活,你跑来我这里做什么?”
当我在夜深人静时,推开茅延安的房门,看到他坐在桌子旁边,啜饮着粗茶,等待着我的到来。
“你当初在这里到底藏起了什么?鬼物们的秘宝到底是什么?可别对我说你不知道啊。”
我冷笑道:“我刚刚确认过一遍了,村子周围根本没有结界,怨魂群是因为遵守约定,所以才一直不进村子,但是契约今年已经被撕毁了,怨灵一冲进来,我们马上就会完蛋。为了大家好,你最好把你藏起来不说的那些事,先告诉我。”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东西,我可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喔。”
“少鬼扯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我只是不想在阿雪面前太丢你的脸,所以才给你保留一点颜面,如果你不肯说,我把雾谷村里所有人都叫出来,一起听听看你怎么说。”
两人一时间陷入对峙,紧绷的气氛,最后是由大叔自己打开了。
“我……不知道你到底在问些什么,不过你如果真想知道这村子的往事,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一点别人的故事。”
语气低沉,茅延安的表情十分凝重,再三告诉我,这是别人的事,绝不是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之后,这才开始说话。
“我要先说明,这是别人的事,不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喔。”
“知道了,你要说几遍啊?”
“这件事是我朋友的秘密,我答应过他不告诉别人的,现在告诉你,你不能告诉别人喔。”
“吵死了,你过去干过什么事,赶快全部招出来吧!”
大叔说的话,十句里面恐怕有五句半都不能相信,特别是这样的自我告白。
不只是他,人们在牵涉到这种隐私事务时,常常会假托他人之名,来说出自己的事,什么“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事”、“我朋友的朋友的事”这类藉口我早就听厌了。
“从前有一个人,他饱读诗书……”
“呵,真巧,我也认识一个饱读诗书的人,还是一个男人。”
从大叔口中说出来的陈年往事,单纯就告白而言,实在缺少一个为恶者的原创性。
一个出身寒微的年轻人,苦读出身,学得一手好画技,也弹得一手好琴,立志要出人头地,永远不再过苦日子。
“为了离梦想近一点,那个英俊的男人离开家乡,到金雀花联邦发展,终于凭藉着出众才华,崭露头角……”
“嗯?金雀花联邦?那个人不就是大叔你吗?”
对于没出身、没背景的年轻亡人,要改变让会阶层,除了考入公职之外,最快的发达捷径,就是与贵族千金成婚。急于摆脱穷困的恶梦,男人选择了一名伯爵千金为目标,在连番苦心经营后,用了种种不道德的手法,终于得到了伯爵千金的身心,入赘伯爵家。
“那个男人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对入赘的耻辱不能忍受,虽然英俊的他对妻子有一点不舍,但最后他还是决定,要拐带所有财宝,抛弃妻子出走。”
“大叔啊,那个英俊的男人就是你啊!是你啊!”
男人卷带了大笔金银珠宝私逃,抛下刚刚生产完的妻子,到远地异国另起炉灶。
只是,事情没有想像中的顺利,对于商场交易全不熟悉的男人,手上的资产越来越少,在一次投机行为中,输光了手边所有的家当,再次变得一贫如洗。
为了躲避债主,男人不得不过着流浪的生活,但在他离开金雀花联邦的十数年后,当他正在某个小镇上贩画为生时,一个女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结发妻子千山万水地追来,要他归还最重要的珍宝,男人打从心里不愿,但为免惊动旁人,又见到妻子衣着华美,首饰昂贵,当下恶从胆边生,藉口要归还她东西,把她带到僻静之处。
“……那天,就在树林里头,一棵巨木的后面,那个男人冷下防地拿出手帕,捣住他妻子的口鼻,因为女人的反抗很激烈,所以他不禁越捣越紧,越捣越用力,直到那个男人发现妻子已经不再挣扎……”
似乎因为说到了心中的隐痛,茅延安的表情极为阴沉,就连声音里也带着一丝丝的鬼气。
“……为什么会这样子呢?其实那个男人没有打算杀她的,他只想把人弄昏,抢了她身上钱财之后就逃跑,为什么她会这么容易就断气了呢?”
“还在那个男人?我说那个男人就是你,你是聋了是不是?”
我很努力地克制着耐性,不过事情都已经这么明显,这个男人还在遮遮掩掩,这么不干脆,看来实在是让人很火大,要不是勉强克制,我真想掐着大叔的脖子,先把他掐死算了。
之后的故事也没什么特别,错手杀人的男人,把女人身上的钱财拿光后,顺手就和同伙将人给埋了,但想不到没过几天,大雾就开始降临这个小镇。
坦白说,不算是太惊心动魄的故事,以这作为大叔的过去,我甚至觉得还太过平淡了。大叔这样的才华与性情,应该是干下更惨绝人寰的大案,牵涉千百人性命,这样才够身分啊。
只是,现在多说这个已经没有意义,根据大叔告诉我的讯息,我也开始构思,该怎么利用这些讯息,去面对契约之日的交涉。
卷八 第八章拨云见日
或许没有人愿意,但契约之日仍是无视我们意愿而到来。尽管契约已经被撕毁,但鬼物们仍没有蜂涌而入,只是等约定时刻到来,才缓缓从村口进入。
村民们准备着所谓的交涉,这档子事他们已经做了很多年,热门熟路,不需要助手,只不过以往都是双方出示契约,他们可以指着对方契约上的文字,理直气壮地说是时间未到,这次却不能重施故计了。
在往年确认契约的长街上,一边是恐惧与不安的村民们,另一边则是形形色色的鬼物,有些是人类,有些则是飞禽走兽,共通处都是体无完肤,有着明显的腐烂迹象,露出内里骨肉,严重一点的甚至烂去了半边身体,眼神中存在着对生者的怨恨、对血肉的渴求,直直地盯着我们看。
“感觉真是恶心啊,真不知道那些亡灵法师怎么受得了……”
我的心情犹如待宰猪只,好不起来,旁边的茅延安不知是否因为已有了觉悟,看来仍是一派悠然,但立志要成为一个优秀亡灵术者的阿雪,却是面色苍白,担忧地靠过来。
契约的交涉理所当然失败了,在这种情形下,会成功才是怪事。鬼物群发出愤怒的咆哮,激愤地鼓噪,嚷着模糊的字句,要我们归还珍宝,逐步进逼过来。
在那大群鬼物当中,我没有见到日前那名半边骷髅脸的女人,但却隐隐看到那几名被鬼物群杀害的见习神官与骑士,显然死在这附近的阴魂无法离开,也被吸纳入鬼物群的一部份,如果我们不小心,这就是我们片刻之后的下场。
“等一下,住手,你们要的珍宝在这里。”
就在鬼物群逐步进逼,要发动实质攻击时,我排众而出,将手中的一个包袱抖落,登时洒出了十多件金银珠宝。
茅延安奸滑之至,要从他那边找到什么,极为不易,这是我命令紫罗兰跟踪与他同伙的金老头,在昨天夜里发现他偷偷到了村子外围的一处矮人废窑,挖掘翻看,等他离去后,紫罗兰就把洞挖开,将里头的金银珠宝带来给我。
被埋藏在地下多年,这些金银珠宝都没了应有的光泽,但从手工、纹饰来看,仍然可以知道价值不斐,说不定对当事人还有什么特殊意义,这就不难理解为何那女人会把这当作是最重要的珍宝,在死后仍念念不忘。
“把这些东西拿回去,以后别再骚扰地方了。”
我大声说着,鬼物群中的气氛也有了改变,先是一股寒意凝聚,跟着,一件残破的华裳袍服慢慢地飘现出来,那个骷髅美人在鬼物群中现身,森寒的目光先是朝我这边瞥来,再转往散落地上的财宝停留。
“拿了你的宝贝,好好安息吧,杀害你的那个男人,心里也很不好过,他这些年来……”
有些不怀好意地这么说着,我知道身后一定有人脸色变得很难看,但没等我说完,那个骷髅美人的身影忽然消失,鬼物群发出了愤怒的鸣啸。
“宝贝!宝贝!把宝贝还给我们!”
猜不透鬼物对这些财宝有何不满,我压根就想不透问题出在何处,面对一群扑涌过来的鬼物,我只能选择转身逃跑,但有人却比我更快一步,而且……还是很多人。
以茅延安为首,整个雾谷村的村民,当听见鬼物群再次尖啸,立即拔腿逃跑,又快又急,由于鬼物群都集中在这里,包围村子的阵形有了空缺,趁这时开溜,确实大有机会,只是倒楣了被围在中心的我与阿雪。
“师父,我们……”
“阿雪!跟着我跑。”
逃命这种事,我们一向不陌生,有着紫罗兰在前开路,用烈火与电光逼开鬼物群,我和阿雪冲出重围。
“你、你这时候还抱着她?她的父亲和爷爷呢?”
“不知道,刚刚太乱了,我……我们不可以丢下她不管。”
懒得与阿雪多废话,我只是牵着她狂奔,心中祷告那小鬼千万别挑在这时候哭出来,不然阿雪分心,我们三人肯定十死不生。
鬼物群的数目实在太多,紫罗兰虽然护着我们闯出,但最后仍被鬼物群环逼入村内逃窜,情急之下,我要紫罗兰领着我们往矮人废窑跑。
有个残破的建筑物遮挡,总好过在空地御敌,况且,说不定有什么东西是紫罗兰没有挖出来的,或许就是鬼物群真正要找的宝贝。
“阿雪,把你这几天学的练的全用出来,能挡多久就是多久。”
把鬼物群甩开一段距离,冲入矮人废窑后,我要阿雪张设一个小结界,挡住追来的零散鬼物,争取时间。
“腐臭的邪恶之风,聆听析愿,释放黑暗的障壁。”
几天的特训有了成果,阿雪的咒语唱完,一道黑色的防壁立即张设出来,拦挡在鬼物群之前。
冲势被挡住,鬼物群的尖啸声刺耳难当,但阿雪的修为显然相当有限,那层黑暗障壁在鬼物群的冲撞下,很快就出现了裂痕,崩溃是迟早的事。
紫罗兰冲在前头,进入那只剩几面空墙的矮人废窑后,立刻扑地挖了起来,从那个坑洞里,又挖出了几件金饰,都是戒指、耳环之类的。
(果然之前挖漏了,可是……是这些东西吗?这次再压错宝就完了。
正在迟疑,外头又乱了起来,从阿雪所遮蔽的另一个方向,雾谷村的村民们冲了进来,后头就像挂粽子一样,牵着一长串的鬼物群。
“哎呀!贤侄,你还在这里啊,外面好多鬼怪啊,我们冲不出去……”
“冲不出去?那你死在外头就成了,干嘛还冲回来?你没看见这里快撑不住了吗?”
