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ABO](4)
郑飞鸾留意到,那笔记本已经用了大半。
“嗯……你在青果客栈住了也有三个月了,有没有觉得哪儿是需要改进的?”何岸说,“我经常问客人这个问题,他们给了我很多不一样的答案,有些是我们能改的,有些是不能改的。我想,如果问你的话,应该会得到和其他客人都不一样的答案吧?”
郑飞鸾淡淡地笑了。
他很高兴何岸能问这个。
其实从拿到钥匙的那一天起,青果客栈就不停地在他面前暴露问题。只不过他心里清楚,那是何岸的事业,何岸想要凭自己的能力经营,所以他从不自诩专业、妄加干涉。现在既然何岸主动问了起来,他当然愿意给予帮助。
郑飞鸾把手伸进口袋,掏出那枚银亮的房间钥匙,轻轻摆在了桌上:“那么,就从这里说起吧。”
第五十三章
“钥匙?”
何岸拿起那枚钥匙,捏在指间仔细打量了一圈:干净,崭新,金属色泽熠熠生辉,底下的青苹果钥匙扣也不像有问题的样子。
他云里雾里:“这……有什么不对吗?”
“有一点。”郑飞鸾含蓄道,“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要在钥匙扣上印房间号吗?”
何岸回忆了一会儿,回答说:“因为钥匙都长得差不多,容易放错格子。之前我们弄混了好几次,就找地方定制了一批钥匙扣把房间号印上去了。而且,客人偶尔也会忘了自己住哪间的。”
“那么,如果客人把钥匙弄丢了呢?”郑飞鸾微笑着问。
“呃……”何岸一噎。
他没能理解郑飞鸾的意思,有些呆萌地说:“弄丢的话,还有备用钥匙的。”
郑飞鸾不禁莞尔。
他往前倾了倾身体,从何岸指间夹出了那枚钥匙。
淡绿色的青苹果,叶与梗打成八字结,设计独特,表面还镀了一层光洁的膜,映着透进落地窗的阳光,看上去非常可爱。
郑飞鸾晃了晃手中的钥匙扣,道:“青苹果是你们的logo,是和‘青果客栈’四个字一起画在匾额上的。作为装饰物,它的确很漂亮,可一旦钥匙遗失,它就会立刻变成一个明显的指示,让捡到钥匙的人更容易找到失主的房间,增加失窃风险。”
“嗯……”何岸用笔支着下巴,若有所思,“就像房卡上不能印房间号一样,对吗?”
“对。”郑飞鸾朝他温和地点了点头,“严格来说,这算不上什么大毛病,发生的概率也不高,但安全隐患总是越少越好的。”
“我明白了。”
何岸低下头,工工整整地在笔记本上写了一行字。郑飞鸾垂眼看去,只见他写的是:一,客栈logo不宜用作钥匙扣,以免客人遗失钥匙时增加额外的失窃风险。
一句书面且简短的总结。
写完这句,何岸另起一行,写了个二,又写了个逗号,然后抬起头来:“其他的呢,还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看着他的样子,郑飞鸾产生了那么一瞬的恍惚——
一个刚考进大学的oga,求知欲正旺盛,每天早早赶到阶梯教室,坐第一排离老师最近的位置,听课聚精会神,笔记详细端正。偏偏家里养了个刚满周岁的小宝宝,没人帮忙照顾,只好带来一块儿听课。半途宝宝闹腾了,何岸就涨红了一张脸,羞耻又忙乱地抱她起来哄。
郑飞鸾想象着那幅惹人疼爱的画面,分明是几句挑刺的话,说出来也春风化雨般温和。
“其他问题……咳,倒也不算很多。”他以咳嗽矫饰内心,“我的淋浴间没铺防滑垫,洗澡的时候地上湿,容易打滑;平常想用热水,要等超过十五秒水温才有变化,说明热水器的质量不够好;走廊上没装夜灯,庭院的照明布局有些不合理,天黑以后回来,只能靠手摸才能找到钥匙孔;茶几上放了很多外卖单,但大部分都是半年以前的版本。我替你做了查证,一共二十五家餐馆,其中有十一家修改了菜单,有三家修改了订餐电话,还有一家店面易主,已经不开餐馆了。”
“这、这么多吗?”
何岸没想到他张口就说了一大串,一时反应不及,笔尖僵停在纸页上方,一个字也没记下来,半晌央求道:“你能不能再说一遍?”
郑飞鸾便放慢语速,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这回何岸拣了几个关键词,写得极快,笔尖连续划过纸页,沙沙作响。阳光倾斜着照在长吧台上,将笔记本分作明暗两界。
窗外一只蝴蝶扑翅飞来,影子落在了何岸的笔尖上。
他写字的时候,郑飞鸾就在吧台后清洗刚才用过的滤杯与咖啡壶,等他停了笔,才继续道:“酒店业有一条定律:100-1=0,听说过吗?”
何岸摇了摇头:“没有。”
“意思是,你提供的服务,如果每一项都让客人满意,得满分。有一项让客人不满意,抱歉,不是九十九,而是零分。你付出的所有努力,都可能因为一个不经意的瑕疵化为乌有。”
“但、但这不现实啊……”何岸困惑起来,“客人那么多,需求那么琐碎,就算是久盛也做不到一点瑕疵都没有吧?”
“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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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郑飞鸾大方承认,“品质这种东西,高要求起来是没有上限的,越趋近完美,需要支付的价码就越夸张。即便久盛这样资本雄厚的公司,也不会在每个细节上都无差别砸钱——我毕竟是商人,讲的是利润最大化。所以,相对合理的一种选择是:你花出去的每一分钱,都应该用在当下最能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地方。”何岸眼睛一亮,举起笔抢答:“边际效益!”
头顶打卷的发梢还跟着颤了颤。
“可以这么理解。”
郑飞鸾被他全情投入的模样逗笑了,只想立刻给他打个满分。铃兰在旁边诧异地瞪圆了眼睛,连偷偷扒拉蛋糕的小动作都停住了。
郑飞鸾进一步道:“具体来说,但凡客人贴身的东西,或者使用频率很高的东西,都应该花尽量多的心思去处理,比如淋浴、热水器、夜灯、外卖单……因为这上面的每一笔投入,都是可以立竿见影换来满意度的。
“至于其他东西,比如摆设和装饰品,便宜一点并不会降低体验。尤其落昙镇这样的地方,很多客人就是奔着原生态来的。你们院子里那把手工编的破藤椅,一看就不值几个钱,但我注意到,几乎所有的客人都很喜欢它,加上戴逍做的秋千摇篮,我敢说,你们的院子远比镇上那几家‘网红客栈’有意思得多。”
“那为什么客人不来?”何岸想不明白了。
郑飞鸾笑了笑,从围裙兜里掏出手机,解锁后轻轻按了几下,调转方向,摆到了何岸面前:“因为你们的宣传分不及格。”
屏幕上是落昙镇西隅的地图。
在雅闻一条街中段,开业三个月的红莓西点屋有名字,开业九个月的谭氏古法印染坊也有名字,而开业将近两年的青果客栈却只有空荡荡的一块矩形,还被旁边鹊桥客栈和鱼之乐客栈的名字盖住了一半。
“唔……”何岸低下头,咬了咬自己的笔尖。
好吧,离及格似乎是有点儿距离。
他的心思郑飞鸾了然于胸,挑了挑眉头问道:“是不是觉得在宣传上花钱属于歪门邪道?酒香不怕巷子深,只要把客栈做好了,往ota平台上一挂,自然会有客人来的?”
“嗯,有一点儿。”
何岸小声应答,脑袋埋得低低的。
郑飞鸾笑了起来:“你记住,宣传也是‘做客栈’的一部分。零宣传不是谦虚,是你‘没做好’,名实相副的宣传才是正道。”
何岸点点头,又往笔记本上添了几行。
郑飞鸾心里还盘桓着一个由来已久的看法,碍于身份问题一直没敢说,这会儿手指轻敲吧台,考虑了一阵子,终于开了口:“其实,青果客栈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麻烦,就是戴逍。”
“戴逍?”
何岸猛停了笔。
郑飞鸾生怕他误会,立刻解释道:“我不是针对他这个人。我是指,戴逍的性别并不适合当客栈老板。”
“为什么?”
“因为alpha天生压迫性太强,而客栈是一个消遣放松的地方。像戴逍那样剃个寸头还成天把纹身露在外面的,起码要吓走一成客人。你让他套件长袖,生意都能好转不少。”
“但是,你也是alpha啊?而且……”何岸竖起手指,指着西点屋慢悠悠转了一圈,“这儿也是消遣放松的地方吧?”
郑飞鸾:“……”
“你的信息素还是九级,比戴逍吓人多了。”
伶牙俐齿的,一点也不给老师面子。
郑飞鸾被自己的话绑上了火刑架,尴尬地杵在那儿烤了一会儿,临到快烤焦了,也没想出来该怎么拆何岸的招。
倒是何岸,唇角噙着轻快的笑,笔尖在纸上跳动,将关于戴逍、纹身和长袖的内容都记了下来。
-
这个晴冷的下午,他们一站一坐,在吧台边聊了很长时间。
偶尔有客人来到店里,指名想喝郑飞鸾做的咖啡,机敏的收银小妹就会主动挡下来,将单子派给另一位咖啡师去做,以免打扰了老板的私人时光。
两个人聊着聊着,话题不再限于经营客栈的小细节,时常发散开去。
如果往深了走,郑飞鸾就给何岸讲解一些经济学知识,往广了走,就讲几个发生在久盛的案例,真实而有趣。他懂得多,言谈沉稳,又足够耐心,何岸听得兴味盎然,手掌大的笔记本连翻了四五页。
自从离开渊大,何岸就再也没有体会过以极高的效率在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知识的感觉了。比起一个人在书海里大浪淘沙,有前人领路无疑要舒服得多。
而且,教他的人还是郑飞鸾。
何岸沉浸其中,那些滋生于情爱的痛苦记忆都在交谈中悄然隐去。仿佛他依然是渊大的普通学生,而郑飞鸾也依然是多年以前,坐在学校报告厅舞台上的那位alpha先生——要大清早捧着学生证去排队,焦急地踮着脚尖数前方密密麻麻的人头,排半天才能领到一张票,才能挤在无处下脚的过道里亲眼看他一眼的alpha先生。
何岸从没告诉过任何人,那是他短暂的大学生涯里最开心的一天。
现在,他似乎巧合地达成了当年的夙愿:与郑飞鸾近距离地面对面坐着,他把学业上的疑惑问出口,郑飞鸾便循循善诱地给予解答。
不谈情,不说爱,只讨论那些最理性客观的内容。
因为即使是在少年怀春的梦里,他也不敢奢求能得到郑飞鸾的爱。他只敢想到这一步,然后如履薄冰地走近,忐忑地停在红线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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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鸾和他恰恰相反,完全醉翁之意不在酒,每一句正儿八经的话背后都在盘算能加多少分,每一个人模人样的表情都在给未来的谈情说爱之路铺砖。看到何岸眼中多了几分耀眼的生机,他就觉得过不了多久,自己就能把人抱回家了。
可是逐渐的,何岸脸上显出了倦意,反应远不如最初那么雀跃了。
有时候正写着字,握笔的手指会蓦地一紧,僵上那么两三秒钟,眉头也跟着皱起来。笑容像被雾气遮了,明明唇角有弧度,眉头却总是舒展不开。
大概是聊久了,所以累了吧,毕竟一堂课满打满算也才四十分钟。
郑飞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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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台上映着淡淡的暖红余晖,咖啡杯见了底,浅碟里只剩下了一层糕点屑。铃兰乖乖巧巧坐在高脚椅上,先舔了舔手指,再舔了舔嘴唇,假装自己什么都没偷吃。
“我……我该回去了。”何岸合上笔记本,装进了衣兜。
“好,我送你们。”
郑飞鸾没有挽留何岸,今天独处的时长已经创下了记录,事情要一步一步循序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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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地来,不能急,也不能逼。何岸点点头,弯腰去抱铃兰。
第一下或许是姿势不对,居然半途脱了手,没抱起来。他微微一愣,又试了一次,这回幸好没出岔子,顺利把二十多斤的小丫头抱了起来。
郑飞鸾绕出吧台,亲自将他们送到了红莓西点屋门口。
“再见。”何岸朝他温柔地笑了笑。
“再见。”郑飞鸾说。
他站在门口,目送着父女俩走过小石桥,跨进青果客栈的大门,这才转身返回店里。但他不知道的是,刚离开他的视线,何岸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
代之以紧咬的牙关,泛白的唇色,还有愈渐痛楚的神情。
何岸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体力正在迅速流失,他跌跌撞撞回到卧室,赶在发抖的胳膊彻底失去力气之前把铃兰送到了床上。
浑身都虚得厉害,背后浮出了一层潮湿的冷汗。他闭着眼,一手撑住床沿,一手捂住胸口,努力想要缓和那种烧心的感觉——半封闭的西点屋里,随着时间推移,alpha信息素在空气中积少成多,终于凶恶地包围了他。
郑飞鸾不是故意的,他知道,可难受也是真的。
那晕眩的感觉仿佛注入了血管,被失速的心脏泵向身体各处,快速扩散,变得越发汹涌。
他终于挨不下去了,夺门冲进卫生间,双腿一软,重重跪倒在马桶前,惨白着脸色把刚才咽进胃里的咖啡与糕点全吐了出来。
第五十四章
四月,小镇多雨。
阴云像织在天上的千层蛛网,既粘又厚,拨不开,吹不散,接连几天都没出一次太阳,倒是动不动就泼下来一场雨。
雨天生意冷清,郑飞鸾站在吧台后,百无聊赖地望着对街发呆。青果客栈大门半掩,许久无人进出。粉墙湿了青苔,摆在墙根的一排矢车菊左右摇曳,被雨珠砸得点头哈腰。
自从三月末的那次长谈后,何岸再也没带铃兰来过西点屋。
郑飞鸾很想念他们。
他无数次自省了那天的表现,把记忆中说过的话逐字逐句拎出来挑毛病,想找出自己做错了什么,却一无所获。他甚至确信,何岸离开时的情绪并没有不愉快。
所以,是在那之后发生了什么吗?
郑飞鸾正想得头疼,忽然,客栈门内出现了一个小小的人影。
是铃兰。
她提着小裙子,在门槛后头左挪两步,右挪两步,似乎打算出门。那木槛子足有半尺高,她矮豆丁一个,怎么抬腿也迈不过去。可她就像有什么急事,铁了心地要出去,居然弯下小腰,抱住门槛,右腿努力往上扒拉,脚背一勾,屁股再一撅,整个人就那么晃悠悠趴在了上头。
这姿势,重心一个不稳就会滚下来。
郑飞鸾怕她出事,匆忙扔下手头的东西冲出去救她。没想到小丫头英勇无惧,说翻就翻,一秒钟也不耽搁。郑飞鸾刚踏上石桥,她就在对面“啪叽”摔了个满分的屁股蹲儿,还笨拙地滚了一圈。
“铃兰!”
郑飞鸾心都抽紧了,三步并作两步奔过去,伸手扶她起来。
她却跟没事似的,拍了拍弄脏的小裙摆,还没站稳就想迈步子往外走。然而雨帘如瀑,屋檐底下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干地,郑飞鸾知道她先天不足,跟何岸一样是常规病号,哪儿敢放她出去淋雨,立刻给抱了起来,问她:“你要去哪儿?”
“找……爸爸……”
铃兰努力比划。
郑飞鸾便抱她进去找何岸。然而庭院空凉,卧室也锁了门,只有程修一个人在客厅值班,抱着一台笔记本,正焦头烂额地给客栈写宣传稿。
郑飞鸾就问:“何岸呢?铃兰找他。”
程修从键盘上抬起头来,一脸的晕乎:“应该……在午睡吧?”
“房门锁着。”
“锁着?”程修一呆,挠着头发迷迷糊糊想了一会儿,突然张大了嘴巴,“啊!我想起来了,他去香袖街买花了!”
话音刚落,他又一拍脑袋跳起来,脸上写满了卧槽:“完了完了,下雨前去的,没带伞!”
没带伞?
郑飞鸾凝眉算了算,这场雨少说也下了半小时了,那就是说,何岸被困住了?
窗外雨声渐密,程修匆忙扔掉笔记本,从客厅进门处的伞架上抓了一把伞就要去接人。冲进雨里还没跑多远,他猛地来了个急刹,又是一拍脑袋:“戴逍去买灯泡和油漆刷了,也没带伞!”
郑飞鸾:“……”
程修紧急掉头,奔将回来抓了第二把伞,然后就盯着双伞双待的僵局,陷入了“应该先去接谁”的愁苦思考中。
“分工合作。”
郑飞鸾从他手里抽走一把,在头顶“砰”地撑开,抱着铃兰大步踏进了雨中。
“等、等等!”程修在后面作尔康伸手状,“谁接谁?”
郑飞鸾头也不回地跨出了大门。
程修维持了那个滑稽的姿势三秒钟,脑海中闪过一幅郑飞鸾雨中接戴逍的画面,立刻触电般把手缩了回来,觉得自己真是问了一个智商突破天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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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袖街有一家小啾花圃,是何岸常去买花的地方。
郑飞鸾知道那儿。
他的oga生性浪漫,还有些挑剔,不喜欢那种固定搭配、商业感浓郁的花束,只喜欢去镇边的花圃里亲自剪一束最好看的。果然,郑飞鸾刚转过街角,就见何岸抱着一束黄白相间的雏菊站在花圃门口,一边等着雨停,一边逗弄笼子里的大绯胸鹦鹉。
“何岸!”
郑飞鸾远远叫了他一声。
何岸扭头看来,见到郑飞鸾与铃兰,先是露出了几分讶异的神色,然后就笑着朝他们招了招手。相距五六步的时候,他不顾落雨,抱着花一溜儿小跑过去,低头钻进了伞下。
铃兰眉飞色舞,张开双臂扑向何岸,芬芳的雏菊就顺势入了郑飞鸾的怀。
郑飞鸾接稳那束花,笑道:“她等不到你回来,刚才差点自己跑出门找你,还好我逮住了。”
“真的吗?”何岸惊喜地问铃兰,“这么想爸爸呀?”
铃兰咯咯笑起来,露出几粒莹白的乳牙,在何岸脸上“吧唧”亲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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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雨埋山,空巷水急,伞下自成一方天地。
三人沿着湿滑的石板路并肩缓行,偶尔一阵风起,卷了雨水迎面袭来,郑飞鸾便压低伞沿,把伞往何岸那侧倾一倾。回客栈的道路长且曲折,也格外宁静,只有铃兰咿咿呀呀,搂着何岸的脖子零星说几个词。
何岸本以为靠郑飞鸾近了身体会不舒服,好在空气被雨洗得清透,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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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花香,性腺悄悄沉睡着,没让主人太难受。“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样的雨天,连雨都下得差不多大。”郑飞鸾忽然道,“我也像这样打着伞,陪你走了一段路。”
何岸有些吃惊:“你记起来了?”
郑飞鸾笑笑:“我说过,之前发生的每一件事,只要是和你有关的,我都记起来了。那天是三年前的五月九号,在锦源双子塔,对吗?”
“……对。”何岸轻轻点头。
所以……
郑飞鸾欣慰地想,所以你也同样没有忘。
那年五月九日,渊江还瑟缩在春末的寒冷中,早晨落了一场风里飘摇的雨,又把气温拉低了不少。郑飞鸾临时要去一趟市北经济开发区,走出锦源大门的时候车还没来,他就支着长柄伞站在那儿,等待司机将车开到门廊。
然后,他看见一个青年抱着花奔上台阶,从他身旁跑了过去。擦肩而过一刹那,清甜的oga气息笼罩了他的世界。
难以形容的香。
不,“香”这个字太庸俗了,远远不足以描述郑飞鸾那一秒的愉悦。oga的信息素是有温度的,湛凉,冰爽,就像在暑热肆虐、汗流浃背的三伏天躲进一家冰淇淋店,迎面吹来了冷飕飕的空调风,还带着丝缕甜香。
郑飞鸾第一次闻到这么美妙的味道。
衣襟上落了一瓣花,水露晶亮。他用手指捉起来,在那上头嗅到了一缕羞怯的爱意。回首看去,青年却早已不见了。
很快,司机匆匆赶到,拉开车门请他上车,但内心的某种力量将他钉在了原地,竟然寸步难移。他不耐烦地举了举伞,指向旁边,示意司机将车挪走。
雨势渐渐大了,陆续有湿泞的脚步经过身旁,也不知等了多久,郑飞鸾终于再度闻到了那股香气。
oga送完花出来,被大雨困在了酒店门口。
郑飞鸾用余光悄然打量他,隔着那么两三步距离,只见青年踟蹰不前,频频探头朝他这儿张望,想靠近又不敢的样子。
是想借伞吗?
