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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契合[ABO](2)


何岸被强大而友善的alpha安抚,头疼缓解了不少。
alpha搬完箱子,简单作了一番自我介绍:大名戴逍,主职摄影师,兼职潜水教练,同时也是这家青果客栈的老板。何岸抱着一丝渺茫的希望提及了自己无处可去的困境,戴逍二话没说,起身打开一扇房门,问他:“这间行不行?”
那是一间朝南的卧室,宽敞,整洁,大面积铺洒阳光,还有以昙花为主题的墙绘装饰。位置在一楼,免去了上下楼梯的麻烦,又远离大门,不受临河酒吧打扰,一看就是全客栈最好的房间。
何岸受宠若惊,忙说不用这么高待遇,给个能搁床的地方就好。
戴逍打趣道:“千万别客气。你没事带着女儿多出去兜两圈,我的生意自然就来了。老实跟你说啊,最近镇上风气太差,是个客栈就在拼猫。六百六越来越胖,还老是消极怠工,根本拼不过别人家软绵绵的奶猫。我得另辟蹊径,开创一条全新的揽客路线。”
何岸还想说些什么,戴逍又道:“放心,不会让你俩白吃白住的,有空的时候帮我拾掇拾掇院子,再打理一下花草,剪剪枝、浇浇水。想把一家客栈照料好,要干的活儿其实不少的。”
戴逍性情爽快,三句话敲定长住事宜,掏出手机,把主题房的状态从“接受预订”改成了“已被预订”。改完之后想了想,索性直接下架了。
“我,我还有个同行的朋友,是个beta。”何岸差点把奔波在外的程修给漏了,连忙问,“他能和我们一起住吗?”
戴逍闻言,眼底瞬间闪过一道算计的精光,随即恢复如常,慷慨大方地说:“没事,尽管来住。”
半小时以后,程修气喘吁吁赶到了。
他流了一脖子热汗,皮肤被太阳晒得通红,挥舞着一片随手捡的叶子当蒲扇,仿佛一只深山里来的野猴儿。当时铃兰犯了困,被何岸抱回房里午睡,青果客栈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戴逍一个人。
戴逍没闲着,手持刨刀,架起一块约莫两米长的旧木板,动作流畅地削磨着板面。
程修眉眼带笑地打了招呼,又向他道了谢,问他自己住哪间房。戴逍抬头看他一眼,表情毫无变化,回头指着楼梯下方一间看起来就不大的屋子说:“你跟我挤一挤。我房里还有空地,够给你支张床。”
程修的笑容凝固了:“为什么?”
戴逍很诚实:“省钱。”
“那何岸怎么有单间?”
戴逍手上动作一顿,搁下宽刃刨刀,用一种“你是不是弱智”的目光看着程修:“因为他是oga。”
成年oga和成年alpha同睡一间房,双方定力再好,半个月之内也必定会滚到一张床上去。这道理浅显易懂,近乎白痴水准。程修哑口无言,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他挠了挠脖子,内心还是十分抗拒和一个初次见面的alpha同居。
alpha这类生物强势又野蛮,老爱用气场压制beta。程修还没摸清对方的底细,觉得要是草率答应下来,跟冒冒失失搬进狼窝也没多大区别,将来有的是苦头吃,就说:“那你也给我腾个单间呗,反正你这客栈挺大的,空房也多。”
“怎么,不想跟我住啊?”戴逍听出话中之意,玩味地挑起了一边眉毛。
程修:“不、不行吗?”
“不行。”戴逍冷下脸来,“我本来一个人住得好好的,看在何岸的面子上牺牲隐私,送你一张床位,已经够良心的了。你倒好,还嫌弃起我来了。”
他啧啧两声,赏给程修一个不识趣的鄙夷眼色,抄起刨刀继续干活。卷木花一层一层堆积在脚边,蓬松薄软,淹没了他的脚背。
“你也别不开心,我这么跟你说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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栈里的每间房都是挂在网上开放预订的,少一间就少一笔收入。我们经营客栈的竞争人家是电子存折,你是嘴炮存折啊?”
“滚,我那钱都换成固定资产了。一百四十平米的房子,渊江市中心黄金地带,左手博物馆,右手话剧院,贵得要死,你赚的这点破钱连月供都不够。等那套房子卖出去了,我保证一次性付清租金……不,我要把你隔壁的客栈买下来,精装修,大减价,专抢你的生意。”
戴逍倒是无所谓。
恶性竞争,不用我出手,镇上收保护费的混混马上教你做人。
程修没听到戴逍内心的嘲讽,以为他怂了,因而享受起了报复的快意,讽刺道:“喂,你这么好心,该不会看上我家何岸了吧?听哥一句劝,别肖想何岸,他丧偶也轮不到你。知道他家alpha活着的时候多牛逼吗?你们全镇客栈的房间加起来还没他家一栋楼多。”
“闭嘴吧,话这么多。”
戴逍抓起一床被子抛给程修,自己拿了俩耳塞塞住耳朵,翻身睡觉了。
住进青果客栈的第一天,程修就和戴逍结下了梁子。
连何岸都没想到,两个性格这么好的人居然会彼此看不顺眼,搞得鸡飞狗跳,小插曲不断。程修记恨上了戴逍,总爱挑一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向他吐槽,试图把戴逍描绘成一个镶进钱眼里的葛朗台,钢针都挑不出来的那种。
偏偏何岸又知道戴逍心善,是个非常招人喜欢的alpha。
当戴逍手持榔头、身穿背心、宽厚的肩膀上驮着一只六百六的时候,画面奇异地违和,又奇异地温暖,让人无比留恋落昙镇的生活。
日子就这么磕磕碰碰、细水长流地过了九个月,像一支卡农,重复着,重复着,逐渐融入了少许美妙的不同。
何岸抱着铃兰,在石桥上呼吸新鲜空气。
今天没有六百六惊扰,鸭子们梳理完毛发,陆续跳入水中,荡开一圈圈清澈的碧波与树影,钻过低矮的桥洞,朝镇东游去了。
铃兰挥了挥小手,向它们告别。
“丫丫再见。”
视野正中央,一轮旭日从东方升了起来。朝霞是赤金色的,天空渐趋明朗,雅闻一条街的店主们逐一卸下木板、开门营业,只有热闹了半宿的酒吧还沉睡着。
街角有一家书店,何岸曾经去过许多次。那儿卖插画集,卖烹调宝典,卖植物图册,唯独不卖印着西装半身像的商业杂志——属于城市的东西,这座偏僻的小镇上无人关心。
可是今天,何岸忽然有些好奇了。
在安宁的地方过了九个月安宁的日子,他很想知道,千里之外那座飘着烟尘与尾气的大都市里,那个驱逐了他的男人……现在过得怎样。
第十七章
天色浑浊,烟尘呛鼻。
这是郑飞鸾清早打开窗户的第一感觉。
事实上,手机app告诉他今日气温适宜,体感舒爽,空气质量指数低于30;卫星地图中的绿色植被或深或浅,覆盖了渊江接近80的城市面积;手指按住屏幕往下一拉,社交圈刷出了一溜儿照片,里面有无穷无尽的晴空碧水、雀鸟花荫。
但那个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别处。
它与郑飞鸾的五感隔离,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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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的视网膜上成像。
属于他的世界更像一张被无限锐化过的照片,边缘尖利,色调刺目,酸臭难闻的气味分子放大了数倍,争先恐后扑入鼻腔,生怕他呼吸到一缕清甜的空气。
从不知哪天开始,强烈的感官不适就一直死死纠缠着他,如同镜片上一层抹不去的污浊,令人厌烦,偏偏无可奈何。
郑飞鸾关上飘窗,转身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时,床边已经摆好了张婶为他准备的衬衣。
高支海岛棉,那不勒斯手工定制,分明是最好的布料与裁剪,穿上之后却不断摩擦肩颈与手腕,产生了类似劣质亚麻的糙刺感。没等系完扣子,他已经忍耐不下去了,烦躁地扯开衬衣掼到床上,大步踏进了衣帽间。
但直到布料凌乱铺了满地,他也没找到一件称心如意的。
木质衣架晃动的巨大声响引来了张婶。她匆匆赶到衣帽间,只见那个她从小带到大的男人正裸着上身站在中央,脸色阴暗,肝火大动,手里还攥着一件brioni衬衣。
她战战兢兢地问:“飞鸾,这是怎么了?”
衬衣被毫不留情地掷到她脚边,犹如一块不值钱的抹布:“你就让我穿这些东西出门?!”
张婶往后一缩,头也不敢抬:“飞鸾,我真的已经按你的要求把每件衣服都熨过了,柔顺剂也加了双倍的量,连裁缝都说……”
说他们找不出更舒适的面料了。
千篇一律,每天都拿同样的借口搪塞他,却解决不了最简单的穿衣问题。
郑飞鸾按捺住怒火,从衣架上随便拽了一件,边穿边冷冷地道:“张婶,你在郑家做了也有三十年了,父亲一直夸你尽责,才挑了你过来伺候我,怎么一离开本家,你就变得这么敷衍了?到底是我的衣服特别难保养,还是我不如父亲值得你认真对待?”
这诛心之论实在骇人,张婶一下子脸色煞白:“飞鸾,你,你不能这么说话的。我从小就最疼你,对你和对我的亲儿子没什么两样……”
郑飞鸾瞥了她一记冷眼:“出去。”
张婶有苦难诉,带着一肚子委屈离开了。
郑飞鸾系好七颗贝母扣,又抓起一件熨烫平整的西装。衣物一着身,他就像被发红的烙铁烫了肩似的,额头爆筋,牙齿咬紧,几乎想把张婶再喊回来骂一遍——这根本就不配称做西装!它充其量是一件透气性奇差的雨衣,沉甸甸地包裹住躯体。汗液无处可去,在密闭的布料夹层间蒸发。闷热,潮湿,黏稠,还不如梅雨季节一床永远干不了的湿被子!
他攥着衣领,许久才缓缓呼出一口气,没让暴躁的情绪掌控自己。
餐厅里,张婶已经摆好了一桌子早餐,从清粥豆浆到可颂咖啡,中式西式一应俱全,唯恐不合郑飞鸾的胃口。
但挑剔的郑少爷依旧没赏脸。
他路过餐桌,端起咖啡喝了一口,随即露出厌弃的神色,“呸”一声全吐回了杯子里,将杯子连同碟子往桌上粗暴地一砸,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住处。
什么咖啡豆才烘焙得出这种味道?
难喝得要命!
这个世界大约是疯了。张婶做的菜他从幼年吃到成年,几乎塑造了他对食物的一套评判标准。在郑飞鸾眼中,张婶的手艺就代表家的味道,无论米其林三星还是藏于民间的珍馐美味都不能与之比肩。搬离郑家大宅后,他抱怨吃不惯新厨子做的饭,父亲便让张婶跟了过来,专门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而即使是这样养刁了味蕾的菜肴,也渐渐变得一顿不如一顿,甚至难以下咽了。
每一天,郑飞鸾的生活都在相似的混乱中开始。
上个月是这样,上周也是这样。到了今天,衬衣、西装、早餐……这些他早已指出过几十遍的问题非但毫无改善,还变得更加糟糕。所有人都劝他“平心静气”,他却不知道除了圣人,还有谁能“平心静气”地忍受这样的生活。
七点半,黑漆迈巴赫准时停在了底楼。司机拉开后车门,恭敬地请郑飞鸾入座,然后关闭车门,回到驾驶座发动了汽车。
他正准备出发,郑飞鸾突然道:“下车。”
司机不禁打了个差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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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太安静了,那原本该是他偏爱的氛围,此刻却压抑得令人窒息,茉莉味的清香剂飘散到空气中,闻起来也比以往俗劣。他想吹一吹清冽的风,便把车窗打开了一道缝,外头的汽车尾气抓住机会乘虚而入,不断刺激脆弱的鼻粘膜。
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只得关紧了车窗。
车子开上高架桥,远方的晨光无比刺眼,犹如一轮十二点钟高悬的烈日。江畔的摩天大楼隐没在层层叠叠的云霭里,玻璃墙面失去了光泽,黯淡,陈旧,落后了时代十几年。驶近渊江市中心时,隔着一层单向玻璃,他看到了油腻的街道、污水横流的井盖,还有因为常年风吹日晒而褪了色的路牌。
这座城市没有一处是顺眼的。
若是放在从前,郑飞鸾根本不会留意那些脏乱无序的细节。可是现在,他阻止不了它们疯狂抢占自己的视野,驱逐掉每一幅美好的画面。
他被迫收回视线,开始查阅今天的行程表。
时间槽的每一行都被塞得密密麻麻,红橙黄绿,零星才有几个能喘口气的白格子。他看着繁重的工作安排,无端的倦意忽而涌了上来,意识一阵虚乏,额头昏沉,眼皮微闭,几乎就要恍恍惚惚地睡过去——明明才睡完一场八小时的饱觉,体力应当是充沛的,可疲惫的感觉前所未有地强烈,就像是……刚熬了一个通宵。
不,没有。
昨晚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安然无恙地躺在自己的床上,一觉睡到了天亮,半步也没迈出去过。否则,张婶怎么会不告诉我?
郑飞鸾以手捂脸,用力搓了搓酸胀的眼眶,逼迫自己打起精神来。
没关系的,这些熟悉的混乱与焦虑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之前对信息素一无所知的时候尚且顺利熬了过来,这一次,我没有任何理由熬不过。
第十八章
七点五十五分,忙碌的周一即将正式拉开帷幕。
郑飞鸾伸手紧了紧领带,整理好袖口与衣襟,目视前方,将自己调整到了最适宜工作的完美状态。
七点五十八分,车子驶入久盛双子塔底层,停在了宽敞的门廊下方。
等候多时的领班快步上前拉开车门,以标准的八颗齿微笑迎接车里的人,毕恭毕敬说了声“郑总好”,然后立刻退到旁边。郑飞鸾俯身下车,一双皮鞋明光锃亮、不染尘灰,稳稳踏在了平整的灰砖上。
他大步走向门厅,目不斜视,经过领班时随口丢下了一句:“领带换个颜色。”
领班瑟瑟惴栗,飞快扯掉百搭款领带塞进裤兜,与同事交换了一个近乎绝望的眼神。
酒店内,一团乌黑的阴云裹挟着暴雨与雷电掠过前台,所到之处气压骤降。正在帮客人办理入住与退房手续的服务生们个个动作僵硬,下意识伏低脑袋,屏住呼吸,假装自己是静止的墙壁浮雕。
他们用余光偷偷追随郑飞鸾的身影,生怕动静稍微弄大点儿,那个要命的阎王就突然拐过来了——在这人人自危的时刻,只要郑飞鸾走到你面前,基本就意味着你的工作到此为止。
显然,阎王今天的目标非常明确,看都没看前台一眼,头也不回直奔电梯而去。可怜的前台们终于落下了心里的石头,该敲键盘的敲键盘,该递房卡的递房卡。谁想一口气没喘完,郑飞鸾眼眸微沉,脚步一顿,径直折了回来。
啪。
角落处的前台正在为一位花裙姑娘办理入住,被那高大的阴影一笼罩,手指打颤,卡夹不慎跌落在冰冷的大理石台面上,发出了一声轻响。
他慌忙低头:“郑总,对不起!”