大叔和一群村民们在这时冲回来,两边的鬼物群一会合,压力大增,阿雪张设的黑暗之壁崩溃在即,鬼物群朝她迫近,最近的一个已经不过数尺距离。
紫罗兰吼了一声,从地洞里挖出某样东西,那是一具裹着残丝寸缕的女性骨骸,看来就正是那骷髅妇人的埋骨处。
“就是这个东西……喂!宝物找到了,那个什么名字的女人,你的尸体就埋在这里……”
这话起了作用,但似乎不是我要的那一种,当骸骨一见天日,鬼物群就好像受到某种激励,攻势赫然激烈了十倍,就像是那天鬼物群攻破神官们的光明防壁那样,脆裂的声响,一只像是白骨一样的枯手,刺破了本就不支的黑暗防壁。
“师父!师……”
鬼物群如同万马奔腾般压倒过去,将阿雪淹没在数百阴魂的扑击中。
“阿雪!”
我大吃一惊,没想到连这一注都压错,骨骸并不是鬼物们所要寻找的珍宝。
阿雪被埋进鬼物群中,生死一瞬,我不能指望奇迹出现,眼角瞥见大叔的身影,立刻一把将他拉过,要他主动出去招认。
“你胡说什么,外头这么危险,你要我出去?而且我什么都没做过,认什么东西?”
茅延安仍是死下认帐,朝一众村民中躲去,逃避我的外拉,但我却没时间陪他再瞎缠下去,往外头跑几步,大叫道:“喂!我不知道什么宝物,但是你要找的凶手就在这里!”
阴魂的意识里,除了对生者血肉的渴求,就是对复仇的执着了。这句话喊出来的效果,丝毫也不亚于刚才挖出骨骸的那一刻,鬼物群停下了动作,不约而同地朝这边看来,隐隐约约,那名骷髅女性更在鬼物群中浮现出来。
计划奏效,我急切地大叫道:“你忘记了吗?在树底下,那个拿手帕闷死你的男人,现在就在这里,听见了吗?不要迁怒别人,要报仇,你就应该找那个男人……”
已经失落的久远记忆,仿佛在我的大喊中,重新在鬼魅的脑海中复现。随着印象渐渐清晰,她的外表也开始起变化,从灰白的手骨开始,骷髅模样的半边身体迅速生出了血肉,回复成生前的模样。
鬼物群没有动作,我听见阿雪隐约发出的叫喊声,显然还安好无事,机不可失,要闯出这个死局,就只能利用这机会。我转过头,寻找那即将被我出卖的对象,只见茅延安藏在一众村民的身后,偷偷对着我摇手。
很明显的意思,但现在已经不是套交情的时候,我伸手指前,朗声道:“杀害你的那个男人……就是他!”
阴风惨惨,鬼物悲啸,伴着我的指控一起送了出去。顺着我所指的方向,一个男人因为罪行被揭发,两腿一软,跪倒在地上。
“对、对不起……一切都是我的错……我、我那时候并没有想过要杀了你,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啊……”
多年罪行被揭发,心防崩溃的男人跪在地上,涕泪纵横地痛哭失声,情境悲凉。
这情形与我的预期完全不同,因为我原本估计,以大叔的厚脸皮,不太可能这么容易就认罪,而最失算的一点,就是跪下来认错的罪人并非茅延安,却是站在他身前的金老头。
眼看着金老头跪地痛哭,不住磕头,这太过诡异的情形,将我给弄至目瞪口呆。
(怎、怎么会这样……
金老头痛哭忏悔的内容,和之前大叔说的一模一样。他满是皱纹的苍老额头,用力碰叩在地上,向死去的妻子求饶,说着当初无心错杀之类的后悔言语,那激动的神情假不出来,可以确认他就是真凶。
如果说刚才我的指责,让鬼物们的记忆开始回溯,那么金老头的忏悔,就是把所有失落的记忆环节补完,所有鬼物都好像从狂暴状态中清醒过来,停下动作,分开出一条路来。
“师父!”
阿雪大步跑过来,抢奔到我怀里。我抱着她往旁边退去,小声慰解,看身上满是尘土与细小血痕,刚才距离生死关头只是分毫之差,如果我晚一步……
在阿雪之后,那个骷髅美人仿佛飘动似的移了过来……现在她的身上已经没有骷髅部位了,完全是一个美丽的妇人,鬓发微乱,裙摆飘扬,足不点地栘到那个曾是她丈夫的男人身前,听着他的痛哭,眼神一下迷惘,一下闪着深刻仇恨。
“求求你,原谅我吧!这些年来我没有一天能够安心,当初、当初我真的没有想要杀你,我只想把你弄昏,可是……可是我怎么知道,我才走开一下,回来的时候你已经、已经……”
典型的杀人者自白,就像很多只是想让受害者别呼救,却意外闷死人的绑架犯一样,了无新意的意外。而在他的忏悔声中,妇人说话了。
“宝……宝……宝贝……把……宝贝……还、还给我,把宝贝给我……”
因为太久没有开口,起初的几个字沙哑难听,像是两块骨头交错摩擦,直到后来才连贯在一起,让人听懂了她的意思。
是啊,凶手已经找到了,那么他当初到底抢走了什么价值连城的宝物呢?这是我很想知道的事。
“宝、宝贝……你的宝贝已经……”
金老头颤声说着,支支吾吾还没说个大概,后面人群忽然起了骚动,一人排众而出,抢到前头,一下就跪在金老头的旁边,看着那名妇人,跟着痛哭出来。
“你……你就是我娘亲?爹从来没有告诉我……”
首次见到生母,金汉良的反应很正常,但他接下来所说的话,却令我们相顾失色,再次为雾谷村所充塞的不可思议而震惊。
“我、我不知道是你……那天,你和爹在树林里,我以为你是旧债主……我和爹好不容易才安定下来,我也有了喜欢的女人,我不想再躲债逃跑,所以爹走了之后,我发现你还有气,就、就……娘亲,请你原谅我!”
这真是骇人听闻的忏悔告白,尽管没有说得很清楚,但却已经足够了解。当年金老头用手帕闷昏人之后,她其实只是昏去,并没有死亡,但尾随金老头之后看见这一幕的金汉良,起了歹念,将人勒杀,金老头回来见到尸体,只以为自己下手错杀,根本没想到儿子也牵涉在内。
被亲生儿子杀害,凶案之后,冤魂死而不散,一缕怨气牵动周遭山川阴灵,群起活动,终于导致了往后多年雾谷村的惨剧。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阿雪该是听明白了,但却明显地不愿意相信,更难以理解人性为何会丑恶到这种程度?发生这么悲惨的案子?
对所有人来说,这应该都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对于金汉良尤其是。他并不是那种残忍凶暴的狂徒,那次杀人,也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一次,是希望能够换取以后的平稳生活,但没想到铸下大错,亲手杀害未曾谋面的亲生母亲,更种下了日后的不幸因子,被封锁在雾谷村中,连妻子都丧生于鬼物群。
看着他跪在地上,挣扎着往前爬,试图抱着母亲双腿痛哭的样子,便是我也能感受到那种深切的悔恨,阿雪更是把头埋得低低的,不敢多看。
那些原本眼神蒙胧、动作浑浑噩噩的雾谷村民,也像受了某种刺激,眼中渐渐有了神采,看着这一幕,或是叹息,或是流泪,仿佛回想起这些年来的种种。
群众在周遭的数百鬼物也是一样。当怨气消减,由本来受到影响的状态中清醒过来,不少鬼物开始慢慢往外退走,有些甚至当场就冉冉消失。
就只有大叔,他不知何时退到一旁,斜斜背靠着一株树木,好整以暇地看着这一切。我不知道这些事有什么好笑,但出现在他脸上的那种表情,除了冷笑,我找不到别的形容方法。
不管怎么说,危机已经解除,更于藏在雾谷村的宝物究竟是什么,我想我已经明白了。
“娘,你原谅我,一切都是我不好……我……我真是猪狗不如……”
金汉良槌胸顿足地痛哭着,和身旁不住用力磕头忏悔的父亲相比,是另一种悔痛的表现,而他所说的话,另一边也完全听进去了。
没有任何枉死者的不安、痛苦表情,曾经有半边是骷髅的面孔,现在脸上只剩下温柔而平和的笑容,用一种几乎是神圣的宽恕口吻,抚慰着儿子的悔痛。
母爱,有时候真是一种没道理的伟大东西,千里迢迢追踪而来,就是为了夺回被丈夫抱着走的儿子,虽然惨遭横死,亡灵却仍对此念念不忘,可是,这么深的怨气,在见到儿子后又立即烟消云散。
“孩子,娘亲不怪你,你……是娘亲的宝贝。”
白皙的手掌,轻轻抚摸着儿子的头发,传递着母亲的爱心,轻柔的动作,仿佛正散发着圣洁的光华,那一瞬间,阿雪止住了啜泣,呆呆看得出神,就连我们脚边的紫罗兰都盯着这一幕,停下了动作。
爱,可以抵销怨气,这也就无怪常常有人整天嚷着:地老天荒,惟爱不灭。
在这样的波动之下,周围的鬼物不是离开,就是消失殆尽,当最后一个鬼物形影淡化无踪,妇人的身体也渐渐透明起来。
“宝贝孩子,你好好保重。”
说完这一句,妇人露出安详的微笑,整个身体化作一道和煦白光,在涌来的雾中冉冉消褪。
“娘!娘你去哪里?别丢下我们,孩儿还有很多话没有……”
金汉良仓皇的叫着,但却不能挽留些什么。人死如灯灭,已经逝去的东西,不可以多逗留在现世界,这是不会改变的规炬。
当雾气稍稍淡了些,我看金汉良和他父亲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正想上前去和他们父子说几句话,哪知道他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扶着他父亲,踉舱地朝村子走回去。
“喂,金兄……”
金汉良没有理我,而不只是他,包括雾谷村民在内,曾经一度回复生气的他们,又变得浑浑噩噩,像是一群活死人似的,慢慢地走回村子。从背后看去,那种摇摇摆摆的步伐,倒与那群受控制的鬼物有几分相像……
这样一想,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我吃惊地望向周遭,赫然发现尽管鬼物群已经散得一个不剩,但围绕整个雾谷村的浓雾,却没有消散的迹象。怨气已散,为何浓雾依旧?难道……
我的想法,在一众村人们快要走回村子时得到证实,在金汉良与金老头要进入村子时,一个人影从旁边的雾气中走出来,加入他们,一起走入村子。
那个人我认得,阿雪更为着那熟悉的背影失声叫出来……那正是金汉良的妻子,已经在鬼物群中碎尸惨死的女人,现在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就这么与丈夫、公公回到村里。
“为、为什么会这样?师父?”