他笑了笑,主动上前搭话:“要去哪儿?我送你。”
“公……公交车站。”
青年仿佛受到了巨大的惊吓,肩膀都耸了起来,说话磕磕巴巴的。
郑飞鸾这才看清他的脸,眉清目秀,比想象中的还要漂亮。
他向来不怎么喜欢白兔子似的oga,偏偏这一个,他没来由地就喜欢进了骨子里,乃至不愿掩饰自己的眼神,任由赤裸、强横的占有欲释放出来,哪怕会让对方感到紧张。
有什么关系呢?
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粗暴的,谁也挡不住。何况,他在oga眼中读到了更浓烈的爱恋。
他们迟早会在一起的,也许快的话,就在今晚。
郑飞鸾被喷发的爱情之火吞没了,他想亲吻这个陌生的oga,就在这里,当着众多酒店员工的面,当着来往客人的面,然后众目睽睽之下抱他上楼,锦源有数不清的客房,随手推开一间就可以不眠不休地折腾一夜。他想要倾尽所有,给予oga最独特的宠爱,如果对方开口,他甚至甘愿戴上婚姻的枷锁。
oga的脾性、好恶和灵魂,郑飞鸾还一无所知,但他根本不为此担忧。他可以百分之百肯定,只要相处下去,一切都会恰好是他喜欢的样子。
因为信息素从不说谎。
然而,这团焚烧理智的炽火只持续了短短一念,就被一盆冷水浇灭在了潜意识之中。
不可以。
上一次相似的冲动给了你多么惨痛的下场,你忘了吗?那个叫谢砚的oga,你也忘了吗?信息素挖下的陷阱太危险,栽一次就够了。
绝对不允许有第二次。
绝对。
于是,所有的悸动都在一瞬间被贴上了封条,连同那个已经为何岸动了心的郑飞鸾一起锁进意识的黑箱里,只留下一点微末的、不知来由的“善意”。
郑飞鸾的眼神冷了下去。
他将自己的“搭讪”理解成了“帮忙”,便继续扮演一个礼貌又客套的绅士,依照何岸的请求,撑伞将他送到了广场尽头的公交车站。那么漫长的一段路,他们并肩走过,却没有一句交谈。
公交车载走了何岸,郑飞鸾也坐进了自己的车里。
雨水流淌过车窗,冲淡了何岸的面容。郑飞鸾的脑海深处,这十分钟的记忆也正在被抹去。他按着扶手,忽然被空前的不安包围了:他好像……走错了生命里某个无比重要的岔口。
日复一日,不安渐增。
这一簇幽微的小火苗越烧越旺,终于在四十多天后窜成滔天烈火,烧断了郑飞鸾的理智。
六月,电闪雷鸣的夏夜,锁死的黑箱第一次打开了。
他焦急地调出了五月九日的酒店监控,找到何岸送花的房间,然后联系那位客人,问出了她的伴侣是在哪家花店订的花,接着亲自赶赴那里,先威胁,再利诱,支付了一笔数额不菲的“咨询费”以后,得到了何岸的姓名与住址。
这一长串逻辑链,耗尽了郑飞鸾所剩无几的思考能力。
他累极了,茫然又仓皇地在雨夜长街奔走,淋得上下湿透。最后,他循着问来的地址,敲开了何岸的房门。
那是他第一次寻偶,也是何岸的苦难开端。
后来郑飞鸾一直在想,如果初见那天,他能再多爱何岸一些,哪怕只一点点,冲破那层诡谲的阻力,是不是后来的一切痛苦就都不会发生了?
第五十五章
他们回到客栈的时候,程修和戴逍还没回来。
中庭雨声潺潺,湿红厉乱,六百六从河里叼来了一尾小锦鲤,养在廊沿水洼中,正聚精会神地探着小爪子拨弄它。
见到铃兰,它兴奋地喵了一声,屁颠颠尾随三人进了客厅,尾巴竖得笔直。
郑飞鸾收起雨伞摆在墙边,地上须臾便积了一摊水。那伞其实不大,他一路逆风替何岸挡雨,自己的肩膀、胳膊与后背淋湿了大半,衬衣近乎透明地贴在身上,坚实的肌肉形状清晰可见,连腕上的缎带也在湿漉漉往下滴水。
何岸怕他着凉,跑去储物间拿了条刚烘干的热浴巾来,不由分说就往他怀里塞:“快擦一擦。”
“好。”
郑飞鸾心花怒放,抖开浴巾往肩上一裹,浑身都暖烘烘的。
可惜浴巾的热度顶不了太久,没几分钟就变得又凉又潮。何岸帮铃兰脱了鞋袜,放她在地毯上四处乱爬,回头一瞧郑飞鸾狼狈的样子,忙道:“你还是回去换身衣服吧,头发最好也吹一吹,现在这样很容易感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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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而已,没事。”郑飞鸾自恃体格硬朗,想给oga留下一个健壮的好印象,没想到何岸说:“那……没事的话,我就不给你煮姜茶了?”
“我去去就来。”
郑飞鸾一秒改口,不等何岸反应,火速回房换衣服去了。
-
何岸笑了笑,撑着沙发站起身,过去推开了紧闭的窗户。新鲜空气吹进来,他深吸一口,体内的不适感才被压了下去。
性腺越发敏感了。
之前还能与郑飞鸾共处半个下午相安无事,自从那次剧烈吐过,性腺仿佛苏醒过来,知道契合度极高的alpha就在附近,每天都异常活跃。哪怕与郑飞鸾相隔甚远,也时不时会分泌一些信息素,想告诉那个曾经标记过它的alpha:我在这儿。
何岸忍受着两种信息素的交锋,简直回到了刚怀上铃兰的那会儿。
一天晕三回,饭都吃不下。
在他身后,铃兰吭哧吭哧爬了一圈,见六百六跳进猫床,也跟着爬了进去。一妞一猫拱成团,小辫子抵着尖耳朵。铃兰还挺乖,知道睡觉要盖被子,于是扯下沙发上的一床小毛毯,把自己和六百六一块儿盖住了。
何岸回过头,就看到毛毯底下此起彼伏,一会儿凸起一座小山丘,嘻嘻哈哈闹得正欢腾。
他本来还想抱铃兰回床上去睡,这会儿也就顺其自然了,留他俩在客厅,顾自走进小厨房,拿出红糖、生姜和龙眼肉,洗净茶壶,开始烧水煮姜茶。这倒不是完全为了郑飞鸾,待会儿程修和戴逍冒雨回来,应当也要喝一杯的。
切姜片的时候,何岸从敞开的窗户望出去,对面二楼正是郑飞鸾的房间。
他刀尖一停,出了神。
三个多月……不,四个月了,若非颈后的性腺作祟,他几乎快要觉得,郑飞鸾在青果客栈的日子是安宁恬淡的:少了酒吧这个痼疾,多了西点屋这场及时雨,小差错被逐一修正,入住率节节攀高,就连他一直以来最担心的事也没发生。
他怕郑飞鸾寻偶症发作,每晚睡前都会反锁房门,还在床头装了报警铃——毕竟只要寻偶症未愈,郑飞鸾再是严以律己,也只能做一个白昼绅士。
意外的是,在那些漫长的时日里,他的房门一次也没被砸响过。
这本该是一个好征兆,预示着郑飞鸾的寻偶症多少出现了一些转机,何岸却不敢这么乐观,因为每天为郑飞鸾收拾房间的时候,他都能在床单和被褥上闻到残留的性信息素。
郑飞鸾在夜晚动过情欲。
而且,是每一晚。
起初气味还不浓烈,开窗通风再打扫,勉强是能撑住的。约莫两个月以后,性信息素的浓度越来越可怕,何岸一碰到被子,胃液就争抢着往上冲,仅仅是闻到,他就能从那狂热的气味中感受到郑飞鸾焚身的。
郑飞鸾想要他。
想抱他、吻他、狠狠进入他体内,目露狼光,做尽肮脏事。
可白天见了面,郑飞鸾完全又是另一种形象,衣冠齐楚,气息干净,性信息素收敛得一滴不剩,逢人便友善微笑,与夜晚判然不同,仿佛遗留在深夜的一切痕迹只是错觉。
何岸茫然了。
他不知道该相信白天还是夜晚。他只知道,那个天一亮就判若两人的alpha并没有消失,还和从前一样盘踞在侧,让他的生活充满了不安全感。
为了远离郑飞鸾,他把打扫房间的工作交给了程修。
三月的某一天,他旁敲侧击,问程修有没有在郑飞鸾房里闻到什么气味。程修一头雾水,困惑地摇头说没有。他心里错愕,怀疑是自己过度紧张,误会了郑飞鸾。
那天午夜,他去郑飞鸾门前探了探情况。
客栈的每一间房都刷过信息素屏蔽漆,只要关上门,即使房里有oga发情也不会打扰隔壁。可是隔着一扇窗、一堵墙,何岸依然闻到了浓烈的alpha信息素。
比起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手脚发软,靠着墙壁滑坐在了走廊上,只觉脖颈刺痛,冷汗漫湿后背,虚弱的原生性腺拼命挣扎着。他甚至觉得再多停留几秒,旁边那扇门就会打开,郑飞鸾会怒张着一双熬红的眼把他拖进去,不顾一切地强暴他。
那天何岸吞了七八粒药,紊乱的信息素才平静下来,镜中的面容依旧冰凉惨白。
所以……
郑飞鸾,哪一个才是真正的你呢?
如果两个都是,那么哪一个占据了更多的理智?你真的能恪守诺言,不再伤害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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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壶新沸的姜茶,红枣甜糯,生姜辛辣,光闻热气就能祛几分寒。
何岸端着茶盘回到客厅,把杯子一只只排在茶几上,准备坐下分茶,郑飞鸾刚好也换完衣服回来。他穿了一件灰毛衣,正是何岸前些天送的那件,头发吹干了,整个人神采奕奕地往沙发上一坐,主动伸手帮何岸倒茶。
“你……连缎带也换了?”
何岸盯着他的手腕,不解地蹙起了眉头。
刚才明明还是洇湿的灰缎子,现在已经成了一条崭新的海军蓝。
郑飞鸾手臂一顿,神色有些不自然:“……那条湿了。”
“湿了就摘掉啊,又不是什么不能离身的东西,你还换一条。”何岸忍不住笑起来,忽然眼波一转,敏锐地捕捉到了那一丝不自然,“还是说,真的不能离身?”
“没有。”郑飞鸾把手往回收了收,“喜欢而已。”
他不怎么想聊缎带的话题,何岸看出来了,便及时终止,不再打破砂锅问到底,自己捧着热茶挪到了靠窗的沙发角落,又曲起双腿,铺了条毛线毯子在膝上,低下头,舒坦地呷了一口茶。
郑飞鸾见他躲开,也不宜继续纠缠,只得留在了沙发另一端。
窗外雨声沙沙,吵闹又安静,潮湿的空气中弥漫开了夏日的青草香。铃兰在睡梦里咕哝一声,脑袋一歪,枕在了六百六的肚皮上。
何岸慢吞吞喝了半盏茶,指尖轻而乱地敲打着杯壁,心里交战了半天,开口问道:“你最近……那个,有没有发作过啊?”
郑飞鸾:“什么?”
何岸:“寻……寻偶症。”
空气一下子陷入了沉默,郑飞鸾在那儿僵停了足足五秒钟,才回答:“没有。”
“那……是已经痊愈了吗?”何岸问。
“大概吧。”郑飞鸾含糊其辞,“怎么了,害怕?”
“嗯。”
何岸诚实地点了点头。
他当然怕。
郑飞鸾知道自己寻偶时是怎样虐待何岸的,自然也理解他为什么心有余悸,就安慰他道:“别怕,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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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儿住了四个月了,要是病还没好,早该来找你了不是?而且……”他望着何岸,微笑着叹了口气:“就算真的还没好,我也会控制住自己,不来打扰你。”
“相信我。”
可是,失去意识的时候,你要怎么才能……
何岸心中仍有疑问,但望着郑飞鸾那双深沉的眼眸,他一个字也问不出来了,只好点点头,把脸埋进了氤氲的热气中。
又一个短暂的话题结束了,寥寥数句,很快止于沉默,如同无缘的陌生人,总谈不到一块儿去。
两人相顾无言,饮完一杯茶,再添一杯茶。
何岸独自抱膝而坐,无聊地左右摇晃茶杯,望着一条条漾开的水纹发呆,忽然听到郑飞鸾问:“你当初为什么没在渊大读下去?”
“……”
何岸一愣,神情有点懵怔:你怎么知道的?
但他没有多问。
依郑飞鸾的人脉,查他的背景只怕易如反掌,说不定,连他内心那些小小的仰慕都查得一清二楚了。
“家里当时欠了很多债,要我帮忙还。”他咬着杯沿,嗓音浸在热气中,听起来闷闷的。
“还完了吗?还要不要帮忙?”郑飞鸾关切地问。
何岸苦楚地笑了一下:“其实也没欠多少。哥哥跟当地一个富商结婚了,攀上姻亲,就替我们把债还了。”
“那你呢?债还清了,也没回去上学?”
何岸的脸色微微发了白,许久,他才艰难地摇了摇头:“没有。家里本来就不支持我念书,出过事以后,就更不让念了。”
郑飞鸾问:“为什么?”
何岸说:“家里是做外贸生意的,在内陆,一个不大的城市,排不上什么名号,但还算有钱。我上头有个alpha姐姐,爸妈一直希望我和哥哥能早点找个商人嫁了,给姐姐铺人脉。我不愿意,一点也不愿意。我从小念书就不比姐姐差,为什么就不能自己去读商科呢?”
他咬了咬牙:“家业没有我的份,我认,但要我拿一辈子去给姐姐铺人脉,我不认。”
郑飞鸾第一次听闻何岸晦暗的家庭关系,感到意外又痛心。他走过去,半跪在何岸身旁,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
“然后呢?”
“然后,我到渊大来念书,家里只给了学费,没给生活费,想让我知难而退,我就自己打工赚钱,一路念到了大三。大三那年家里出了事,我只能办休学,把所有钱都寄回去还债,结果弄到最后,还是靠哥哥嫁人才解决的。爸妈觉得oga念书根本没用,连学费也不肯给了。”
说到这儿,何岸僵停了很久,眼底泛起了潮湿的水汽。
“其实学校对我挺好的,看我成绩不错,说学籍可以先保留,等以后攒够了钱再回去念。我就打了好几份工,想快点把钱攒够,但是攒到一半的时候,我……我就有了铃兰。”
何岸慢慢低下头,把脑袋埋进了交叠的胳膊里:“那点钱,拿来念了书,就不够养她的了。我舍不得她,只好不念了。”
他的尾音断在哽咽里,过了很久很久,郑飞鸾才再一次听到了他微弱而颤抖的嗓音:“郑飞鸾,我把她养大了,我把她养大了……就算自己这么没用,也还是很努力地把她养大了……我说过我可以的,你看,我没有食言……”
“是,你没有食言。”
郑飞鸾握住他的手,疼惜地吻了上去:“等她长大了,也许会后悔做我的女儿,但一定不会后悔做你的女儿。有这么疼她的爸爸,她会很骄傲的。”
他的oga,一直以来活得比谁都辛苦,比谁都委屈,守着一个怎么努力都依旧遥远的梦,从来没有人心疼他。
郑飞鸾想抱一抱他,告诉他,总有一天,你会回到大学校园里,会有一个爱你的alpha每天送你上课,接你下课,牵着你的手走在林荫道上。学费和房租不会再成为你的负担,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当一个最单纯的学生。
第五十六章
何岸不愿暴露自己突如其来的脆弱,忍住泪水,用衣袖反复擦了擦眼睛,擦干了才抬起头来,冲郑飞鸾勉力一笑,可眼底还是布满了潮红的血丝。
他生得显嫩,头发又蓬松卷着,看上去就像个十七八岁未谙世事的少年。
郑飞鸾想起他这些年遭受的诸多磨难,心似刀割,想再多安慰几句,还没等开口,两个聒噪的声音突然打破了雨中的宁静。
“你就不能拿把大点儿的伞吗,我都湿成抹布了!”火力十足,一听就是戴逍。
“这还不够大?你想要多大,啊?”嗓门清亮,同时伴随着一阵稀里哗啦的抖伞声,是程修。
戴逍:“你就看我浑身上下还有哪块布是干的吧!”
程修:“内裤!内裤总没湿吧?”
说得理直气壮。
客厅里的郑飞鸾与何岸对视了一眼,双双憋不住想笑,过了几秒,又听戴逍说:“程修,我有个问题特别想请教你。”
“什么问题?”程修没好气地说。
戴逍:“你怎么不拔朵蘑菇给恐龙当伞呢?”
“去你丫的,蹬鼻子上脸了还!”程修当即炸成了一朵烟花,高声道,“你以为我乐意撑小伞啊?还不是你抠,那么大的客栈统共就买两把伞。郑飞鸾二话不说把大的撑走了,我能怎么办?跟他抢?”
戴逍嗤笑:“扯,继续扯。”
两个人边拌嘴边走路,不多时,前后脚迈进了客厅。
程修没料到郑飞鸾与何岸已经回来了,乍见到沙发上的人,先是一愣,然后就春风得意地咧开了嘴,扭头对戴逍说:“你自己看,他们三个人一把伞,是不是一点也没湿,是不是伞够大?”
人证物证俱在,事实清晰确凿。
戴逍拎着两桶油漆,哑口无言地杵在门边,袖管和裤管一齐往下滴水。
程修说话时嗓门不小,角落的猫窝应声动了动。何岸急忙伸出一根手指,朝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指指猫窝,双手合掌摆在颊边,歪了歪脑袋,示意他孩子正在睡觉。
郑飞鸾单手插兜立在旁边,眉峰下压,也给了一个告诫的眼神。
程修立马消音了。
戴逍见状,抓住机会嘲讽了一句:“伞不大,嗓门倒是够大……哎哟。”
腰侧的痒痒肉被伞尖戳了一下。
程修收回雨伞,往伞架上随手一挂,小声嘟囔道:“就知道叨逼叨,也不看看人家什么情分,我们什么情分?我能来接你已经很给面子了,少在那里给脸不要脸。”
“行,谢了您了。”
戴逍耸耸肩,弯腰把油漆筒靠墙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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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然后朝何岸打个招呼,回自己的房间去换衣服了。经过这么一番闹腾,亲密的氛围被打破,独处的时光彻底画上了句点。郑飞鸾尽管舍不得,也只能先告辞离开。他刚迈出客厅,程修就一个滑步挤到了何岸身边:“怎么回事,眼睛都哭红了?他欺负你?”
“没有。”何岸一抹眼角,“是我自己想太多了。”
程修还不放心:“真的没事?”
“嗯。”
程修仔细打量了一圈茶几,留意到那壶半满的姜茶,还有旁边明显被人喝过的杯子,拿起来掂了掂:“茶都给他泡了……心软了?”
他以为何岸会直接否认,然而何岸抱着膝,很是认真地问他:“怎样才算心软了?”
“呃,比方说……”程修琢磨了一会儿,举了一个挺实际的例子,“他现在要带你回渊江,你肯吗?”
何岸摇头:“他在我身边,我倒不觉得讨厌。但是,我没想过要跟他回去。”
那还行,不算太软。
程修松了一口气,又问:“我们再退一步假设,如果他一直留在落昙镇,说要和你过一辈子,你肯吗?”
“一辈子啊……”
何岸淡淡地笑了,低下头,盯着自己露出毛线毯的脚趾头,轻声说道:“他是alpha,见识广,野心又大,在高处站了那么多年,一直呼风唤雨的,早就习惯那种感觉了,不会甘心一辈子在小镇开西点屋的。等新鲜劲消了,也就回去过自己的人生了。”
“所以,你是在……等他厌倦你?”程修无比诧异。
何岸没点头,也没摇头,只是朝程修温软地笑了一下:“我跟他的契合度已经低得不能再低了,迟早会厌倦的。我想过了,要是一开始就撵他回去,他心里放不下,还惦记着我,过不了多久又会来纠缠。可要是让他留下来,时间一长,他会腻,会厌烦,会想念外面那个花花世界,然后自己离开……自己离开的人,应该就不会再回头了吧?”
程修越听越震惊:“你真是这么希望的?”
“嗯,真的。”
“但我怎么觉得,你好像……好像有点言不由衷?”程修凑近了端详何岸,总感觉他的笑容里透着不易察觉的怅惘。
何岸扑哧笑出了声:“你知不知道你每次怼戴逍的时候,也挺言不由衷的。”
这都能躺枪?!
程修内心大呼“关我鸟事”,正欲慷慨微微有些僵硬。
不过他很快恢复了正常,伸手在程修肩上推了一把,故作生气地说:“就你心眼多,还不许人说错话啊?”
客厅外的走廊上,郑飞鸾背靠着墙壁,无声地笑了。
他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实在是程修性子太急,没等他走远就缠着何岸问东问西,硬生生勾回了他的脚步。而隔墙听到的这些,也的确给了他不小的打击:他以为自己正在慢慢贴近何岸的心,假以时日,总有被接纳的一天,却不想何岸只是在等他热情耗尽。
但是……但是何岸,你恐怕低估了我追回你的决心。
我怎么会腻呢?