郑飞鸾根本没看他,却紧紧盯着那位花裙姑娘,从额头看到鼻尖,又从鼻尖看到下巴,目光精锐而犀利,像在寻找某件至关重要的东西。
花裙姑娘脸红了:“您、您好,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郑飞鸾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朝那姑娘歉疚地笑了笑:“冒昧打扰了。我留意到你身上有一种迷人的香味,闻起来清新自然,让人觉得非常舒服——是你的信息素吗?”
“哦,不、不是,我是beta。我们beta的信息素跟白开水一样,没什么味道的。”花裙姑娘脸更红了,语无伦次冲他憨笑,“您闻到的应该是……呃,是我的香水味吧?”
郑飞鸾便问:“您用哪款香水?”
花裙姑娘被他的一张俊脸撩得心慌,胸口小鹿乱撞,突然间死活记不起香水牌子了。她窘迫了好半天,眼前救命的灵光一闪,打开拎包手忙脚乱翻弄一阵子,居然奇迹般地找到了那瓶香水,捧在掌心递给郑飞鸾:“喏,就是这款!”
翠绿磨砂玻璃瓶,花篮型标签,一枝含苞待放的铃兰花斜倚在标签边缘,下方印着一行烫银花体字:uguet des bois。
铃兰木。
郑飞鸾接过香水瓶,轻轻按下喷头。一股细密的水雾弥漫到空气中,湿润,清爽,气味甘冽,仿佛带有某种奇妙的魔法,让世界恢复了原本温柔的色调。
它是一幕一幕淌过玻璃的雨水,带走油脂与烟尘,留下一扇洁净的窗,还有雨后晴日里豁然开朗的景。
瓦蓝重归瓦蓝,水绿重归水绿。
郑飞鸾握着那只造型精美的香水瓶,眼神发怔,指腹描摹过纤长的叶梗,几乎舍不得松开。
花裙姑娘见他喜欢,想也不想就决定慷慨相赠:“这瓶我已经用了快大半了,也不值多少钱。您要是喜欢,我把它送给您吧?”
“谢谢。”
郑飞鸾没推辞,五指应声收紧,将玻璃瓶纳入了掌心,然后抬起头来问她:“经常住久盛旗下的酒店吗?”
花裙姑娘伸手挠了挠头发:“这个……其实不太常住。久盛的酒店有点贵,这次是公派出差可以报销,我才来住的。要是自己出门旅游,我应该就住不起了。”
郑飞鸾点头表示了解,转身对前台服务生说:“麻烦帮我免去这位小姐的账单——免一整年。”
前台火速领命:“好的,郑总!”
离开前,郑飞鸾收起香水瓶,礼貌地向那女孩欠了欠身:“谢谢你的礼物。”
“不……不谢……”
花裙女孩目送郑飞鸾远去,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个男人的身份,惊讶地捂住了嘴唇。
上午八点整,郑飞鸾准时踏进了办公室。
从地毯到天花板打理得干净整洁、一尘不染,所有物品都按照他的喜好,以最顺眼的角度摆放在了最合适的位置。桌上的细口瓷瓶里插着一束娇嫩的铃兰花,俞乐提心吊胆地站在旁边,就像一个等候审判的嫌犯。
郑飞鸾扫了眼铃兰,神色平静,没像上周那样瞬间暴跳如雷。俞乐知道这是认可的意思,忍不住激动地握了握拳头,元气十足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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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总早上好!”
“早上好。”
郑飞鸾破天荒给了回应,那久违的绅士态度让俞乐足足三秒没回过神来。
“交代你一件事。”郑飞鸾取出那只磨砂香水瓶递给俞乐,“在五十五楼工作的人,不分男女,每人都去买一瓶,以后随身带着。我身边的其他东西,熏香、洗手液、清洁喷雾……但凡能换的,都给我换成这种味道。”
他发号施令向来不爱给理由,俞乐长期下来早已习惯了,接过香水瓶说了声好,直接出门执行。离开办公室后,她好奇地低头打量了一番瓶子,待看清楚标签上的图案,心里顿时一惊:
又是铃兰。
刚才她在花店给程修打电话,绝境中依稀捕捉到了“铃兰”两个字,如同抓住救命稻草,立刻买了一束最新鲜的碰运气,赶在郑飞鸾抵达前三十秒插进了花瓶。
看样子,明天得把花店里的铃兰全买下来才行。
俞乐正盯着香水瓶出神,一股异常冷峻的alpha信息素气味迎面袭来,带着七分犀利的骁悍劲,让人颈后发寒。她打了个,那份不加掩饰的喜悦就像一只凶蛮的拳头,无情击碎了他年幼的心。他怕得厉害,预感这世界或许要变了,便趁父亲离开的间隙偷偷打开了报告。
信息素类型:alpha 482。
浓度:l9。
他徒劳地揉搓双眼,盯着那个可怕的“9”看了一遍又一遍。
一夕之间,迟到的alpha弟弟带着罕见且珍贵的顶级信息素,夺走了他已经拥有和将要拥有的一切。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信息素就是alpha赖以生存的杀伐利器,它的重要性对大家族的继承人来说尤其毋庸置疑——两个统治力与决策力不相上下的alpha坐在谈判桌两端对峙,浓度低的一方永远会被浓度强的一方压制。
9级浓度,它是alpha傲慢一世的资本。
在郑飞鸾的满月宴上,郑父公开了这个振奋人心的喜讯。消息传开后,整个渊江已经没有人会怀疑久盛光明的未来,当然,也没有人会认为郑家长子还有成为继承人的可能性。
郑飞奕从云端跌落到泥地,失去了大部分宠爱与关注。
成年后,郑父在久盛为他保留了一席之地,可这些历练资源与一个alpha的野心相比实在少得可怜,倒不如说是看在父子情面上的施舍。
一支箭练不出一个好弓手,十个兵带不出一个好将军,郑飞奕如何不懂父亲的意思。他知道,如果哪天他自愿提出离开,父亲非但不会挽留,还会毫不犹豫把他那份也拨给郑飞鸾。
但他不甘心就此出局。
他竭尽全力地想要抓住一切潜在的保护伞,譬如来自母亲家族的支持,譬如在暗中扶植一股属于自己的力量,又譬如……
争取这根翡翠项坠背后的势力。
“我当面送给秦萱的生日礼物,为什么会在你手上?”
郑飞鸾双手撑桌站起来,冷声问道。
“为什么?”
郑飞奕哂笑,同时右手一扬,只听玉石碰击一声清响,那碎坠子带着劲风砸了过来,撞上桌面,险些因为力度过大滑到地上去:“她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挑了自己生日当天向你告白,而你呢,你对她说了什么混账话,自己不记得了吗?!”
郑飞鸾神色一变:“告白?”
秦萱,对他?
秦郑两家是三代世交,郑家这一辈生了飞奕飞鸾两个alpha男孩,没有oga,秦家却有一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oga女儿,名叫秦萱,生得娇俏可人,从小就如蚌贝般养在深闺中,偶尔才会由父母带来郑家做客。
上周末秦萱过二十二岁生日,单独约了郑飞鸾共进晚餐,郑飞鸾便送出了一条昂贵的翡翠项坠作为生日礼物。然而今天,这条项坠不仅无故易主,还裂成了碎片。
更诡异的是,他对郑飞奕所说的“告白”竟没有一点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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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
郑飞奕站在门口,敏锐的目光紧紧锁住郑飞鸾的脸,试图从他惊愕的表情中挖掘出尽可能多的信息。良久,他慢慢勾起了唇角,轻笑道:“不记得了?那么其他的事还有印象吗?比方说,你亲口要她放弃痴心妄想,因为你已经结婚了,还有个快满周岁的女儿?”
快满周岁的女儿?!
郑飞鸾如遭雷击,霎时瞳仁收缩,手指抠紧,几乎用去了十成定力才稳住表情。
“……又比方说,她当着你的面砸了项坠,你却一句安慰不给,起身甩手走人,把她一个人扔在了餐厅里,没结账,也没留车,是老秦家派人接回去的。”
他故意说得很慢,一边说一边留意郑飞鸾的反应。郑飞鸾始终沉默着与他对视,漆黑的双眸就像一口不透光的深井,隐藏了底下剧烈的情绪波动。
他不能反驳。
尽管他对哥哥所说的全无印象,但他心里清楚,这些极有可能都是真的。
把何岸驱离渊江以后,寻偶症并未如预期的那样日渐好转,反而仍在频繁发作。之前他还可以向程修确认行踪,现在程修已经被他亲自开除了,他又不便向新助理透露真实的精神状况,于是一下子陷入了茫然的境地——时常连自己也不知道流逝的夜晚究竟去了哪里。
他寄希望于信息素药物,可惜疗效甚微。
郑飞鸾敛下眼眸,不动声色地回忆了几秒钟,然后立刻意识到,周六那晚的记忆果真缺失了一大段——他不记得秦萱曾经告白过,也不记得晚餐的后半程谈了什么,甚至不记得自己是何时结账、何时离席,又是何时回家的。
他的记忆戛然而止在某个暧昧的场景,现在回想起来着实令人心惊:那时甜点才刚刚端上,秦萱坐在对面,脸色泛红,神态娇羞,手指忐忑地摩挲着项坠的银链子,似乎要鼓足勇气对他说些什么,偏又开不了口。
正是告白的征兆。
“据我所知,你在人前向来很懂分寸,就算生气也能礼让三分,永远一派谦谦君子的样子。秦萱跑来指责你凶神恶煞的时候,老实说,我起初是一点也不信的。不过相比这个,我更关心另一件事:你说自己结婚了,还有个女儿,到底是什么意思?”
郑飞奕就那么洒落地敞着门说话,也不压低音量,丝毫没有避人耳目的打算。他的声音散向远处,落入了无心或有心者的耳中。
郑飞鸾呼吸一滞,不由绷紧了心里的那根弦。思忖片刻后,他终于开口道:“我很抱歉。”
“嗯?”
“我没有结婚,更没有什么快满周岁的女儿。周六那晚是我太烦躁了,加上临时有事要马上离开,怕一两句话哄不好秦萱——那丫头从小就被秦伯宠坏了,缠人得很,不编个强硬点的借口根本不会死心。这事我确实有错,我会专程登门向秦伯致歉的。哥哥,劳您费心了。”
一番话说得真切诚恳,理由虽然简单,却也简单得合情合理。
郑飞奕是一个心思缜密的人,犀利地察觉到了一处逻辑上的矛盾,正待往深里推敲,对方的信息素气场却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干扰了他的冷静。
兄弟对峙,他从来都是处于下风的一方。
他明白事情就此陷入僵局,不得不终止秦萱的话题,转而说道:“我这次过来,是有一个不太妙的消息要告诉你:最近你的表现太令人失望了,已经一顿,意识到了不妥。他闭上眼,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当那双眼睛再度睁开时,多余的温度已经从瞳孔中消失了。
他迟早会有女儿,但不是这一个。
这一个,是她卑劣的生父擅自违背了协议、带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偷偷生下来的,不受欢迎,也不被承认。
甚至不应该存在。
郑飞鸾面无表情地删除了照片,然后,目光不可避免地悬停在了界面顶端一个熟悉的号码上——他并不知道这个号码的主人是谁,但他知道,自己(至少是寻偶症发作时的自己)已经和对方联系了将近一周。
因为每天早晨,他都会把这个号码拖入黑名单,然而第二天,它必定会重新出现在白名单里,雷打不动地发来进度报告,如同一颗割不掉的毒瘤。
郑飞鸾往下拽了拽屏幕,昨晚的聊天记录多达五页。在交流过程中,“他”以近乎威胁的口吻要求对方加快调查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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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追加了一笔数额惊人的调查费用。
但在清醒时,他对此没有一点印象。
除了再一次徒劳地删除、拉黑,郑飞鸾发觉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事情正在逐步往失控的方向发展。
监事会已经盯上他了,他坐的这把椅子一天比一天不稳。如果不能尽快解决问题,也许到了周五,这间办公室真的会易主。
郑飞鸾别无办法,只能打开通讯录,找到一个备注为“江祁”的号码,发出了这样一条短信:
今晚9点,诊室等我。
第二十章
“你真应该早点过来。”
穿白大褂的年轻医生推开诊室门,放下化验单,从冷藏柜中取出了一瓶10l的透明药剂。他又拆开一支新针管,动作娴熟地加温、抽取、消毒,将药液缓缓推入了郑飞鸾体内。
静脉注射,针尖刺穿皮肤,先是一阵细微的疼痛,然后就漾开了奇异的冰爽感。
郑飞鸾闭着双眼躺在沙发上,放松肌肉,衬衣包裹的胸膛缓慢起伏。药液软化了原先僵硬的血管,焦躁的情绪也随之一丝一缕散去。待一管推完,他这壶喧闹、翻滚、彻夜不得安宁的沸水终于冷却了下来。
“好好躺着,全身放松,心里别想事情。”
江祁拔出针管扔进垃圾桶,顺手调暗了诊室的灯光,留给他一个惬意的休息环境。
喝完一杯咖啡后,江祁问:“舒服吗?”
“嗯。”
郑飞鸾慵懒地应了一声。
“这是浓度最高的注射安抚剂,比之前的口服药高了18,药效不长,24小时,还有成瘾性,我只敢给你用这一次。”江祁神色凝重,“如果我说,未来你必须依赖它才能正常生活,你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吗?”
郑飞鸾没睁眼,半晌才讥诮地笑了笑:“比起向oga低头,我宁可药物成瘾。”
“这不一样!”江祁立刻严肃地纠正他,“安抚剂用久了,心肺会产生慢性损伤。要是每天打一支,预期寿命会降低很多,但oga的天然信息素对你是百益无一害的。”
郑飞鸾终于把眼睛张开了一条缝,淡漠地望向对方,嘲讽道:“怎么,连你也打算劝我认怂了?”