阿雪的疑问,我已经知道答案。快速转过身来,我瞪着茅延安,他仍然斜斜倚靠着树干,表情懒洋洋的,像是看到了一切,却又像是视若无睹,见到我的目光,耸肩一笑。
“就像你看到的一样,这次的祭典已经结束,照过去的经验,还有一个时辰雾就会散,我们就可以离开了。”
“这个雾谷村,一开始就已经没剩下半个活人了,对吧?”
“全对,这是个死镇,包括金老头、金汉良,还有你看到的所有村民,全部都是死灵,这是一出好戏,两边的演员都是亡灵,只不过有一边自己不知道而已。”
对于我的质问,茅延安笑得很轻松,摇手道:“雾谷村的亡灵祭典,每个一段时间就上演一次,这次我们恰逢其会,怎么样?是不是比一般的戏曲故事好看?
很有临场感吧?“
“怎么会?”
受到了重大冲击,阿雪睁大眼睛,道:“金大嫂呢?她难道也是……”
“没什么难道的,她也是亡灵。”
“那……他们的那个小婴儿……”
“婴儿也一样会死,当然也有婴儿的亡灵啦,世上还有比这更小的婴灵,这种尺码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你是将要成为大巫师的女人,别那么大惊小怪嘛。”
茅延安说得轻描淡写,表情一派轻松,就差没有哼起歌来,但是以阿雪的个性,这些话语对她而言,却是最残酷的事实,我看见她颤抖着身体,努力调整着呼吸,直过了好中晌,才用一种快要哭出来的无助表情望向我,问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
我把这难堪任务推回给大叔,而从他口中说出的,就与我的预料没差多少。
“其实,雾谷村的事,发生到现在起码已经百多年了,就在凶案发生后的第二年,大批怨魂袭击了雾谷村,在那天晚上,就把雾谷村屠戮殆尽,无分男女老幼,没有半个活口。”
“那……那为什么会……”
“人死了变鬼,鬼会投胎转生,这是常规,但不是什么事都会照常规来。有些时候,人死了会因为某些理由,不愿意转生,时间一久,甚至忘记自己是死人;又或者,受到某些外力束缚,被锁在一个地方,永远也不能离开,重复着死亡那一刻的梦魇。”
雾谷村就是这样的例子了,茅延安说,因为灵魂受到束缚,离不开这块被诅咒的上地,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当浓雾笼罩山区,阴魂们就会重新聚合在废墟中,重新上演一次当日被屠村的恐怖情景。
“每次亡灵祭发生的时候,如果有外人,就会把外人也牵扯入内,杀害之后,又多了新的阴魂被拘束在此处,百年来为了寻宝而葬身于此的追迹者,没有一百也有几十个,不过多年以前,我也来过这里,和朋友一起来的……”
那是茅延安还在南蛮玩摇滚乐时的事,他与两个乐团成员的好友,一起到了雾谷村,亲眼目睹了鬼物袭击,要屠村的事,但那一次,他们三人完成了过去没有追迹者达成的任务,不但识破了这场骚动的双方都是亡灵,更找出了百年前凶案的真凶,第一次破案成功。
“当时我们以为彻底把雾谷村的亡灵解放了,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
不知道是一方歉疚过深,还是另一方怨恨太深,亡灵们并没有就此消散,甚至其后当光之神宫的高僧诵经,亡灵们也拒绝受到超渡,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被囚于魂之牢笼,每隔一段时间,就重复同样的悲哀惨剧。
“亡灵的记忆很片面,因为我们曾经破过这件案子,所以金老头记得我,但却不记得他自己已经死了,我偶尔会到雾谷村来,想看看他们是否离开了,只是到现在他们仍在这里,没有改变……”
“既然这样,你该早点说啊。”
想起我之所以误判情形的理由,怒道:“事先又不讲,那天又说什么这是别人的故事,表情又那么怪,我还以为……”
“哈哈,我没说错啊,这确实是我朋友的故事,是贤侄你一厢情愿当我是凶手而已,看吧,刻板印象果然危险啊。”
“大叔,请你回答我一个问题。我不太理解,那个骷髅女人不是已经……已经释怀了吗?为什么会……”
“嗯嗯,当年我们破解案情成功时,也是以为事情就这么了结了。”
茅延安点头道:“但是幽冥的世界,比我们想像的更严苛,并不是每一个鬼物在解开心中遗憾后就可以解脱,有时候,当初的怨气太深,即使有着宽恕与爱,仍是不足以冲破无数怨念累积的死之螺旋。”
无尽的死亡,无尽的悲剧,就在浓雾中反覆上演,形成一个永不休止的死之螺旋,这就是亡灵世界的法则,过去我曾经听说过,但实际遇到,那种无法言喻的残酷、沉重感觉,仍是压得胸口一阵不顺。
“第一次看很有真实感吧?不过看多了就没感觉了。”
茅延安耸耸肩,从树旁边拿出三把早就预备好的十字镐,扔给我们。
“开始挖吧,现在你们知道了,这村子是群鬼聚集之地,极阴之处,每次亡灵祭都会在这里屠杀一次,日积月累的结果,地底可能会突变出一些好东西,别错过了。当一个好的追迹者,就要随时随地都能找到可以挖掘的东西啊。”
大叔说到做到,已经开始用十字镐挖地了。这是我不得不佩服他的地方,因为初次遇上亡灵祭的我,尽管还维持冷静,却无法淡然处之,身体手脚有些僵硬,动作迟缓。
“大叔,师父……我们、我们不能做什么吗?”
阿雪放下手中十字镐,急切问道:“难道就没有什么办法让他们安息,不用再这么重复下去吗?他们……明明都已经死了,一边已经承认过错,另外一边也宽恕了,为什么就不能安息升天,要这样子被困在这里呢?”
阿雪的眼中,有着极热切的期盼与渴求,但我却无法回应,因为在我的知识里,死灵可以被消灭、可以被召唤驱使,但像这样子的魂狱螺旋,却没有中断的方法。
“不可能的。我不是说过了吗?别说是你,当初就连慈航静殿的高僧,亲自持咒诵经,都没有办法超渡这些怨灵,只能为双方立下契约,当亡灵祭到来,交换契约了事,不用演到屠村。”
茅延安摇摇头,叹道:“丫头,人世间就是有这么多的不平等与不合理,虽然没道理,却就是存在在那里,人们无法改变,就只能学着接受。你不过是个弱小的黑魔法师,连光之神宫高级僧侣都做不到的事,你凭什么认为你能做到呢?
看开点,帮大叔挖东西吧。“
很现实的话语,却是让人没办法反驳,阿雪沉默下来,和我们一起拿镐子开挖。
气氛很怪,我的心情也很混乱,直到不久后茅延安叫了一声,我们两个合力在该处挖到几块大小不等、晶莹澄澈的碧蓝色晶石后,我才发现阿雪和紫罗兰不知何时不见踪影了。
“大叔,你有没有看见……”
问话才出口,我忽然感觉到一种波动,某种魔力运行的波动,由村子那边传过来,是什么人在那边持咒施法了?
答案实在太过明显,当我和大叔朝那边望过去,一道道青紫色的萤光,由地面缓缓升起,在雾气中抖荡浮沉,任何具有黑魔导知识的人都看得出来,那些就是具象化、却失去原来形体的阴魂。
一道、两道……青紫色的萤光,像夜晚出现的星火,越来越多,最后数百个阴魂群聚发光,紫绿奇幻,莫可名状,森森鬼气,在一种诡异的美感中,更有着说不出的颤栗感。
我们不知道阴魂为何群众起来,却看见一道轻盈倩影,身后跟着一头豹子,在浓雾中缓步行走。
“那个笨女人,她想做什么?”
我一时间也猜不透,只见到阿雪扬起手臂,口中好像在念些什么,跟着,那些四处飘荡的紫绿魂光就像得到了指引,纷纷朝她移靠过去,绕着她手指画出的小圈圈打转。
“这是……”
阿雪的手指点、拨、挑、扬,每一种不同的动作,都配合着咒语的变化,这是相当高明的施法手段,显示这几天她确实暗中勤练不辍。而当那些闪烁不定的魂光,与她白皙柔嫩的手指一触,就像遇逢烈阳的初雪,立刻分崩瓦解,散得分毫无存。
萤光、鬼火,消散于苍莽雾岚中,阿雪轻旋舞动,指间画出种种曼妙的姿态,远远看去,确实是很让人赏心悦目的景象,但当我们领悟到她正在做些什么,却是为之大吃一惊。
“她在……吸摄这些阴魂?”
对于靠控制阴魂吃饭的死灵术者来说,捕捉、吸摄阴魂,本就是家常便饭。
但阴灵终究是不属于现世界的凶物,长时间靠近,对身体损伤很大,所以一般来说,死灵法师部是将阴灵拘束于法器当中,像是万魂幡、万灵血珠这些东西。
不过就实战角度来看,直接以肉体为容器,吸纳阴灵于体内,收发由心,行动如电,这是最有利的做法,所以有些高阶的死灵法师直接吸纳阴灵于体内,数目则依修为高低而不同。
“原来如此,还有这个办法啊……只要把阴魂强行收摄,死之螺旋就会中断,亡灵祭就不会上演了。”
茅延安摸着下巴,微笑道:“不过要吸也该吸些素质高一点的,这种程度的阴灵,战斗力不强,吸了不是好浪费吗?”
“你胡说八道些什么?还不赶快去阻止她?”
我焦急得要往前奔去,以黑魔法的常识,阿雪现在做的事没什么大不了,可是一个初级的小术者,顶多只能负荷个位数的阴魂,而她试图吸纳的……却是百倍于正常值的数量,随时可能失控,被阴灵爆体而亡。
“急什么?要爆早就爆了,现在还没爆,就任其发展吧,有哪个死灵法师是不碰阴魂的?”