即使信息素完全不契合,我想要的oga也只有你。
-
雨停了,短暂的凉意随雨而去,湿气久积不散,落昙镇的夏日又闷热起来。
一眨眼到了六月,暑热凶猛如虎,红莓西点屋挂出了“冰爽新饮”的大幅广告,有蓝莓、抹茶与覆盆子三种口味,还有鲜榨果汁、杏仁碎冰激凌与乌龙茶蛋糕。青果客栈的三位老板享受待遇,何岸每天午睡起来,打开客厅冰箱,总能看到里头整整齐齐摆着三杯印有红莓logo的饮品。
他选了一杯,插好吸管,一口下去甜津津的,解渴又消暑。
心里却越发不解了。
都半年了,郑飞鸾非但一点想走的迹象也没有,还往这小打小闹的西点屋里投入了十二分心思,像是当真要长久经营下去。前些天闲聊时,郑飞鸾谈起了下半年的秋冬计划,说打算把中式桂花糕和红豆糯米糕加进菜单,再添几款热饮,甚至还研究起了明年夏天的安排,说要推陈出新,不能和今年的重复了。
明年……
看这样子,他是真想在落昙镇定居了?
何岸趴在凉席上,托着腮帮子,面露忧愁。铃兰抱着小鸡崽坐在对面,正跟个不倒翁似的摇来晃去,何岸就戳了戳她的脚心,问道:“铃兰,他不走了,我们该怎么办啊?”
“呀。”
铃兰怕痒,一下子把脚缩了回去,身体失去平衡,往后仰倒,骨碌打了个滚。
-
夏季虫豸滋生,客栈临河,不堪其扰。
这天清早,郑飞鸾洗漱完更衣出门,刚下了几阶楼梯,对面一扇门突然开了。何岸惨白着面孔冲出来,见到他,活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凄声喊道:“飞……飞鸾!”
“怎么了?!”
他以为出了什么要命的大事,单手撑住栏杆,飞身往楼梯下一跃,稳稳落到了地上。等冲进屋内,顺着何岸所指的方向一瞧,他几乎要被自己看到的东西逗笑了——床头灯灯罩上落了一只圆甲虫,约莫栗子大小,油黑发亮,正侧着身子慢慢往旁边爬。
郑飞鸾回头问:“你怕这个?”
何岸连看都不敢看,捂着眼睛缩在门边,结巴道:“抓、抓、抓走啊!”
郑飞鸾哑然一笑,从纸巾盒里抽了两张纸巾叠在掌心,徒手罩住那甲虫,包裹起来,拿去客栈外放生。经过何岸身边时,何岸一记哆嗦,盯着郑飞鸾那只手连退五步,生怕那甲虫突破重围飞出来。
郑飞鸾见状,莫名就起了逗一逗何岸的坏心思。
他放生完虫子回来,故意左手虚虚握拳,掩在身后,假装掌心藏了什么的样子,然后走到何岸跟前,趁着他放松警惕的功夫突然将手伸到眼皮底下,作势就要打开。
“啊啊啊!”
啪!
惊恐至极的oga大声尖叫,抬手就扇了他一巴掌。
郑飞鸾捂住脸,被打得有点犯蒙:“我……我是开玩笑的。”
说着慢慢松开了手掌,里头果真空无一物。何岸惊魂未定,呼吸急促地瞪了他一会儿,脸上乍红乍白,冷不丁反手又给了一巴掌,打得尤为清脆。
郑飞鸾的脸高高肿了一上午。
那天直到夜里,何岸看他的眼神都是带着恨的。
第二天中午去办续住的时候,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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鸾已经做好了下跪的准备——他死活都没想明白自己昨天是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居然敢逗何岸玩。要是何岸余怨未消,不准他再住下去,那他长达半年的努力就真要葬送在这不知轻重的玩笑上了。好在何岸不计前嫌,咬着唇,寒着脸,仍是给了他一天。
郑飞鸾却产生了强烈的危机意识,唯恐何岸哪天心情不好,搬出旧账来翻一翻,以致安稳日子不能长远,便破天荒地提出想把下半年的入住手续一次性办了。
何岸眨眨睫毛,一眼看穿了他的想法:“你自己说的,每次只要一天就够了,怕给多了会影响你自律。”
“呃……”
郑飞鸾一头栽进了自己挖的坑里,简直痛苦万分:“我觉得,我……已经很自律了。”
“是么?”何岸嗓音冷冷的,“包括拿虫子吓我?”
郑飞鸾低头:“我错了。”
“喏。”
何岸伸出手,交还了郑飞鸾的证件,下巴微微昂扬,不容商榷的样子。
程修作为旁观者,在客厅沙发上笑得前仰后合,他怀里专心舔毛的六百六受到波及,连肚皮脂肪都在一层层抖动。
-
郑飞鸾无功而返,颇为怅然地回到了红莓西点屋。
客人点了单,他手上做着咖啡,却心不在焉,一会儿想念着何岸俊俏的面容,觉得那气恼记仇的模样特别可爱,一会儿又回忆着昨天有幸踏入的那间卧室,觉得父女俩住的地方很是温馨,令人心神向往。
他记得……
床铺是米白色的,上面堆满了五彩斑斓的玩偶,有布老虎、胖鸡崽、大头河马、犄角梅花鹿……除了玩具,还整整齐齐摆着一床羊毛毯子和一叠孩童衣物,都是色彩淡雅的棉布,稚嫩,但漂亮。
空气中融入了浅浅的oga信息素,不是他最喜欢的那一种,是随处可闻的3型。
何岸如今的味道。
与oga信息素交融在一块儿的还有铃兰的奶香味,沁人心脾,只要一闻,仿佛就感受到孩子柔嫩的小手抚过了自己的脸庞。
等等。
郑飞鸾手一颤,滚烫的开水洒出了滤壶。
他察觉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没有alpha的味道。整间卧室里,无论日用品、家具摆设还是气味,哪儿都没有alpha居住的迹象——何岸根本就不像之前说的那样,已经和戴逍同居了。
他是独自生活的。
他们之间,自始至终都不存在所谓的第三人。
郑飞鸾大喜过望,浑身血液都沸腾了起来,堵着胸口的那块巨石被一锤子砸得粉碎,头顶的阴霾也被风吹散,从此拨云见日,神清气爽。
许多他以前不愿直面的东西,现在铺开来仔细一想,忽然就变得无比明朗了。
戴逍与何岸之间,其实从来就没有暧昧,不是吗?
这半年多,他确实看到了戴逍对何岸体贴入微,但那种体贴,与其说是alpha向oga示好献殷勤,倒不如说是给予朋友的关怀,其中还有一半是给铃兰的。两个人日常相处的小动作,剥除了妒心去看,真的一点也谈不上逾距。
要论关系疏近,可能还是整天嘴炮互轰的程修与戴逍更亲密些。
再简单点,如果戴逍与何岸在一起了,就凭alpha的占有欲,早该把他撵到十万八千里外凉快去了,怎么会坐视不管,任由他追求了何岸半年多?
旁观者清,当局者迷。
他真是糊涂透了,连这么直白的局面都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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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岸长期单身的事实让郑飞鸾愉悦了一下午,但他没料到的是,这个意料之外的好消息,同样也唤醒了他潜意识中沉睡的心魔。独居的oga诱人而柔弱,像一头肥美多汁却毫无防备的羔羊,引得饿狼牙根发痒。
当天半夜,客栈就出了事。
第五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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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鸾做了一场梦。
燥热,混乱,肮脏得难以启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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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落昙镇以后,每一晚他都会做梦。最初十几天,也许是内心还报有希望的缘故,梦境大多是美好的。
何岸跟他回了家,住在一栋阳光清透的房子里,那儿墙壁雪白,庭院翠绿,抬头就是绵延的花荫,花荫尽头转角处有一间玻璃温室。何岸会枕在他腿上午睡,睡醒了,就慵懒地打个呵欠,从松松的睡衣袖口里伸出一截小臂,攀住他的脖子。发梢拂过面颊,轻柔得像一根没有分量的羽毛。
oga在他耳边撒娇低语,弄得颈子痒热,接着,薄薄的皮肤被两颗虎牙给叼住了。
“咬到你了。”何岸笑起来。
他们的铃兰也长大了,四五岁的俏娃娃,可爱得好比一朵向阳花。又天生胆肥,在幼儿园逮着了不讲理的alpha宝宝就打,天不怕地不怕,只有坐在爸爸臂弯上,才扮出羞答答的模样。
郑飞鸾把最好的爱都给了他们,也得到了最好的回馈。
梦里的厨房有米饭香,客厅有孩子的笑闹声,到了深夜,卧室的墙壁上还会有床头灯照出的两道影子。
那段时日,郑飞鸾每天早晨醒转,踏出二楼房间,看着客栈庭院里低头洒扫的何岸、蹒跚学步的铃兰,都觉得幸福近在咫尺。
美梦即使尚未成真,也在未来等待。
可是慢慢的,梦变了味。
他渴了。
现实是令人失望的,何岸分明那么温柔,却似一粒蒸不烂、煮不熟的铜豌豆,怎么都不肯宽恕他,摆在他面前的路比想象的曲折了千百倍。
怎么办呢?
身体寂寞了太久,信息素躁动难安,梦里蜻蜓点水的浅吻循环往复,渐渐也变得索然无味。
他就像一个遗失行囊的旅人,最初还能看进沿途风光,后来严重缺水,通体便只剩一种愈演愈烈的痛苦:渴。无时无刻都渴,渴得丧失了尊严,想要水泽,想要湖泊,想要哪怕饭粒大的一滴雨。在欲求面前,再美的风光都不过是一幕潦草的布景。
喉咙起了火,烧得他辗转难眠。
我们已经那么亲密了,可以再进一步的,对不对?
你也想要的,宝贝,我知道,你也想要的。
于是,当何岸在厨房和面调馅、准备包一盘饺子做晚餐的时候,郑飞鸾从背后拥住了他,手指钻进衣摆,带着一点难耐的,抚摸起了那片温热细腻的皮肤。
然而……
何岸不着痕迹地躲开了。
他把自己藏了起来,如同烈日下的影子,消失得彻彻底底,任郑飞鸾怎么呼唤都不现身。
郑飞鸾以为是自己举止太轻浮了,惹得何岸生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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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试着改在床上求欢,但无论他把氛围营造得多么浪漫,烛光、熏香、玫瑰、香槟……结果都一模一样。到后来,梦中的何岸甚至已经能读懂他的眼神,四目相对,只消流露一分欲望,那清癯的身影立刻化作一股烟尘,消散得无影无踪。那段时间,郑飞鸾总也睡不到天亮,往往凌晨就惊醒过来,整个人口干舌燥,在炉子上干烤了一宿似的。
他仰脖一口气灌下去三杯水,然后颓坐在床畔,十指深深插入发间,用力抻扯着头皮。
心里还是渴。
渴疯了。
撑着栏杆向下望,何岸的窗户黑黢黢的,什么都看不见,可郑飞鸾知道,救命的水源就在那里,凉爽,甘甜,诱惑他再度犯错——白天他可以控制住自己,但夜晚入了梦,精神松懈,受缚的欲望便伺机而动,催促他去侵犯何岸。
两个房间相隔不过十几米,要是寻偶症发作了……
他不敢想象后果。
信息素干渴持续到了二月末,梦境一夕一改,变得更加令人胆寒:他终于捉到了何岸。在哪儿捉到,就在哪儿强暴。
阳光下的玻璃温室里,花架东歪西斜,泥土溅落一地。他把何岸禁锢在温室角落,迫使他屈膝跪着,从背后掐住腰,凶蛮地进进出出,但是……这根本不管用。
不管用。
做得再久,他也射不出来。
oga颈后空荡荡的,咬穿了都不见一滴信息素。他寄托了全部希望的绿洲,不过是黄沙中的海市蜃楼。他被折磨得近乎崩溃,双眼血红,下腹胀痛难忍,死死抱着何岸的腰,哀求他施舍一点铃兰香。
就差那么一点点了,求你,求你给我。
然而南柯一梦,原本就是虚幻,又哪里来的铃兰香?
每天清早,郑飞鸾都在濒临宣泄而不得的痛苦中醒转,耳边是心脏急促鼓动的巨响。他躺在床上,咬着牙,脖颈青筋崩显,清醒着一秒一秒熬时间。约莫一刻钟,热出的汗水浸湿了床单,那硬热的东西才会疲软下去。
神智一松懈,手腕又钻心地疼起来。
左臂搁在床沿,腕上一根指粗的绳索捆了两圈,紧紧绑在床头,打了结实繁复的十几个死结。稍微一动,粘连染血的皮肉被撕扯开,就疼得人倒抽冷气。
他坐起身,背靠着床头,用右手慢慢解开了绳结。
这是他睡前亲自绑的,左利手,所以绑左腕。经过一夜挣扎,手腕早已磨得血迹斑驳。创口处的血液开始凝结,要先将绳索小心扯离皮肉,拭净血污,涂上聊胜于无的碘酒,再绑一条深色缎带以作遮掩——缎带不能绑太紧,摩擦频繁了容易疼,也不能绑太松,免得一个不慎,当着人面露出狰狞的伤口来。
那天何岸问他,寻偶症究竟有没有痊愈。
他撒了谎。
根源性成瘾永远不能被戒断,只能依赖暴力手段控制,比如绳索、手铐、安眠药。
挣扎得越惨烈,就代表越有必要。
手腕勒出的一圈伤口,白天来不及愈合,夜晚又添新创。粗绳磨破嫩痂,淌出鲜红的一摊血。几个月下来,寸许宽的皮肤已经没有一处是完整的了。
郑飞鸾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但他清楚,坚持不住的那天,就将是他不得不放弃何岸的那天。
-
这一晚,梦境又起了少许变化。
郑飞鸾头疼得厉害,血液像一桶点燃的汽油,在皮肤下冒泡沸腾。周围光怪陆离,偏了色的虚影不断来回晃闪,前一幕还是四面敞亮的大房子,后一幕就成了夜幕漆黑的客栈。
他神智昏惑,分不清自己到底在哪儿,也迷失了方向。
面前只有一扇紧闭的房门。
一扇无比熟悉的,朝思暮想了几个月,做梦都想闯进去的门——他知道屋里有米白色的毛毯,并肩排排坐的玩偶,散发着洗衣液清香的婴儿衣物,还有他的oga。
郑飞鸾脚步踉跄,跌跌撞撞穿过庭院,抬起手肘,粗暴地砸开了那扇门。
何岸尖叫起来。
他忍着一颗流血的心,大步冲上去捂住何岸的嘴,膝盖抵住床沿,把人死命压在了身下:“别叫,别哭,别……”
我只有梦里能碰你。
“……别让我连梦也做不成。”
何岸像是听懂了他的话,眨了眨惊恐的眼眸,慢慢安静下来。郑飞鸾便伸出一双发颤的手,捧着何岸的脸痴迷地看了一会儿,然后俯下身,温柔地吻住了那两瓣唇。
吻着吻着,他突然愣住了。
他……闻到了铃兰香。
稀薄,但是真切,就在离他极近的地方,只差几厘米。味道极其干净,等着他攻城略地,注入象征占有的alpha信息素。
他揪住何岸的睡衣衣领,“嘶拉”一声向旁扯开,露出了半片肩。
还有白净的颈子。
牙根奇痒,一股热血烧上头顶,标记的本能把理智冲得零落溃散。郑飞鸾双眼发狠,死死盯着何岸的后颈,瞳孔却是涣散的。
太多破碎的画面从眼前闪过。
弥天风雪,撞废的车子,诊室沙发,针管镇定剂,董事们质询的目光,焦躁,失控,疼痛,自暴自弃的无力感……
咬碎它!
只要咬碎它,所有痛苦都会瞬间终结,他的事业、爱情和人生,每一样都会完好无损地回来。
但就在他张开虎牙的那一秒,一股凶蛮的力量扯住衣领,将他狠狠拽下了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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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鸾失去重心,腿一软,往后连跌了三四步。
他条件反射地伸手到空中乱抓,想随便攀住什么借点力,还没抓到,后背就重重撞上了墙壁,骨头的钝痛迅速波及全身。
雪亮的灯光刺入眼眸,击碎了混沌的梦。
他撑着额头,一时竟分不清梦境和现实,脑袋剧烈晕眩,周遭目所能及的景象全在飞速旋转。过了许久,视线清晰起来,他才看清站在面前的人。
是戴逍。
戴逍只穿了一条睡裤,上半身赤裸,肌肉因为情绪愤怒而紧紧绷着,粗壮的臂膀上遍布齿轮纹身。他站在那儿,两手握拳,以近乎敌意的眼神瞪着郑飞鸾,约莫是信息素受到严重压制的缘故,还不耐地皱了皱眉头。
“你为什么……”
为什么会在我房间里?
郑飞鸾想问这句话,但很快就意识到不对。他的视线越过戴逍肩头,落在了不远处的床上。然后,他只觉肝胆俱裂,血压急降,眼前大片大片模糊起来。
那张昨天才见过的米白色小床上,玩偶与婴儿衣物乱糟糟滚作一团。铃兰怯惧地躲在角落里,揪着小毛毯,大滴大滴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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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砸眼泪。而程修站在床畔,弯腰扶着浑身虚软的何岸,脸上露出了死灰般的绝望。何岸已经失去了意识,偏着头,昏迷不醒地靠在程修怀中,一条手臂无力地搭下来,五指微微蜷起,时不时抽搐一下。
他流了太多汗,脖颈湿得发亮,睡衣像在池子里浸过一遭,皱巴巴地贴在身上,脸色又那么苍白,只有唇角溢出的一滴血鲜红夺目。
郑飞鸾望着那滴血,脑袋里“嗡”的一下,懵了。
他神情麻木,迟缓地低下头,看向了自己的左手——绳索仍套在腕上,却垂下了一截撕烂的短尾巴。
扯断了。
创口皮肉外翻,汩汩鲜血顺着掌心往下淌,染红了五根手指。
灯光那么亮,刺得人眼疼流泪,周围又那么吵,嗡鸣中听见程修反复喊着何岸的名字,因为始终不得回应而语气惊慌,每一声都像在对着高音喇叭,咒骂他这个残忍的alpha。
“柜子里有药,白瓶子,绿标签,快拿给我!”
程修突然想起来什么,指着门边高喊。
那柜子离郑飞鸾只有几步之遥,他一个况。”
“出去!”戴逍厉声喝道。
“药!药呢?!”
程修见他俩这种时候还不忘对峙,简直快疯了。戴逍急忙回头比了个道歉的手势,不再搭理郑飞鸾,拉开柜门,迅速找到那只贴着绿标签的瓶子送了过去。
“还有水!”
程修又伸手,戴逍便匆忙跑去倒水。
郑飞鸾这才注意到,柜子里还摆着许多不同的药,大大小小,花花绿绿,少说也有七八种。
何岸是怎么了?
为什么要吃这么多药?
他背后冰凉,心里冒出了万千疑问。
程修拿到药瓶,抖着手倒出了四五粒,情急之下也来不及细数,掰开何岸的嘴塞进去,又灌了小半杯温水,指望着何岸还剩那么一丝清醒,能将它们吞咽下去。
但是何岸一动不动,任由温水与鲜血融在一块儿,化作水彩般浅淡的一缕红,顺着唇角淌了下来。
第五十八章
凌晨三点,落昙市中心医院住院部,十五楼。
这一夜的空气格外寒冷,一点也不像六月盛夏。狂风从楼宇间穿梭而过,猎猎呼啸,横冲直撞,巴掌似的往人脸上招呼,吹得皮肤和指尖都丧失了知觉。
郑飞鸾套着一件橙色的信息素隔离服在阳台上来回踱步,面色焦急,时不时扭头看一眼玻璃门,希望能有人出来给他递个消息。
随便什么都好。
但夜班护士们都在护士台内低头忙碌,呼叫铃一会儿就响一次,他们跑进跑出,早忘了还在隔离区苦苦等待的alpha。
这一层是信息素综合科,收治的oga绝大多数都有性腺病变,对alpha的气味异常敏感。一小时前,何岸急诊转住院,郑飞鸾从急诊大厅匆匆赶来,想要陪床照顾,没想到直接被身手矫健的护士长拦在了十米开外。
“我是家属。”郑飞鸾镇定地解释。
“家属?”