诊室内骤然安静下来,久久无人说话。
alpha的自尊是一道高压线,beta们从来不敢轻易触碰。郑飞鸾再用这样的口吻一问,江祁就算有一万个胆子也被吓了回去。可报告单上那条急转直下的红线实在太棘手了,要是现在不讲清楚,今后只可能更糟。
江祁深吸一口气,谨慎地斟酌着用词,说道:“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我当然希望你能挺过去。但是以一个医生的身份,我不得不劝说你尽早接纳事实——戒断疗法在你身上已经失效了。这是刚出的信息素平衡报告,你的状态还在恶化,而且是加速恶化,这说明:我们之前的推测过于乐观了。”
“什么推测?”
“关于成瘾性质的推测。”江祁回答, “我现在认为,你对那个oga很可能不是表面成瘾,而是根源成瘾。”
郑飞鸾倏地睁眼,“多大把握?”
江祁不敢粉饰太平,报出了一个极高的概率:“百分之九十。”
表面成瘾,这是一种可以治愈的信息素依赖。只要远离致瘾源,再配合一些替代药物,短则数月,长则数年,alpha就能从oga的信息素囚牢中解脱。
与之相反的是根源成瘾,它永远不能被治愈。
第一次结合标记时,alpha在oga的后颈留下了带血的齿痕,oga则在alpha的性腺里打下了一枚不可撤销的无形烙印。从此,oga就成了烛火的芯、泉水的眼、alpha的空气和阳光。如果哪天他消失了,alpha会像一头野兽失去了藏身的巢穴,一天比一天焦躁、敏感、萎靡,最终丧失生机。
体现在检测报告上,“表面成瘾”的信息素曲线是逐步上升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趋近正常值,“根源成瘾”则恰恰相反——它会偏离正常值越来越远,直到完全失去控制。
而江祁之所以改变判断,就是因为看到了郑飞鸾最新的信息素曲线。
雪崩式下降。
离高危红线只差十一个百分点。
“这条线一直很平稳,如果是表面成瘾,现在多少也该出现一点上扬趋势了,但你的数值不是这样。你在一个月里跌掉了20,按照同样的速度发展下去……”江祁呼吸一紧,不受控制地加快了语速,“到下个月的今天,你可能就没法坐在这里和我好好聊天了。”
郑飞鸾以手撑颌,面无表情地问:“我会怎样?”
“你会一直处在寻偶期,从夜晚找到白天,拒绝休息。”江祁说,“依我对寻偶症的研究,你可能会用尽一切办法找他,有些甚至是现在的你都不敢动用的,直到把他找回来为止。”
“安抚剂呢,也没用么?”
郑飞鸾抬了抬刚打过针的左手。
江祁苦笑道:“相信我,到了那个时候,除了你的oga,没有人能近你的身。”
郑飞鸾垂眸沉思了一会儿,指尖以缓慢的频率轻轻点着面颊,然后平静地做了一个总结:“没了他,我就活不下去,你是这个意思吗?”
语气极端冷淡,态度事不关己,仿佛谈论的根本不是自己的命运与生死,而是别人的。
江祁迟疑了几秒钟,点了点头:“是。”
“那就看看没了他,我到底还能活多久吧。”
郑飞鸾无意再谈下去,主动终止了这次问诊,手撑沙发站起来,抄起西装外套穿上,又弯腰拿起搁在茶几上的车钥匙,也不与江祁说一声告辞,径自过去打开了门。
在他迈出去的前一秒,江祁突然开口叫住了他:“等等!”
郑飞鸾止步回头,用眼神示意他有话快讲。
江祁说:“信息素紊乱是生理性的,我不知道有没有方法可以治疗它,现在没有,说不定以后就能研究出来,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寻偶症本身是心因性的。也就是说,只要寻偶人格相信他的oga已经死了,就不会再出现了。”
“有意思。”郑飞鸾轻轻一挑眉毛,语气玩味,“怎么才能让他相信oga已经死了?”
“你和他是一个人,信息是共享的。想让他相信,你自己就得先相信,想让你相信,那个oga……就得真的死。”
“是么?”
郑飞鸾若有所思地笑了笑。
大约是他的笑容太冰冷,江祁产生了一丝寒意,惊觉自己刚才说的话实在太容易产生歧义了,慌忙解释道:“我、我说这些是为了告诉你,如果你的oga出意外死了,你不一定会跟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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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活下来的希望,而不是为了提醒你、提醒你可以去……”
“提醒我什么?”郑飞鸾见他欲言又止,低声笑了。
江祁没敢继续说下去。
郑飞鸾的眸色顷刻冷了一度。他伸手提了提衬衣领口,沉声说道:“你放心,我就算再不择手段,该守住的底线还是会守住的。”
第二十一章
离开诊所后,郑飞鸾去了一家江畔的私人会所。
鸟笼。
那里豢养着各色羽毛华美的小雀儿,黑目、彩翎、啁啾清亮,齐齐立在栖木之上,每一只的脚环上都系着一枚烫银名牌——只有入会的客人们才知道,这并不是鸟雀的名字。
郑飞鸾选了一只艳丽的绯胸鹦鹉,侍者取下鸟笼,毕恭毕敬地说:“一会儿就给您干干净净地送过去。”
小雀儿来的时候不着寸缕,只裹了一条奶白色的羊毛毯子。
他脚踩地毯,一步一步悄无声息地靠近了郑飞鸾。后者正坐在落地窗边休息,手指支着眉心,半寐半醒,衬衣扣子一粒未解,还严严实实地系在那里,显然对今晚的性事并不热衷。
没关系,我会让你马上痒起来的。
小雀儿用舌尖舔了舔嘴唇,在郑飞鸾两腿间跪下,解开裤扣,拉开拉链,以撩人的姿态衔住了那根腥红的巨物,一吮一嘬弄硬了,开始娴熟地侍弄。
他的技巧相当不错,郑飞鸾腰际一阵麻痒,不由撩开眼皮看了他几秒钟——腰韧臀翘,眼神热辣,确实是一个称心如意的oga。养鸟的侍者说,这只小雀儿平面模特出身,性格带着点儿踩线的小娇纵,红辣椒似的,敢正面跟客人呛声,有一股别样的热情劲。
说真的,比那个乏善可陈的oga招人喜欢多了。
下腹渐起酸热,郑飞鸾点燃了一根烟,往后靠在沙发上享受着久违的快感。
一团又一团白雾蔓延开来,混合着烟草味和alpha的发情气味,狂野且迷人,让小雀儿飞快软了骨头。尖喙般啄人的小暴脾气还没亮相就不见了,他迷离着一双眼,以完全臣服的姿态跪在郑飞鸾面前,身体哆嗦个不停,腿根处不断有湿滑的粘液淌下来,几乎进入了假性发情状态。
他一边摆动腰胯,一边卖力地伺候郑飞鸾,唇舌滚烫,一股股热气喷在腥咸的性器上。可直到膝盖在地毯上磨破了皮,郑飞鸾还是没有要射的迹象。
“先生……先生……”小雀儿实在熬不住了,可怜地央求他。
没意思透了。
郑飞鸾伸手在玻璃皿边沿一敲,落下了一簇亮着红星的烟灰。他抓起羊毛毯子盖住自己的下身,也盖住了小雀儿潮红的脸。
“去漱口吧。”他冷淡地说。
小雀儿战战兢兢松了口,膝行着从郑飞鸾腿间爬出来,起身时两腿发软,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没能站稳。
他匆匆去卫生间冲了冷水澡,用指甲拼命掐自己的掌心,好不容易从发情的失态中解脱了出来。可一出卫生间,空气中浓烈的alpha信息素就像一只饱含色欲的手,瞬间又撩得他面红耳赤、口吐热浪。
这样的alpha……在床上一定很猛吧?要是能当一晚他的床伴,被他压着插到高潮,该有多爽啊。
小雀儿咬着指尖,心痒难耐。
但郑飞鸾没扭头看他,依然维持着刚才的姿势坐在窗边,默不作声地望着江面,唯一的动作就是轻轻吐出了一口烟。
小雀儿不甘心,翘首以盼等在玄关,见郑飞鸾果真没有留他的意思,只好抱憾离开了。
夜空幽蓝,辽远的江水映着一轮圆镜般的月亮,离满月只差了一弧,就像刚才的快感,也始终离巅峰差了一步。
不,差了太多太多。
郑飞鸾今晚之所以来“鸟笼”,是因为离开诊所前江祁问了他一个问题:“你上一次接受oga的信息素安抚是什么时候?”
那时郑飞鸾才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将近一年没有和oga上床了。
他照样晨勃,硬度与尺寸都与从前无差,或许正是因为生理上太正常了,别处的异常才一直被掩盖在底下:他的欲望变得极淡,淡到近乎消失。过去的一年里他参加了形形色色的社交场合,遇见了许多优秀的oga,却没有产生过一次想贴近的冲动。
就像是……丧失了alpha天生的捕猎本能。
江祁友善地建议他找几个oga陪床。说到底,天然信息素才是最优质的安抚剂,要是遇上了合缘的,在身边养一段时间也未尝不可以。
所以他才来了这里。
但是,当小雀儿伏在他胯间示好的时候,郑飞鸾察觉到了更严重的问题。
他对oga的气息不再敏感了。
理智上,他知道小雀儿就是自己偏爱的那类oga:漂亮,机灵,懂得识人眼色,眉宇间藏着一股独特的风情,伺候人的时候也够直率,所以短短几秒钟,他就硬了。
只是后来,他就像一壶永远温热却永远烧不开的水,不论时间多长,始终离沸腾差了关键的一线。他渴望那种能攥住心脏的、令人窒息激颤的舒悦,小雀儿给他的却是一杯兑水的酒,太薄,太寡淡,喝空杯底也醉不了。
他想打电话问江祁,拇指缓慢地在屏幕上一个一个按数字,按到拨号键时,他眸色一暗,搁下了手机。
没什么好问的,无非就是阈值那一套:和100契合度的oga做过了,敏感阈值提高,再去和80契合度的oga做,当然满足不了。
江祁会说的话,他能猜个八九不离十。
是,这些道理太简单了,他懂。他不懂的是,把那个庸碌的、怯懦的、受一点惊吓就哆哆嗦嗦白了嘴唇的oga扒光衣服丢到他面前,就凭那具瘦薄无趣的身体,他当真硬得起来吗?
也许那个品位独特的寻偶人格能,但他不能。
“鸟笼”那么大,乖巧的燕雀那么多,一只一只试过来,他总有机会找到契合的那一只。
当晚,郑飞鸾没有回市中心的公寓,而是睡在了会所里。
后半夜游轮归港,霓虹熄灭,喧闹的渊江等来了黎明前短暂的宁静。落地窗就开在那儿,起风时,窗帘便一高一低错落地飞扬起来。月光是亮透的乳白色,流淌过丝质被褥,色调冰凉而洁净。
浮云明明暗暗,露台一点夜灯如瘦烛。
睡意朦胧间,床尾忽地往下一沉。郑飞鸾敏锐地睁开眼,只见脚边伏着一个清瘦的oga。他裸着身子,皮肤白净剔透,一双瞳仁漆黑澄澈,好似月光下一汪发亮的深水,每一纹波澜都勾着人的心。
他用膝盖跪着往前爬,半途惊觉郑飞鸾醒转,当即慌得不敢动了。因为突然停住的缘故,略微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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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的发梢在耳边颤了颤,瞧着说不出的可爱。
“先生,我……”
他大约是怕了,眼神多了几分畏怯,肩膀一缩,变作一枝被人碰了叶尖的含羞草,敛下眼眸就急着要往后退。
“别走!”郑飞鸾立刻撑床坐起,向他伸出了手,温声唤道,“来。”
oga僵住了,不敢后退,也不敢往前,惊慌失措间一抬眼,目光卑微得教人心疼。
这反应……太古怪了。
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有多好看吗?也从来没有客人夸过他吗?皎洁光线勾勒出的肩膀、腰身与大腿,每一处的弧度都是完美的,像寒冬晨起看到的第一层无瑕的新雪,馋得人忍不住想抚摸,又怕一个不当心弄坏了它。
郑飞鸾紧盯着他不放,翻滚的热血一股一股冲至下腹,腿间一刹硬得发疼。
这是一只美貌而不自知的小夜莺。
也是他今晚的笼中鸟。
第二十二章
他倾身一拽,把oga拖到了大床中央,用自己结实的胸膛牢牢压住。
两人十指相扣,指根交错,软腻的触感竟比磁石更吸引人。他握了握,然后更紧地握了握,掌心冒出大量汗水,如同敷上了一层缠绵难舍的胶。
郑飞鸾深深望着他,问道:“陪过别的客人吗?”
oga瑟缩了一下。
“没有?”
“……嗯。”
郑飞鸾又问:“为什么?你这么漂亮,不该人人都抢着宠你吗?”
oga微微张大了瞳孔,忐忑地咬住下唇,望向郑飞鸾的目光里尽是困惑,似乎不明白他究竟是善意的提问还是恶意的讽刺。许久,他难堪地别开了脸,小声说:“我……我不好看的。”
“胡说。”郑飞鸾笑了,“你哪里不好看?”
oga垂着眼,嗓音颤抖起来:“哪里、哪里都不……唔!”
后半句“不好看”被封住嘴唇死死堵了回去,郑飞鸾收紧双臂,把人用力抱进怀里,在他的脸颊、额头、发梢接连落下了柔软的吻。他几乎整个人都粘在了oga身上,尽力与他的每一寸皮肤接触。
清甜的体香灌满了肺腑,舒爽得让他连指尖都在打颤。
郑飞鸾喘着粗气,低头啄弄oga的嘴唇:“宝贝,你很好看。你身上的每一个地方我都喜欢,真的。”
情欲迫在眉睫,他热得大汗淋漓,只觉浑身都在油锅里煎熬,便掀了睡袍,腰胯一沉,将自己炽热的性器塞进了oga腿间,让柔嫩的大腿皮肤紧紧裹住茎身摩擦。伞状顶端涨得鲜红,抵住会阴一路往下,靠近了热腻滑溜的入口。
“啊!”
尝试进入的时候,oga突然肌肉发僵,下巴抬起,因为疼痛而挣扎着挺了挺腰,嗓子眼里漏出一声短促的闷哼,却竭力咽了下去,不敢叫出口。
郑飞鸾心里蓦地一抽,当即停下了动作:“疼?”
oga错愕看着他,错愕中还透着些许茫然,似乎难以相信他竟会为了这个停下来。郑飞鸾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安慰他道:“疼了就告诉我,知道吗?”
oga却像听不懂这话似的,缓慢地眨了两下眼睛,好一会儿才结巴着跟他确认:“可、可以吗?”