急奔出去的我,被茅延安一把拉住,劲道大得异乎寻常,迫得我踉舱止步。
“大叔,你……”
“看看雪丫头吧,那些阴魂已经被她吸了大半,她的表情看不出有什么痛苦啊。”
确实,从这边看过去,阿雪的表情十分安详,看不出半点体内魔力冲突的痛苦模样,唇边那抹淡淡笑意,旋舞纤腰时的轻盈姿态,美得仿佛灿发一种圣光,虽说实际萦绕在她周身的,只是一层运行黑魔法时产生的黑气,但却仍然让人感觉到一种难得的……慈悲。
很难想像,一个修练邪恶黑魔法的死灵术者,会做着慈航静殿高僧都不能完成的事,给人这样的慈和感觉。说出去不但不会有人相信,就是说给天河雪琼自己听,她都会当作是笑话吧。
“奇怪,为什么她能一次吸这么多,初学者不该……”
担心之余,我也有几分存疑,会是天河雪琼的力量渐渐苏醒了吗?不然阿雪为什么能够……
“当然有我们不知道的理由啦,何必这么在意呢?结果才是最重要的,不过,雪丫头或许是从大日天镜里得到了好处吧……”
“你、你说什么?”
震惊之余,我一手反抓住茅延安的衣领。
“我在向你贺喜啊,傻小子,吸纳阴魂这种事,就像吸毒一样,只要有过一次,以后就停不住了,你过去不是一直硬逼人家去练黑魔法吗?现在终于稳当踏出第一步了,这难道不是可喜可贺吗?”
大叔脸上的圆满笑容,几乎可以书成一个半圆形的弧线,但看在眼里,却让人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眼角瞥见那边阿雪已经将阴魂吸摄殆尽,我心中忽然有一种感觉,和雾谷村的浓雾相比,笼罩在我眼前这个男人身上的浓雾,更浓也更深……
就如茅延安所说,一个时辰后,所有雾气渐渐清散,露出了晴朗的天光,我们收拾行囊,带着那几枚由矮人废窟地底挖出、据说很有价值的晶石,预备离开雾谷村,继续赶路回阿里布达。
心情上有些混乱,不过整件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望着那几乎已经消失的雾气,过去几天发生在这里的种种,让人有一种很奇特的感觉。
不想深究,我转头看看阿雪,她正和紫罗兰玩在一起,脸上的笑容就与我们初入南蛮时毫无分别,但可以想见,这段时间以来的经历,在她的笑睑之下,一定累积了很多让她只能暂时用笑容来掩饰的东西吧。
这念头让我感到些许心痛,只是在波纹荡漾开来之前,我就把这感觉压下,不允许自己多去想。
“好了,贤侄,我们出发吧,雾已经散了,再不赶路,就来不及赶回阿里布达了。”
确实是这样,在阿里布达还有新的敕命等着我,尽管我期待那只是份悠闲优差,但事实往往背离我的期盼。
一拉缰绳,我率先策马冲了出去。
“走吧,阿雪……还有大叔,我们开始赶路吧,前头还有其他冒险等着我们呢。”
“没错,大家一起去征服神奇宝贝吧!”
“……喂,大叔,神奇宝贝是什么东西?”
“喔,你不需要知道,追迹者这一行干久了,你自然就会晓得了。”
“我听你这头放电老鼠在臭盖!”
~作者小语~
首先,先告罪一下,再连续几本都是两个月一本后,我终于受不了了。趁着南蛮篇结束,新篇未开,我要多休息一下,所以下次大家再看到阿里布达,应该是七月份的事。如果能在六月看到,那一定是我被神明上身,发奋有如神助。这一集,又是要写道歉启事的一集。我是尽可能希望做到,每一本书都有两场主要床戏,这样是对我的工作负责任,毕竟各位是抱着看情色的期待而来,如果女人没有得干,那不是花了冤枉钱?
不过好象还是没办法每次都做得到。南蛮篇在第八集结束,而为了以后的故事需要,我把这一段雾谷村事件,塞在第八集的后半段赶完,虽然能在稍微超乎预算的情形下完成,但代价就是没机会塞进床戏,最后自己看看,真是扼腕。有人问起阿里布达的篇幅,其实我无法很肯定的回答。我曾听过人家说“好羡慕作者,因为一切的剧情发展他都知道”当时我听了很想笑,因为我就连今天晚上要写什么都还不确定。
我想,再厉害的作者,顶多知道从现在开始三到五集之内,会发生些什么事,超乎这范围的,就连作者自己也无法估算。很多作者都是有一个开头,想出了结局画面,但是中间的概念一片空白。
我希望阿里布达能够在三十集之内结束,然而,中间至少有个二十集左右,目前都是一片空白,这会造成的变量有多大,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总之,作者尽力去写,读者照喜好去支持。当有一天读者觉得这部作品已经不再好看,不再吸引你,那么就选择更好的作品吧,这是商业作品必然的宿命。
商业作品的好处,是强大的代入感,因为读者能将自己代入里头的角色,因此感受特别强烈,所以作品比较好卖。
这是我刚出道时候尝试的创作路线,但是网络创作发展到现在,情形却让人有些失望,或是说……很遗憾。
最基本的RPG世界,主角是与同伴一起进行冒险,直到打倒大魔王为止,共同分享着悲伤、喜乐、成就与荣耀,到了游戏终于结束,轻轻关上屏幕,好象做了一场美梦。
好的商业作品,应该像是一部经典的游戏,有喜有笑,也有悲有泪,因为悲喜交集,所以真实,所以动人,就像我永远忘不掉初玩“仙剑奇侠传”和“同级生2”时候的感动,明明都已经过了那么多年,只要一想起来,还是觉得好棒好棒。
不过现在的商业作品好象有些失控了。在代入角色的同时,也按下快速向前的按钮,将主角的经历尽量压缩,快快去到目的地、快快结识女角、女角快快恋上男主角、快快上床、快快打倒敌人。
让主角无敌,让女角“们”向主角投怀送抱,不喜欢看主角经过什么苦练,不喜欢看主角受到什么挫折,只想看主角一边抱着美女们,一边打到所谓的敌人屁滚尿流…
代入感变成只剩下“喜”的情绪,其余的情感全部都抛弃掉,这样……怪怪的。
我的创作理念是立即感受,也就是所有情节的情感都立即呈现,读者在看到文字的同时,直接笑或是直接生气,不用静下来想一想才笑。但是,我并不是希望作品里头只有笑,什么都没有啊。
有一点要澄清在前头的,就是只希望在作品里看到喜剧的读者,他们没有错,只想看喜剧不愿看其它,这也不代表他们就比较低层次,然而,我还是想要说,除了这样的读者外,应该……应该也有其它口味的读者吧?
不可能每个人都做着一样的梦,再怎么脍炙人口的东西,一定也有人不喜欢,假如所有作品的价值观都一样,这样的市场不是很无聊吗?
应该也有人像我一样,在代入主角连串胜利,轻易践踏敌人时,觉得这种喜悦并不真实,比起不战而胜,宁愿选择苦战而胜。
每个作者有自己的理念,在某些方面来说,这也是那个作者跨不过去的心理障碍。现在台湾的痛苦指数那么高,身为创作者,应该尽量写一些让读者忘记疲惫与痛苦的东西。不过我还是比较贪心,希望在这之外,我的读者能够多得到一点东西,类似……撼动或是激动人心的东西。
读者选择喜欢的作品,作品本身也选择适当的读者。我没有打算让阿里布达卖得像是烧猪头一样红,只希望能够聚集一群与我理念相同的读者。
你可以从现在起放弃这部作品,你可以说这部作品很烂,但是,我希望你可以不要问我,主角什么时候才扬眉吐气?
世上有那么多的价值观,在众多主流作品之外,存在一个不很威风的主角,有那么奇怪吗?我相信有些事情是只有这个位置才看得见,一旦不再是小人物,一旦飞黄腾达,那些情感就千金难买了。
假如大家都是好朋友,你会这么在意朋友的成就高过你吗?如果白澜熊和方青书都是“我”的朋友,大家的武功谁比较高,这很重要吗?
对于和我同年的朋友,我希望能重建当初破关那几款经典电玩时候的怀念情感,而对于现在是高中,甚至可能只有国中年纪的读者,或许你正对我的想法觉得很老旧、很落伍,我也只想让你知道,在十年前的经典游戏里,曾有过你在现今畅销网络里无法找到的感动。……就像我父亲曾尝试让我明白,原来在溪里抓大肚鱼、过年时偷隔院邻居刚灌好的香肠,是那么令他感动的事。
幸福,没有形状……
卷九 第一章飞天马车
不知道是谁曾经这么说,福兮祸所倚,祸兮福所伏;又曾有人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人的命运与祸福,多数时候都是一件难以预测的事。预备重金厚礼,向权贵贿赂成功,以为从此仕途一帆风顺,谁知道第二天那名权贵叛国事发,被定为乱党,自己和他一起被判了个满门抄斩。
拿到了看似金饭碗的好工作,隔年却遇到商社恶性倒闭,自己不但薪水没着落,还倒被商社的债务连累,面对一群抬棺抗议的债权人。
辛苦攒了点钱,趁着假期出外旅游,却碰上意外或是遇着盗匪,全家死光。
人生充满着无数的偶然,谁都不知道下一刻横在前方的,是好运或是厄运。
连上游乐场都有可能遇到持械逃兵,这世上不可预料的事实在太多了。
就像我,刚刚被派到国境的时候,哪想到会碰着一个衰到仆街的血魇法师,抢着把自己脑袋和一场大功劳送给我?
当我以“征服马丁列斯要塞”的英雄身分,凯旋回到王都萨拉时,又怎会料到没隔多久,我就被冷翎兰那臭婊整得当众出丑,狼狈不堪地逃离萨拉?
萨拉的老百姓也料不到,仅仅一年又几个月,当初几乎是连滚带爬离开王都的阿里布达之耻,会在国外建立奇功,揭发黑龙会的野心,令大地诸国警觉到黑龙会图谋不轨,联合防范。
在名扬天下的东海龙女李华梅口中,是这名叫做约翰·法雷尔的青年出生入死,揭发了黑龙会阴谋。因为这个因素,再加上他家变态老爸的天大面子,当各国为了研讨压制黑龙会势力而举行高峰会,席间对阿里布达相当客气,无论面子与里子都大有斩获,追根究底,自然是那位少年将军立的功劳。
夏华冬雪,两人同属四大天女之列;但比起长年隐居绝峰清修,世俗人难得相见一面的天河雪琼,在东海义勇抗暴,武功得到最强称号的李华梅,声势上绝对高了一个档次。能够得到她这样的大力赞赏,这足以挽回在天河雪琼之前丢失的面子。
更有甚者,这位少年英雄还在南蛮找到通灵异宝,仿佛能够未卜先知一般,紧急送回国内,阻止了一场祸事。
就在那盏通灵神灯送达的隔晚,国王陛下与几名大臣开宴赏玩珍宝,酒过三巡,忽然有刺客杀入。事发突然,侍卫们来不及防备,国王陛下手足无措,拿了桌上的瓷杯碗筷乱扔,眼见刺客就要得手,国王陛下摸到神灯,扔中刺客,那盏见鬼的神灯忽然发生大爆炸,刺客血肉横飞,当场死于非命。
“献上来的神灯会爆炸,是不允许的,应该要踢献宝者出局了,不过念在他有创意、够噱头,救了国王陛下,就再多给他两次机会吧。”
一段不知所谓的说话,也不晓得是哪一位宫廷大老出来讲的,反正,国王陛下遇刺获救的这笔功劳,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算在我头上。
“贤侄,恭喜你,这次又是一笔功劳喔。”
“或许吧,不过我个人有点好奇,如若那个刺客晚一些出手,又或者那个神灯不良品早一点爆炸,到南蛮找我的钦差,不知道会传达给我什么讯息?”