护士长眼皮一低,看向手中的诊疗记录,紧接着眼皮又一抬,冷漠地念道:“何岸,23岁,未婚。”
“未婚”两个字念得尤其重,意思是少蒙我。
郑飞鸾纠正:“未婚夫。”
“未婚夫也不行,就你这信息素浓度……”护士长一闻空气,眼神立刻犀利起来,视郑飞鸾如洪水猛兽,“放你进去,全病房都别想太平,心率监测仪能把天花板给我吵翻咯——那边隔离区看到没,待着等去。”
说着抬手指了个方向,又叫来一个小护士,让她领郑飞鸾去换隔离服。
小护士钻进一柜子浅蓝、深蓝、浅绿、深绿的隔离服里翻了半天,总算抱出来一件压箱底的橙色,背后印着阿拉伯数字“9”,还附送透气胶贴一枚,粘在后颈,用来过滤释放出的alpha信息素。
这般全副武装后,郑飞鸾才得以在家属隔离区暂留。
而到现在为止,他已经三个小时没见过何岸了。
最初何岸被送上救护车的时候,戴逍就不许他同车随行,他只得自己叫了一辆出租车追赶。好不容易赶到医院,何岸早已进了诊室。
他没办法,只能去做目前唯一能做的事——付款。
注射见效最快的针剂,使用副作用最小的药物,若非距离太远,郑飞鸾甚至想亲自飞去渊江接一位信息科专家来。
等忙完手头的事情回到急诊大厅,程修和戴逍却不见了踪影。他找护士问了问情况,才知道何岸几分钟前已经转去了住院部,便又马不停蹄地朝住院部赶。结果,在隔离区阳台上吹了足足一小时冷风,他也没见着何岸。
脑中混乱不堪,理不出个头绪来。
隐隐的,他能感觉到每个人都把他当成了危险因子,禁止他靠近何岸,仿佛靠近了就会发生更致命的惨案,可他真的什么也没做。
没有用强,没有标记,他只是……忍不住吻了何岸。
就算质问他一百遍,他也答不上来何岸究竟为什么会呛血,会不省人事。
-
咔。
玻璃门被人推开了。
郑飞鸾立刻停止踱步,扭头看去。进来的人是戴逍,他套着一件浅蓝色隔离服,风尘仆仆,满面倦色,也是一宿未眠的样子。
“何岸怎么样了?”郑飞鸾终于问出了这个焦心的问题。
“还行吧。”戴逍回答,“刚才醒了一次,现在又睡过去了,在打点滴。医生说问题不大,就是身体有些损耗,需要调养几天。”
“铃兰呢,还哭吗?”
小丫头那会儿吓得直掉眼泪,郑飞鸾想起来就揪心。
戴逍说:“哭倒是不哭了,惊吓还有一点。何岸醒的时候抱了她一会儿,程修也给她带了只布老虎,算是缓过来了吧。”
听闻父女俩安然无恙,郑飞鸾肩上沉重的压力顿时就卸了下来。
他在阳台上快步走了几个来回,将这股郁结之气通通释放出去,又急不可待地追问:“什么时候方便探视?明天?”
戴逍却不答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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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沉默地盯着郑飞鸾,看了有那么三四秒钟,才反问:“何岸根本没告诉你,对不对?”“告诉我……什么?”
郑飞鸾心一凉,预感自己将会听到一个极坏的消息,双手下意识捏成了拳。
戴逍插兜往墙上一靠,淡淡道:“你今晚虽然发了病,说到底也没对何岸做什么,就没想过他好端端的为什么会突然昏迷吗?”
“我一直在想,但我真的不知道。”郑飞鸾语气诚恳。
戴逍便指了指自己后颈的位置:“后遗症。你让他做的那个手术,有严重的后遗症。”
郑飞鸾:“他都告诉我了。”
戴逍耸肩:“显然还隐瞒了一部分。”
-
楼宇间喧嚣的风忽然转了方向,阳台安静下来。远处浓云浮流,一盏闪烁的航行灯在夜空移动,然后消隐在了浓云之中,就像一盏被浪涛吞没的桅灯。
戴逍远远靠在那儿,一边脸映着玻璃门内的灯光,一边脸融入黑暗,身后的墙壁投下了他高而宽的影子。
他低声道:“何岸是去年二月来落昙镇的,我收留了他。当时他的身体很虚弱,不能爬梯,不能下蹲,不能做任何剧烈运动,严重起来连吃饭都会吐——知道为什么吗?”
郑飞鸾摇了摇头:“抱歉,我……不知道。”
“因为信息素紊乱。”戴逍说,“我带他看了医生,医生告诉我,人体是严格的单一信息素环境,而何岸血液里有两种信息素,一种浓度高,一种浓度低,但没有完全消失。他的所有症状,头晕、呕吐、畏光、畏声,都是信息素相互攻击的后果。至于那两种信息素怎么来的……”
他冷冷看着郑飞鸾:“你应该比谁都清楚。”
“……是。”
郑飞鸾喉咙喑涩,不禁攥痛了掌心。
戴逍又道:“我当时不清楚原委,就问何岸怎么回事。他很坦诚,把你们的故事一五一十都告诉了我。当然,在他的那个版本里,你是已经死了的——如你所愿,他对你的名字守口如瓶,从来没有想过攀亲道故。
“人工性腺在不断合成3型信息素,原生性腺又要花上几年时间才会萎缩,医生给他开了很多药抑制信息素分泌,但那会儿铃兰还在吃奶,他不能用药,每天就那么硬忍着,忍不住就吐,一个月下来瘦了四五斤。万幸我的信息素跟oga 3型契合度不错,在我身边,他至少还可以睡个好觉。
“后来铃兰断了奶,他终于开始吃药了,每次七八片,花花绿绿混在一块,喝光一杯水才能全部咽下去。连着吃了几个月,好不容易症状消停了,状态稳定了,可以过安稳日子了,没想到……你又来了。”
“还记得那天,你踏进青果客栈之后发生了什么吗?”戴逍问。
郑飞鸾皱眉一回想,随即神色遽变。
他记起来了。
那天,时隔一年多,他再度见到了何岸,还闻到了久违的铃兰香,却嫌它稀薄寡淡,不能满足自己,便释放了浓度极高的alpha信息素想刺变化,低头笑了笑:“对,你来的第一天,就把他的性腺彻底唤醒了。”
郑飞鸾身形微晃,扶着阳台栏杆才勉强站稳脚跟。
戴逍说:“我知道你们有100的契合度,放到以前,这绝对是一件好事,放到现在,100的契合度只能造成更严重的紊乱反应。这半年多来,你觉得你是在追求他,恕我直言,你其实更像在给他下毒,慢性毒,让他身体一点一点坏透。何岸心软,人温柔,不想给你太强的负罪感,身体每况愈下还瞒着不说,但我不能再帮他隐瞒了。”
戴逍站直身体,神色凝重地往前踏了一步。
“郑飞鸾,我对你本人没有意见。你是一个合格的住客,也比我想象的容易相处,只是为了何岸,我恳请你离我们远一点。你带给他的痛苦已经够多了,能不能放过他,让他的性腺沉睡下去,一年,两年,萎缩脱落,和你们的过去彻底告别?”
说完这段话,戴逍一把拉开玻璃门,头也不回地跨出了阳台。
-
门扇一开一合,在风中晃动不止。
长久的呆滞过后,郑飞鸾靠着墙壁,缓慢、乏力地滑坐了下去。他觉得累极了,仰着头,双手覆面,用力揉了揉酸胀的眼睛,然后望着头顶那方天花板,自嘲地笑了出来。
所以,其实打一开始就没有挽回的可能。
根本没有。
这六个多月里,除了睡觉吃饭,他余下的每一分心思都花在了何岸身上,指望能博取一点好感,连说话的语气都斟酌再三,生怕稍有疏忽,就在不堪重负的亏欠上又添了一笔。他以为两人之间最大的障碍是过去那些惨痛的记忆,它们让何岸失去了安全感,不敢再接纳他的感情,但安全感是可以修补的,惨痛的记忆也可以被新的甜蜜冲刷,只要他足够用心。
就在他汲汲营营了六个月,终于看到天际第一线曙光的时候,突然有人告诉他:这条路,其实通往断崖。
你永远不可能追回何岸。
现在的你,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
陌生人尚且可以从零起步追求何岸,你却不行。因为你只要待在何岸身边,就会带给他无尽的痛苦——你们的契合度根本不是7,而是负值。
就算你打动了何岸,又能怎样呢?
一个肌肤相贴的拥抱,一个缠绵深入的亲吻,或者相互依偎着咬一会儿耳朵……这些爱侣之间最寻常的亲昵,都会让何岸的身体出现紊乱反应。
你们注定不得长久。
三年前,100契合的信息素把何岸送到了他面前,他冷漠地拒绝了。等他反悔的时候,信息素却已经把何岸送去了他再也碰不到的地方。
-
郑飞鸾在阳台上坐了一夜。
晨曦渐至,天空泛白,流云边缘染了一层薄粉。远处的飞行航灯愈变愈淡,终于被曦光掩盖,完全看不见了。
六点钟,他脱下隔离服交还给护士,搭乘电梯下了楼。
住院部门外人烟稀少,晨风扫着落叶满街飞。一辆出租车等在路边,司机正百无聊赖,昏昏欲睡,见有人出来,立刻探出头来招揽生意:“兄弟,去哪儿?”
“落昙镇。”
郑飞鸾走近了他。
司机摆了摆手,亢奋的表情瞬间变成了一脸嫌弃:“落昙镇啊……太近了,五十都赚不到。我天没亮就搁这儿等了,就想接单大的,您还是换别人的车吧,我不走。”
“……然后去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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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飞鸾又说。
机场?
那可在几十公里外的市郊,远着呢,加上落昙镇一趟折返,少说也能赚几百。司机清早刚开工就接到这么一笔大单,喜出望外,立刻掐灭手里的半截烟屁股,发动了出租车。
郑飞鸾伸出手,轻轻搭住了车把。
在拉开之前,他转过身,遥遥望向了曦光中的住院部十五楼,眼眸幽深晦暗,教人读不出藏匿其中的情感。须臾,他回过头,一把拉开车门,弯腰坐了进去。
第五十九章
盛夏,暑热凶猛。
小院藤蔓织就了大片凉荫,何岸坐在底下,手执蒲扇,一边听寂寥的蝉鸣,一边给铃兰打扇子。
天热了,秋千摇篮换上了竹席,慢悠悠晃在凉荫里。铃兰睡得正酣,小毛毯盖住肚腩,露出两只粉嫩的脚丫子。大约是梦见了奶糕的缘故,她的嘴巴一直微微张着,唇角上翘,恰是微笑的模样。
六百六也热坏了,扒拉着摇篮偷偷往上爬,想蹭一缕扇子风。还没钻进去,尾巴不当心扫过小主人的脚掌,铃兰嫌痒,梦中无意识一蹬腿,把它蹬了下去。
大毛团子狼狈滚过一圈,被一双温柔的手捞起来,放进怀里。
蒲扇偏了一点方向,清风徐缓,吹动了细细的猫胡须。六百六得偿所愿,舒坦得不行,倒头往何岸膝上一躺,呼噜呼噜打起了盹。
不多时,凉意来袭,藤叶间九重葛翻花成浪。天边乌云渐聚,滚雷隐隐,快要下雨了。
何岸循声抬起头来。
透过被风吹开的碧藤翠叶,他看到了盘绕在屋瓦之上的积云,也看到了二楼那间闲置的客房,神情不禁一怔。
一个月了。
距离郑飞鸾不告而别已经一个月了。
日子就这么恢复了安稳,每个人的生活都回归了正轨,一如去年那个平静的夏天。
郑飞鸾不在身旁,他的原生性腺消停下来,进入休止状态,不再需要靠吃药维持健康;
戴逍接了一份摄影兼职,成天往镇北的影视城跑,收入颇丰;
程修接管了红莓西点屋的生意,西点屋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琐事杂事一大堆,对郑飞鸾来说是杀鸡用牛刀,对程修来说却是一副不轻松的担子。好在他也是正经商科出身,又跟了郑飞鸾数年,不缺经验,熬过最初一段痛苦的磨合期,慢慢就变得心应手起来;
至于青果客栈,少了夜晚沿街的噪音,多了物美价廉的早餐,客房布置又被郑飞鸾一项一项手把手督改过,入住率节节攀升,账面数字增长得教人心安。
比起去年,他们的生活其实更好了。
只是,也有了一些不习惯。
何岸去西点屋,留意到吧台的咖啡师换了一张陌生面孔。新咖啡师会礼貌地点头,问他想喝什么,却不会主动走出吧台、拉开椅子,无言地恳请他多留一会儿,毋需交谈,就送上一杯香浓的热可可。
也没有了沉静又温暖的目光,浸浴着他,将他的一举一动都纳入心底。
铃兰的奶糕,从前总是人来了才现做,洒上香草碎,缀上草莓粒,新鲜湛凉的一小块,装进浅盘里端出来。
现在呢?
铃兰嘴馋了,何岸去西点屋买来一份纸盒装的,配方一模一样,甚至出自同一位糕点师傅之手,铃兰却不喜欢。他舀起一勺尝了尝,也觉得似乎差了些什么。
还有……
还有七月的雨。
盛夏雨频,易困买花人。何岸不是急躁的性子,他喜欢抱着雏菊,闻着湿润的青草香,在低矮的屋檐下等待雨过天晴——至少从前是这样。现在,当雨水淌过青石板的时候,他望着淡雾蒙蒙的窄巷转角,总忍不住想起那个举伞而来,为他淋透了半边臂膀的男人。
郑飞鸾的伞荫,似乎比屋檐更加牢靠。
碎雨扑面,何岸抱紧了花束,微微的有一点心慌。
晚上一家人在客厅看电视,戴逍与程修同室而居,早已习惯了并排坐一张沙发,何岸就带着铃兰坐在另一边。从前他没觉得局促过,如今却有些难安了。
戴逍和程修两个人,平日里互怼归互怼,怼完了,依然是彼此最信赖的人,出双入对,谁也插不进去。这半年多,何岸看着他们一天天熟稔起来,也一天天感受到了明晰的界限。
虽然无意也无形,可只要是三个人,终究会有那么一天的。
何岸都懂。
只是那时候,他身边有郑飞鸾。
alpha会克制地陪伴在他和铃兰身旁,不多言,不讨嫌,只消一个眼神就愿意陪他闲谈,于是四人之间便保持了某种微妙的平衡——何岸一直以为,自己当然是与程修、戴逍要更亲密些的,实则不然。
郑飞鸾若即若离的守护,看似疏远,也亲密得不同寻常。
如今人离开了,影子却无处不在。
-
轰隆隆。
天边滚过了低闷的雷鸣,沉云蔽日,疾风厉啸,院外一片飞沙走石。眼看大雨将至,何岸放下蒲扇,把铃兰抱进了房间。
小丫头已经一岁半了,软嘟嘟的,眉眼长开了些,也多了一点郑飞鸾的痕迹。
何岸坐在床畔,点了点她的小鼻尖。
偶尔,他也会梦见那天深夜的事,梦见郑飞鸾破门而入,不容分说将他压在身下,撕烂他的睡衣,一双眼眸昏聩无神,又烧着漫天。
那时候,爆发的alpha信息素冲溃了何岸的意识,刺鼻的血腥气则给了他最后几秒钟清醒,让他看见了郑飞鸾的手腕——鲜血淋漓,新伤叠旧伤,溃烂的皮肉与绳索黏连,末端扯断了,滴着血,钟摆似的在眼前晃动。
滴答,滴答,滴答……
原来缎带之下,竟然是这样的景象,根本就不是什么“装饰”。
郑飞鸾对他说了谎。
所以,这一切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何岸在即将消散的神智里寻找着答案,他依稀记得,第一次闻到郑飞鸾房里失控的信息素,是在今年的寒冬二月——如此漫长的时日里,郑飞鸾难道一直像今晚这样,只要睡觉,就把自己绑起来?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何岸忽然放弃了挣扎。
他仰躺在郑飞鸾身下,平平静静,甚至没有抬手去按床头的报警铃,任由对方扳住肩,强迫他扭过头,露出了脆弱的后颈。
他知道郑飞鸾已经全无理智,受原始本能支配,一心只想咬穿他的性腺,可就在这巨大的恐慌中,他竟也得到了一种即将解脱的轻松感。
咬下去吧。
你赢了。
你用克制证明了爱。
我们之间……何必上演一场同态复仇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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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施与我多少痛苦,我回报你多少痛苦,彼此折磨,纠缠不休。恰恰,正因为体会过求而不得的刻骨滋味,我才不愿看到无谓的疼痛再延续下去。郑飞鸾,我也许无法在今天、在这里,就这么干脆决断地原谅你,可我愿意让恩怨一笔勾销,从零开始。
只要爱情还在。
但是,这个心念一闪即逝,未及传达,就被沉重的黑暗吞噬了。
等何岸一觉睡醒,睁开眼睛,从程修口中得知的却是郑飞鸾返回渊江的消息。他一个人坐在病床上,抱着膝盖,望着苍白的天花板,露出了茫然又错愕的表情。
-
一道闪电击破雨云,窗外雪亮如昼,复又昏黑如夜。
炸雷姗姗来迟,暴雨应声浇下,气温一下子降了七八度。
铃兰半梦半醒间听见打雷声,像只寻壳的小蜗牛,手脚并用,慢吞吞爬进何岸怀里找安慰,拱乱了一头小卷毛。何岸便心无旁骛地守着她,一下一下轻拍后背,直到雨声渐轻、天色渐明。
铃兰安然睡去后,何岸打开橱柜,取出了一只积灰的棉布包。
拨开层层棉布,里头是一支纤细的玻璃管。
木塞子,两三毫升液体,血一样的深红色,放在鼻前,能闻到清甜的花香。玻璃管上贴着一枚标签,用浅蓝色圆珠笔写着一行字:
信息素萃取稀释液,oga 90795型,患者:何岸。
这是他仅存的一点原生信息素了,刚做完手术那会儿曾用来安抚过铃兰,还剩了几毫升,本想留作纪念的,如今……留或不留,其实也没那么重要了。
至少,郑飞鸾应该更需要它。
何岸撑伞出门,冒雨去药店买了一支生肌膏,然后改道邮局,将玻璃管与生肌膏打了个包裹,附上一张小卡片,只有短短两字:
珍重。
他不知道郑飞鸾的私宅地址,便在收件人那栏填了久盛双子塔的地址。
非亲非故的,更不是什么商业,也许包裹半途就会被人截下,丢进垃圾桶,根本送不到郑飞鸾手中,然而无论怎样,这已经是何岸能帮上郑飞鸾的最后一个忙了。
-
阵雨过后,伏暑依旧。
闷热的白昼挣脱了时间管束,拉得一日更比一日长。
何岸不问世事,一心一意打理着青果客栈,他努力管住心思,不让自己去想以后的事。他这一辈子,拖着一具残缺羸弱的身体,大约是很难找到什么圆满的归宿了。假使将来,戴逍和程修的关系真的有了变化,青果客栈这一处小港湾,他还适合久居下去吗?
不适合,又能去哪儿?
他没有答案。
程修察觉到了何岸的低落,又看不透他,每每想要旁敲侧击地问出些什么来,也只能得到一个温柔的笑容,还有一句淡淡的“没事”。
他拜托戴逍去问,结果当然也差不多。
-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七月末。这一天,青果客栈来了一位新客人。
这原本没什么稀奇的。
客栈是供人歇脚的地方,注定了要迎来送往,每天的住客都与昨日不同,即便何岸这般长情的人,也不得不成日面对形形色色的陌生人。
而这位新客人却有一点特别。
他来的时候是清早,何岸与往常一样,抱着铃兰,站在弯弯的石拱桥上看鸭子。身后的沿河小街上,行李箱万向轮滚过了青石板,由远及近,发出咯啦硌啦的声响。
何岸准备好礼节性的笑容,扭头看去,却愣在了原地。
来者是一位温润而年长的先生,约莫四五十岁,身段修长,戴一副金丝框眼镜,眼角有细微的鱼尾纹。他站在曦光之中,只是站着,什么都不做,也掩不去身上典雅的书卷气。
视线相接,他很自然地朝何岸笑了笑,目光那样煦暖,有着不同寻常的关爱和疼惜。
何岸被他看着,也不知为什么,脸颊竟微微发了热,局促道:“您、您好。”
“你好。”
他上前两步,微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燕宁,很高兴认识你。”
第六十章
燕宁是一位特别有意思的客人。
在何岸的印象中,光顾青果客栈的大部分客人都像极了一只只忙碌的陀螺,携着车载斗量的行程而来,从进门第一秒起就开始兜转。上午抵达的,往往不到中午就没了影,得等夜晚泡够酒吧,乘兴而归,才有机会再见。
讲究些的,还会在出发前换好落昙镇的民族服饰,搭配一顶宽边遮阳帽、一副墨镜、一只帆布包,再从柜台的宣传小架子上抽走一沓打折券。
时间久了,何岸也适应了类似的“旅游规则”——虽然总觉得哪儿不对味。
燕宁却不是这样的。
何岸为他办理入住的时候,习惯性指了指面前那一排花花绿绿的旅游宣传册:“您一个人来这儿,有计划好要玩什么吗?”
燕宁微笑:“暂时还没有。”
“那……我给您推荐几个景点吧?”何岸轻快地一眨眼,仿佛要透露什么有趣的小秘密,“落昙镇有一些好去处,知道的人不多,原生态,还不收钱。”
“好啊。”
何岸便往前探了探身子,陆续从宣传架的角落里找出几本小册子来,边找边说:“我们这儿临海,东岸有一片珊瑚礁,样子很漂亮。这些年其他海域的珊瑚都白化了,只有落昙镇的还活着,所以更珍贵了。
“然后,落昙山上有一座小瀑布,就在慧觉寺北面的林子里,附近有野鹿出没,不怕生,喜欢小动物的话可以去看一看。
“镇子南边还有一家花圃,开了好些年了,叫小啾,周三会开花艺课程,只收材料费,我自己也经常去的。”
他说话的时候,燕宁一直非常温柔地看着他,时不时点一下头。
何岸整理好宣传册,将房间钥匙摆在上面,双手递给了燕宁:“207号房,庭院楼梯上去,右转第二间。要是有什么问题,欢迎随时来找我。”
“谢谢。”
燕宁接过钥匙,却没有马上拖行李箱离开,而是低下头,对着自己裤脚的位置,和蔼可亲地说:“小朋友,你是想跟我一起走吗?”