“当然可以。”
郑飞鸾无奈地笑了,笑完后又蹙起眉头,深深地感到痛心——到底是谁教得你这样如履薄冰,连疼痛都以为是自己犯了错,忍着不敢说出口?又是谁摧毁了你对容貌的自信,生着这样一张漂亮的脸还妄自菲薄?
在遇见我之前,你究竟经历过什么,你被谁伤害过?
郑飞鸾很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可眼下oga正含着自己的肉刃痛楚发抖,显然不是提问的好时机。他便一手撑在oga身侧,一手探到两人交叠的下腹处,握住那根半勃半垂的东西温柔地捋动起来。
“先,先生……不要这样……”
oga许是没被人这么疼爱过,神色惊惶,一下子拔高了音调。
郑飞鸾当然不肯放开他,顾自用粗糙的指腹、宽厚的手掌揉弄那根硬邦邦的肉棍,指尖偶尔擦过孔眼,拈起一丝晶亮的粘液。oga飞快地红了耳垂,开始小口小口凌乱地呼吸,手指难耐地揪着被褥,一会儿抓紧一会儿松开,连眼眶都湿了。
“舒服么?”郑飞鸾问他。
oga羞于启齿。
郑飞鸾便贴近了他的耳朵问:“宝贝,你叫什么名字?”
oga应声打了个剧烈的哆嗦,字音全散在了唇间,依稀听出是个“岸”字。郑飞鸾就亲昵地叫他:“岸岸。”
“唔嗯……”
oga不受控制地一缩后穴,把郑飞鸾咬得更紧了。
这么连着叫了几声,郑飞鸾忽然一顿,感到下身被一股滑腻的热液浸没了。他借机往前顶了顶,果然顺畅地插进去一大截。
他不由笑道:“叫几声名字就湿成这样?”
oga低声呜咽,羞涩地伸手来捂他的嘴,被他含住指尖舔了个喘息如绵。
凌晨三点,浓烈的alpha信息素以露台为圆心弥漫开来,将整家会所笼罩其中,气势极度狂暴,带着十二分主动的敌意,彰示这里正在发生一场香艳的、严禁被任何人打扰的情事。
与信息素的悍戾相反的是,它的主人奇迹般温柔,顶入oga体内的过程几乎透支了下半辈子的耐心。
他怕oga疼痛,每进一寸都会给予足够的爱抚。可对方太敏感了,被舔得哭喘不止,唇也抖,腰也抖,两条缠在他腰上的大腿密密乱颤,白嫩的屁股还动不动就缩几下,夹得他情潮迭起,残存的几分理智也快散光了。
oga出了很多汗,乌黑的头发本来就带点儿小卷,被汗液一弄湿,发梢弯成了一簇簇猫爪似的尖勾,一下又一下抓着郑飞鸾的心窝。
郑飞鸾入迷般地低下头去,嘴唇一抿,含住了他耳畔的发丝。
还差一点点。
还……
他心一横,捧住oga汗淋淋的半边屁股,胯部猛地一挺,把余下的半截全插了进去。这一下大约是撞到了某个敏感的位置,oga发出了高昂羞臊的哭吟,双臂攀住郑飞鸾的肩膀,抬起腰肢,性器抵着他的小腹,竟然就这么射了出来。
射完以后,oga松开胳膊栽回了床上,上气不接下气地绵绵喘着。
他的体液不腥,带有一缕好闻的花香。
郑飞鸾忍着笑熬了一会儿,等他匀过气来了才开始慢慢抽动,边动边说:“又弄成这样,你什么时候才能有点长进?”
“……”
oga抓起枕巾,蒙住了自己绯红的脸。
不久后,在一下又一下响亮的臀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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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击声中,枕巾随着身体的剧烈晃动滑落到一旁,露出了那张迷失于情欲的脸。
曦光微亮,晨风游入窗户,吹开了一室铃兰香。
郑飞鸾靠坐在床头,臂膀搂着oga削瘦的肩。怀中人正安静地枕着他的胸膛浅眠,赤裸的身子躲进了睡袍里,藏在温暖的羊绒底下,只露出一双白皙修长的腿。他伸出手,拨开oga后颈处卷翘的头发——那儿有一枚新鲜的齿痕,是他今晚第一次射精时咬下的。
毫无理由的,郑飞鸾主动把一夜情过成了新婚夜,不仅标记了这个陌生的oga,还用精液射满了他的生殖腔。
所以……他可能已经怀孕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性,郑飞鸾突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无意识地勾起唇角笑了。他不动声色,悄悄把睡袍撩开了一些,看向oga平坦的肚子。
再过几个月,这儿就会慢慢鼓起来,为他孕育一个玲珑可爱的、头发也有点儿卷的孩子。
或者两个、三个……
郑飞鸾被美好的想象蛊惑了,只想现在就拿一床被子兜住这只迷人的小夜莺,扛回去好好养一辈子。
“宝贝,别在‘鸟笼’接客了,跟我回家,只陪我一个人,好不好?”他亲了亲oga的额头,说,“我有一栋山上的大房子,九个房间,还有一栋市中心的公寓,五个房间,以后都是你的。我会请最好的厨师来给你做吃的,请最好的裁缝来给你做衣服。你就乖乖住在里面,想养猫养猫,想养狗养狗,什么都不用操心,没事过来找我撒个娇、让我抱一抱就行,怎么样?”
oga一怔,身体发僵,就像被什么咒术定住了。
郑飞鸾见他不吱声,又温声细语地问了一遍:“跟我回家,嗯?”
他一低头,oga正好抬起眼来看他,那双乌黑的眸子很亮,含着薄薄的一层水,像泪,却不够溢出眼眶落下。
“你要……带我回家?”
“嗯。”
“真的吗?”
“真的。”
“可、可是现在……”
oga下意识朝露台看了一眼,突然惊惶地往回一缩,躲进了羊绒睡袍的阴影里,像是被朦胧的曦光灼痛了眼睛。
郑飞鸾感到不安,急切地问:“宝贝,怎么了?”
oga用手背严实地捂住自己的双眼,或者说挡住了可怕的曦光。他瑟缩在那里,凄楚地说:“我想跟你回家,我一直都想跟你回家,可是……飞鸾,你看外面,来不及了,天就要亮了……”
天要亮了?
郑飞鸾一个字也听不懂,心里慌得要命,捉住oga的手从他脸上挪开,强迫他睁眼面对自己:“天亮了,所以呢?”
oga躺在凌乱的大床上,久久凝望着他,眼里终于涌满了泪水。
他说:“天亮了,你就要醒了啊。”
湿润的嗓音被晨风一裹,拉向远方,朦胧得像一场失真的梦。
郑飞鸾猛地睁开了眼睛。
露台空敞,雪白的窗帘还和临睡前一样,在他的视野左侧忽高忽低地飞扬。房间里没有一丝清甜的花香,只有蜡烛燃尽后冰冷而疏离的余香。
胸膛上安稳的重量不见了,他下意识拢了拢睡袍,却搂了个空。
是梦。
梦里飞来了一只完美的小夜莺,在他肩头停留了片刻,又在晨光中化作一团云雾消散了。强烈的真实与虚幻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让他堕入了绝望的深渊。
就在某个微妙的瞬间,记忆突然交错,一幅几乎被他遗忘的画面闪现在了脑海里:
他的小夜莺裹着一条单薄的毯子跌坐在床边,仰着头,满脸惊惧地看着他。而被那条毯子所掩盖的,是苍白如雪的皮肤、青紫斑驳的瘀痕,还有腿根处半凝半流的血。
第二十三章
画面一闪而过,郑飞鸾的血液瞬息降到了冰点。
他记得这个片段。
一年多以前,当他第一次在破陋的出租屋里醒来时,何岸就以同样的姿势坐在床边,裹着一条脏污的薄毛毯,惊慌失措地扭头看着他。
可是回忆中的这张脸……为什么变成了小夜莺的?
郑飞鸾早已记不清何岸的相貌了。
清醒时他只见过何岸一面,oga的五官太平庸,泯然于众,实在没多少记忆点。就算两人的容貌确实有那么一两分相似,小夜莺也无疑要精致得多——但凡何岸有其十之八九、甚至十之三四的姿色,郑飞鸾知道自己绝对做不到心如止水。
是记忆与梦境混淆了。
不,他随即又否认了这个猜想:昨夜的鱼水之欢铭肌镂骨,怎么可能仅仅是一场春梦?
小夜莺必定是真实存在的。
郑飞鸾向“鸟笼”索要了每一只小雀儿的照片,逐张翻找,却一无所获。他不肯罢休,把昨晚出过笼的小雀儿们全叫到了会客室里,甜美的oga信息素味道融杂在一块儿,比熬稠了的糖浆还要浓腻齁人。
他亲自看过了每一张脸,又亲自查验过了每个人的后颈——皮肤光洁无损,没有一个曾被标记过。
小夜莺不在里面。
“他就是……就是昨天后半夜那个,弄得全会所都关了窗的……”
“对,就是他,味道一模一样!”
小雀儿们窃窃私语。不少人春潮躁动,流露出了爱慕的神色——这个alpha的信息素太强大了,有哪个oga不想被它浸浴?
其中一位显然是还没睡饱就被喊下了床,浑身上下冒着起床气。他举了举手,懒洋洋地说道:“您不用这样一个一个找。就凭您昨晚的信息素,谁要真跟您做了,别说这家会所,就算隔了十条街您都能逮到他。您闻不到气味,就说明他不在这儿。”
其他小雀儿们纷纷点头附和。
有几个大胆的上前两步,毛遂自荐,笑着说:“先生,您要不别找了。他好看,我们难道不好看吗?您挑一个顺眼的带回去养着呗,说不定养久了就喜欢了呢。”
郑飞鸾退后一步:“抱歉,打扰各位了。”
他的态度疏冷且明确,无意接纳飞来的艳福。小雀儿们互相看了几眼,面露失望,一个个扭头离开了。
会客室里只剩下了郑飞鸾一个人。他坐在沙发上,倦怠地仰面靠着沙发枕垫,手指深深插入发间,用拇指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
时间在飞快流逝着。
头顶的时钟拨过了八点,然后是八点零一、八点零二……
陆陆续续不间断地有电话和短信进来,询问他身在何处,催促他尽快露面,提醒他今天还有堆积如山的工作在等着处理。
郑飞鸾不为所动。
如果找不到他的oga,疲于奔命地工作又有什么意义?久盛有成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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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万的人撑着,缺他一个不会垮,可他的oga……怯生生爬上了他的床,渴求他的保护,又被他打上了标记,从此以后除了他,还能去依赖谁?
他的时间、金钱,乃至情感,应当无一例外地供奉给他的oga。
当这个离经叛道的念头出现在脑海中时,向来以事业为重的郑飞鸾竟未察觉到一丝异样。他把推送到手机屏幕上的消息一一忽略,然后打开相册,从“近期删除”里拖出了一张照片。
落昙镇,青石桥。
何岸抱着女儿,站在晨曦淡淡的光晕里。
照片里的oga背影薄怯,后颈苍白,黑亮的头发打着卷儿——不是那种夸张的、理发店烫出来的波浪小卷,而是从发根处弯出一道温和的弧度,蓬蓬松松延伸至发梢,再翘起一个俏皮的勾。
那是他昨夜抿过、吻过的发梢,是他连舌尖都记得的撩人形状。
郑飞鸾盯着这张背影照,耳内忽地一阵嗡鸣,手腕和手指不受控制地发起抖来——他的小夜莺倘若穿上了衣服,恐怕就是照片里的模样。
但是,这又怎样呢?
只是背影而已啊。
这世上背影相似的人不计其数,转过身来,依旧是千般面貌。郑飞鸾坚信只要得到何岸五官清晰的正面照,就能立刻摧毁这荒谬不经的臆测。
可是,他要去哪儿找何岸的正面照?
他拿着手机,鬼使神差地打开了通讯录黑名单。
昨天被他拉黑的手机号就躺在黑名单的第一条,152开头,注册地点江南省落昙市。郑飞鸾几乎一秒也没犹豫,将它拖出黑名单,切换消息界面,飞快地输入了五个字:
给我正面照。
想了想,又补充了两个字:要快。
他的手指移到“发送”上方,准备按下去。就在皮肤接触屏幕的一刹那,指尖猝然发麻,如同被冬季的高压静电狠狠扎了一下。
郑飞鸾瞬间僵住了动作,呼吸顿止,后背阵阵阴寒。他如梦初醒地盯着屏幕上自己亲手输入的七个字,似被一盆冰水浇透了全身。
他是疯了吗?
他现在这样,和寻偶症发作有什么区别?!
正在这个时候,手机屏幕上方跳出了一条新的消息推送,内容很短,只有两个字。郑飞鸾本想直接删除,一看到发信人的姓名,他不由愣住了:
郑弘明:速归。
半小时后,郑飞鸾赶回了临湖山庄。
渊江今晨落了一场小雨,十一月气温很低,牛毛雨丝里已经夹杂了几羽零星的白雪。刚打开车门,一股寒风卷着湿气呼啸而来,温度透骨奇冰。郑飞鸾没穿西装外套,当场鼻子发痒,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二少爷。”
家中徐妈抱着一件厚软的裘皮大衣守在门外,见他回来,匆匆下了台阶,严严实实地为他披上,心疼道:“怎么伞也不撑,外套也不穿?大冬天的光秃秃一件衬衣,像个什么样子。”
“还行,车里不冷。”郑飞鸾进了家门,问,“父亲在哪儿?”
徐妈一指客厅边角的雕花小门,那处铺着一条碎石僻径,是往湖畔去的:“老爷今天兴致好,说初雪天,风又静,鱼儿都要屯食,吃口肯定重,大清早天没亮就去小竹亭钓鱼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说着端了杯热茶给郑飞鸾:“暖暖身吧,徐妈给你加了甜枣子。”
郑飞鸾便接过喝了一口,又问:“我爸呢?”