正如我在得知此事后,与大叔茅延安进行的对话一样,人生,真是充满了讽刺啊!
总之,这次又被我混了过去,我因为这两件大功,再次成为军部的少年英雄,特别派出豪华礼车来接我入城,沿途还有礼炮鸣放,尽管没有什么重要官员前来迎接,但却有大批百姓夹道欢迎。
车门上印着阿里布达的双头龙军徽,由三头健壮骏马拉拖,金碧辉煌的豪华马车上,坐着当前阿里布达军方最杰出的少年将军,约翰·法雷尔。沿途百姓聚集在深红色地毯的两旁,鼓噪欢呼,摇晃着手臂,仿佛欢迎凯旋的英雄,毫无保留地呐喊着。
而我便坐在马车上,看着外头的景色,让睽违一年半的熟悉景物,在眼前缓缓地倒退,思潮如涌。
紫罗兰跟着我们会太过麻烦,所以入城之前,我在牠的晚餐里头下了迷药,之后趁着牠昏迷不醒,让军部当作特殊货物处理,已经早一步送入城内的伯爵府了。
“师父啊,阿里布达和南蛮完全不一样呢,人们好热情,街道看起来好漂亮。”
“听说金雀花联邦的街道更整齐壮观,你要是喜欢,从现在开始乖乖的听话,下次有假,我就带你去金雀花联邦逛逛。”
坐在对面的阿雪,看了我一眼,匆匆说了一句,又把目光移到外头的热闹人潮。
“可是……金雀花联邦的人,不会像这些人一样,这么欢迎你啊……”
听她这么说,我才想起来,这笨丫头一直很崇拜我过去的显赫战功,非常希望能够造访萨拉,亲眼看看我生长的地方,所以打从知道要回萨拉开始,她就一直兴奋得坐立不安,坐上马车入城后,不安分地探头左顾右盼,想要早一步饱览萨拉景物,对于大批围着红毯欢呼的民众,她更远比我兴奋得多。
在赶回阿里布达的路上,我们并没有浪费时间,仍是持续着对阿雪的魔法指导。
虽然教的人未算名师,学的人也是新手,但没人可以否认,这女孩在魔法上确实有天份;更兼之有昔日魔力作根基,各种黑魔法修习上手甚速,只要把咒文记下,就能迅速通过技术难关,以飞跃式的速度成长。
只有一点让人费疑猜。离开南蛮后,阿雪有时候会毫没由来地面红就来耳赤,头晕眼花,在我们从雾谷村离开后,这病症更是频繁,半路上常常要求休息。我曾以为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但她总是红着脸不说,而我后来更发现,这现象往往是在结束黑魔法修练后出现。
是不是她在修练上出了什么岔子,这点就让人不解了,不过,修练的成果相当显着。当我们终于抵达阿里布达王都,被刻苦特训锻炼出来的阿雪,已经拥有了第五级的魔力。不再是那种三脚猫、半吊子的魔法学徒或见习生能比拟,而是真正能受到人们肯定的魔法师级数。
我对这结果并不意外,却也并不满意,因为尽管修为不俗,但阿雪的黑魔法是仓促学成,在魔法力学、咒文物理的基础上,完全是囫囵吞枣,一知半解。
很多魔法见习生限于天资,勤学苦练二十年,魔力也只能修到第三、第四级,这样子不上不下的程度,可是,一名优秀魔法师并非只有魔力强大就算了。
由于每次使用完魔法,该项魔法的咒语就会从脑里消失,所以人们对一个优秀魔法师的基本要求,就是他能够自行编写咒语。每个咒语的构成,都是依据特定准则,只要理解这些原则,施术咒语就不必死背,大可临场发挥。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魔法师先天上施咒速度就比较慢,倘使还每次施放完咒语后,手忙脚乱地翻小册子重背,这么没效率的做法,实战时早给骑士、武者杀个精光,仆街仆到街尾去了。
只要知道大原则,要编写咒语就不难,问题是,对于不曾学过魔法力学、咒文物理的人来说,根本不可能掌握那千头万绪般的魔法原则。我从血魇那里得到的秘籍,是黑魔法师眼中的至宝,但那里头却不可能啰唆地从基础写起,所以,如果阿雪要有确实的进步,受一段基础教育是有必要的。
不过,就连大叔也在嘀咕,好端端一个女儿家,什么不好选,偏偏去当亡灵法师,这真是浪费。
一般来说,魔法师擅长远距离攻击,又不存在天生气力差别,是颇受女性喜爱的修业方向。解咒、净魂的光明魔法,破坏力强大的黑暗魔法,一旦施放,模样都很漂亮,所以女性魔导师中,仍是以光、暗魔法师为大宗。
然而,女性的黑魔导师,多数只是与黑暗神明缔结契约,学习与神明借力的法咒,对于黑暗魔法中的旁支,需要整天与阴魂、尸体接触的亡灵魔法,避之唯恐不及。
纯以威力而论,当亡灵法师修练到动辄以千位数的亡灵来施咒,杀伤力真个是石破天惊,鬼神辟易,单是看一堆强大的黑暗法器,都是与操控阴魂有关,便可推知一二。但即使是如此,终日面对腐尸、亡魂,仍然是一件生人难以忍受的恶心事,就好比验尸的忤作收入多多,却总是娶不到老婆、交不到朋友,是一样的道理。
阿雪嘴上虽然没有说,但是看她的坚决态度,是不可避免地要走上这条路了,在南蛮血池畔,她对羽族孩童许下的承诺;在雾谷村,她轻舞于紫青鬼火间,仿佛黑暗圣女般,将阴魂一一吸摄安抚的模样,都让我们窥见她往后的人生路。
光明天使,堕落成了黑暗魅妖,这样的变化,似乎正是我原先所期望的,然而,又好象有着不同,为此我感到迷惘……
“师父,你今天很特别,和平常不一样呢。”
阿雪把头从车窗外移了回来,看了看我,很不好意思地说了一句,我闻言哂道:“哪有什么不一样的?也不见得就穿得特别帅,换了个地方,还是一样的人啊。”
“可是……你今天好象一直在想事情,而且如果平常这样坐在马车里……”
阿雪忽然低着头,羞道:“师父你早就让人家跪着,舔你那根烂东西。”
“什么?”
我勃然大怒,重重一掌就拍在旁边软垫上,怒道:“敢说我的是一根烂东西?
那你这大奶婊子又是什么臭货?“
“不、不是啊。”
又惊又怕,阿雪像是要哭出来一样,拉着我袖子道:“是师父你说,以后每次提到那些地方,都要用最粗俗的言词,所以人家才说是烂东西的。”
哦,差点连我自己都忘了,上次在阿雪肛菊里发泄过后,定下来圣女污化计划的新步骤。本来是要她学着说“鸡巴”、“骚bi”这些名词,但一时间忘记这小白痴语文能力有问题,结果就变成这样。
一念及此,我面色登和,把阿雪拉进怀里,轻拍抚慰,柔声道:“师父刚刚是在想一些重要的事,所以才没有注意到这个,不好意思啦。”
一面说,我把手探进阿雪的领口,也不管她的轻喘抵抗,一把摸上饱满圆滑的雪乳,H罩杯的肥硕,单掌根本无从掌握,只觉得满掌的温腻滑溜。
“师父……你、你在想什么啊?”
我享受着掌心的弹手触感,一本正经地说道:“师父刚刚在想,我们入城前看到的几对孤儿贫民,不知道现在如何,唉,希望他们平平安安。”
“师父,你人真好。”
又不见得有寡妇寡母翘着屁股让我占便宜,那些孤儿贫民关我屁事?不过看阿雪感动得稀哩哗啦,主动把丰满圆乳往我掌心送,我仍然觉得这善意的谎言很有意义。
指头扣上娇嫩的乳蕾,才一刺激,阿雪的娇颜又羞又媚,看得我心头一热,正想有所动作,外头忽然响起喧哗,我探头一看,赫然惊见红毯两旁人群中,闪出了六个戴眼罩的男子,分从不同方位包围住礼车,手上拿着一个木盒。
(糟糕!
虽然不知道木盒里是什么,但此情此景,总不会有人拦路赠送金华火腿吧?
而看那六个男人的动作,迅捷强劲,武学造诣不俗,这明显就是有人行刺。
我当机立断,立刻缩头回去,搂着阿雪趴在车板上。
下一刻,百余支细小弩箭,分别由那六具木盒中射出,犹如飞蝗骤雨,穿破贴金的马车板壁,将那辆军部的豪华礼车,射成千疮百孔,惨不忍睹。
“刺客!有刺客啊!”
不知道是哪个反应迟钝的,现在才嚷了起来,但也只是为整件行动作最后见证而已。刺客下手出奇毒辣,为了怕第一波行刺失败,在那六具精巧弩箭盒发射完毕后,不远处一间高宅的屋檐上,赫然又有三名罩眼男子站起,弯弓射箭,而他们所使用的,竟然是高性能的强力魔法箭。
这些黑市中造价昂贵,几乎只有一国军方才能拥有的重武器,即使穿越百尺遥距,劲道分毫不减,破风撕空而来,命中残破的礼车后,轰然爆炸开来,烈焰飞腾,把整辆马车、拉车骏马,连带乘客,化成一个巨大火球,直轰上数十尺高,这才分解成无数火沫碎片,在人们的悲嚎惊叫声中,四散纷飞。
也直到这时,我才敢把头抬起来,看看外头的混乱,敲敲板壁,让前头的大叔催促车夫快走。
“师父,你好厉害,为什么你知道……”
“怎么样?坐破马车有好处吧?如果真坐上那辆礼车,咱们两个现在就一起被轰上天去了。”
作人讨人厌没关系,但最起码不要连一点自觉都没有,明明是讨厌鬼,还自以为是万人迷,那就很该死了。
我当然不会自以为受人喜欢。家族显赫的战功,也就累积了等量的恩怨,姑且不算爷爷和变态老爸惹下的祸事,单算我自己,伊斯塔、索蓝西亚、黑龙会,甚至阿里布达境内,我到底碍了多少人的利益?又害多少人成为孤儿寡妇?这真是算也算不清。
在这种情形下,没有刺杀行动才是怪事。有鉴于此,我早早地便换了马车,弄了一台不显眼的破车,当军部的礼车在乐声中入城,这台破马车则混在其它车阵中,缓缓前进。
当确认刺客结束行动,开始逃逸,我出了马车,到前座与茅延安观看周围动静。
“贤侄,这下大叔不得不夸你两句,年轻人里头这么有忧患意识的可不多了,咦?你在想些什么?”