“铃兰?!”
何岸匆匆绕出柜台,发现小丫头正揪着燕宁的裤管在那儿一步一摇地兜圈子,还抬起头,傻乎乎地冲燕宁乐。
“对、对不起!”他飞快地把铃兰抱起来,解释道,“她从前不这样的,怕生得很,今天……今天大概是看您面善了,所以……”
燕宁喜欢这个答案,忙道:“不用说对不起。被这么可爱的小姑娘亲近,我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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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咬着小手指,羞涩地扭了扭腰。-
何岸本以为这只是一段偶然的小插曲,谁知道,铃兰居然对燕宁“贼心不死”。
吃过午饭,他独自在小客厅核对开支账目,还整理了一遍这周的客房采购清单。铃兰自娱自乐,搂着六百六肉嘟嘟的小肥腰,在地毯上拱来拱去闹着玩。
算完账一抬头,客厅空空如也,只剩下六百六在呼呼大睡。
这孩子,又一声不响溜去庭院玩了。
何岸放下纸笔,起身去外头找铃兰,谁想刚踏出门,就看到了一幅无比温馨的画面:
九重葛花架下支了一把老藤椅,燕宁坐在上头,捧着书,手边一杯清茶。但他的视线并不在书上,而是满载爱意,望向了对面的绣球花丛——铃兰蹲在那儿,左揪揪,右揪揪,揪下来一簇白绣球,然后举着它,摇摇摆摆向燕宁走去。
“花花,喏。”
铃兰踮起脚尖,努力伸长了胳膊,要把花送给燕宁。
燕宁接过花,笑得分外开怀。
铃兰觉得收了她的花,从此就是她的人了,于是得寸进尺,撒娇要燕宁抱抱。燕宁自然是再愿意不过了,正好见何岸出来,便问:“我可以抱她吗?”
“可、可以……”
何岸诧异极了,差点说不出话来。
铃兰出世前受了太多惊吓,天生敏感,辨别得出最细微的恶意,对陌生人几乎持有本能的不信任感。除了相熟的三位爸爸,她从来不会主动亲近谁。郑飞鸾宠了她大半年,连一个亲昵的拥抱都没换来。
然而今天……
先揪着人家的裤腿绕弯弯,再送人家一枝亲手摘的花求抱抱,敢情是真粘上了。
-
征得了孩子生父的许可,燕宁合上书,将白绣球摆在封面上,稳妥地搁置在旁,然后双手轻轻一托,把铃兰抱上了藤椅。
何岸搬来另一把藤椅,一块儿坐在了花荫下。
小庭清净,幽雀咕啾,时时有落花。
六百六睡醒了,跃出客厅,在走廊抻长了腰肢拉筋,又骨碌一滚,本想蹭蹭柱子,却不慎滚下了台阶,惹得铃兰咯咯直笑。
燕宁已经换上了一件休闲衬衣,开着领扣,悠然自得的模样。何岸坐得近,隐约闻到了一点信息素,似是某种沉雅的淡香,教人心安,又不太常见——
约莫是一册罕见的古籍善本,熏过了檀木,被人遗忘在屋角多年,一朝翻开,才有的纸墨香。
-
“您不出门走走吗?”何岸好奇地问。
燕宁往后一仰,惬意地靠在了藤椅背上:“不知道为什么,比起逛景点,我更喜欢你们的小院子。出来旅游其实也不一定非得东奔西走的,找个舒服的地方待着就挺好,不是吗?”
“您这算是——宅系旅游?”
燕宁笑了出来:“对。”
他伸出手,饶有兴趣地晃了晃一旁的秋千摇篮。摇篮里堆着奶黄色的睡枕和毛毯,还有一只绒球似的胖鸡崽。
他觉得有趣,便问:“这些小玩意儿都是你弄的吗?”
何岸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大部分是,不过摇篮本身是铃兰的alpha爸爸做的。”
“alpha爸爸?”
“嗯。”何岸伸手一指镇子北边,“他说要努力赚奶粉钱,接了很多活。今天去影视城当兼职摄影师了,人不在,要傍晚才会回来吃饭。”
原来……指的不是郑飞鸾。
燕宁低头笑了笑,内心多了一丝遗憾。
他喜欢这个年轻的oga。柔软弯曲的头发,阳光下色泽有点淡,体貌清瘦,性格内敛,一如相片里与世无争的印象。当然,也和他想象的一样聪慧而不张扬。
这么好的孩子,不该过着清苦的生活。
难为他了。
何岸察觉到燕宁的目光一直徘徊在自己脸上,有些不好意思,忍不住摸了摸脸颊。燕宁注视着他,微笑道:“你很可爱。”
“谢、谢谢。”
第一次被长辈直率地夸奖,何岸耳根子都红了。
-
人与人若是投缘,只闲聊几句,也能迅速熟稔起来。
日头西移,黄昏渐近,何岸收到了戴逍发来的讯息,说是顺利收工,准备回家吃饭了。燕宁听闻以后,主动起身道:“你陪着铃兰吧,我来下厨。”
于是这天晚上,戴逍和程修也相继沦陷了。
戴逍在影视城忙活了一天,饿得前胸贴后背。傍晚进门,先闻到一股诱人的荷叶焖肉香,再看到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当即眼冒绿光,捧起碗就是狼吞虎咽一顿猛吃。清光盘子以后,他放下碗筷,说什么也要给燕宁的房费打五折。
燕宁摆了摆手,笑着说:“年轻人做生意不容易,心意我领了,吃得开心就好。”
又悉心问了他们的忌口与喜好,计划着明天再添两道新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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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冠了“宅系旅游”的名头,但燕宁其实一点也不宅。
他很喜欢去小镇上走走,尤其是清晨,逛一圈新鲜的农贸市场。菜叶水淋淋的,刚摘下不久,还闻得到未散的山野气息;塑料盆里七八尾活鱼,大小不一,每一尾都是山涧刚钓上来的;蘑菇带着湿泥,鸡蛋沾着枯草,连黄瓜蒂上也开着小黄花。
何岸只要有空,比如红莓西点屋生意不忙,程修能帮着管一管客栈的时候,他就带上铃兰,陪燕宁一块儿逛街。
来了四五天了,燕宁还没出过落昙镇。
何岸问他为什么不去周边走走,他笑笑说,因为落昙镇已经足够有趣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故事,一缸染料一篮花,一座石磨一把锹,看进眼里了都是景。
见何岸不明白,燕宁就挑了几样东西讲给他听,譬如石桥东碑文的来历、古籍上质朴的茜草媒染法、立冬水磨年糕的传统……一样样讲得妙趣横生,倒比何岸这个住在落昙镇的人还懂得多。
再一问,原来是贿赂了一壶好茶一盘花生,找镇上的老人们唠嗑唠出来的。
何岸顿时乐了:“您这是自己给自己当导游,去哪儿都不怕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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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南有池,盛夏结乌菱。
燕宁从年迈的豆腐西施那儿听来了消息,趁时节未过,带着何岸走了一趟。木盆作船,涟漪穿开菱花,湿漉漉地采满一兜,回家剥去硬壳,便得了一盘水嫩的藕色小元宝,喜脆的生吃,喜糯的就做一盘香葱炒菱角。
原汁原味,犹有荷香。
铃兰刚学会与大人同桌吃饭,牙齿没长齐,挑嘴得很。落到燕宁手里,却是喂一口吃一口,乖得不可思议。
吃完饭,燕宁抱着铃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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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小院里玩。他一出门,两双筷子就不约而同地伸向菜盘,同时夹住了最后一粒菱角。在盘底的浆汁被划出了十几道白线之后,程修于混乱中一筷子插穿菱角,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送进嘴里,获得了最终胜利。戴逍:“……”
何岸低笑一声,默默收拾起了碗筷,打算等会儿向燕宁讨一份菜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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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几日相处下来,燕宁给了何岸近乎完美的印象。
他没有芒刺,却也不是oga身上常见的那种柔弱感,或者说卑微感——相反,燕宁是一个极有气场的oga,就算alpha在他面前也会克制三分,但又不给人以无形的压迫。若要用什么词来形容,最恰当的,或许是看透了世事的圆融通达。
只是这样的燕叔叔,似乎也有自己的烦恼。
平日里,偶尔会有问候的电话打进来。何岸留意到,即便是燕宁这般温润的人,在看到屏幕上的名字时也会微微凝住面色,礼貌地接起,态度却不冷不热,简短地回答几句就挂。
电话那边……会是谁呢?
何岸琢磨了一会儿,忽然想明白了——如果在半年以前,他接到了郑飞鸾的问候电话,一定就是同样疏离的反应
可是,怎么会呢?
像燕宁这般完美的人,难道不该连婚姻都是完美的吗?
第六十一章
燕宁来的第九天,落昙镇的昙花开了。
素雪白瓣,隐在寂静的黑暗之中,悄然、肆意地舒展开来,如同少女纤长的十指捧出了一簇鹅黄的香蕊。
燕宁只订了十天房,明天便是归程的日子。昙花挑在最后一夜绽放,时机妙不可言,算得上圆满。
却并不是无憾。
燕宁这一趟来落昙镇,除了太过思念铃兰之外,确实也带了一点私心。
他想找合适的时机与何岸谈谈,恳请他回到郑飞鸾身边,如果这样太强人所难,那么,再给予一线挽回的希望也是好的——燕宁孤独了大半辈子,真正在乎的只有飞奕飞鸾这两个孩子。到底是亲生骨肉,他不能眼睁睁看着郑飞鸾一天天衰弱下去,直至被信息素掐断喉咙。
可是来了以后,跟何岸相处得越久,他越开不了口。
何岸这样恬淡的性格,天然就融于山清水秀的小城镇。留在这儿,他和铃兰能一直过着简单安逸的生活,而渊江呢?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即便有郑飞鸾无微不至的宠爱,渊江也未必是一个能给何岸快乐的地方。况且,天底下alpha那么多,谁能保证郑飞鸾才是何岸最好的归宿?
打搅这份来之不易的安宁,燕宁于心不忍。
对他来说,以游客的身份小住几天,抱一抱无法相认的孙女,知道他们一切平安,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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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宁一个人收拾完行李,换好了睡衣却无心睡眠,于是沏了壶紫笋茶,坐在阳台上消磨时光。就在这时,房门被“笃笃”敲响了。
开门一看,是何岸。
铃兰偎靠在爸爸胸口,搂着胖鸡崽,又甜又糯地叫了声爷爷。
燕宁在她酒窝上轻轻一戳:“铃兰好。”
又问何岸:“这么晚了还不睡?”
何岸有些不好意思:“您明天就要走了,我……我想再陪陪您。”
听到这句话,燕宁心里的小缺憾就像被什么补上了。他温和地笑起来,说:“来得正好,我刚沏了茶,还热着,进屋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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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阳台上一张小案,两杯清茶,头顶无遮无盖,看得到深远的夜空。满天星斗布洒其上,颗颗璀璨明亮。
燕宁靠在躺椅上看了一会儿,叹道:“还是小镇上舒坦。城里到处都蒙着灰,已经很久看不到这么漂亮的星星了。”
“那……您多留几天,不就可以多看几天了?”
何岸捧着茶,慧黠地接了话茬。说完又觉得冒犯,仿佛强迫人家留下来似的,连忙打补丁:“还是不要了,您出来这么久,家人一定都很想念您,都等着您回去呢。”
“不不不,没有的事。我家那俩小兔崽子,忙起来人影都见不着,天南海北到处飞,一个月能进一回家门就算给面子了。”
燕宁一脸嫌弃。
何岸讶然:“这么忙吗?”
燕宁点了点头:“两个男孩,还都是alpha,天生不知道‘安分’怎么写,从会爬那天起心就是野的,绳子都栓不住。”
何岸不禁“扑哧”笑出了声:“那您家里岂不是闹腾几十年了?”
“对,闹腾几十年了,个个都不是让人省心的料,还皮得各有千秋。”燕宁低头呷了口茶,回忆着说道,“小的那个受宠些,天赋高,好胜心也强,像只莽撞的小狮子,看谁都凶凶的。大的那个不甘心,憋着一口气,也想弄出点名堂来证明自己。兄弟俩之间永远绷着一根弦,不算紧,但也松不到哪里去,明争暗斗从来没消停过。”
说到这里,燕宁想起了一件特别有趣的事。
“我的小儿子,六岁那年学击剑,就因为我夸了句‘跟哥哥当年做得一样好’,气坏了,两天两夜没理我,一个人卯足劲练了半个多月,练完了拉我去看,闷声不响的,也不提要我夸他,非得我主动说一句‘还是弟弟更厉害’才算完。”
“alpha的自尊心都这、这么恐怖的吗?”
何岸目瞪口呆,心想,这奶凶奶凶的模样,活脱脱就是一个幼年版的郑飞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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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孩子不在家,您的alpha肯定在家吧?”何岸又说,“他一天打三四个电话,连您吃什么、穿什么都关心,就差没跟着一起来了。我猜,他一定天天在家数日子等您回去呢。”
燕宁立刻摆了摆手:“好好喝茶,不提他。”
“唔……”
果然在闹别扭。
何岸笑盈盈凑上前:“你们吵架了呀?”
“……算是吧。”
何岸乐了:“我还以为只有年轻不懂事的小朋友才会吵架呢,没想到你们也会啊。”
燕宁哂笑道:“有些人,哪怕四五十了也照样不懂事。”
何岸听他这么说,顿时更好奇了。
他总觉得燕宁是那种不染尘埃、不动喜怒的人,他想象不出什么样的alpha能博得燕宁的青睐,更想象不出什么样的alpha能把燕宁给惹急了。
燕宁见他一脸等着听八卦的模样,就知道他误会了:“你是不是以为,我前些天和他吵了架,心情不好,所以千里迢迢跑这儿来图个清静?”
“不……不是吗?”
“当然不是了。”燕宁淡淡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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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我和他之间的裂痕已经存在几十年了。”“几十年?”
何岸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怎、怎么会呢,您明明是这么好的人……”
“我年轻时也很困惑,觉得自己哪儿都不差,也有很多人喜欢,为什么单单就和自己的alpha处不好?后来岁数大了,我才弄明白一件事:有些矛盾发生或者不发生,和我是不是一个足够好的人,其实没有关系。”
燕宁低头喝了口茶,望向绵延在月光下的青山白峦,很长一段时间没再说话。
何岸知道自己的“好奇”惹了事,害燕宁回忆起了不太美好的过往,心里内疚极了。他安静地陪在一旁,茶杯空了,就帮忙添至半满,铃兰醒了,就温声细语地哄一哄。
沉默过后,燕宁忽然问:“想听故事吗?几十年前的故事。”
“唔……”何岸点点头,“如果、如果您不介意的话。”
“别紧张,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要是还放不下,那日子得多苦啊。”燕宁朝他笑了笑,站起身来,温声道,“你等我一会儿。”
他留下这句话,转身踏进了卧室。回来时,手中多了一张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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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张泛黄的旧相片,黑白色调,边框是一圈曾经时髦过的波浪花纹,颇具年代感。相片虽然旧了,可表面依然光洁无垢,看得出主人保管之用心。
相片的主角是两个年轻人,约莫二十岁,正值青春耀眼的好年华。
他们在一座临湖而建的斗拱小亭里,其中一个手捧诗集坐在栏杆上,面朝湖泊,双足悬空,闭着眼,向初升的旭日扬起了下巴,脸上笑容明朗,带着一点恋爱的羞怯——
何岸认出来了,那是年轻时的燕宁。
少了岁月添在眼尾的皱纹,少了漫漫几十年的风霜与心事,二十岁的燕宁,整个人说不出地轻快自在,像一片踏风而行的云,随时要飞进日光里。
他眉目英气的alpha站在后面,双手插兜,俯下身,吻住了他的额头。
大概是不习惯在人前秀恩爱,又拗不过恋人讨吻的缘故,alpha显出了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唇角却忍不住上扬起来。
明明那么喜欢。
只这一刹那的定格,何岸就感受到了他们之间令人倾羡的爱意——这样般配的一对璧人,为什么会闹了几十年不愉快?
何岸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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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弘明,恢弘的弘,光明的明,我们是在大学里认识的。”
燕宁端详着旧相片上的alpha,回忆道:“那时候我才十八岁,读文史,他高我两届,读商科。有天晚上,学校诗社借了一间教室办交流会,我提前去了,趁教室里没别人,把我准备分享的诗抄在了黑板上。刚抄完最后一句,弘明进来了,你猜怎么着?”
何岸托腮想了想,脑子里冒出来一段电影般的情节:“他正巧读过那首诗,也很喜欢,就对你动心了?”
“哪儿有那么浪漫啊……”燕宁被逗笑了,“弘明这个人,压根就不读诗。”
“那发生什么了?”何岸追问。
燕宁道:“他拿起黑板擦,一句话不说,把我写的诗全擦了,还很严肃地通知我,这间教室接下来要上经济学讨论课。他作为班长,有义务请无关人士尽快离开,不要在黑板上乱涂乱画。我当然不服气了,诗社走正规流程借来的教室,凭什么你们说占就占?想上讨论课,自己借一间去。所以,我又把诗抄了上去。
“他呢,在旁边拿着黑板擦,我抄一句,他擦一句,我抄一句,他擦一句……两个人针锋相对,谁也不肯先让。那是一首叶芝的诗,叫《沉默已久》,总共八行,我到今天都还记得。
“抄到第三遍的时候,教室里终于有人来了,但不是我的同学,而是他的。我想不通,站在黑板前琢磨了半天,才发现,诗社的交流会好像是明天——我记错日子了。”
何岸忍俊不禁。
原来温文尔雅如燕宁,也曾有那么幼稚的过往。
燕宁也笑了起来:“我那时候脾气倔,明明自己错了,丢了脸,却不想承认。他不是叫我走吗?我偏不走,坐在教室最后一排,愣是把他们的讨论课听完了。弘明上台发言的时候,我就死死盯着他看,想增加他的心理压力。用他的话来形容,我当时就像一个苛刻到变态的论文答辩组组长,眼神都是带着刀光的。他不甘示弱,也给我使绊子,每讲一段就故意问一句:最后一排那个文科生,听得懂吗?弄得他们全班都在私底下笑我。
“其实他不知道,我是能听懂的。我父亲是一个赫赫有名的商人,耳濡目染之下,我虽然不读商科,但多少也懂一些皮毛。而正因为我懂,我才没办法骗自己说,他很平庸,他一点也不优秀。相反,他是那个班里最出色的,他说话的时候会散发出一种耀眼的自信,真的很吸引人。”
何岸看着相片上的alpha,点了点头。
有那么一群alpha,与生俱来就带着强大的气场和魅力,契合度低的oga还好,契合度高的,几乎连抵抗的机会都没有就陷进去了。
他体会过那样的感觉。
燕宁接着讲了下去:“第二天,这间教室总算轮到诗社办交流会了。我走上讲台,往下一看,弘明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来了,就坐在最后一排我昨天坐过的位置上,用一种相当挑衅的眼神看着我,那意思好像是:我倒要看看你能扯些什么。
“很不幸,那一场的主题是爱情诗。爱诗的孩子们投入起来,氛围往往会非常特别,但对融入不了的人来说,这种浪漫、真诚、百无禁忌的氛围,其实是有一点尴尬的。弘明努力想表现出不屑的态度,可惜事与愿违,还是成了全场最窘迫、最格格不入的人,半路就红着耳根子落荒而逃了。”
燕宁说到这儿,眼底漾开了极淡的笑意。
“我以为一人一回合,打个平手,事情就结束了,没想到第二周的交流会,他又来了,拿着本《计量经济学》,坐在我旁边读了一节课。后来,慢慢的,他成了我们诗社的固定旁听生,偶尔也跟我们一块儿读诗,还学着写诗,虽然写得实在不怎么好。
“我问他,既然每周都来,要不要干脆填一份入社申请表,可以算学分。他冷着一张脸说,读诗这么无聊,说不定哪天就不想来了。可他嘴上抱怨着,人还是每周必到。”
“口是心非的alpha。”何岸眨了眨眼,吐槽道,“明明在追求你,还不承认。”
燕宁笑了笑,闭着眼向后仰去,疏疏懒懒地靠在了椅背上:“他说,他喜欢我不切实际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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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喜欢我刺球一样的小脾气。我就问自己,那你喜欢他什么呢?弘明有这么多优点,你最喜欢哪一样?后来我想明白了,我最喜欢的,是他的率真和轻狂。“他不是一个谦虚的人,向来有多少天分就展露多少傲气。那些老气横秋的古训,成天教人低头、教人内敛的,束缚得了别人,却奈何不了他。”
“我和弘明的感情就像盛夏的山火,从一簇火苗烧到漫山遍野,只用了短短几天。那段时间,他每天给我写一首诗,比喻瞎用,抒情诡异,什么乱七八糟的句子都往上写。我也没好到哪里去,审美丢了个一干二净,读得津津有味,甚至觉得……那是世上最妙的情诗。”
燕宁闭目躺在那儿,嗓音轻缓,唇角泛起了柔和的笑意。
就像快要入睡般安宁。
然后,何岸听见了燕宁一声低低的叹息:“我以为缘分摆在这儿,我们可以一辈子安稳地走下去,但是没有。在我毕业那年,也就是我和弘明恋爱的第四年,我……”
他微微一顿:“我带他见了我的父亲。”
第六十二章
何岸的心提了起来。
他知道,这个有着美好开头的故事,就要急转直下了。
燕宁仍然闭着眼,容色平静,交叉着枕在小腹处的十指却不自觉地紧了紧:“弘明很重视这次会面,花了几周时间准备伴手礼,衣服买了新的,领带也买了新的,说千万不能出错,要给我父母留下完美的第一印象,让他们从此安心。我那会儿笑话他,说你这纯属小题大做,自个儿折腾自个儿。没想到那天,见了我父亲第一面,弘明的脸色就变了。
“起初,我以为他是心里紧张。我父亲走了政商两道几十年,不苟言笑,威严起来甚至有点可怕,第一次见他的alpha很少有不紧张的。但很快我就发现,弘明的状态与其说紧张,倒不如说是窘迫,还有窘迫滋生的敌意。”
“寒暄了几句之后,我才听出来,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了。”燕宁道,“两个月前,弘明家的生意遇到了大麻烦,资金链严重断裂,几乎难以为继。续上了还好,续不上,就只有死路一条。他走投无路,去我父亲的公司拜访了三次,希望能讨到一点融资,但都被拒绝了。当然了,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他找的人就是我父亲。”
说到这儿,燕宁忍不住慨然一叹:“这件事,弘明从头到尾一个字也没跟我提过。只要和我在一块儿,他就表现得跟平常一模一样,明明心里承受着那么大的压力,却连一丁点迹象都不肯外露——alpha的自尊心,实在很难理解。”
何岸对此深有感触,应和道:“嗯,他们……是这样的。”
燕宁又道:“就算被拒绝了三次,弘明的反应在我看来也有点,所以散局以后,我追问了父亲,父亲才把那三次拜访的细节告诉了我。”
“一个二十出头、资历浅薄的alpha,出身不算显赫,又没人引荐,能在我父亲那儿得到多好的待遇呢?父亲根本连办公室的门都没让他进。那三次碰面,说是‘拜访’,其实是发生在电梯、大厅和地下车库里的。”
“电、电梯?!”