“夫人还没起,在二楼睡觉。”徐妈压低了音量,悄悄地说,“他前些天着了凉,精神一直不太好。你等会儿记得去看看他,别总让他惦念你们兄弟俩。”
“好,我会去的。”
郑飞鸾点了点头,搁下茶杯,脱了那件保暖的大衣,推开角落的小门出去了。
门外一条宽约半米的碎石小径,穿过庭院,沿着山势向湖畔蜿蜒了百余米,尽头有一座四四方方的竹亭。郑飞鸾走近它,只见一个双鬓灰白的男人坐在栏杆边,手持钓竿,正在潜心垂钓。
这是他的父亲,郑弘明。
郑父行走凡尘俗世几十年,是个说一不二的狠角色:金山银海他走过,刀山火海他也走过;鲜少施仁布德,也不算大奸大恶;一双手从没真的沾过血,但要说久盛的亿万家财一分一厘都来得干净规矩,不欠血泪与冤魂,那无疑是个天大的笑话。
他已过花甲之年,体力的确不比从前了,便隐退下来,不再插手久盛的重大决策,回归田园,整日钓鱼、下棋、烹茶,做些修身养性的事。在外人眼中,这象征着久盛的实权已经落入了郑飞鸾手中。可实际上,稳如泰山坐在董事会主席位上的人依然是郑弘明。
郑弘明相貌儒雅,透着一股大学教授的学究气,目光却精明锐利,融合了商人的冷血、果断与睿智。
众人都说,郑家长子继承了父亲的气质,而次子继承了父亲的性格。可惜于郑弘明看来,他的两个alpha儿子,一个狠厉不足,一个圆滑尚缺,还远远不够资格继承他的衣钵。
尤其是郑飞鸾。
当江祁在电话里吞吞吐吐地把整件事情全盘托出的时候,郑弘明简直失望透顶。
他最器重的儿子,面对一个地位卑微的oga,居然昏招频出,把一局必胜棋走到了今天满盘皆输的地步。
够了。
他不能坐视不管,纵容郑飞鸾再这么不计后果地胡闹下去了。
第二十四章
“父亲。”
郑飞鸾站在亭外沉着嗓子唤了一声,姿态谦卑,但脊梁挺直。
郑弘明却像没听见似的,既不回应,也不转头看他,还是一动不动地望着辽落的栖山湖。一枚长梭型浮标悬于水面,正随着波澜左右摆动。
山间风缓,点点雪绒呈垂直状沉降下来,触到冰凉的湖水,似盐粒消融了踪迹。
郑家家规严苛,长辈不发话,晚辈便不能擅作主张。纵然郑飞鸾在外呼风喝雨,回了家,来到父亲面前,一样要做个恪守家规的孝顺子孙。父亲没准他进亭子,他就只能在雨雪中等候。
衬衫渐渐湿了,肩背处布料漫开一大块深色水渍,牢牢地贴在皮肤上,密不透风,又好似背负了冒着寒气的坚冰,令人肌骨打颤。
而郑飞鸾站得肩平腿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浮标倏然一沉,郑弘明,抬手起竿,将一尾肥硕的银鲫挑出了水面,破水之处洒落一方粼粼波光。他摘下那尾尚在剧烈挣动的银鲫,提在手里掂了掂,份量颇沉,于是抛入鱼篓,拎着走出了亭子。
“父亲。”
郑飞鸾又叫一声。
郑弘明这时的心情才愉悦了些,终于舍得搭理他了,只不过开口第一句就十足的冷嘲热讽:“当年他们老秦家生了个oga女儿,全家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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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心尖上当宝贝宠。你倒好,稀里糊涂就得了一个,长到周岁还瞒着我们——燕宁有多想要oga孙女,你敢说不知道?”
郑飞鸾心一沉,意识到最后的那层窗户纸已经被捅破了。
郑父掸了掸肩头碎雪,沿着曲折的小径一步一步朝别墅走去。郑飞鸾跟在他身后,说:“您二老要是喜欢孙女,我保证,今后一定还会有的。”
“你保证?你拿什么保证,就拿你那点破精子?”郑弘明回过头,毫不留情地剜了儿子一记眼刀,“燕宁要oga孙女,我要alpha继承人,你是有多大能耐把这俩给我生齐了?”
“父亲……”郑飞鸾很是无奈,“您要真喜欢那孩子,我明天就抱回来给您养,行不行?”
郑老爷子气不打一处来:“你还真当我在乎一个吃奶的丫头片子?孩子抱回来养,那个oga呢——跟你百分之百契合的那个,也接回来养?”
郑飞鸾脚步一顿,当即决断地说:“不可能。”
“为什么?”
“因为我不爱他。”
郑弘明用力点了点头,像是接受了这个理由,下一秒他脸色遽变,高声道:“少跟我揣着明白装糊涂,你现在是爱不爱的问题?!”
“我……”
郑飞鸾语塞。
父亲究竟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江祁吗?
要真是江祁,按他那过分谨慎的性格,恐怕不光透露了何岸父女俩的存在,连昨晚出炉的信息素报告都可能一并交了底。
郑飞鸾自知瞒不过去,只得咬牙道:“父亲,我不爱他,也不需要他。”
郑弘明一声冷笑,干涩嘶哑的嗓音把讽意深深扎进人心里去:“你不需要?这些天你过的什么混账日子、干的什么混账事,自己心里不清楚?”
郑飞鸾攥了攥拳头,深吸一口气,硬着头皮强撑道:“父亲,我很好。”
“很好?是好到天天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出去满街找人,还是好到不打安抚剂就没法保持清醒?”郑弘明几乎震怒了,“亏得江祁还剩了点脑子,知道你死了他得跟着陪葬,才把这事一五一十给我讲了,否则恐怕等到久盛彻彻底底毁了,我都不知道它是毁在一个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的oga手里!”
果然是江祁。
这人医术精湛,却在关键时刻选择倒戈,投向了他的父亲。
砰!
郑父推开雕花小门,带着一团汹涌的怒火进了客厅。
徐妈刚烧了一壶山泉水,正打算为他们烫壶沏茶,听到声音,匆匆擦着围裙过来迎接。她先见到郑弘明愠怒的脸色,不由得一愣,再见到郑飞鸾衬衫湿透的模样,就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老爷,二少爷,您俩这、这是怎么了?”
郑弘明把沉甸甸的鱼篓递给她,忍下怒意,压着嗓子说:“拿去厨房炖了,炖白汤,要熬得烂些,剔干净刺骨给燕宁送一盅。”
“好好好,我这就吩咐下去!”
徐妈接过竹篓,看到里头那条鲜活肥美的银鲫,高兴得喜不自胜。
等她向厨子交代完炖汤事宜,捧着毛巾过来想给郑飞鸾擦擦身子,那父子俩早已不在客厅了。
二楼书房,暖气开得很足。
郑飞鸾端端正正坐在沙发上,他没擦脸,雨水不断从下颌、衬衣和西裤边缘滴落下来,洇得沙发也湿了一圈轮廓。
郑老爷子倒是一点也不心疼儿子,阴沉着脸,顾自点了根烟,狠狠地熏着旁边一盆正在舒叶抽芽的银边墨兰。
落地窗将严寒隔绝在咫尺之外,离正午越来越近了,温度却并不见回升。刚才还能看见几丝小雨,现在只剩飞雪。而原本细如盐粒的雪沫也结得厚了,仿佛抖碎了千万只鸭绒枕头,一层一层白茫茫地往下压。
待抽去了半根烟,郑父清了清嗓子,开口道:“周五股东会开始前,把人接回来。”
口吻如同发号施令,容不得拒绝。
“抱歉,我做不到。”面对来自父亲的巨大压力,郑飞鸾拒不妥协,“父亲,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自己可以解决。”
郑弘明冷笑:“你从一开始就舍易求难,用了最糟糕的办法,现在不悬崖勒马,还想拖到什么时候?那个oga不是喜欢你、心甘情愿跟着你吗,你把他领回来,给他一间房,再给一个保姆,当花当鸟当玩物养起来。他一没名分,二没身家背景,不过市井底层一只蝼蚁,顶破了天也碍不着你什么。你照样可以出去花天酒地,今后想娶谁娶谁,需要他的信息素了就回来上一次床——这很难吗?”
郑飞鸾摇了摇头,正色道:“这不难,但我并不喜欢他。”
郑老爷子被他一脸的严肃逗笑了,夹着烟,慢悠悠地问:“不喜欢怎么了?这世上有谁喜欢吃药,但有谁家里会不屯药?”
“他是人,不是药!”
郑飞鸾终于忍不住高声反驳,手背上的青筋因为怒意而一根根暴现出来。
他本能地对这个比喻感到不舒服——即使他不爱何岸,也没法把活生生的人当成药品来用。
郑老爷子又笑了,一针见血地问道:“你征求过他的意见吗?恐怕没有吧。他要是甘愿给你当药,你连这点机会都不给他,还谈什么‘是人不是药’?!”
郑飞鸾眉头一蹙,十指在双膝上交错紧握,深深按痛了虎口。
对,他的确没那么高尚。
他根本不需要征求何岸的意见,因为答案不言自明——只要他说一声,何岸就会温顺地蜷伏在他脚边,带着毫无尊严的痴恋眼神做他的一瓶药,一生一世,至死都没有一句怨言。所谓“是人不是药”,不过是他单方面拒绝接何岸回来的借口。
可问题在于,把一个丧失人格的伴侣当做笼中鸟圈养在身边,就算何岸本人不在乎被这样对待,郑飞鸾也接受不了。
他无法想象那种噩梦般的生活。
有一个oga会二十四小时在家等他,他若浪游在外,日夜不归,畸高的契合度就会把对方折磨得魂不守舍,乃至时刻牵动泪腺。但是回了家,他就要面对一双热烈而空洞的眼睛,还有一个盲目顺服的乏味灵魂。
他们的生活会变成一潭死水,他说什么,对方无原则地依从什么,没有分歧,没有争执,更没有床笫间嬉闹怒骂的小情调。
oga会永远温和,犹如一缕柔软而坚韧的水草,以卑微的姿态依附着他,因他而活,却也逐渐缠住了他的脚踝,越缠越紧,直至将他拖入潭底,溺毙在深不见底的“爱情”里。
被信息素支配的两个人,作茧自缚,结局无非如此。
不如避之不见。
愠怒中的父亲显然不可能思考这些,郑飞鸾便沉下心,认真解释道:“对我产生感情不是何岸的真实意愿,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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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素作祟。只要切断关联,他完全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我也可以回到之前一切正常的状态。父亲,强行把我们撮合到一起,糊里糊涂地纠缠一辈子,对谁都没有好处。”
郑弘明吐了口呛人的烟,极为冷淡地笑了笑:“你的怜悯用错了地方——oga不需要‘自己的生活’。他不依附你,迟早也要依附别人。”
“依附别人,至少可以得到公正的对待,但依附我……”郑飞鸾顿了顿,说,“我给不了他想要的。”
“比如?”
“我不爱他,所以不能成为他的丈夫、给他一个正常的家,也不能提供任何情感上的慰藉。”
郑弘明抽烟的动作一停,抬眸向他看来,笑道:“养花养鸟而已,喜欢就逗一逗,烦了就晾着,你还真对oga出负罪感来了?”
这话说得太凉薄,一下子触痛了郑飞鸾敏感的神经。
他顾不得礼数,高声问道:“您当年这么对我爸的时候,难道也没有负罪感吗?!”
“你!”
郑弘明霎时脸色大变,一拍扶手,“腾”地从躺椅上站了起来,动作幅度过大,甚至撞断了旁边墨兰一瓣叶。
郑飞鸾却面不改色,主动迎上他压迫的目光,更加响亮地问道:“您要不要去问问我爸,被人晾着不闻不问二十年是什么感觉?”
“你给我闭嘴!”
郑老爷子气得手指狂颤,烟头抖落了一地碎灰,几乎都快夹不住了。
郑飞鸾不为所动:“您出的这个养花养鸟的主意,还有刚才您说的那些话,要是传进我爸耳朵里,您这些年献的殷勤大概全得白费。父亲,我是我,我不是您,您当年眼皮眨都不眨一下就干出来的事,我可干不出来。”
“别拿燕宁威胁我,没用!”
郑弘明狠狠掐灭了烟,抄起烟灰缸当桌一拍,疾声厉色道:“郑飞鸾,我现在只给你两条路:第一条,把人接回来,立刻了结这件事;第二条,把久盛全权交给飞奕,从明天起,你无限期休假。我给你充足的时间,你可以按自己的方法去处理这件事,什么时候处理好了什么时候回来,要是处理不好,就不用回来了。”
他双手撑桌,凌厉的目光看着郑飞鸾,说:“两条路,你自己选一条吧。”
第二十五章
徐妈沏好一壶参茶,佐着马蹄糕端上了楼,刚腾出一只手准备敲门,房门冷不丁开了。郑弘明铁青着脸色走出来,浑身火气,活像一只怒冲红布的斗牛,见人也不避让,差点把滚烫的茶壶给碰翻了。
“老爷?”
徐妈连忙扶稳茶盘闪开了半步。
郑弘明没睬她,大步流星走下楼梯,落雪天气竟往屋外去了。
徐妈无奈摇了摇头,只好进书房去给郑飞鸾倒茶,没想到她家少爷脸色更臭,几乎成了一块焦黑的乌炭。
他坐在沙发上,十指交握,弯曲的指节撑着下颌,嘴唇紧紧抿作一道线,视线锁定茶几上一处毫无特色的木纹,许久都不眨一下眼皮。
看这架势,父子俩怕是吵了一场大的。
徐妈在郑家伺候了三十多年,这时自然不会多嘴。她摆好茶水与糕点,正欲离开,见郑飞鸾还穿着那件湿衬衣,就拿来一条暖和的毯子仔仔细细给他裹上,然后退出去,悄然合拢了房门。
徐妈下楼后,郑飞鸾伸手抄起茶杯,喉结上下滚动,连热汤带参片囫囵吞枣一口饮尽,接着把茶杯重重拍在了案上。
他低着头,十指插入发间抻扯。
刚才……他大概是疯了。
父亲给的两条路,他想也没想直接选了第二条。而当他说出答案时,郑弘明高傲笃定的面具顷刻间崩碎了。
他知道,父亲拿久盛来威胁他,必定是抱着百分之百的信心的——因为只有alpha才最了解alpha。
争胜斗狠的天性铭刻在他们的骨子里,使他们个个都有极强的占有欲,是自己的,就决不会轻易相让,尤其是“权力”这种人人垂涎的珍宝。
何况久盛不是孩子的玩具,今天让出去,明天商量商量就能讨回来。它牵扯到太多盘根错节的派系,底下又涌流着千丝万缕的利益。一旦拱手让权,郑飞奕走马上任要做的第一件事恐怕不是其他,恰恰是大规模人员调动:拔除郑飞鸾留下的势力,栽培自己的心腹,彻底断了他回来的可能性。
久盛这扇门,出去容易,进来难。郑飞鸾做了二十九年继承人,怎么可能不懂这个道理?