“不过那两个派来交接马车的小兵,听说有礼车坐的时候,一脸兴奋到昏的样子,现在不知道会不会……没什么,小小爆炸而已,他们一定已经回家喝汤了。”
“我记得他们说过,长官有差遣,粉身碎骨,在所不辞……下次如果有机会见面,要劝他们换个吉利一点的形容词。”
无良的交谈,考验不了我与大叔异于常人的价值观,反倒是很有志一同地欣赏灿烂的火焰。
刺客并没有能够跑远。这里毕竟是阿里布达的王都,警备充足,作案的刺客未及逃逸,就被围聚过来的城卫军给困住。
刺客的身手极好,寻常城卫军不是对手,直到高阶军官亲自动手,才将他们压制住,这时,刺客们的良好训练发挥出来,在发现已经无路可逃,他们不约而同地采取动作,或是引燃身上的火药爆弹,或是运起了将生命能源汇聚一招的自杀招数,要在临死前给敌人重大损伤。
“喔喔,这群刺客动作满俐落的,你的同胞要吃亏啊。”
“未必。”
我的信心其来有自,而稍后出现的一抹雪亮刀光,更证实了我的预测。
刀锋并不算锋锐,约莫有着近一人高的巨刃,在舞动间发挥着无比力量,仿佛天上彗星的碎片闪过地面,刮着豪迈的劲风,当雪亮刀光乍然闪现,那几名激增力量向周围攻击的狂暴刺客,就像是被铁锤砸下的豆腐,四分五裂。
刚猛至极的豪刀,如同闪电般两下快速转折,几名刺客刹那间支离破碎,骨肉分离。而这仿佛开山破岳的刀光,赫然也有极为灵巧的变化,在连劈了几名刺客后,猝地定在最后一人的面前,说停就停,没有半丝窒碍。
那名刺客本来也应是个勇悍之人,但眼见同伴一一惨死,夺命刀光直袭过来,早惊得心胆俱裂,当刀锋骤停在他身前,冷冽刀气熄灭火药,这名刺客两腿一软就跪在地上,听人群的鼓噪声音,好象还吓得尿出来了。
“刀法精彩,但这等行事手法更加难得,这刺客被吓破了胆,不用特别拷问,就会把所知道的全招出来,这是很高明的兵法啊,贤侄,阿里布达除了你们法雷尔家族外,还有这样的人才吗?”
“有。而且不巧还是最麻烦的一个。”
即使阿里布达的武术人才不少,但有这样的神妙刀术,能够从容使用这把斩马巨刀型的神兵“霸海”败遍诸国武者的人,却只有一个,便是如今四部御林军的总督都,冷翎兰公主。
此刻,红毯两旁的百姓,正以较之前更为热切的欢呼声,在赞美着他们爱戴的二公主,而冷翎兰则是淡淡地将目光移向马车残骸。
由于并非身在战场,冷翎兰并未穿着铠甲,只是一袭贴身的深蓝色军服、纯白的长裤,尽显她玲珑有致的曼妙身材。军服两肩有着金黄色的流穗,钮扣沿着丰满胸线一丝不苟地扣着,两手还带着白丝手套,冷傲的美丽脸庞,看来精神抖擞,迎着阳光,更显得明艳英武,令人望而生敬。
可惜了,这么样的一个冰山美人,就算干不到她,交交朋友也不错,却偏偏大家是死对头,见不得对方好过。她下手那么重,说是为了歼灭刺客,但谁知道是不是为了杀人灭口?我与冷翎兰关系恶劣,这里又是她的地头,没准便是她派人要取我性命。
军官们开始请示,问说万骑长遇刺身亡,如何是好?冷翎兰朝马车残骸望了一眼,目光如炬,已经察觉我弄的玄虚。
距离太远,我无法确认当她知道我不在马车内时,眼中是否闪过失望之色,只听到她向百姓宣告,帝国军部早就得知有人前来行刺,所以另外安排法雷尔万骑长秘密进城,目前已经安然抵达,请大家不用担心,并且重申宵小诡计阻碍不了帝国荣光。
好个臭婊,连功劳都要抢一份,听她那样说话,真是让人不快,而她环首四顾,好象在寻找我的踪迹。我不怕与她碰头,但天河雪琼与冷翎兰却私交甚笃,为免节外生枝,我催促车夫行驶,朝久久没回去的爵府而行。
也就在马车车轮开始转动,与地面发出摩擦声,我看见群众中的冷翎兰蓦地回头,穿越层层人海,两道锐利的视线直射而来。
公、侯、伯、子、男,伯爵的地位何等显赫,换做是权势大一点的,住在什么豪华古堡都不稀奇,不过每次回到我家的伯爵府,我都有着意兴阑珊的感觉。
寒酸、陈旧也就不说了,就连那幅黑底红字的“伯爵府”匾额,都结着蜘蛛网,看来摇摇欲坠,门面如此,就不难想象内里是什么样的光景。
“想不到,法雷尔家族的威名远扬大地,源堂伯爵英雄了得,就连府第住处都这么……别出心裁啊。”
茅延安调了调面上的墨镜,抬仰起头,不让我们看见他的表情,摆明就是在窃窃发笑。
“不过,这样很棒啊,这样也才证明师父的爸爸……师公他公正清廉,虽然屋子不豪华,但这才是英雄人物的象征啊。”
阿雪仍是一派天真,景仰着她心中的英雄气概,完全无视于事实真相。
我承认,变态老爸为官以来确实清清白白,不曾收受贿赂,也对奢华享受没什么兴趣,以致于堂堂一座伯爵府,竟然给闹得这般清寒。但是,那绝对不是因为他道德水准比别人高,之所以不贪污捞钱,定然是为着某个更…违背道德的理由。
变态老爸的每一个想法,都只能用“阴谋”来形容。一个既不顾忌旁人眼光,又视世上道德于无物的男人,他目光所及,肯定不会只有小小贪污而已。人的欲望也是均衡,如果他对物质享受没有兴趣,就一定会在其它方面加倍贪婪,变态老爸的心到底在想什么?到底想要什么?我完全无法想象。
“少爷,你回来啦,旁边还跟着一位这么漂亮的小姐,是从哪间院子出来的啊……咦?她肚子没大,要上门来拿打胎费嫌早了吧?还、还有男人?”
府内的管家肥福,开门出来迎接。肥伯从爷爷还在的时候,就在我们府里当管家了,过去有女人上门哭闹,或是要堕胎费,都是由他出面交涉打发的。福福泰泰的长相,笑起来一团和气,很是慈祥……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听说他还是个高手,多年来保护爵府的安全,至于是哪方面的高手,就不得而知了。
我领着阿雪、大叔回到侯爵府安歇,也忙着要躲避看到我就追着咬的紫罗兰,不久,接到国王勒令,要我入宫晋见。
“喔,约翰·法雷尔!你的名声很大啊,朕也有听闻,听说你完成了任务,说说你的经历吧,朕会给你加官进爵!”
像是一个木头人一样,国王陛下说着了无新意的台词,与上趟要我外出寻宝时毫无分别。
在满朝文武的环视中,我把这一年多来的经历,随便说一说。娜丽维亚发生的事,多说多错,我简略一提,跟着便把话题转到南蛮,尽是挑里头特异的风土民情来讲,内中自有无数精彩之处,听得文武百官津津有味,不但国王陛下频频赞赏,就连冷翎兰都悄悄多看了我两眼。
有人质疑我是刻意夸大,但事实上,我把最惊险的部分都省掉,毕竟参与羽族斗争、开罪万兽尊者一事,不需要刻意宣扬,所以当国王问说南蛮近日动乱,我有否被扯入其中,我只是单纯以珍宝商人的角度,说说旁观两边冲突、逃难离开的情形。
国王陛下称赞了几句,宣布赏赐给我两千枚金币,还有若干宝石、绸缎与书画,而在这些物质封赏之后,国王陛下终于宣布了最重要的讯息。
“约翰·法雷尔,朕嘉奖于你,从此刻起,你就是阿里布达的伯爵了。”
我的军阶已经升到万骑长,很难再往上升,军职目前又没有空缺,是不可能再升我什么,仅能在爵位的虚衔上给我嘉奖。单纯的爵位,既没有封地,也没有实权,其实没有多大意义,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而当宣布完这个消息,国王陛下的表情有些改变,沉吟半晌,缓缓说话。
“金雀花的总统选举六年一次,连选得连任一次,本届大总统连任期满,后继者的选举又已经结束,所以在卸任前,几乎无事一身轻的他,特别至诸国访问,七日后将莅临阿里布达,预备停留两个月。”
国王陛下的表情,好象还隐藏着了某些事,这点我看得出来,却不想多问。
然而,一国首领前来我国,这是头等大事,保安工作想必是由御林军一肩担起,这自有冷翎兰去劳累,与我无关,哪知道国王陛下却宣布,保安工作由我和冷翎兰联合负责。
突如其来的宣告,满朝文武一片哗然,不只我惊愕,冷翎兰更是不服,正要据理力争,国王陛下开口了。
“这是……金雀花联邦第一夫人冷月樱所做的要求。”
卷九 第二章月忆秋樱
这天晚上,我出奇地兴致高昂,与阿雪缠绵欢好时,恣意需索,直至疲不能兴。又一次发泄过后,阿雪疲累过度,昏昏沉沉地睡去,我精神犹自亢奋,重重在旁边圆翘结实的雪白肉臀上一拍,坐在床边,让一些回忆流过脑海。
离开萨拉一年多了,平时不觉得,现在回来了,有些东西还真是想念。酒楼美食、妓馆红颜,那是不在话下,以前厮混的一些酒肉朋友,也在脑中掠过印象,最后,则是无法忘怀的故人。
星玫,这个可爱的小妮子,我打听的结果,被送去光之神宫学习的她,似乎还在金雀花联邦,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而且,如果会被召回来,多半是为了一场政治婚姻吧。
邪莲,早该现身在我面前的她,到现在还不见踪影,也打听不到任何消息,着实让人有些担心。
万魂幡失落海外,我少了一件犀利法器,也从此见不到魔苓这个俏精灵,这是一件很可惜的事,然而大海茫茫,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找回来。
事情会搞成这样,当然就是我身旁这个臭婊害的,越想越气,我重重一掌又打在俏美的裸臀上,热辣辣地甚是烫手,雪白屁股立刻浮现红印,熟睡中的阿雪痛哼一声,但仍是没有睁开眼来。
“呵,这屁股不坏……干完了还可以打着玩,不算浪费粮食。”
阿雪香臀型态够翘,肥白柔嫩,打下去肉呼呼的很弹手,“啪”的一声又清脆,偶尔打来玩感觉其实不坏,是我最近发现的新娱乐。
除了那些一时间见不到面的人之外,还是有目前正身在萨拉的人儿。
织芝·洛妮亚,自从娜丽维亚分别后,她照我的指示投靠冷翎兰,不但把当年母亲的冤案平反,而且与冷翎兰建立良好私交,不但被召入军职,担任冷翎兰的专属幕僚,更成立个人工作室,一年的时间,已经发展成阿里布达最负盛名的匠师,捧着重金或珍奇材料,想求她铸造利器、编织战袍的贵族显要,从年头排到年尾。
在她身上的投资完全值回票价,就看什么时候去回收了,目前……我想帮阿雪弄一柄称头的法杖,或许还有一件合适的魔法师袍,与其随便花钱买,不如从织芝那边弄一套来。
“嗯,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呢?”