何岸惊讶得不行,一手虚握成拳,掩住了微张的嘴巴。
燕宁点了点头,笑容苦涩:“弘明那么傲气的人,你让他低头求人都不容易,更何况在电梯里,明知自己不受待见,还要抓住电梯上升的仓促几十秒,当着一群陌生人的面提出一些听起来不自量力的请求。可能中途就被打断了,根本没机会说完,也可能说完了,周围却都是嘲讽的笑声。
“父亲没告诉我他是怎么拒绝弘明的,可我能猜到。他这个人,讲话直率,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肯评价一句能力不足、资格不够已经算给面子了,最糟的情况可能只有三个字——凭什么。
“弘明的自尊心多强啊,我简直不敢想象他有多痛苦。”
“那……后来呢?”何岸听得揪心,关切地问,“后来,你父亲答应帮忙了吗?”
燕宁没有马上回答。
茶水凉透了,暖不了一双发寒的手。他起身斟了半满,然后捧着一团半透明的蒸汽,凑近唇边,缓缓地喝了一口。
“我父亲……最后还是答应了。”燕宁说,“他在饭桌上对弘明说:我不了解你,可我相信宁宁的眼光。既然是宁宁看中的人,那拉上一把也无妨。当时,弘明的反应并没有哪儿不对。他很克制,也很礼貌,站起来对我父亲说,谢谢伯父赏识。
“他家的生意躲过了鬼门关,起死回生。半年后,我们也如期结婚了。可是一结婚,他对我的态度就完全变了。
“他变得非常冷淡,成天有家不回,二十四小时都扑在工作上。我以为,他是自尊心受了伤,想要尽快闯出一片天来,好在我父亲面前扬眉吐气。我该等一等,也许等他忙过这段,事业有了起色,在弱肉强食的商界立稳了脚跟,心里的不甘就会散去了。
“但我没想到,这一等,居然等了二十年。”
新茶暖胃,热气熏眼,手里捧得再紧,也还是觉得冷。
燕宁神色怆然:“二十年,他功成名就,地位甚至超过了我父亲,对我却还是老样子。我从没怀疑过他的感情,alpha和oga之间,爱不爱,经历一次发情期就全明白了。不管他平时有多冷淡,在发情期,他没法控制内心,就还是当初学校里的那个弘明,爱我如生命,可是……
“可是发情期,它太短了,真的太短了。只要发情期过去,弘明会立刻开始逃避,然后变本加厉地冷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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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铃兰咕哝了一声什么。
她趴卧在何岸怀中,睡得正香,还有滋有味地吮着手指头。燕宁看着她,心里无端平静了不少,便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何岸见状,将铃兰的手从嘴边拿开,放进了燕宁的掌心。
“燕叔叔。”他轻声道,“我想,我大概知道您的弘明在逃避什么。”
“是么?说说看。”燕宁语气柔和。
何岸便道:“他应该是在逃避‘喜欢你’这个事实。他的心气那么高,那么想证明自己,偏偏攸关存亡的一次融资,他没法凭自己的能力得到,而要靠你的‘喜欢’。他觉得,从此你就站得比他高了。在你面前,他不知道该怎么自处,只能‘不喜欢’你,离你远远的,才有一点安全感。”
燕宁低头拨弄着铃兰的小手指,一言不发,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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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才淡淡地道:“何岸,你比我聪明。这么浅显的道理,我竟然花了几年才想明白。“他像个善妒的孩子,不停地否认我的专业和爱好。以前写进诗里夸过的,现在通通都看不上了,何止看不上,还要吐出来,析缕分条地贬低一遍才舒坦。也不肯承认对我动过真心,说是受了信息素的欺骗——这种理由,荒诞到他连自己都骗不过去,可他就跟魔怔了似的,死活陷在里面,多少年都不愿回头。”
“人有自尊心不是什么坏事,但在枕边人身上找自尊心,那就太傻了。”
无可奈何到极致,燕宁反而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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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落了我二十年后,我的父亲去世了。他是一面镜子,照着弘明这辈子最落魄的形象,镜子碎了,扎在弘明心里的那根刺也就一并拔了出来。葬礼上,弘明突然大梦初醒,站在我身边泪流不止。那天夜里,他找出了我们学生时代的相片集,坐在沙发上,一个人翻来覆去地看,看了一整晚。
“他推掉了大部分工作,把所有时间都留给了我,陪我说话,给我写诗,开车送我上班,读我这些年出版的每一本书,还叫人录下我给孩子们上的课,一节一节地在家听。我喜欢油麦菜,他就辟了一块小菜园,我喜欢吃鱼,他就每天去湖边钓一条,拎回来煲汤喝……这二十年来没做的事,他一样一样地弥补给了我,可他忘了一点——”
燕宁长叹道:“他不再是二十年前的弘明了。”
时间会一天天修琢人的容貌,也会一天天修琢人的观念和性格。二十年,足够重画一张陌生的面孔。
两个人若是一路同行,始终牵着手,时不时互望一眼,时间便不敢大刀阔斧。相反,若是背道而驰,不闻不问,等到回首重聚的那一天,便谁也不认得谁了。
燕宁久居象牙塔,四五十岁仍珍存着一份赤子之心,与年少时相差无几,郑弘明却已走偏了太远。
他在充斥着算计与谋害的圈子里一路爬到顶端,使过不知多少肮脏手段,甚至不屑遮掩,尽数摆在明面上,要的就是一个杀伐决断的骇人名声。脚下尸骸堆积如山,每一具都是曾经风光过的企业,有初露锋芒就被掐死的,也有在腥风血雨中分崩离析的。
凶狠、势利、老谋深算……
这些燕宁无法接受的特点,都不可避免地融进了郑弘明的性格。他原本可以不必成为这样的人,如果每一次邪念冒头的时候,都有燕宁在身边拉一把的话。
但是,没有如果了。
“二十年前的弘明给我写诗,再笨拙,我也是喜欢的。而现在,就算他用热切的眼神看我,我心里也明明白白地知道,我和他之间,不再有灵魂共鸣了。”
星辰深远,明灭如灯。
燕宁望着夜空,怅然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我抄在黑板上、他又擦掉的那首诗,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浮华渐老方明智,于情深处误青春。
“如果他能早一些醒悟,比如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我想,我会原谅他的。可惜,二十年太长了,每晚等在沙发上是什么心情,我都快不记得了。不恨了,也不爱了,算了,就那么算了吧。”
泛旧的黑白照片还躺在茶几上,皎月投光,表面雪亮,抹去了两个年轻人的面庞。燕宁看了它太多遍,哪怕闭上眼,也依旧历历在目。
美好的一刹定格成了永恒,又怎样呢?
现实依然流向了最晦暗的空谷,坠落下去,再坠落下去,直至淹没在万千声相似的叹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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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岸眼眶泛红,努力抿紧了嘴唇,还是“啪嗒”掉下来一滴泪。
他赶紧低头用手背抹了抹,假装自己没哭。
燕宁却笑了:“好孩子,不用替我难过。爱情这东西,算起来只是生命的一部分,失败了就失败了。我这半辈子,说真的,还是圆满的事情更多。
“我有幸衣食无忧,生活安稳,一直做着自己热爱的工作。还在学校里遇见了不少有天分的孩子,把我那一点点浅薄的感悟倾囊相授。他们也不嫌弃,毕业十多年都记得我,从世界各地给我寄信、寄礼物。我自认是个有趣的人,五十好几了,年轻人喜欢的我也喜欢,没守着旧规矩当宝贝、落下一个老古董的坏名声。平日里睡得香,心思坦荡,身体也健康。
“最不可思议的是,临到暮年,我还……”
还得了个可爱的小孙女。
燕宁勾起手指,轻轻刮了刮铃兰的脸蛋,目光中满是慈爱。
像何岸,不像家里那个混蛋小子。
好事。
“还……还什么?”何岸见他没讲下去,不禁好奇起来。
燕宁想了想,抬头望着他,温声道:“还能有这样一个机会,把本来快要烂在肚子里的话心平气和地讲出来。何岸,谢谢你不嫌烦,听我说了那么多。”
“不、不谢……”何岸有点害羞,“您心里不难受就好。”
“当然了,圆满的归圆满,遗憾终归也是有一些的。”燕宁喝着茶,又多聊了几句,“我迄今最大的遗憾,是我的两个孩子。”
“长子稍微好些,他没被弘明选作继承人,大多时候留在我身边,由我抚养,算得上为人谦和,也有同理心,不会站在高处轻贱别人,尤其对oga。而我的小儿子……他的信息素级别非常高,我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弘明把他看作唯一的继承人,在他还是一张白纸的时候,就教了他太多冷酷的规则。
“他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童年,只有无休止的鞭策和竞争,赢了没有奖励,输了却有惩罚,赢得不漂亮也有惩罚,这些规训给了他一种极端扭曲的心态:必须把其他竞争者都踩在脚下,踩得难以翻身,才能维持安全感。他变得警惕、多疑、独断专行,任何潜在的威胁都要掐死在苗头阶段,因为他的自尊心……就和弘明的一样脆弱,受不了一点打击。
“我没能保护好他,没能教他什么是包容、什么是共情、什么是将心比心。这些人人都会的东西,他不会,所以频频犯错,还不知道错在哪儿。爱情观也一塌糊涂,遇到了对的人,却犯了和弘明一样的错,自己给自己搭了个死局,走都走不出来。”
何岸闻言,尾指轻轻颤了颤。
燕宁没有说细节,可是每一句话,都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郑飞鸾。那么相似的心态、经历和性格缺陷,郑飞鸾小时候,会不会也有过同样的遭遇?
不,别这样。
别总在无关的场合想到他。
何岸低下了头,指甲深深掐进掌心里,反复告诉自己不要多想。可就在低头时,他的视线再一次落在了那张黑白照片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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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怔住了——照片上年轻的弘明,有着一双多么熟悉的眉眼。
像极了。
真的像极了。
之前怎么没察觉到呢?
何岸把手伸向那张照片,想拿起来仔细瞧一瞧,匆忙间却不慎碰落了它。照片掉到地上,翻了面,银白的月光下,何岸看见了一行遒劲有力的钢笔字:
郑弘明,燕宁,xxxx年,于渊江大学授渔亭。
第六十三章
渊江,郑姓,还是家族企业。
何岸不笨,他弯腰拾起照片,对着那行字端详了一会儿,心里云遮雾罩的猜想很快便明朗了起来——他们这座小客栈,一年也接待不了多少来自渊江的客人,真会有这样的巧合吗?
燕宁不是普通客人。
是为他而来的。
一旦想通了这一点,之前那些细微而莫名的感动,就都找到了缘由。
难怪燕宁不热衷旅游,只喜欢待在青果客栈陪他们消磨时光,再是寻常琐碎也不嫌弃;难怪向来不亲近陌生人的铃兰,一见着燕宁就迈不开步子,还欢欢喜喜抱上了裤腿;也难怪燕宁与他“素不相识”,却十二分地照拂他。
原来,他们竟是有亲缘的。
何岸手捧照片,转头看向了燕宁,想向他求证些什么。燕宁倒是一点也没有身份被戳穿的心虚,依旧大方注视着他,含着笑,目光温和又慈爱。
他这么淡定,反而弄得何岸局促起来,左右不知道怎么开口才能不失礼。心里琢磨了一阵子,垂着头,支吾着问:“他……飞鸾,现在还好吗?”
燕宁面色渐凝:“不算好。”
“他怎么了?”
“他在你这儿住了半年,上个月回渊江,谁也没告诉,连我也没告诉,自己联系了医院,想做手术把性腺给摘了。”
“他疯了吗?!”
何岸倏地瞪大了眼睛,嗓音颤抖,整个人都戏一样,心肝脾肺肾都能给呕出来。徐妈一把年纪了,老骨头了,也知道现在不时兴这种了,现在时兴那种……那种立志型的,哪怕少夫人跑了一百遍,您也照样百折不挠……”
“……”
郑飞鸾眉头一皱,别开脸,厌烦地把手抽了回去。
徐妈赶忙给他扯住,安慰道:“不说了,徐妈闭嘴,不说了,啊。”
郑飞鸾的手腕磨得太惨,迄今也没痊愈,刚长出来一圈粉红嫩肉,凹凸不平,渗着丝丝鲜血,看上去就分外狰狞。
新伤叠旧伤,只怕用再好的药也得留疤。
这小镇药局买的生肌膏,效果差一点就差一点吧。郑弘明给的药再贵,少爷不肯涂,终归也是白搭。
-
创口清理到一半的时候,旁边的座机响了。
徐妈一看来电显示,欣喜道:“少爷,是夫人打来的。这么多天第一通,肯定是好消息!说不定,少夫人答应要回家了呢?”
郑飞鸾依旧浑浑噩噩,望着闪烁不止的通话灯,许久都没动静。
“快接,快接啊!”
徐妈在旁催促,恨不得替他按下去。
郑飞鸾当然希望何岸能答应回来,白天醒着想,晚上做梦也想,可偏偏这时候不想了——靠燕宁出面把人劝回来,实在与他期望的相差甚远。
他的oga,哪怕颜面扫地,也该是他自己追回来的。
郑飞鸾钝滞地在那儿坐了片刻,终是接起电话,沙哑地叫了一声:“爸。”
对面却久未应答。
听筒里,唯有夏夜蝉鸣、幼童梦呓和几声压抑的呼吸。
这不同寻常的氛围突然让郑飞鸾意识到了什么。他猛地坐直身体,一秒钟功夫,整个人如同一束阳光射进黑暗,明晃晃照在天灵盖上,周身的丧郁气息一扫而光,焕发出了十二分生机与活力。
“何岸?”他口吻急变,握电话的手控制不住地抖了起来。
“对,是我。”
郑飞鸾喜形于色:“何岸,你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你最近过得还……”
“你是不是疯了?!”
没想到对面劈头盖脸一顿痛骂,语气怒极:“燕叔叔说你打算做手术把性腺割了,郑飞鸾,你告诉我,这是不是真的?!”
郑飞鸾闻言一怔,然后便垂头笑了:“对,是真的。可惜差了一步,没成功。”
何岸问:“为什么要这么做?”
郑飞鸾道:“我之前不是说过吗,要在落昙镇住满一年。这才半年,你还没答应跟我回家呢,我怎么甘心啊。何岸,等我做完手术,寻偶症不发作了,我就回青果客栈,我们安安稳稳把剩下半年过完……”
“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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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岸寒着嗓子质问,“就算我原谅了你,七情六欲都没了,我们以后……谈柏拉图恋爱吗?”郑飞鸾又是一怔,失笑道:“我都没好意思往那儿想,何岸,你怎么先想到了?”
“……别跟我打岔,一点也不好笑。”
何岸板着脸,眼眸已然潮湿起来。他咬了咬牙关,说:“飞鸾,你根本不知道信息素紊乱是什么感觉!我体会过,我懂,这种纯粹的痛苦少一个人经历都是好事!我已经是个残缺的oga了,你好端端的,也非要想不开,把自己弄成那样吗?
“郑飞鸾,如果你敢做手术,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郑飞鸾颓然往后一仰,盯着天花板,眼神逐渐由亮转暗,直至陷入死寂。突然,他一拳头重重地砸在沙发扶手上,唬得徐妈手一颤,弄翻了酒精棉。
“何岸,你不肯给我机会了吗?”
嗓子喑哑干涩,几乎发不出完整的音节。
“半年不寻偶对我来说有多难,你明明是知道的,却不准我动手术……何岸,你这是打算断了我的念想,让我一辈子别回落昙镇,对吗?”
“我……”
何岸握着燕宁的手机,五指慢慢攥紧,将衣角捏进了潮热的掌心。半晌,他轻声问:“我寄给你的包裹,你收到了吗?”
“收到了。”
寄到了锦源五十五层,兄长第一时间带回家,亲自转交给了他。
“……那里面有一支玻璃管,装着我的信息素萃取液,应该够你用半年的。”
郑飞鸾的眼眸骤然亮了。
这意思是……
何岸顿了顿,又说:“郑飞鸾,那天晚上,你对我做了很不好的事,可我在医院醒过来的时候,你人已经走了,连句道歉也没说。”
“对不起。”郑飞鸾立刻弥补。
何岸却没有接受这句“对不起”,而是温声道:“这么严重的错,只在电话里说一声‘对不起’,也未免太没诚意了。郑飞鸾,你愿意过来当面道歉吗?”
旁边的燕宁听到这儿,也适时帮忙打了个补丁:“飞鸾,要是弘明不许你出门,你就告诉他,落昙镇是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住上几年也不会腻。你不能来陪何岸的话,那我就代替你留在这儿,专心养老,不回家了。”
“呼……”
郑飞鸾浑身都放松了。
刚才的那一分钟,他就好比临刑前遇到大赦,情绪峰回路转,整个人变得又倦懒又舒悦,一摊流沙似的慢吞吞往沙发下滑。
“何岸,看样子我爸很宠你啊。”他歪着脑袋,懒洋洋地冲那边乐,“你是不知道,在我家,谁的地位都没我爸高。他给你当靠山,我以后怕是要跪着过日子了。”
“瞎说什么呢?”何岸拧起了眉头,“我又不是你家的,八字还没一撇的事……”
郑飞鸾低低地笑起来:“你换个字,换个复杂点的……八字一共才两撇,万一我刷刷就给你写完了怎么办……”
他几乎已经横躺在沙发上了,眉眼间尽是满溢的幸福,醺然近醉。
徐妈一脸无奈,只好绕到沙发后边,抓住郑飞鸾在空中挥舞着写“八”字的手:“少爷,别乱动啊,药还没涂完呢。”
何岸隔着电话听见,便问:“你的手好点了吗?”
“好多了,都快痊愈了。”
郑飞鸾信口雌黄,徐妈眼皮直跳。
“不疼了?”
“早就不疼了,一点皮肉伤而已,又不是什么……嘶!!!”