但他还是固执地选了第二条路。
郑弘明离开前给了他一个极差的评价,说他“缓急不分,轻重失衡,决策者大忌”,他却觉得走第一条路才是真正的昏招——向信息素低眉折腰,不能证明大丈夫能屈能伸,只能证明他已经彻底失去了对自己的掌控。
如果一个身处高位的alpha时刻遭受着来自oga的威胁,那么万一消息走漏出去,有人借机操控了oga,是不是也能进而操控他?那还谈什么完美的决策者?
郑飞鸾的自尊心贵如琉璃,也脆如琉璃。
这样身不由己的屈辱,他容忍不了。
喀啦。
隔墙传来一声轻响,郑飞鸾猛地睁眼,下意识僵住了揉发的动作——是木质躺椅被什么东西挤压、连接处相互摩擦的声响。
里间有人?
他立刻扭头看向书房侧门,果然不出几秒钟,一个温文儒雅的男人拿着本书走了出来。男人靠在门边,伸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然后眉眼略弯,朝他露出了温和的笑容。
郑飞鸾一下站起来,脱口而出:“爸?”
“嗯。”
燕宁朝他点点头:“坐吧。”
郑家二楼的书房其实是个套房,分里间和外间。
外间占了四分之三的地,还有一面巨大的落地玻璃,明亮又宽敞,沙发、桌案、笔墨纸砚俱全。里间主要是用来屯古籍的,因而面积略小,显得狭窄,郑弘明就很少进去。但它有个雅致的小阳台,最适合读书消遣。燕宁便摆了一把躺椅在这里,夏听雨,冬观雪,春秋养花木。
刚才父子俩进来的时候都在气头上,谁也没顾得上看一眼里间,于是在他俩唇枪舌剑、你来我往的时候,燕宁就坐在小阳台的躺椅上,闭着眼,捧着书,安安静静听完了全程。
郑飞鸾想到对话全给听去了,顿时紧张起来,不知该说什么,倒是燕宁落落大方,微笑着耸了耸肩:“你们两个,根深蒂固的alpha思维,不亏是亲生父子,像得出奇。”
他走到茶几旁边,搁下书,看见烟灰缸里几簇余温尚存的灰烬,便连灰带缸一齐丢进了垃圾桶,转头见手边还放着一包拆了封的软烟,半点没留情,也顺手扫进了垃圾桶。
“我记得你也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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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头看向郑飞鸾。
郑飞鸾局促地避开了目光,一遍遍摩挲着手指,说:“偶尔吧。”
“趁早戒了,别跟他学这些。”
燕宁劝说了一句,过去打开了边角的窗户。被雪絮洗过的空气清清爽爽地灌进来,带着一点凛冽的寒气,吹去了落在墨兰叶子上的烟灰。
燕宁这才算是满意了,舒坦地坐回沙发上,慢悠悠给自己斟了杯参茶。
他穿着薄毛衣,外头套了件浅棕的羊绒马甲,年纪已经不轻了,但腰身的线条依然漂亮。他在大学教了二十年古代文学史,镜片下的一双眼睛温润从容,似乎永远不会生气,眼角有几条鱼尾纹,浅浅皱皱的,平添了岁月遗留的柔和感。
燕宁一边喝茶一边望着郑飞鸾,嘴角噙笑,缓缓道:“弘明这个人呢,我就不说他了。几十年了,渗进骨子里的坏毛病,我不指望他能改掉……但你呢?郑飞鸾,你是怎么回事,也不把oga当人看?”
这番话的谴责意味相当重,尤其燕宁本身就是个oga。
郑飞鸾急忙否认道:“爸,我没有!”
天知道他从小最敬重的就是燕宁。那些身外的安全感,譬如地位与财富,确实是郑弘明给予的,但内心的安全感,尤其孩童时期的安全感,完完全全是由燕宁一个人赐予的,他怎么敢不把燕宁当人看?
郑飞鸾正欲辩解,燕宁却像知道他要说什么,摇了摇头,又补了半句:“我是指,把每一个oga都当人看。”
“我……”
临到舌尖的那些说辞仿佛被抽去了支架,散得不成整句。
郑飞鸾讲不出话来了。
燕宁问:“假如你不认识我,剥除血缘关系,再剥除长幼关系,单凭我们各自的性别,你会愿意坐在这里抽出十分钟听我讲话吗?”
不会。
郑飞鸾清楚地听到了内心的答案,因而沉默着没作声。
于是燕宁笑了笑:“你看,你的尊重是有条件的。或者说,它基于某种冷漠的偏见——我抚养你长大,你足够了解我,才使我区别于其他的oga,得到了和你……和一个alpha平等对话的‘特权’。关于这一点,你和弘明真的特别像。他年轻的时候当我是花是鸟,唯独不当我是一个有对话价值的人,即使我教的课年年都最受学生喜欢。”
他用杯盖拨了拨茶汤上漂浮的参片,盖下眼帘,轻轻吹了一口,忽然问:“飞鸾,你觉得我是一个被信息素控制的oga吗?”
郑飞鸾立刻摇头:“不是。”
“那你怎么就认为,你的oga喜欢你一定不是出于真心,而是信息素作祟?”
郑飞鸾感到十二分荒诞,不由提高了音量:“爸,他怎么能和你比?你没见过他,太容易把他往好了想。那是个连份正经工作都找不到的人,就靠替花店跑腿、给狗洗澡吹毛赚钱。这样的人,跟我谈什么真心不真心?”
“飞鸾,我也只是个普通的教书匠。”
燕宁望着杯中晃动的茶水,失望地叹了口气:“知道弘明当年是怎么评价我的吗?他说,教古代文学史,无非就是把躺进棺材的死人搬出来说事,赚的是死人钱——隔了三十年,你们父子俩贬低人的方式倒是如出一辙,默契得很。”
大雪还在纷茫飘落,风也吹寒了,剌剌掠过窗口,冻得燕宁连咳了好几声。
郑飞鸾见他回忆起了伤心事,又不巧受了冻,哪儿还敢跟他犟嘴,忙不迭起身关紧窗户,还把徐妈拿给他暖身的那条毛毯盖在了燕宁腿上。
“爸。”他半跪在燕宁身边,问道,“你也希望我接他回来吗?”
出乎意料的,燕宁竟然摇了摇头。
他说:“不,在你改变alpha的傲慢心态之前,我希望你离他越远越好。”
第二十六章
“我不是傲慢,我是……”
郑飞鸾想解释,偏偏找不出一个恰当的名词。苦思片刻后,他抬起头,望着燕宁的眼睛,坚定地重复了一遍:“爸,我不是傲慢。”
分明是成熟男性的面孔,神情也够认真,眉宇间却带着三分稚气的倔强。
燕宁看着他,忽然笑了出来。
真像小时候在外头闯了祸,犯了错,被父亲逮到一顿狠揍,满腹委屈却不能与人倾吐,于是气冲冲地鼓着腮帮子来找他,求他安慰,还执拗地说:爸爸,我没错。
当年那个硬骨头的alpha小男孩,怎么就悄悄长到了三十岁,遇见了自己的oga,还成了孩子的父亲?
燕宁伸手在郑飞鸾脑袋上揉了一把,温声道:“不是傲慢,还能是什么?要真像你对弘明说的那样,是怕给不了他公正的对待才拒绝他,那好歹也应该给他一次表达意见的机会啊。飞鸾,你扪心自问,如果他说不在乎公正不公正,只在乎你,你就会尊重他的想法、娶他回家吗?”
郑飞鸾的神色蓦地僵了。
当然……不会。
他早已不记得何岸的长相了,可那个oga凝望他的眼神却无法从记忆中抹除。那眼神柔和又炙烫,将纯粹到拣不出一粒杂质的爱意铺陈在他面前,逼得他走到哪儿都躲不开。
何岸的深情是无所求的,近乎献祭。
郑飞鸾固然可以口头否认这一点,但是在心里……他否认不了。他也清楚地知道,自己在那间咖啡厅里做出的一切决定都是为了自己,没有一丝一毫是为了对方。
燕宁一声轻叹:“你啊,不该为了让自己心安,就杜撰一些自圆其说的谎话,也不该网罗莫须有的罪名,把责任推给你的oga。”
他握住郑飞鸾的手放入自己手中,以固定频率缓慢地拍了拍——这是父子之间惯常的安抚动作。
“要我说,你还是小时候的倔脾气:什么都可以不要,就是这颗alpha的自尊心得牢牢攥着。你心里瞧不上人家,嫌他遛狗、送花、出身差,身体却不听使唤,老爱主动纠缠人家——我们飞鸾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气啊?不是向来站在巅峰,连alpha都没输过的吗,怎么今天沦落到被一个普普通通的oga搓圆按扁了?你不甘心,憋着一股恶气,非要证明自己还是那个无所不能的alpha,所以才撵走了他,佯装若无其事地撑到现在。飞鸾,我说的对吗?”
郑飞鸾紧咬牙关,将受痛的目光移向了别处。
粉饰再多,也瞒不过洞悉一切的生父。燕宁当面一句一句慢条斯理地点破,当真比郑弘明劈头盖脸一顿痛骂还让他窘迫。
燕宁见他难受了,便亲自拉他起来,让他坐在自己身边,还从盘子里拿了一块马蹄糕递给他。
“吃吧。”
仿佛幼年时一粒代表安慰的彩虹糖果。
郑飞鸾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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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两道剑眉紧锁,翻来覆去地倒腾手里晶莹的糕点。他试图静下心来思考一些事,可脑子里云遮雾迷,处处死路,竟没有一条能走通的。
半晌,他使劲抓了抓自己的头发,矛盾地问:“爸,我该认命吗?我本来活得好好的,有轨道、有方向,目标一清二楚。老天没问我同意不同意,抛绣球一样砸过来一个oga,我就必须全盘接受,不能反抗吗?”
燕宁笑得有些无奈了:“你还是没懂我的意思。语言是出于沟通的需求被发明出来的,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可以敞开心扉地谈,就像现在我和你谈一样。你和他的关系已经存在了,事关双方,以后要怎么走,结婚还是分手,就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不该是你的一言堂——尤其你们还有个女儿。”
说起那个无缘相见的小孙女,燕宁的神情变得分外柔软,又隐隐有些遗憾。若非儿子太混账,也不至于孙女快一岁了他还抱不着。
“那个孩子……现在还好吗?”
他关心地问。
郑飞鸾没有女儿的正面照,便掏出手机,把那张父子俩的背影给燕宁看。
燕宁扶了扶镜框,仔细端详着铃兰幼小的背影和脑袋上那一根翘起来的小发辫,忍不住伸出手,在屏幕上怜爱地摸了摸:“这要转过来,肯定是个特别漂亮的孩子。”
还有抱着她的oga,身形清瘦伶仃,风一吹就要飘走似的,得是受了多少苦啊。
燕宁心口疼得厉害,疼着疼着,怒火也一并烧了起来。
刚才谈及何岸,情感寄托于一道名为oga的宽泛虚影,他还能勉为其难保持平静。如今有了照片,亏欠与怜惜齐齐汇聚向一个真实的人,自然就浓得多了。
他断灭多年的情绪起了涟漪,开始剧烈波动。
“明明是跟你有缘有分的两个人,你怎么就舍得不要呢?”他握着手机,指尖一阵一阵控制不住地颤抖着,“oga也是人,也有自尊心的。你生来就是alpha,穿着信息素的盔甲。你从小习惯了无坚不摧的安全感,所以才裂一道口子、露一点皮肉,就觉得天要塌了。但你有没有想过,你的oga生来没有盔甲,只有软肋,他就活该敞着心窝给你戳吗?”
“郑飞鸾,你不能占了信息素99的便宜,却连1的代价都不肯付啊。”
燕宁不太说得下去了。
他揉了揉眉心,将手机交还给郑飞鸾,然后起身往门口走去。临出门时,他的脚步稍稍一顿,口气还是软了下来:“去泡个热水澡吧,把湿衣服换了,中午留在家里吃顿饭。难得放假,心里别太压抑。”
临近正午,山中纷纷扬扬的大雪才终于歇止,窗外的灌木与乔木都覆了一层洁白。那白袄子厚而蓬松,有风来时,便似一柄笤帚扫过,扑簌簌落得薄了。
日光穿透高远的云层,投下几束清浅光线,照亮了郑家的餐厅。
奢华的大理石长餐桌被打入冷宫,代之以一张朴素的橡木小圆桌。郑家三人围坐桌旁,四盘菜,一碗汤,清淡养胃。郑弘明亲自垂钓的那尾银鲫就躺在碗中,鱼籽橘黄,葱花翠绿,汤汁浆白,还冒着一团蒸腾的热气。
徐妈给燕宁盛了小半碗,燕宁道了声谢,用汤勺拨开姜片,舀起喝了一口。
郑弘明顾自吃菜,眼角余光却留意着燕宁的举动,期望能听到一句来自夫人的正面评价,以便开口邀功。谁知燕宁并不评价鱼汤好坏,直接换了筷子,伸手去夹另一道菜了。
郑弘明有些坐不住,只好主动问:“你觉得这汤怎么样?”
燕宁点了点头:“挺好喝的。”
郑弘明顿时就心情舒畅了:“燕宁,其实炖汤的这条鱼……”
“就是鱼差了点。”燕宁面无表情,拿起餐巾擦了擦嘴,擦完以后似乎觉得表述不够精确,又修正道,“不,是很差。”
郑弘明一秒哑火,老脸有点挂不住。
他抬头瞅了眼徐妈,生怕她为了维护自己的“送鱼之情”把那条破鱼的真实来历捅出去,立刻先发制人,颠倒是非,抢先附和燕宁:“对对对,是差了点。厨房选食材越来越不走心了,得扣点工钱。”
郑飞鸾举筷子的手当场僵在了半空。
他侧眸看向郑弘明,心道:你以为睿智如我爸,会不知道这鱼是钓的还是买的?