当脑袋里已经想不出什么,记忆便不由自主地往前搜寻,两年、三年、五年、十年……直倒回十二年前,一段已经许久不曾想起的记忆。
算来……真是好快啊,一眨眼的时间,匆匆十二年就过去了,我从一个未满十岁的孩子,变成现在的不良青年。
记忆中的那抹清艳身影,十二年之后,是否仍然美丽如昔?这一点我很是好奇,而只要一想起那温柔的微笑,胸口就觉得平和下来。
“要当一个乖乖的好孩子喔。”
依稀记得那天在分别之前,大姐姐这么轻笑着,摸摸我的额头,温柔地交代着。当她转身离去,衣裙轻轻飘舞,洒过来的阳光,将一头及腰乌丝染成璀丽金黄,看上去仿佛是即将离开凡尘的仙女。
说起来或许有些可笑,但是回想起这些画面,那种满溢于胸中的温柔感,让我沉浸在那股莫名的喜悦中,并不强烈,但却让人只想静静地坐着,品味这份恬淡的美好,直至我掌下那肥白肉臀的主人轻轻呻吟起来。
“唷呵,师父,你……你还不睡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打得肉痛,阿雪揉了揉眼睛,醒了过来,伸手拉过被单,遮住她美妙的胴体。
看到这动作,我则老实不客气地把被单抢过,一把就扔到地上。还没到睡觉时间就抢被子,这说不过去,而且,又不是没被玩过弄过,还这么扭扭捏捏地遮住身体,真是讨厌。
被我抢过被单,阿雪也没有试着再抢回去,只是很依恋地贴靠过来,一双玉臂缠上我的颈子,呢喃道:“师父,说故事给我听。”
少女香躯趴贴过来,温暖的狐毛摩擦在身上,感觉痒痒的,而那股混合着少女体香、母兽发情时的特殊味道,更刺激得人欲火狂升,不过最过瘾的,还是那双丰满圆硕的巨乳,贴着我手臂挤压,波涛晃荡的感受。
“又不是小孩子,听什么故事?很晚了,陪我再干一炮,就睡觉去吧。”
“嗯,不嘛,你一整个晚上都在想东西,在想些什么,告诉人家嘛。”
“傻东西,你没听人说过吗?好奇心会害死猫的。”
“猫猫和人家有什么关系?”
“你不算猫吗?那你头上这双耳朵,还有屁股上这个,是什么东西?”
我笑着撩了撩阿雪的狐狸尾巴,又重拍了一下她的多肉雪臀,听她在耳边娇娇呼疼,那声音真相是可爱的小猫。
或许是因为今晚气氛比较特别,又或者我只是单纯地想找个人说话,在一番嘻闹后,我慢慢的开口了。
“傻东西,你一直说你很景仰我们家族,不过你知不知道,法雷尔家在我爷爷的时候,就已经在阿里布达封爵,和王室有所往来。小时候,在我变态老爸尚未前往国境统军之前,我常常和他入宫晋见,与皇后、公主等皇亲国戚,都有见面机会。”
“那、那为什么师父后来和王室关系不太好呢?你和二公主殿下好像有很大的仇一样。”
“那大概是因为……皇宫里头没有一个好人,或者因为我不是好人吧。”
我笑道:“但那是现在。以前皇宫里头是有好人的,而且还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大好人,和我相处得最好、让我最承蒙照顾的,就是长公主冷月樱殿下。”
殿下这个称呼,让我感觉些许的苦涩,因为在曾经相处过的时间里,月樱姐姐从不曾让人对她使用“公主殿下”这个称呼。
没有任何皇室成员所应有的骄奢气息,月樱姐姐的一举一动,都带着说不出的优雅。
她的气质,是构成她倾国仙容的主要妆红。从不需要像平俗的贵族千金一样矫揉作态,只要静静坐在那边,天生的高贵气质,就让那情境美得像是一幅艺术画,一颦一笑,都好像生动的乐曲。
就是这样的绝世仙姿,从十三岁开始,各国就派出无数的求亲使者,期望能迎娶被喻为阿里布达国宝的月樱公主。而即使是嫁为人妇,人们依旧为之倾倒,将她列为四大天女中的秋之樱……
“有这么美的人啊?”
同为女性,阿雪好像也被我的叙述给迷住,奇道:“师父你一直记得这位公主,就是因为她的美吗?”
“不完全是。”
尽管天生丽质颠倒众生,月樱姐姐的个性却相当平易近人。萨拉百姓至今仍津津乐道的,就是过去长公主常常喜欢换上粗布衣裳,到宫外与平民共处。
与小贩聊着景气话题、毫不介意地食用路边摊贩送上的饮品、把皇宫里的糕饼点心捧在裙子上分给孩童,那时月樱姐姐清楚地让每个人知道,皇家的快乐与百姓的快乐全无分别,是因为百姓能够安居乐业,所以才有皇家的兴盛。
弄脏了裙子,俏脸上沾了孩童亲吻的口水,月樱姐姐脸上的晴朗微笑从不曾改变。她的气质与微笑,支撑着她美丽的深度,令得无论华服或粗裳,这株秀雅无双的樱花,仍绽放着迷人的芬芳。
特别是在酒后,微醉的月樱姐姐是……是……咦?这一段想不太起来了。
总之,这些深刻印象,当时我全部看在眼里,深深烧烙进记忆,即使是夜晚睡梦中,女神的形象仍然萦绕不去。
“师父,你和那位公主殿下很要好吗?”
“小时候,我和变态老爸常常出入宫廷,他一进去就把我独自丢下,自己去搞阴谋,月樱姐姐心肠很好,对我很照顾,混熟了以后,常常到爵府里头来看我,久而久之……”
打从有记忆起,我就知道自己没有母亲。听旁人说,似乎是我出生不久就过世了,但变态老爸从未亲口证实,也没告诉我任何有关母亲的消息。相较于其他的显赫贵族,我似乎是最孤寒的一个,月樱姐姐因此对我特别照顾,有几年的时间,她堂堂公主之尊,却是每天往法雷尔伯爵府跑,教我诗文、带着我出伯爵府游玩。
年纪上相差将近十岁,对当时的我来说,美丽又温柔的月樱姐姐,等于是像慈母一样,成为第一位深入我生命的女性。没有母亲的遗憾,在那段时光里得到弥补,每天傍晚月樱姐姐离去后,我数着时辰期盼明日的到来,时时都忍不住想要笑出声来。
现在回想起来,那或许是我生命里最幸福的一段时间,也许只是单纯的幼年无知,不过至少在那段时间里,我心里不曾有过任何贪念、不满、怨忿,只是每天都衷心欢喜地享受阳光与幸福。
月樱姐姐给我的亲情感觉,是那么地强烈,那甚至是我有生以来不曾感受过的温暖,还是第一次,我知道自己有了亲人。
“不过,这些最后只让我知道,世事无常,再怎么样的幸福,都有可能突然消逝……”
我曾经以为,这段幸福会一直持续下去,我的女神会一直把和煦春光遍洒在生命中,但是在月樱姐姐十六岁那年,国王陛下答应了外国的求亲,将月樱姐姐嫁到金雀花联邦。
当时,出身当地名门的莱恩·巴非特,已经以压倒性的票数击垮对手,当选金雀花联邦大总统,而以他一路走来的浩荡声势,任何人都可以肯定,他可以连任成功,在往后的十二年里,掌握金雀花联邦大权,影响整个大地的局势。
金雀花联邦是当今第一强国,无论文化、武力,都非大地上任何一国所能抗衡,能够与之建立这样的关系,对阿里布达王国有百利无一害。更何况,莱恩·巴非特出身豪门望族,其家族在金雀花联邦的实力雄强,根深蒂固,即使是卸任,身为家主的他,依旧可以凭着政治实力,主导金雀花联邦的国策。
莱恩·巴非特对月樱姐姐惊为天人,一再遣使求亲,除了年纪差距颇大,他文才武略俱皆出色,确实是个让女性动心的优秀男人,月樱姐姐好像也是很欢喜地出嫁。十六岁的她,在无比豪华的婚礼中下嫁金雀花联邦大总统,两人的结合,羡煞了整个大地的女性。
但对我来说,我只知道一件事,我的女神……丢下我一个人,独自远去了。
月樱姐姐即将回国,尽管是与她的夫婿一起,我仍然满心期盼,等不及地想要见到她。
她指定我和冷翎兰负责保安工作,内里有着什么样的心思,我猜不透。事实上,保安工作我也只能挂个名,以冷翎兰这样骄傲的个性,怎会甘心把军队指挥权交给我,所以我每天就像游魂一样,参与整个保安工作,但重要决策上却没有发言权。
我对阿雪下了严令,要她绝对不可以出伯爵府,闭门勤练黑魔法,在把魔力修练上第七级之前,怎样都不能离开伯爵府一步。
这百分百是个不合理要求,因为我丢给阿雪的,都只是基本的魔法书籍。看这种东西可以看出第七级魔力,鬼都不会相信。总之,不能让阿雪露面,以免招惹不测之灾。
我是有预备,让阿雪戴上面纱,接受一些基础的魔法课程,就像在娜丽维亚帮织芝补习那样,请几名资深魔导师来爵府授课。不过,只要不离开萨拉,阿雪就有暴露身份的危险,不留意一下是不行的。
其实,除非是南蛮那种偏远绝地,慈航静殿的势力无法深入,不然阿雪的身分终究有危险。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天河雪琼自幼随心剑神尼于绝峰顶上清修,见过她的人并不算多,否则她若像方清书那般交游广阔,这一路上早给人认出来了。
我向福伯委托,请他帮忙找几个资深魔导师来授课。福伯的人面很广,以前更在军方有很多老朋友,这件事很快就有了着落。
茅延安应该不是首次造访萨拉,但这几天他一大早就背着画版跑出去,直到入夜才回来,忙于他的写生工作。
“大叔,除了画画,你没有别的事情好做了吗?”