他倒抽一口凉气,猛地打了个激灵,瞬间恢复了九分清醒。
他用手肘撑起上半身,正要质问徐妈在胡搞什么,就见徐妈拽着他那只手,格外慈祥地笑道:“少爷,在少夫人面前逞什么强啊?您看,穿帮了吧。”
郑飞鸾:“……”
何岸:“……”
何岸脸颊一烫,又不免有些恼火:“不聊了不聊了,你先涂药吧,涂完药早点睡,睡觉的时候踏实点儿,少做梦。”
最后三个字明显磨着后槽牙。
郑飞鸾怎么听都不对劲:“等等,什么叫少做梦……”
嘟——
对面已经把电话挂了。
-
放下手机,何岸用两根手指支着脸颊,戳了戳鼓起的腮帮子。
啵。
戳出了极轻的一口气。
燕宁从他的神态中琢磨出了一点懊恼与害羞,忍不住笑了。他倾身给何岸添了一杯茶,边倒茶边说:“希望不是因为我,你才改变了主意。”
“不是的。”何岸摇了摇头,“燕叔叔,我也不怕您笑话,其实他陪着我的那半年,我一直都在纠结……”
“纠结什么?”
“就是……明明心里是有触动的,又不愿意承认,想跟他撇清关系,又总是狠不下心。”
何岸接过热茶,道了声谢,捧在手里啜了一口:“可是现在,我不想考虑那么多了。您说得对,时间经不起蹉跎,过一天就少一天。飞鸾醒悟得早,没像您的弘明那样在死胡同里困了二十年,所以,我也得从死胡同里走出来,哪怕结局不一定是好的。”
“燕宁叔叔想知道一件事,你说实话:你喜欢飞鸾吗?”
何岸缄默了一阵子,点点头。
“喜欢。”
燕宁便欣慰地笑起来:“两个人相互喜欢,又肯相互坦诚,结局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何岸注视着燕宁,颇为认真地说:“燕叔叔,我先跟您说好,如果飞鸾又做了和之前一样的事,或者犯了别的错,我不会再原谅他第二回,但是,这不妨碍我对您的喜欢。铃兰是您的孙女,您要是想见她,想抱她,想陪她一块儿住,可以随时上这儿来。”
“谢谢你。”
燕宁望着何岸那双清亮的眼眸,从中读到了不可多得的柔韧与倔强,像极了二十岁的自己,又分明比那时的自己通透得多。
-
次日清早,晨雾还未散去,燕宁便离开了落昙镇。
他要赶八点半的飞机。
那会铃兰还睡着,何岸早早起了床,下厨煮了一锅小米粥,佐上酱菜与荷塘小炒,陪燕宁一块儿吃完了,然后亲自将人送出了落昙镇。
镇门附近停着七八辆三轮小摩托,半旧不新的,都等着拉活儿。
一辆低调的suv混迹其中,车窗紧闭,通体漆黑。司机是个讲究人,规规矩矩守在门边,不玩手机不唠嗑,双手交叠在身前,背脊笔挺,一看就供职名门。
见到燕宁,他快步走上前,伸手搭住了行李箱拉杆:“夫人,老爷派我来接您回家。”
何岸立刻展颜而笑:“我还在发愁该去哪儿叫辆出租来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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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现在不用了。燕叔叔,您快上车吧。”燕宁却有些无奈:“我说过很多遍了,不用专门来接,我可以自己买机票回去。”
“您放心,不是为了接您才专程飞一趟的。”司机赶忙解释,赔笑道,“是二少爷急着赶来,一分钟也不想耽搁。老爷说,既然都飞这一趟了,不如就顺带把您也捎回去,省得您舟车劳顿,还要去机场挤人堆。”
二少爷?是……是指郑飞鸾吗?
他已经到了?
何岸稍稍踮起脚尖,左右张望了一圈,却没看见人。
“人呢?”燕宁问。
司机转身走向那辆车,拉开后座门,恭敬地唤了声:“少爷。”
久无动静。
车内的人似乎在做什么重要的心理准备,一直没有露面。独自酝酿了很久,他才终于弯下腰,跨出了车门。
-
何岸远远望着他,神色出奇地平静。
郑飞鸾依旧高大挺拔,只是比从前消瘦了些,眼窝很深,透着不易遮掩的疲惫,看得出过去这一个月熬得并不轻松。
他穿着白衬衫,颈后贴了一块信息素隔离封贴,严严实实的,也不知有几层厚。颈上多了一根坠子似的黑绳,系着一支透明玻璃管,正悬在心口处。
管中液体赤红,血一般鲜艳刺目。
左腕也不是空裸的,大约怕伤口吓着旁人,特意缠了一圈护腕或者敷贴之类的东西。
郑飞鸾站在那儿,注视着何岸,温和地笑了笑。
“何岸,我回来了。”
第六十四章
晨雾散去了,代之以袅袅直上的炊烟,各家各户渐次开了门。东方屋瓦层叠,笔直的脊檩托起了一轮金色朝阳。
郑飞鸾与何岸并肩走在小巷里,身后行李箱一颠一簸,轻快地轧过了石板路。
郑飞鸾右手拉杆,左手垂在裤腿边,指尖微微动了几次,手腕也忍不住抬了几次,仍是不敢去搂何岸的肩。
还差一点。
他们终归还没亲密到那份上。
刚才燕宁在的时候,郑飞鸾觉得拘谨,等燕宁两边各自叮嘱一番,上车离开,他就更拘谨了——他还摸不准何岸对他的接纳程度,单独相处时,既不敢表现得太过热络,也舍不得太过疏远,后果就是连并肩走路的那么十几厘米距离都要反复调整。
相比之下,何岸就轻松多了,背着手,与他边走边聊:“来得这么急,昨晚没睡吧?”
郑飞鸾只当是客套,便说:“还好。飞机上有床,睡了一觉。”
“这样啊……”何岸扭头看他,露出了讶异又失落的神情,“我还以为你会难自已。他低下头,慢慢靠近了何岸的额头,轻声问:“介意吗?”
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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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不介意的。就亲一下额头嘛,又不算什么逾距的举止。可是,想把“不介意”三个字说出口,对何岸来说着实没那么容易。
他思来想去,突然灵机一动,踮起脚,将自己的额头往郑飞鸾唇上撞了撞,然后一缩脖子就要往外溜。
结果被一下子扳住了肩膀。
郑飞鸾用温暖的手掌托着他的后颈,俯身吻了下去。明明心里爱意的叹息。
还是跑路为妙。
-
夏夜,风缓,月朗星稀。
沿河的屋檐下亮起了两排红灯笼,倒影碎在波光里,舞绸似的摇摆。行人三三两两,一个短发姑娘在桥畔支了张凳子,抱着吉他唱起了民谣,唱得疏懒又性感。
而在一墙之隔的青果客栈,郑飞鸾正与铃兰大眼瞪小眼。
何岸去厨房煮水潽蛋了,留下了关系冰封的父女俩。铃兰坐在秋千摇篮上,抓着胖鸡崽,抿着小嘴巴,一副严阵以待的样子,随时准备“投弹攻击”。郑飞鸾则坐在对面的藤椅上,满脸愁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紧张。
也不知他俩究竟谁更无助些。
还好何岸走得不久,五六分钟之后,就端着一只小碗回来了。
碗里盛着温热的红糖水,浸没了一只雪白滑嫩的水潽蛋。蛋黄煮得恰到好处,润凝而不流,勺子一碰,便果冻似的颤悠起来。
“啊——”
铃兰是只小馋猫,立刻伸长脖子张开嘴,作雏鸟待哺状。
何岸却把碗交给了郑飞鸾,微笑着说:“你来喂吧。”
“……谢谢。”
郑飞鸾有些惊讶。
他当然明白何岸的意图,伸手接过小碗,内心一时充满了感果真是最好的麻醉剂。
等等。
这句不错,可以赚分。
郑飞鸾立马把这事告诉了何岸,让他猜自己为什么不疼,并且打算无论何岸猜什么,一律回答:“不,因为爱情是最好的麻醉剂。”
没想到何岸慧眼如炬,手拿小棉球,盯着他琢磨了一会儿,开口道:“你为什么不疼了,我倒是猜不出来,但我能猜出来,你下一句大概又要说土味情话了。”
郑飞鸾:“……”
“郑飞鸾,恋爱不是这样谈的,不是光靠说情话就能加分的。”何岸善意地提醒他。
“那要怎么才能加分?”郑飞鸾问。
“这个嘛……就得靠你自己去琢磨了,直接问我算作弊,要扣分的。”
何岸吓唬他,语气轻快。
郑飞鸾也分外配合,假装自己被吓唬住了,耸了耸肩,不再多说什么,安静地看着何岸低头为他涂药,只是唇角浮现出了温柔的笑意。
-
困苦的岁月往往有句俗话,叫度日如年。反之,称心如意的日子过起来就像穿堂风吹挂历,一眨眼就翻去了十天半个月。
夏季临近尾声,落昙镇迈入了初秋,郑飞鸾依然在孜孜不倦地赚分。
他何尝不知道所谓的“赚分”只是一个比喻?
但他依然愿意将这当做他与何岸之间的浪漫约定,并且为之付出十二分心血。至少最近这段时间,何岸在街上遇见他,已经会发自内心地露出笑容了,连史诗级难哄的铃兰也不再拒他于千里之外——虽然也不算亲近就是了。
而就在希望刚刚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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芽的时候,落昙镇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这天下午,红莓西点屋正值客流低谷。服务生都去休息了,郑飞鸾闲来无事,靠在吧台后,拿着木柄小毛刷清理磨豆机。忽而铜铃叮当,有人推开玻璃门,径直朝他的方向走了过来,然后就站在吧台前不动了,半天也不开口点单。
郑飞鸾觉得古怪,抬起头来。
只见面前站着一个身段颀长的青年,穿了件兜帽衫,墨镜、口罩、鸭舌帽全副武装,根本看不清正脸,生怕被认出来似的。
他见郑飞鸾注意到了自己,立刻拨了拨耳边的头发。
耳钉随之闪过一抹冰蓝的光芒。
郑飞鸾对这类古怪的装扮丝毫不感兴趣,对青年身上那一圈亮闪闪的名牌logo更是无感,相当公式化地问:“想喝什么?”
那青年明显愣住了,拨头发的手指也一并僵在了耳边。
郑飞鸾眉头微皱,又问了一遍:“想喝什么?”
见郑飞鸾是真的没认出自己来,青年咬了咬牙,这才不甘愿地摘下口罩和墨镜,露出了那张常年被五位数护肤品精心保养的姣好脸庞。
他收拾好失落的情绪,拿出久经磨练的演技,扑粉似的往脸上抹了三分喜色七分愁容,又妆点了一番久别重逢犹不减的深情,然后朝郑飞鸾温柔一笑。
“飞鸾,好久不见了。”
第六十五章
看到那张脸,郑飞鸾耳畔警铃大作,戒心直接冲破了红线。
谢砚。
他有多久没见过这个人了?
上回听到谢砚的名字还是在电视综艺里,当时何岸在场,主持人只提了四五句,差点害他心肌梗死。这回真人找上门来,万一被何岸知道,他这个夏天辛辛苦苦攒的分全得清零。
郑飞鸾如临大敌,压低了嗓子问:“你来干什么?”
谢砚倒是没把自己当外人,墨镜和口罩随手往吧台上一放,也不等邀请,拉开高脚椅就坐了上去:“我在镇北的影视城拍戏啊,听说你在这儿度假,想一想我们也有七年没见了,就过来看看。”
说罢当真左右打量起来,兴味盎然的样子。
郑飞鸾不悦地压了压眉峰。
听说?
上哪儿去听说?
他在落昙镇休假的事可不是公开新闻,十个人有九个知道。相反,就算在久盛内部,这也是秘而不宣的机要。
谢砚拐弯抹角打听他的消息,不可能是单纯来叙旧的。
“你们的饮料名字都好可爱啊,logo和插画也好可爱,特别是那颗红草莓。”谢砚手掌托腮,像模像样地欣赏起了墙上的价目表,“飞鸾,你不请我喝一杯吗?”
当然不。
郑飞鸾低头扫了眼手表,然后抬起头,视线越过落地窗,看向了对岸的青果客栈——下午两点二十六分,铃兰应该已经睡醒了。他家小公主嘴巴娇惯,醒了就要吃奶糕,何岸随时有可能抱她过来。
薛定谔的修罗场。
命悬一线。
谢砚见他一直不搭理自己,脸上无光,只好强作笑颜打圆场:“你看,我怎么忘了,我喜欢喝的这儿都没有……”
“对,没有。”
所以你怎么还不走?
郑飞鸾态度冷淡,继续清理着他的磨豆机,显出了几分不耐烦。
谢砚的表情僵了僵,笑容勉强挂在嘴角,却实在不如之前好看了:“飞鸾,你还记得吗,我以前喜欢喝白葡萄酒,你就经常送酒给我。你送我的第一瓶是勃艮第长相思,我一直都没忘。
“那时候我还小,不懂得它有多好喝,这些年尝了许多别的,才发现,还是你送的最合口味。而且名字也好听,长相思,长相思,那不就是痴情未改、经久不衰的意思吗……”
“抱歉,我完全不记得了。”
郑飞鸾假装没听出他的言外之意,说:“我这个人向来薄情,也不念旧,七八年过去,口味早就换过好几轮了。”
谢砚一下子噎住,脸颊乍红乍白,视线因为窘迫而不得不四处游弋着。
许久,他才不确定地问:“飞鸾,你有新欢了?”
郑飞鸾笑了笑:“你说呢?”
他又不是贞洁烈妇,被一个oga甩了,还得禁欲七八年去换块贞节牌坊。
颇为可笑的是,从对方那震惊又失落的反应推断,谢砚恐怕还真是那么以为的——他这些年早已被粉丝哄飘了,不管走到哪儿,周围都是此起彼伏的吹捧和表白,随口说一句“我爱你们”,能收获成百上千倍浪潮般的尖叫。
他几乎信以为真了,觉得自己的爱是万能的,像黄金,像钻石,像美玉,人人都抢着要。只要他拿出来,就没有人能无动于衷。
这种虚幻的自信,他甚至同样套在了郑飞鸾身上。
现在,谢砚终于清醒了少许,却仍然心怀不甘:“这样啊……那,那真是太好了。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怕你走不出来,如果你能遇到第二个真爱,他又值得你爱,我当然要恭喜你了。飞鸾,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份荣幸,能跟你的oga认识一下?”
他倒要看看,郑飞鸾的新宠是个怎样耀眼的美人。
没想到郑飞鸾径直回绝了:“我觉得没必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不喜欢让前任去打扰现任。”
打扰?
谢砚听得心里一阵窝火。
多少人守着机场四五个小时只为了亲眼看他十几秒,多少人千里迢迢飞来落昙镇探班,能拍到一张他的正脸照就心满意足,怎么到了郑飞鸾这里,跟他见一面都算“打扰”了?
但表面上,谢砚仍然维持着落落大方的模样,很是善解人意地说:“飞鸾,我知道你在顾虑什么。你怕跟我见了面,他会误会你。其实不用担心啊,你想,他要是真的爱你,就无论如何都不会怀疑你,要是怀疑你了,就说明他……”
“不是怀疑不怀疑的问题,是我不想给他添堵,一点都不行。”
郑飞鸾冷硬地打断了谢砚,最后五个字说得尤其重。
谢砚立时语塞,咬着牙,好半天都没想出来下面该怎么聊。
他是真的没料到,曾经把他当做心肝儿疼爱、甘愿砸上千万博他一笑的郑飞鸾,身边有了新人,居然就能绝情到这种地步,连个起码的好脸色都不给。
但是……
要忍住。
他现在有求于人,必须忍这一时。等他把郑飞鸾抢回来了,该他得的宠爱,他会一分不少地榨干净。而他今天遭受的冷眼,也会加倍让那个oga好好体会一把。
当务之急不是卖惨或者卖笑,是适可而止,维护好他在郑飞鸾心中的形象。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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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师不利,就先到这儿吧。谢砚跳下高脚椅,轻声道:“飞鸾,我没有恶意的,只是正好有空,过来找你叙叙旧,看看你过得好不好。既然你一切都好,那我也没什么可担心的了。你接着忙吧,我先回剧组去了,一大票人还等着我呢。”
说着对郑飞鸾温良地笑了笑,拿起自己的东西,转身离开了西点屋。
这点演技和心机,对郑飞鸾显然是不管用的。他伫立在吧台后头,目光紧随谢砚的身影,确保他出门之后往远离青果客栈的方向去了才放心。
不,还不能放心。
如果谢砚早就打听出了何岸的事,趁他不注意,已经去对面搅过浑水了怎么办?
那他不是今晚就要跪搓衣板了?
郑飞鸾越想心里越没底,立刻扔下软毛刷和磨豆机,奔去青果客栈探查敌情了。
-
结果一踏进客栈大门,还没走几步,郑飞鸾看到院子里的景象,心里“咯噔”一下,屏住呼吸掉过头,就要轻手轻脚地往回溜。
当我没来过。
只可惜……
“飞鸾?”
还是被何岸发现了。
郑飞鸾脚步一僵,不得不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何岸正抱着铃兰坐在九重葛的凉荫下,圆木桌上摆着一杯仙草茶、一块抹茶千层,还支着一台平板电脑。
屏幕亮着,里面赫然是燕宁的脸。
“……爸。”
郑飞鸾老老实实打了个招呼。
燕宁就笑了:“跑什么跑啊?以为我看不到你吗?”
“没跑啊……”郑飞鸾挠了挠脖子,差点把颈后的隔离贴给抓下来,“我这不是怕打扰你们的天伦之乐么?”
燕宁挂念何岸父女,每隔两三天就找他们聊一会儿,通常选在日光晴朗的下午,郑飞鸾人在西点屋,正巧错开。今天他自己跑来“探查敌情”,歪打正着撞上了。
说实话,郑飞鸾也不是怕燕宁。
与燕宁单独相处也罢,与何岸单独相处也罢,郑飞鸾其实都挺自在的,但燕宁跟何岸同时出现的时候,他就有点招架不住了。要是再加上铃兰,那就好比祖媳孙三代oga联盟,强大得无坚不摧——任意一个都能轻松捏死他,何况结成同盟。
郑飞鸾插兜站在何岸身旁,明明高大健硕的一个alpha,内心却孤立无援,仿佛一只被扔进了暴力兔窝的小狼崽。
何岸往旁边挪了挪,给他腾出个位置。郑飞鸾不好推辞,只得顶着巨大的压力坐了下来。
也不知道要熬多久才能解脱。
燕宁那边也是一座庭院,宽木搭桥,卵石铺径,折过一片洁净的白沙地,沙地边缘插着一支五彩纸风车。远处浅水汀步,绿草灯龛,红枫艳如火烧,与一树黄银杏隔石相依。
很是简雅的古典风格。
何岸瞧着喜欢,便问:“燕叔叔,这是哪儿啊?我记得前几回和您聊天,您家的风格不是这样的。”
燕宁回答:“是我自己的房子,在渊大周围,栀子花西街知道吗?”
“知道啊,裴记书店那边嘛,附近有家很讲格调的咖啡馆,巴掌大,只收现金,我以前去打过工的。”何岸连连点头,又有些疑惑,“那条街上也有住宅吗?我以为都是名人故居。”
“买的早就有了。”燕宁莞尔,“我有时候懒得回家,就宿在这里。平常诗社的孩子们也会过来,每人带一小包茶叶,借我的茶室开讨论会。我家周嫂最喜欢给他们弄小饼干吃,每回开到一半,莫名其妙就变成烘焙研讨会了。”
何岸忍不住笑了出来,羡慕道:“我当初要是加入诗社就好了,说不定能早点认识您……或者,或者多在栀子花西街逛逛什么的……”
“飞鸾要是不作孽,早点把你领回家,我们也能换一种更好的方式见面。”燕宁说。
郑飞鸾平白被扎一刀,扶额道:“我错了,爸,求您别说了。”
燕宁微笑不语。
何岸又问:“那这栋房子,您平常是一个人住吗?”
燕宁点了点头:“对,一个人住。弘明没有这儿的钥匙,进不来,也不敢进来。当然了,飞鸾也没钥匙,你们以后万一吵架了……”
“爸!”
郑飞鸾试图阻拦。
“……你就带着铃兰来这儿住,安全,清净,有周嫂负责一日三餐,还可以养几只猫猫狗狗。”
“真的吗?”何岸我不是在给自己追媳妇,是在给您追儿媳妇呢?
“话说回来,飞鸾最近的表现怎么样?”燕宁关心地问。
何岸看向了郑飞鸾。
郑飞鸾哪敢当着燕宁的面挤眉弄眼,立刻大方地摊了摊手,示意何岸诚实回答。何岸垂眸一想,决定给郑飞鸾几分面子,评价道:“还行吧,得有七十分了。”
燕宁深表欣慰,对郑飞鸾说:“看来,我不用担心你一个人被撵回渊江了。”
-
他们这通视频聊了将近一个钟头,郑飞鸾作为旁听生,偶尔还要被拉出来充当话题,简直精疲力竭。
好不容易说了再见,切断信号,趁着何岸收纳平板的功夫,郑飞鸾站起来活络了一番筋骨,感觉整个人都复活了。
“所以,你找我有什么事?”何岸忽然问。
郑飞鸾:“嗯?”