一顿饭郑弘明一直阴沉着脸,倒是燕宁心情尚可,吃到半饱就放下筷子,与郑飞鸾聊起了大学里发生的趣事。
燕宁样貌年轻,看起来才四十出头,风度翩翩,嗓音温润动听,专业课教得深入浅出,通选课教得趣味盎然,大受学生欢迎,连续十年霸占着选课攻略上的热门位置。年轻的alpha学生和beta学生们仰慕他,祭出纸笺、熏香、红印泥,拿毛笔一行一行给他写情书,以期博得欢心,展开一段灵魂共鸣的忘年恋。
文学系高材生们个个都是情圣苗子,引经据典,华章斐然,一纸情书写得比论文还用心,光是燕宁夹书进教室、脱风衣、摘围巾、再顺手扶一扶眼镜的动作就能吹五页。
燕宁之前带的一名博士研究生,还在毕业论文的致谢部分写了这么一段欠妥却深情的表白:燕教授,您的信息素清苦典雅,是旧书肆里一本泛黄的线装书。我三生有幸,得以成为您的学生,战战兢兢翻开几页,窥见您的睿思。谨盼久远的未来,时光仍为您添香。
学生们的追求热烈到如此地步,却没有一个人成功过。
原因有二。
其一,燕宁主动婉拒了。其二,有人在暗中阻挠。
隔三差五就会从不知哪个角落冒出风声来,说燕教授已婚三十多年,夫妻恩爱。alpha还是赫赫有名的商界富豪,家境显赫,资产多达百亿。年轻学生们大多身无分文,被刺绪没能在巨大的压力面前维持多久,笑过以后,他神色凝重地靠回了椅背上,望着窗外茫茫素白的积雪,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
从十八岁进入久盛到现在,十二年光阴匆匆过去了。这十二年,他为久盛付出的心血远胜于哥哥,甚至不输父亲。然而仅仅一念之差,属于他的王国就换了新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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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么讽刺啊。
十二年,他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几乎不曾享受过假期。而现在,他即将迎来一场漫漫不见尽头的长假。
第二十七章
山野风寒,晴空远淡。
一辆银灰色跑车开出郑家大门,沿着山路飞驰而下,在内道潇洒转弯,扫开了大片扇形的雪雾。
速度往往能带给人几秒失重的轻盈感,短暂地减小压力。郑飞鸾脚踩油门,风驰电掣,呼吸着灌入车内的新鲜空气,却浑然不知这即将成为他最后一个完整、清醒的24小时——血液中流淌的高浓度安抚剂给了他足够的理智,使他得以在父亲面前冷静思考,做出不违背自身意愿的选择,同时也十倍、二十倍地透支了岌岌可危的信息素平衡。
回到市中心的住处以后,24小时药效覆盖期结束,受到压制的alpha信息素疯狂反扑,他的寻偶症以意想不到的速度恶化了。
第二天凌晨,郑飞鸾是在一个陌生的街角被冻醒的。他从方向盘上吃力地抬起头,脊椎与肩胛骨因为长久僵坐而咯咯作响,伴随着鲜明的疼痛。
隔着一层玻璃,车窗外正在安静地落雪。
冬季的晨光就像冬季的人,慵懒不肯早至。长街天色尚暗,瘦高的路灯一根根孤单竖立着,照亮了无人来往的空街。昏黄的灯光下每一片雪都是昏黄色,落到明处成了白,落到暗处成了黑。
雾气太重了,灰蒙蒙涌淌在天地间。视线再往远一些,旗杆似的路灯就隐去了踪迹,只剩一片又一片模糊的树影。
沿街有许多老旧的居民楼,低矮错落。楼底是一排店铺,都顶着俗气的仿宋招牌、垂着老旧的铁皮卷帘门。公共垃圾桶是丑陋的深绿色,塑料袋、一次性筷子和沾着汤汁的可降解饭盒堆得满了出来,散落一地,掩埋在整夜积雪里。
他在哪儿?
看这条街脏污的样子,大约是渊江的某处市郊。
车里冷极了,天窗玻璃压着厚重的雪,空调早已停止了运转。仪表盘背光全灭,内饰灯全灭,只有恪尽职守的iwc石英表还显示着当前时间:
05:30 a。
郑飞鸾动了动冰凉的手指,关节被冻得不太灵便,皮肤丧失了大半触感,竟摸不出方向盘上牛皮的纹路。他试图发动车子取暖,但引擎熄得彻彻底底,如同一只冬眠的野兽受了惊扰,喉咙里一阵咕噜咕噜低吼,不满地抱怨了几声,便又倒头睡去了。
空调打不开,车内的气温还在持续下降,直逼冰点。他穿着单薄的衬衣配马甲,寒气侵入肌骨,冷得他止不住打颤。
他低着头,双手紧握方向盘,却吐出了一股滚烫的鼻息。
因为打颤的根源并不是寒冷。
而是欲望。
下腹燥火干烧,那根冥顽不化的东西硬得不像样,钢棍似的撑在裤裆里,蠢蠢欲动地向他索求着什么。囊袋鼓胀得厉害,精液接近满溢,却没有射出的助力。它渴望oga紧致的甬道,迫切地想被吞裹、吮吸,从根部摩擦到头部,然后尽情地射空一切。
它箭在弦上,一秒也等不了。
但是——
去他妈的!
现在掌控这个身体的人是我,我什么都不会给你!
郑飞鸾重重一拳头砸在方向盘上,身体后靠,用力压住椅背,死咬牙关,借此抵抗体内汹涌的欲望。
嘀!
喇叭猝然发出了尖锐的鸣响,一遍遍回旋在长街上方。
他看向后视镜中的自己,感受熟悉又陌生:胡子拉碴,目含血丝,未消退的欲火在眼中熊熊燃烧,浑然是一头困于发情期的野兽。
这就是“他”寻偶的样子?
太丢脸了。
郑飞鸾猛喘了几口气,闭上眼睛,开始深而缓地呼吸——没事的,他已经清醒了,残留的寻偶欲望会随着“他”的沉睡而淡去,不会影响他太久。
可是事与愿违。
闭眼之后,无数迷乱、香艳的画面在虚空里晃动,让他的性器变得更硬。
他看见了他的夜莺,他们放平皮椅,在车子后座狂欢。小夜莺脱得一丝不挂,含羞带怯地骑在他腰杆上颠弄,臀间的小洞将他含得极紧,瘦薄而白皙的身子就像深海里的一艘船,舷抖帆摇,左飘右荡,随时可能倾覆。
车内满是动听的呻吟,忽远忽近,一会儿紧绷如弓,一会儿酥软如棉,魅惑地环绕在耳边,勾着他的心起起落落。
舌尖濡湿,嘴唇干燥,一粒红痣点在胸口,像玫瑰色的血珠,诱着他去亲吻。
欲面前一文不值。心脏充血,阴茎持续勃起,强烈的射精需求碾碎了一切所谓理智,只剩下寻找的本能。
谁也拦不住他,除非把oga安然无恙地送回他身边。
所以……
一些记忆的片段影影绰绰闪回。
所以他在十一月末的午夜出了门,冒着严寒,茫无目的地驱车飞驰一整夜,转过了几百个街角,耗空了一箱汽油,却寻觅未果。他在绝望中倾斜着冲上路旁的石砖步道,被消防栓和路灯死死卡住,一道惨烈的刮痕横贯了前后车门。
车子熄了火,温度迅速下降,视线开始变得模糊,眼皮也沉沉地盖了下来。
他知道天快亮了,属于他的时间要结束了,可即使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仍然固执地盯着对街一扇幽黑的窗户,盼望它能亮起灯光。
何岸,这是你住过的地方。
在你消失后,我来了这里几十次,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间灰尘浮扬的空屋子。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所有关于你的消息都石沉大海——它们总是在天亮后抵达,而那时的我在沉睡,阻止不了“他”把一切删空。
何岸,我只是情欲催生的人格片段,零零碎碎,昏昏沉沉,时常拿捏不准轻重。最近这半年来,我的脑子里灌满了你,你让它变得笨拙、迟钝、木讷,许多之前我能轻易做到的事,现在都力不从心了。
越想你,就越寸步难行。
属于我的时间太少,后半夜的几小时不够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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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渊江,去往更远的地方。我只能几经周折买下这间屋子,让它永远空着。如果你哪天想回家了,就推开虚掩的房门,让它亮起温暖的灯光。
我会看见的。
我会在你回家的第一晚,就过来亲吻你。
车载石英表定格在5:29 a,他疲倦地趴在方向盘上,合上了一夜未闭的眼睛。
一分钟后,分针轻轻推进了一格。
郑飞鸾被刺骨的寒冷唤醒,再度睁开了眼睛。
车外正飘着雪,面前是一条宁静而陌生的长街,街对面有几栋破旧的居民楼。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凌晨五点半,所有人都在熟睡,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像涂了不透光的黑漆。
没有哪一扇看上去与众不同,也没有哪一扇应当与众不同。
闪回的记忆令他感到不适。
他在车里沉默地坐了十多分钟,然后推开车门,踏上了路边松软的积雪。他抬起头,望向对街奶茶店上方一扇雨篷残破、烟灰黏着的窗户,嘲讽地笑了声。
你就花我的钱,买下了这么破陋的地方?
看样子,你是真以为他能回来。
放心,只要我不松口,你的oga这辈子都踏不进渊江一步。再怎么废寝忘食地找下去,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的人,容不得你硬塞到我床上。
西郊不比市区热闹,偌大的街道上只有一家罗森便利店24小时营业。郑飞鸾走到门口,掏了掏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ga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唯一的共同点: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ga可能会“动用一切办法”。于是他会在每晚入睡前拔出si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严密地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无比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ga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他有欲求。
尤其当心里明确装着一个人的时候,这种欲求有的放矢,就像洪流冲向唯一的宣泄口,一发不可收拾。
某一次在街角醒来,郑飞鸾又想起了那场露水姻缘。
他倦乏地望着路灯下飞扬的大雪,忽然觉得,他的小夜莺应该是很适合毛衣与围巾的。米白色,纯羊绒,裹着一张清秀的脸,脸颊染着淡淡的绯红,一半是羞怯的心,一半是头顶红伞落下的影。
他会转过那个街角走来,积雪甘愿为他碎裂,化作一串雀跃的脚印。轻轻的,像花苞打开的声音。
郑飞鸾攀着方向盘,全神贯注地等待着。片刻后突然耐心丧尽,开门下了车,大步朝街角奔去。
可街角空无一人。
怎么会呢?
他的小夜莺一定还撑着红伞在附近徘徊,说不定就躲在下一个街角,或者某条不起眼的小巷子里,等着他去找。
天寒地冻的,不能让体弱的oga等太久。
郑飞鸾心急如焚,回到车内发动引擎,顾不得看一眼见底的油量,直接一脚油门踩到了底。漆黑的车身立刻化作一道幻影掠过街角,轮胎冲飞碎雪,在两侧各自散作一弧迷眼的白雾,嚣张地铺满了整段街道。
但是下一秒,伴随着巨大的刹车声,车子在马路中央突然刹止了。
郑飞鸾紧握方向盘,脸色煞白,冷汗从额角滑落下来。
他拼命回忆刚才的每一个细节,却发现根本无法分辨车子冲出去的那一刻,自己究竟是不是清醒的。
第二十八章
十二月初,郑飞鸾签下一叠文件,让渡了久盛的管理权。
稳坐多年的首席以休假为由离职,韬光养晦的郑大少爷潜龙上位,带动高层改组,势力洗牌,消息一经传出就在集团内部引发了爆炸性轰动。流言蜚语一条一条井喷似的往外冒,再借郑氏兄弟不睦的传闻渲染一波,可谓有板有眼、精彩纷呈。
而对董事会来说,郑飞鸾的离开并不算一件值得惊讶的事,因为他是在临时提召的会议上主动请辞的。
那场会议其实只有一个目的,就是罢免ceo。
他的狂躁与易怒早有征兆,持续低迷的精神状态也已经不能胜任高强度的决策性工作。就算郑弘明没有抛出那道选择题,一旦出现决策失误,他迟早也要面对来自董事会的诘难。自己提出“休假”,至少可以走得体面些。
没有人会天真到相信一个野心勃勃的alpha会为了“休假”在权力鼎盛时期隐退,但同样的,也没有人能否定它。无论如何,它至少藏住了寻偶的秘密,使郑飞鸾以零污点的历史退出了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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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管理层。
整个权责交接的过程,郑飞鸾一直保持着沉默。他以为自己可以平静地承受这一切,然而每签署一份文件,他都清晰地感觉到护身的盔甲在碎裂。
签下最后一个名字之前,他握笔沉思了很久。
这一笔落下去,他的哥哥就将获得权力,崭露头角,而自己会从五十五楼的ceo名牌上被抹去,从此不再拥有实权,也不再是父亲心中唯一的继承人。
是谁把他拖入了这步境地?
是那个模样温顺、看似毫无威胁的oga。
与何岸在咖啡厅交谈的那天,他是绝对强势的一方:手握广远的人脉,背后矗立着二十九座巍峨城池,而对面只是一个连三十平米毛坯房都买不起的oga。双方差了不知几个阶层,他视何岸为笑话,不屑于把他当成“弱点”,以至任意欺辱。
才一年多,当初那个不起眼的“弱点”竟然蔓生开来,瓦解了他拥有的雄厚资本。
想来也是讽刺。
时钟滴答,贯穿了会议室里冗长的静谧。几十束视线从不同方向投来,汇聚成难以忽视的压力,沉甸甸往郑飞鸾肩头上压,催促他尽快签字放权。
郑飞鸾抬起头,看向主席位上的父亲。
郑老爷子也气定神闲地望着他,一只手伸直了搁在桌上,另一只手搭着转椅,苍老而矍铄的眼睛带着三四分笑意,见郑飞鸾看过来,便略略勾了一下嘴角,就像一个胸有成竹的父亲笃信他的孩子会在最后关头认错。
郑飞鸾知道,他还有反悔的机会。只要肯低头服软,答应接何岸回家,他可以立刻取消这一次荒谬的“休假”,重新拿回属于他的东西,让一切回归正轨。
他动摇了。
那是他为之呕心沥血付出了十二年的久盛,是他几乎全部的生活和事业,为了一个他压根看不入眼的oga而放弃,真的值得吗?