“那也不尽然,画画之外,我打算用阿里布达当背景,来写一部,描写几场华丽的战争,天才军事家的男主角,愚蠢而弱智的贵族军官,无所不能的民族主义与爱国心……这些东西老百姓很爱看,写了容易卖。”
“写什么都行,千万别揭发弊案、讽刺时政,不然牵连到我身上,便当你一个人吃,我就先去喝汤了。”
“什么意思?”
“本地风俗,如果抢先当污点证人指证同伙,手续办快一点,当晚就可以回家喝汤了。”
“那……便当的意思是?”
“……被送上断头台之前,不都是有个最后一餐可以吃吗?我国一切制度化,最后套餐有三种不同的便当款式,你可以看看,自己喜欢排骨、鸡腿……或是素菜口味。”
和茅延安相比,紫罗兰就很好过了,住进爵府之后,牠的食物变成了大块熟鸡肉、熟猪肉,和以前的低劣伙食不可同日而语。也算是这头畜生运气好,国王陛下这次给我的金币赏赐,暂时摆平了我拮据的经济问题,否则别说什么大块肉,等着和我们一起有粥食粥吧!
当手边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一直在等着的另一件事,也有了消息。织芝在冷翎兰身边担任幕僚后,由于事务繁忙,晚上都留宿军部宿舍,没有回到她自置的宅第。
当初由于我有意安排,织芝并不知道我的真名,现在她变成萨拉的名人,我仍不希望两人间的关系曝光,在将来的某一天,这可能会变成一张厉害的王牌。
因此,我不能明目张胆地去找织芝,必须等到她回到自家宅第。
一切就照预期中进行,打开门锁,潜入屋内,这样的小儿科,对我完全不是问题,结果,当织芝结束沐浴,从浴室里裹着大白毛巾出来,就看到我翘着二郎腿,坐在客厅椅子上,微笑着朝她望去。
“你……”
乍见不速之客,织芝的手闪电移往大腿,从这个动作,我知道在毛巾底下并非只有诱人肉体,还藏着某样或某些小型利器。不过,这个动作停住,织芝的眼神由震惊、不可置信,变成了惊喜。
“相公!”
会用这称呼来叫唤我的,这世上除了织芝再没有别人了。她热情地扑上前来,投入我怀中,两具肉体的紧贴让我有些喜悦地发现,分别一年半后,这妮子的肉体丰满不少,果真没有让我失望。
火辣辣的拥抱,在惊呼声中非我所愿地分开。
“你、你怎么受伤了?你的背后在流血……”
“问得好,我也正想问问你,好端端没事在家里装杀人机关做什么?如果不是我还有点本事,已经被你谋杀亲夫成功了。”
侵入民宅很容易,开门锁也不难,不过由于我没有预期自己会闯入一间机关屋,所以受的伤也就重了些,倘使不是我紧急召唤一头淫兽,挡住机关,那就不只是背后受伤流血,而是横尸就地了。
织芝神情焦急,快速地为我擦药止血。我静静端视她的白皙脸庞、长长又尖尖的耳朵,这个秀丽的精灵美人,如今已是阿里布达最明艳的鲜花之一,再不是当初娜丽维亚的可怜贫女了。
“织芝,你变了不少啊,离开娜丽维亚之后,你过得好吗?”
“好,就是……有时候会想起相公你。”
织芝微笑地说着。刚刚洗完澡出来,她浑身只裹着一条浴巾,脸上却挂着那一副当初我送的平光眼镜,单单是这一点,我就颇觉得感动,轻轻摸着她朱橙色的亮丽长发。
“伤口裹好了,相公,这段时间里,我常常……啊!”
织芝惊呼一声,却是被我揪住毛巾的结扣,一把扯下了浴巾,裸露出底下的白皙胴体。
盈盈香乳顶端,绽放着两朵嫣红稚嫩的乳梅,通体肌肤晶莹柔嫩,雪白娇滑得找不到一丝瑕疵,就这么赤裸裸地展现。
“相公,你不怕背后的伤……”
织芝有些顾忌,但我在她的尖耳朵上一吻,浑身发软,瘫趴在我怀里,轻声呢喃。
“有什么好怕的?难道还怕有人忽然跑进来捉奸吗?”
这不是织芝原先问的问题,但这样胡闹一说,也足够让这精灵美人知道我的坚决。
“知道吗?分开以来,我一直想念你白嫩嫩的小手,那种神仙滋味除了你再没第二个能做到了。”
“哪有?除了用手,我就别无是处了吗?”
“那就让相公我看看你有什么好花样了。”
也不在意自己的裸体,织芝珍而重之地摘下眼镜,放到一旁,跟着便乖巧地半跪下来,熟练地从我裤裆内掏出早已硬挺的肉茎,让自己的舌头舔向玉茎,将湿滑的口水涂在手掌上,就像抚摸婴儿的头一样,爱抚玉茎。
“哇…舒服…嗯嗯…噢…”
记忆中的强烈兴奋,几乎是笔直冲上脑门。身为最优秀的织女,织芝有一双天赋的“神之手”无形中散着不可思议的能量,当这双神奇玉手握住玉茎套弄,无比舒爽的感受,化作一道道闪电,在我脑门炸开,整个身体软瘫在椅背上。
“来…含在嘴里好好吸吮!”
当柔嫩香舌舔卷玉茎顶端,我脸上出现迷醉的笑容,身体不停颤动。
半跪着的角度,织芝低头看着男性的玉茎。在口水散发出奇妙的光泽下,显得异常膨胀,她将挺立的肉柱,牢牢用温软掌心覆盖,然后把那充血的龟头含在嘴里,慢慢向里送。
“呼…”
每进去一分,织芝就好像舒服地深深叹一口气,摇晃着秀发,头向后仰。
“唔…”
织芝的小嘴不算大,也因此,早已熟悉我尺寸的她,先让舌尖上下活动几下,趁势让玉茎进入喉咙的深处,尖端也碰触到喉咙的粘膜。
“噢…”
强烈快感,几乎累积成了高潮,足以令脑子麻痺掉的愉悦电光,不断在眼前闪现,我顺势挺起腰,而织芝配合着我的动作,小脸蛋做出种种媚人的表情。
“吸…囌…啾…滋…”
淫靡的声音在空中飞扬,织芝用力搓弄玉茎,并且用柔嫩的香舌来回地舔;小巧的白嫩手指,还同时揉抚胯间最敏感的双丸。
一年多来都没有性生活,但织芝没有把这些被我当初训练而学会的技巧抛开,我着实欣喜若狂。
织芝含着玉茎,让头向上移动,还会不自主地加快速度,虽然只是偶尔把玉茎尖端深深含进喉咙里,却像含糖球似地旋转舌头。
“棒…噢…再来…哦哦…”
前后不过十下呼吸的功夫,在这样的刺激下,一股股臊热感觉于我体内掠过,逼得织芝雪白的喉咙随之颤抖。
假如这样子就宣泄,那无疑是件很扫兴的事,我强自压抑即将爆发的欲望,阻止织芝的动作。
“织芝,把屁股朝向我。”
“咦?啊,好的。”
我还记得,织芝本身是偏好男上女下的正常位,不过这时她却很柔顺地依照我的吩咐,把手按放在旁边椅背上,乖乖翘起了白嫩的小屁股。
“还不够,再把屁股抬高一点。”
吩咐一声,我双手抓住织芝的美臀,一口气猛挺进去,滋噗一声轻响,进入那睽违多时的动人肉体。
“呀啊啊!……啊、啊啊啊!”
自背后贯入的感觉,织芝半弓着娇躯,频频娇呼。这种刺激强烈的背后位,我每挺进一次,她的腰肢便猛烈扭曲,发丝更是缤乱地飘飞着。
织芝很快地进入状况,顺着我抽插所涌出的香津,往下滴落,形成一大滩水渍。
“好漂亮啊,织芝,从我这边看过去,你小屁股的裂缝整个敞开了喔。”
“咦……啊……不要!”
攫住雪臀的双手,向左右一扳,结合的部分便清清楚楚呈现眼前。被我调戏得极度羞愧的织芝,只能试图用双手遮住脸。
我当然不会这么简单就放过她,在她想要松动两手的时候,我从背后拉住她双臂,稍稍一扯,少女雪白的香躯,就像是火炉上活蹦乱跳的鲜鱼,抖荡出种种性感姿态。
“小织芝,还记不记得当初我们分开的时候,你对我说过什么?”
织芝羞耻的模样让我更加血脉贲张,更加用力一挺,让玉茎没入直达根部。
每当她腰身反弓抽紧,我就感到一股电流般的冲击,随背脊直涌高上。
“记、记得,织芝一直等着相公,每天都有作运动、喝牛奶,相公,你喜欢织芝吗?”
“喜欢,当然很喜欢,以后还要继续维持下去喔。”
从后面欣赏精灵美人的媚态,和一年半前相比,更为丰满的曲线,对男性有着更强的诱惑。
我加快动作,也无法再想什么其他,任凭本能驱驰着腰部,不停摆动、抽送,以两人结合的腰肢为中心,快感的浪潮一阵又一阵往外扩散。
“啊啊、哈啊……嗯唔……”
虽然这姿势无法看到织芝的表情,但令人心荡神驰的浪吟,早已充分表达她的快感。我一猛烈挺进,织芝便整个人前俯,双手死命握紧。
少女的淫叫,染上一重快感的色彩。我也抗拒不住那股越涌越烈的快感,更加迅速激烈推送着活塞运动。
“织芝,听好……我要射了。”
我没问今天是否是安全期,因为精灵与人类的混血儿,到底该怎么算安全期,这点我实在不会,只能交由织芝自己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