努力回想了三四秒,他才猛地记起,自己刚才过来是为了“探查敌情”。
“呃,也没什么重要的事,西点屋那边生意不忙,所以过来看看。何岸,今天……有没有……”郑飞鸾佯装不经意地问,“……有没有人来找过你?”
“找我?”何岸很茫然,“找我干什么?”
看这反应,必然是没有了。
压在郑飞鸾胸口的石头“扑通”落了地。
“没事。”他摆了摆手,含糊其辞道,“最近镇上游客多,我怕有人来骚扰你。”
“……”
哄谁呢。
何岸不禁蹙起了眉头,若有所思——所以,难道是郑飞鸾那边出了什么事吗?
第六十六章
何岸很快就得到了问题的答案。
因为没过多久,他就在围炉夜话时听到了谢砚的名字。
天南地北来的姑娘们热情高涨,谈论着影视城新开拍的大型玄幻剧《镜中仙》。她们大多是剧中alpha主演高启慎的粉丝,也有几个喜欢oga主演秦允,谢砚作为主要配角之一,被顺带提到了几句。
过程中,郑飞鸾频频假咳,一直顾左右而言他,试图引开何岸的注意力。
何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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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憋不住笑了。看样子,郑飞鸾是担心谢砚来骚扰他。可他们都分手多少年了,谢砚也有了自己的婚姻,两边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为什么要没事找事,惦记他一个普普通通的oga呢?
何岸觉得好笑,索性故意装出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逗郑飞鸾玩,任他在那儿干着急。
但事实证明,这一回郑飞鸾并不是杞人忧天。
几天后,何岸去市集的小商铺采购了一些日用品。当他拎着购物袋往回走,穿过客栈附近的小巷时,突然被人半途截了路。
何岸神色不惊,安安静静地站在巷尾看着对方。
从气息判断,对方也是一个oga,然而那身乔装的造型——亮黄色兜帽风衣,铆钉铅笔裤,口罩蒙面,一副尺寸夸张的蛤蟆镜遮住了大半张脸——实在不知道该说他低调得太失败,还是高调得太成功。
何岸很想善意地提醒他,想在落昙镇掩人耳目,穿着朴素远比戴口罩有用。
对方扶着镜架,煞有介事地绕着何岸转了一圈,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仿佛在观赏某种罕见动物,然后才把墨镜和口罩一摘,露出脸来,朝何岸抬了抬下巴:“认得我吗?”
还真是谢砚。
何岸不清楚他的来意,便照实回答:“认得。”
谢砚又问:“那你觉得我长得好看吗?”
何岸点了点头:“好看。”
“那把我们两个放在一块儿,是喜欢你的人多,还是喜欢我的人多?”
“你。”
谢砚一声嗤笑。
他还当是什么厉害角色,能把郑飞鸾收得这样服服帖帖,原来只是一个木讷的土包子,连自己在嘲讽他都听不出来,只会一个两个地往外蹦字儿。
自从被郑飞鸾甩了冷眼,谢砚就一直心神不宁,生怕郑飞鸾的新欢是渊江某个名门世家出身。他们这些混迹娱乐圈的oga,知名度再高,放在老派豪门眼中依然是不入流的戏子,哪里能和世家子女相提并论?
如果郑飞鸾当真爱上了一个门当户对的,谢砚就无路可走了。
可现在呢,现在还有什么值得担心的?跟他斗的压根就不是虎狼之流,而是一只温驯懦弱的小羊羔。
瞧瞧他穿的都是些什么?
俗劣的亚麻半袖衫,圆领,糙边,袖口缝了一圈土气的蓝印花布,衣摆还绣了朵花。帆布鞋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老款式了,洗得颜色都快褪没了。头发又卷又蓬,微风一吹就懒洋洋地晃,一副没睡醒的模样,就连那张姑且称得上美貌的脸,也被糟糕的穿搭给毁了。
何岸手上还拎着泛旧的环保布袋,谢砚定睛一看,里头装着洗洁精、保鲜膜、牙刷、牙膏、塑料衣夹、粘毛筒……全是些廉价的生活杂物。
没救了。
由内而外的市井气质。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雇佣的职业侦探昨晚告诉他:这个叫何岸的oga甚至还生过孩子。
谢砚当时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他总算看明白了,什么“怕前任打扰现任”、“不想给他添堵”,说得拳拳真切,实际上呢,无非就是郑飞鸾玩腻了渊江的正统美人,趁着休假无聊,偷尝几口偏远小镇上的清粥小菜,还偏偏选了个自带拖油瓶的。
太寒碜了,寒碜得没脸带出来见人。
谢砚怎么会不了解郑飞鸾?这种平庸至极的oga,要郑飞鸾娶回家朝夕相处,他跑都来不及。
谢砚心情舒爽,用一种无比同情的眼神看着何岸,不怀好意地问:“你说,如果我和你同时看中了一个alpha,那个alpha会选谁啊?”
答案是多么显而易见,又是多么伤人,谢砚已经准备好了欣赏对方被羞辱的表情,谁知这个oga不识相,居然还非常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回答了三个字:“不知道。”
不知道?!
谢砚七窍生烟,纹过的眉毛都竖了起来:“你什么意思?挑衅?”
“不是啊。”何岸摇了摇头,“世界上有几亿个alpha,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喜好,我又不是他们肚子里的蛔虫,怎么说得准呢……”
“少给我装蒜,你会不知道我指的是谁?”谢砚刻薄道,“这么嚣张,是不是觉得自己长得漂亮,郑飞鸾就跑不掉了?”
“……”
何岸无奈地耸了耸肩,默默给郑飞鸾扣了一分。
前男友这么神经质,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谢砚大约也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大了,显得气度不如人,便勉强压了压火气:“你是小地方出来的,就守着这一亩三分地转悠,没去过渊江,可能不知道郑飞鸾在那边是什么地位,也拎不清自己的分量。我来告诉你吧,在渊江……”
“在落昙镇,他就只是红莓西点屋的老板。”何岸说,“谢谢你,但我不想关心他在渊江的事。”
谢砚感到匪夷所思,刚压下去的怒气迅速飚了回来:“他难道会在这里开一辈子西点屋?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见何岸没反应,谢砚几乎气竭,高声道:“郑飞鸾在休假!他之所以跟你在一起是因为那些光鲜亮丽的oga不在身边!睁开眼睛看看吧,你算什么东西,你就是他拿来打发无聊的一包调味料,还真以为他上了瘾,非你不可,会把你娶回家好好供着?”
何岸没有立即反驳。
他站在那儿,等谢砚慢慢恢复了冷静,才开口道:“等休假结束了,他回他的渊江,我就留在我的落昙镇。”
谢砚一愣,连续几秒都没能理解:“什、什么意思?你不在乎他对你认真不认真,也不想嫁给他?”
我梦寐以求的东西,你凭什么就敢说不稀罕?
何岸低头笑了:“谢砚,我不明白,郑飞鸾对我认不认真,娶不娶我,到底和你有什么关系?我记得新闻上说,你去年已经结婚了。”
这句话真是精准地戳到了谢砚的痛处。
他恼羞成怒,恨恨道:“结婚了又怎么样?我喜欢他,可以为他离婚,他也不是老封建,不会对我有成见的。倒是你,嘴上说得云淡风轻,什么留在落昙镇,嫁不嫁他无所谓,其实你早就知道带着个赔钱的拖油瓶根本嫁不进去吧?”
何岸眉头一皱,拎着环保袋的手不由紧了紧。
以他有限的想象力,真的想象不出一个在镜头前以文雅谦逊著称的明星,怎么能在私底下表现得这么尖酸刻薄,简直像在用生命演一部宫斗剧。
可他不想参与这么弱智的宫斗剧。
何岸往前走了两步,在谢砚面前站定脚跟,说:“你喜欢郑飞鸾,就尽管去追,这是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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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间的事,我不干涉……”当然,如果他三两下就被你撬走了,以后也没机会再跪搓衣板了。
“……但是同样的,你也不能跑来要求我让路,因为这样干扰到我了,明白吗?”
谢砚用力捏着墨镜,手指颤抖,一张俊脸气得惨白。
这个oga……跟他预想的完全不一样,什么土气懦弱,连边都不沾!这就是个小地方养出来的狠角色,看上去衣着朴素、眼神单纯,实际上心机深沉,一百个不好惹。看他那副有恃无恐的样子,说不定还真靠狐媚本事把郑飞鸾迷得神魂颠倒,大人连孩子一起要了。
“麻烦让一让吧,我该回家了。”何岸轻声说。
谢砚咬牙盯着他,寸步不肯相让。
何岸也不执着,把环保袋往怀里一揣,从旁边绕了过去。
“喂!”
走到巷口时,谢砚突然从背后高声喊住了他:“你知道吗,你这副清高冷淡的样子,跟当年的我一模一样。没想到过了七年,郑飞鸾的口味还是一点没变!”
何岸忍不住笑了出来。
郑飞鸾,再扣一分。
因为你当年挑男朋友的眼光实在太差了。
何岸脚步轻盈,拐过一道弯,把那讨人烦的声音甩在了小巷里。
-
深夜,落昙市万朗酒店,十七层山景阳台。
谢砚披着睡袍坐在软椅上,一手夹烟,一手捧剧本,心不在焉地翻阅着。远方是二十公里外的落昙山,山脚一座小镇,树影间灯火如星辉。
他右耳挂了只耳机,正和渊江的alpha有一搭没一搭聊着天。下午在何岸那儿碰了一鼻子灰、积了一肚子不痛快,恨意无处发泄,于是越聊越烦躁,连同剧本上那个用荧光笔划出的角色名也越发不顺眼起来。
谢砚骤然情绪爆发,一把抄起剧本,狠狠砸在了茶几上。
第一配角?
去他妈的吧,谁稀罕这个完美到无聊的第一配角?
他原本定下要演的,是那个表面毒舌、内心正直、遇事处处精明、遇情处处迷糊的第一主角。光看剧本,他就知道这个角色注定要爆红,何况搭戏的还是实力派alpha男星高启慎——这两年,他的人气一直不温不火,就指着这部《镜中仙》打一波漂亮的翻红仗。
但就在签合同当天,他碗里的肥肉被人叼走了。
秦允,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刚从选秀节目出道攒了点粉丝,就野心勃勃地傍上了渊江秦家,抢起资源来毫不手软。更恶心的是,明明当了,他还要立牌坊,仗着自己也姓秦,见人便说认了秦家四少当哥哥,是干净的兄弟情谊。
谢砚等了两年的大好机会,临到手边,说没有就没有了。
他嫉恨得面目扭曲。
如果当年不是他太清高,怕和郑飞鸾在一起会蒙上被包养的污名,主动提出了分手,改和身边的保镖交往,就凭郑飞鸾这个强硬的后台,谁敢动他看上的角色?
这两年,他每一天都在后悔。
因为没有后台,他在人踩人的娱乐圈走得步履维艰,手中资源锐减,接戏屈居二番三番,连参加综艺节目也不再能稳稳站在中央,几个新晋小生甚至敢将他挤到一旁,公然抢他的镜头。
而面对急遽降低的话题度,他的团队一筹莫展。
换了别的艺人,这时候哪怕负面新闻也得拿出来炒一炒了,谢砚却不行。他清高自律的暖男形象是从出道第一天起就维护到现在的,怎么能因此染上污点?
为了不被遗忘,谢砚走了一步饮鸩止渴的坏棋。
宣布婚讯。
这确实给他带来了一段短暂的热度,但随之而来的,是更可怕的人气跌落——“已婚”打破了alpha们对他的占有幻想,也消除了oga们对他的追随欲。
那时谢砚才明白,什么都可以放弃,唯独郑飞鸾不能放弃。
有了郑飞鸾,才会有永远不灭的聚光灯,有了聚光灯,才会有源源不断的人气和资源,就连他最在乎的、清白干净的好口碑,都能作为人设的一部分被完美塑造出来。
他当初怎么会傻到用郑飞鸾的宠爱去换口碑呢?
他后悔了。
他要回到郑飞鸾身边去。
但是谢砚知道,在此之前,他必须先跨过两块拦路石。
一块是何岸,郑飞鸾如今的oga,另一块则是江柏,他的alpha丈夫——无论如何,他总不能带着已婚身份去向郑飞鸾示好。棘手的是,过去这两三年,他将自己与江柏的爱情宣扬得太美好了,贸然抛出一句“感情不睦导致离婚”,一定会拉低形象分。
真是麻烦透顶。
电话那头,江柏还在喋喋不休地说一些关怀的话。
他本是一个不善言辞的alpha,做了谢砚多年的贴身保镖,向来寡言少语,专注陪伴,谢砚也喜欢他的沉默。可不知道为什么,结婚以后,江柏变得越来越唠叨,什么都要过问,什么都要操心,仿佛把谢砚当成了一个长不大的孩子。
他需要这些廉价的关心吗?
不。
他只需要资源,实打实能带来人气的资源。
江柏没有察觉出谢砚的敷衍,还在电话那边温柔地絮叨,说想他了,要买张机票飞来落昙镇探媳妇的班。
谢砚当即拉下了脸。
你来干什么?
能帮我把主角从别人手里抢回来吗?
都跟着我在娱乐圈混了多少年了,还是只会干保镖一种工作,其他一窍不通。既然这样,就老老实实当个哑巴,留在渊江帮我管网店和餐厅,别总来我眼前晃!
谢砚正准备呵斥回去,,因为就在那天,发生了一件值得纪念的喜事:
铃兰学会说句子了。
不再是“猫猫”、“鸭鸭”、“好吃”这样零散的碎词,而是一个结构规整、主系表俱全且长达七字的感叹句:
“你才不是我爸爸!”
这个“你”,指的就是郑飞鸾。
当时,郑飞鸾正端着一块香草奶糕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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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铃兰面前,软磨硬泡,试图诱哄她叫爸爸。铃兰瞪着溜圆的眼睛,生平第一次用语言勇敢地表达了拒绝。吐字清晰,措辞准确,情绪饱满,连句尾的感叹号都无声胜有声。
要知道铃兰还不满两岁,许多孩子在她这个年纪,最简单的词语都说得磕磕巴巴。
何岸大喜过望,打开铃兰的成长日记,把这句话连同故事背景一起惟妙惟肖地记录了下来,晚上又多做了几道菜,以表庆贺。
一盘秋葵炒虾仁,一盘荠菜拌豆干,五例菌菇茶碗蒸,香得程修眼冒绿光。
饭桌上,何岸抱着铃兰,笑盈盈地逗弄:“今天咱们宝宝学会说句子了,说了什么呀?”
“你才不是我爸爸!”
程修叼着虾仁,戴逍嚼着豆干,异口同声地配合。
铃兰咬着小拳头吃吃发笑,郑飞鸾捧着自己那份茶碗蒸,舀起一匙送到嘴边,听到这句,也尴尬而不失礼貌地笑了笑。
你们开心就好。
铃兰才二十个月大,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他就不信他作为亲生父亲,靠着自带的血缘加成,会等不来一声甜津津的“爸爸”。
“郑总,你应该这么想,你这也算参与了铃兰重要的成长过程,对吧?比方说……”程修别出心裁,以一种火上浇油的方式安慰他,“上次铃兰学走路,也是你吓会的啊。”
哪壶不开提哪壶!
郑飞鸾攥着汤匙,愠怒地翻了程修一个白眼,内心却不知道怎么回事,莫名地产生了一股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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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餐桌撤净,茶几上摆好了奶油瓜子、鱼皮花生和鲜榨水果茶,又到了每晚的固定活动:客厅茶话会。
戴逍买了台掌机,拉着程修一块儿玩《分手厨房》。
这是一款合作烹饪游戏,需要两个玩家配合着切菜、炖汤、上菜、刷碗,每完成一单可以赚取一笔小费,同样的,订单超时也会扣钱。戴逍和程修不负众望,在疯狂互骂中接连刷新纪录,打出了零分、负十分、负二十分、负五十分的好成绩。
汤锅熊熊燃烧,厨房焚为灰烬。
何岸盯着一片混乱的厨房,有些不确定地询问:“这个游戏……是分越低越好吗?”
程修一口气没提上来,轰然倒在沙发扶手上,几乎气绝。
戴逍掂着手柄陷入了沉思:“程修,我觉得吧,我和你的默契真的有点问题……我们再合作下去,青果客栈的未来可能会跟这个厨房一样……”
程修弹了起来:“一个游戏而已,你就不能乐观点吗?来来来,何岸,你们来。”
说着硬是把自己的红手柄塞给何岸,又抢过戴逍的蓝手柄塞给了郑飞鸾。
然后他朝旁边挪了挪,伸手往戴逍肩上一搭,小声道:“缺乏自信怎么办?很简单,看看更差的。”
戴逍悄悄竖起了大拇指。
郑飞鸾三十年来没打过游戏,握着手柄摆弄了几下,问何岸:“你会吗?”
何岸点点头:“看他们玩了一会儿了,大概会一点吧。”
郑飞鸾:“那想玩吗?”
何岸:“嗯。”
两个人便重开了程修他们阵亡的关卡,接着玩了下去,并且在戴逍和程修幸灾乐祸的注目礼中,一路行云流水,势如破竹,关关三星。
而且全程没有对话。
程修大跌眼镜,瞪着电视上两个溜来跑去、配合完美的角色,表示极其不解:“为什么他们都不用交流的?”
而我们就咆哮得跟同时杀一万只鹅一样?!
戴逍支着腮帮子,认真思索道:“现在我有点相信他俩是最佳契合了……这种默契,我只看一对双胞胎主播打出来过。”
“可他们不是已经……”程修指了指后颈。
戴逍无奈地看着他:“你们beta生理课都是睡过去的吗?信息素契合度是基因契合度最主要的外部表达之一,这是考点啊。”
程修冷哼了一声:“那我们没啥契合度,就要永远火烧厨房了吗?”
“勤能补拙,勤能补拙。”戴逍安慰他,“平常多练一练,万一撞了大运,还是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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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入了夜,客厅里聚的人多起来,电视就换了作用,开始播放一些轻松的娱乐新闻。
铃兰照旧当她的小邮差,挎着一篮奶糖,挨个给哥哥姐姐们发糖吃,还特有仪式感,每一颗都得端端正正放进掌心才行。在青果客栈的点评页面上,有不少五星好评都是冲着她给的。
何岸窝在沙发角落,毛毯覆膝,安安静静读着书。郑飞鸾就守在旁边,一手搭沙发靠背,一手端咖啡,用身体不露痕迹地把何岸圈起来,形成一块“他人勿扰”的区域。
后颈的隔离胶贴久了,有点痒,他下意识挠了挠。
何岸注意到了,便说:“难受就撕下来吧。”
郑飞鸾略微一愣:“没事,等会儿回去泡个澡,再扑点爽身粉就好了。”
“我没那么脆弱的。”何岸解释。
“我知道,但是抵抗信息素这样的事,还是交给我来做比较好。”郑飞鸾朝他淡淡一笑,温声说道。
小邮差派送完奶糖,拎着篮子来找何岸报告,哼哼唧唧要往他腿上爬。何岸掀开毯子,正欲去抱,郑飞鸾弯腰一捞,顺势将她送进了何岸怀中。
篮子里还剩最后一粒糖,郑飞鸾拿起来,剥开糖纸,悄悄放进了嘴里。
很甜。
电视荧幕上,俊男靓女走马灯似的过。何岸搂着铃兰一抬头,便看到了下午刚刚打过照面的那张面孔——谢砚身着古装戏服,衣袂飘然,正在给前来探班的粉丝们签名。
镜头里的oga仿佛换了一个灵魂,平易近人,彬彬识礼,唇边始终漾着合宜的微笑,甚至嗓音都和下午不同了,离冷淡差了一两分,又不至于过分热情,绝妙地在两者之间拿捏住了平衡。
君子端方,引人慕仰。
这样的谢砚,哪儿还看得出一点歇斯底里的狂躁?
记者采访谢砚的粉丝,那姑娘紧紧抱着一瓶矿泉水,激动得面颊涨红:“砚砚、砚砚比我想象的还要亲切!他真的超可爱啊,外冷内热,明明拍戏已经很累了,还不去休息,一直在跟我们交流,每个人都送了一瓶水,还嘱咐我们回去的路上注意安全,所以你们不要再说他清高了,他真的很暖男!
“然后……然后就是,我要说,作为一名砚台,恳请大家务必要支持《镜中仙》,支持我们砚砚的谪羽仙君!”
说着朝镜头深深鞠了一躬。
这条新闻很短,匆匆几十秒就换了主角。何岸逗弄着铃兰,心里却在想,一个人,能把自己活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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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够不容易的了,人前人后两张面孔,难道不会累坏吗?何况,饰演一个与自身性格迥异的人,就像蒙上了一张艳丽的画皮,赚来再多喜爱,也总该明白这喜爱不属于真正的自己。谢砚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呢?
何岸隐约知道一点答案,却无法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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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会面以后,何岸心里多少有了顾虑,怕谢砚在背地里搞小动作。他倒不担心自己,只担心孩子,于是不论走到哪儿都把铃兰牢牢看在眼皮底下。但接连几天,客栈一直风平浪静的,他也就慢慢把谢砚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