说到底,那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oga而已啊。
笔尖悬停在纸上,迟迟没能落下去。
郑弘明就淡定地坐在原处,不催不扰,给他充裕的时间思考。董事长不发话,会议室里自然没有第二个人敢吱声,都耐着性子等他做决定。
突然,郑飞鸾挥笔签下大名,把笔往桌上用力一拍,推开椅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久盛。
他接受了清空的日程表,也接受了无人问津的社交。
从前靠秘书精心规划才能勉强挤出一点的闲暇变成了大段大段的空白,如同汪洋里的水,多到吞没口鼻,又毫无意义。
想找人谈谈心,可一直以来他独断专行惯了,从不需要征求别人的建议,临到积了一肚子话无人倾诉,才发觉身旁一个交心的朋友都没有。倒是有几只燕雀不知从哪儿飞来,谄媚阿谀,投怀送抱,说愿意为他排解寂寞。
郑飞鸾明白他们为何而来。
他的确离了职,但手中仍握着久盛7的股份,名下房产十几处,账户里有可以挥霍几辈子的个人资产,称得上是一块遭人惦记的肥肉。先前他忙于工作,无暇谈情说爱,现在进入假期,有了大把的空闲,枕畔又恰巧无人,正是适合见缝插针的时候。
于是不该来的纷纷来了。
他慵懒地笑了笑,问小雀儿想要什么,小雀儿回答:“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开心。”
他点点头,然后叫来张婶,礼貌地把人撵了出去。
没有谁会不计回报地为一个陌生人付出,有所求不如直说,愿意给的他自然会给。无辜装过了头,等同于把对金钱的渴望赤裸裸写在脸上,最招人厌恶。
每天晚上他都独自入眠,只是睡前,他会在枕边放一枝铃兰花。
开始是一枝、一束,慢慢变成了一篮、一屋。他越来越离不开那味道,整日整夜和衣躺在床上,精神颓丧,如同一截死气沉沉堕入了沼泽的腐木。
张婶舍不得他总闷在屋里,想帮忙开窗通风,手刚碰着窗框就被厉声呵止了。
“我没事。”
他望着天花板,语气无比淡漠。
再浓再呛,这味道也是瘾君子的救赎,没了花香安抚,他甚至连一场饱觉都睡不好。可铃兰终归只是何岸的替代品,救得了他一时,救不了他一世。安稳日子过了没几天,他就又一次旧症发作,在大雪纷飞的街头醒来。
天地方圆,只有他和孤单的影子。
郑飞鸾索性认了命,自暴自弃地往车内扔了大捆现钞,任“他”漫无目的四处奔浪,醒了就拿钱打车回家,把空油的豪车像垃圾一样丢在路边,至于是被拖还是被砸,他通通懒得管了。
那天深夜,他正混沌地睡着,半途被一阵剧痛惊醒了。
入目是无边无际的强光,强光中晃动着几根白炽灯裸管,刺得人眼疼流泪。他下意识摁住眉心,闭了眼,灯管的残影青红交替,委实令人晕眩。片刻后睁开眼,就看到他的哥哥正气喘吁吁站在面前,头发凌乱,衣服起了皱,唇角一块深色的乌青,表情凶恶又狼狈。
他搞不清发生了什么,随手抹了把唇角,当即就疼得“嘶”了一声,再往手背上一瞅,湿漉漉的全是血。
看这架势,兄弟俩分明刚练完一场大的。
郑飞奕见他半途收手,表情还有点发愣,不由冷笑道:“怎么,醒了?认出我这个哥哥,不打算揍死我了?”
“……哥?”
郑飞鸾环顾四周,他们正在地下车库里,郑飞奕挡在他和车子中间,用身体堵住了车门。空气中充斥着相互对抗的alpha信息素气味,浓度高得惊人,仿佛砸开了两只信息素萃取瓶。
他问:“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郑飞奕哂笑,“门外蹲着好几个记者,要不是我拦着你,你现在已经大摇大摆开车出去给他们提供新素材了!”
他粗暴地把一只信封捅进郑飞鸾怀里,高声道:“好好看看里面的东西,你还要不要形象了?”
信没封口,十几张罚单一股脑飞了出来,白花花落了一地。除了罚单还有一大叠照片,少说三十张,清一色都是凌晨的街道偷拍。
在这些照片里,郑飞鸾看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自己。
他会不顾形象地坐在路牙上,揉着头发,一脸迷惘地望向街道尽头;
他会背倚灯柱,仰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一扇黑灯瞎火的窗户,眼里有近乎天真的期待;
他甚至粗鲁地拦住了一个路人,捏起对方的下巴想看清脸,在被一把推开之后,显出了不知所措的样子。
……
是么,这就是“他”寻偶的丑态?
低智商,没戒心,做事全凭胯下二两肉,从来不计后果。
想来也对,只有这种心智残缺、没见过世面的alpha,才会把一个再普通不过的oga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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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此生挚爱。
第二十九章
郑飞鸾厌恶地掸开了那些照片,说:“东西既然在你手里,想必你已经压下去了。这次谢谢你,但我现在不需要什么形象,爱做什么做什么,不劳您费心。”
郑飞奕眉头一皱,朝他逼近一步:“你当然需要形象——你的精神问题要是爆出来,久盛的股价会受影响。”
“怎么会?”郑飞鸾嗤笑,“我已经和久盛没有关系了。”
“别他妈给我装傻!”郑飞奕一把揪起了他的衣领,“你就算离职十年,也和久盛脱不了干系!”
郑飞鸾撇嘴一笑:“所以你才好心地跑来帮我善后,是吗?”
多么简单易懂的一层逻辑。
权责交接已经完成,众星拱月的那个人换成了郑飞奕,但在大众的认知里,代表了久盛十多年的那张脸还是他郑飞鸾的。他可以麻醉自己接受如今的落魄、顶着一下巴乱糟糟的青胡茬见人,郑飞奕却不能。
整个久盛都不能。
也难为了刚上任的郑大公子,白天日理万机,晚上还要为了集团形象亲自给前任收拾烂摊子。
郑飞鸾拍了拍兄长的肩,轻慢地说:“代表不了久盛,那是你的问题,不是我的。想让我和久盛没有关系?很简单啊。去接受杂志采访,去出席所有公开露面的活动,大张旗鼓地告诉他们久盛已经是你的了,到时候谁还会在意我的形象?”
说到这里,他极冷地笑了一声:“哥,我是在帮你。我越落魄,你就越光鲜,越能把久盛牢牢地握在手里,这样难道不好吗?”
“好个屁!”郑飞奕勃然大怒,“还当我是你亲哥吗,跟仇人说话也不过如此吧?你真是从小顺风惯了,没服过软,不知道骨头折了是什么滋味。我也是alpha,我被你踩在脚下踩了三十年,要像你这样伤着点自尊心就要死要活地折腾,我他妈早疯了!”
“那是你懦弱,不敢正面跟我抢!”
“你以为你是靠什么赢的,实力吗?无非是天生的信息素罢了!从前你靠着信息素一路爬上去,现在又被信息素一把拽下来——除了跑到街上发疯,你就没反思过为什么吗?”
争执声回荡在数百平米的车库里,兄弟俩怒目对视,恶狠狠地盯着对方,像要把人的眼珠给剜了。
他们都是天生的犟脾气,谁也不肯先退一步。
最后还是郑飞奕咬牙缓了缓怒意,让冲头的热血冷静下来,低头捡起散落一地的照片,一张张装回信封,用力塞给了郑飞鸾。
“一个月开废四辆车,再这么梦游下去,你迟早要死在路上!昨天我回了一趟家,爸爸问起你,担心你离开久盛以后会太消沉,我替你瞒过去了,说你一切都好。郑飞鸾,今天这些罚单和照片我可以帮你压下来,明天再有罚单照片,我还是可以帮你压下来,但哪天你要是出车祸死了,我可没那个能耐帮你撤讣告!”
他顿了顿,厉色道:“你大可以继续浑浑噩噩地混日子,满大街找人,找到你的灵魂伴侣为止。但你给我记住,你的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爸爸年纪大了,受不起惊吓,你要是害他成天为你提心吊胆,老爷子能让你一辈子回不了久盛!”
说着他一把扳开郑飞鸾的肩膀,大步流星从他与车身之间穿过,弯腰坐进了停在旁边的另一辆车。
郑飞奕离开后,郑飞鸾攥着信封在原地站了很久。午夜两点半,天花板上亮着一排排单调的白炽灯,电流不稳,偶尔闪烁几下,将人的面容映得惨白。
郑飞鸾靠着车子,低着头,疲惫而绝望地呼出了一口浊气。
回到卧室的时候,渊江正好断了一场连绵几日的雪。寒云呈出一片月,窗下静候的积雪生了清辉,照进房间,涂出半墙亮堂。
郑飞鸾和衣躺在那片雪光中,辗转反侧,浅眠不成梦。
他不敢往咫尺之遥的大团黑暗里挪,生怕一觉睡得深了,又会在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一个臣服于欲望的陌生人。
朦胧间,敷在眼皮上的光芒幽微了下去,他沉入了一场安稳的梦境。隐约有人在亲吻他,温软的嘴唇碰着脸颊,轻轻的,一下又一下,怀着浓稠的爱意,似乎知晓他的内心正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想带给他宁静。
那人身上散发着好闻的香气,像铃兰,又比铃兰多了一些什么。
多了……什么呢?
郑飞鸾不知道答案,于是拧紧了眉头思索。
睡梦中的思维太黏着,也太沉缓,像磨损的老车毂卡着生了锈的旧铁轴,迟迟不肯前进一步。越是绞尽脑汁,离答案就越远。
正急躁着,那好闻的味道渐渐淡去了。郑飞鸾慌忙呼吸了几口,只来得及捕捉到一丝微弱的残香。
不行!
不能就这么放他走!
所有的神经都在这一刻尖厉鸣叫起来,警告他不能错过这个人。他拼了命地想让自己从睡梦中清醒,终于在某一刻,他冲破粘丝蛛网般层层叠叠的阻碍,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身下床板嘎吱作响,如同摇铃,惊动了不远处忙碌的人。
叮。
瓷勺搁在瓷碗上,声音清清脆脆。
“你醒了?”
一个年轻的、偏软的嗓音问他。
郑飞鸾按了按酸疼的眼眶,视野逐渐清晰起来。
床前不远处是一条狭窄的过道,过道里涌出一团橙黄的暖光,暖光中走出一个人,靠近他,单膝跪在床边,伸手揽过他的脖子,温柔地在他额头上啄了啄:“我在熬汤,银耳桂圆加一点枣泥,袪寒的,一会儿就好了。你先在床上等着,好不好?”
借着一丁点散漏的灯光,郑飞鸾看清了他的五官,一瞬间瞳孔紧缩,连眼睛都忘了眨。
是你。
露水一梦的夜莺。
你为什么……为什么会在这时候出现,陪在我身边?
他欣喜又困惑,半天说不出话来,想伸手去摸oga的脸看看是真是假,可没等动作,oga就垮下了眉梢,有些失望地抿了抿唇,小声嘟囔道:“又这样,凶神恶煞的……”
我……我凶神恶煞?
郑飞鸾觉得万分冤枉,想申辩,然而转念一想,自己平常习惯了板着面孔训人,说不定真没改过来呢?
他立刻动了动僵硬的面部肌肉,试图扯出点还算亲切的笑容来,结果脸颊又给不轻不重地拧了一下:“还不爱说话。”
郑飞鸾这回真笑了。
这人床上瞧着怯生生的,做狠了都像他在恃强凌弱,怎么一下床就换了个活泼的性子,都敢伸手捏他脸了?
“真不说话啊?那我当你默认喽。”oga凑到他眼前,手指一勾,轻快地在他鼻尖上刮了一下,“屋里冷,乖乖裹好被子,在床上待着,不许下来。”
说着,他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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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搭着郑飞鸾的肩膀,往下按了按,仿佛要借这个小动作把人粘在床板上似的。
然后他溜下床,右脚一翘,把堪堪滑出去半截的毛绒拖鞋给穿了回去,快步回到过道里搭建的小厨房,再一次融进了朦胧的暖光中。
郑飞鸾不由得发了愣。
他坐在窄仄的单人床上,伸出左手,按住了自己的右肩——那里暖和而踏实,还留有oga的体温。
刚才……
刚才那种奇妙的感觉……
他学着按了两下,又按了两下,力道明明差不多,可无论他怎么按,都不如oga的那两下来得可爱。
亲昵,灵巧,还有故意捉弄人的小俏皮。
oga一定是爱他的。
这屋子不大,空气中很快多了一缕红枣的甜香。锅里银耳汤煮得稠了,冒出一个个气泡来,咕噜咕噜,是教人心安的声音。郑飞鸾很快放松下来,压在胸口的巨石仿佛被搬走了,淤积的疲惫一扫而空。他靠着墙,专注地望着低头忙碌的oga伴侣,唇角浮起了笑意。
他想,他是心甘情愿被粘在了这张小床上。
第三十章
六平米的过道长而狭,上头钉碗柜,下头塞煤气灶,再摞垒了一堆杂物,原本就不富余的空间被抢去大半,只够勉强站个人。oga倒不嫌挤,薄身板守着热锅子,手中汤勺一圈又一圈慢吞吞搅拌着,很耐心,半点儿也没沾到锅壁。
空调年久失修,早已不太好使了,抖着几片可怜的扇页咔咔吹风,拼掉了半条命还是没能把小破屋吹热乎。oga脚后跟冻得通红,不停地相互磨搓取暖。郑飞鸾看在眼里,只觉心疼得不行,恨不能把那冰凉的脚丫子揣进怀里焐热了。
他的oga应该卧在纯白的长毛地毯上午睡,周身洒满阳光,懒洋洋地尽情伸展四肢,而不是在一间连厨房和地暖都没有的陋室里蜗居。
明早……带他去挑一套房子吧。
久盛的江景楼盘才刚开卖,多的是位置优良的四居室。他只要露个面、签个字,就能给oga一个宽敞整洁、阳光充沛的家,今后自己搬去一起住,也能住得舒坦些。
“啊……汤好了!”
oga欣喜地叫道。
他拿起勺子舀了少许,舌尖抿了抿,认真尝过味道,似乎是觉得甜度还算适宜,就关掉灶火,一勺一勺盛进碗里,端来给郑飞鸾喝。
走到床边时,不严实的窗缝正好漏进一丝凛冽的雪气。oga当即打了个响亮的喷嚏,身体一记哆嗦。大约是冻狠了,他掀开被子急匆匆往热源处钻,膝行时重心没控制好,上身前倾,眼看就要一头撞上郑飞鸾的裤裆。
郑飞鸾,在被泼一裤子热汤之前把人扶住了,还顺手接过了碗:“当心。”
“……嗯。”
oga撑床稳住身体,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然后贴着拱到郑飞鸾身旁,依偎着他,温顺服帖地坐好了。
屋里寒气逼人,两人罩着同一床暖被窝,却又热得很。碗中银耳透明、枣子殷红,融了几粒碎冰糖,闻着甜津津的。oga低头往掌心吹了口热气,飞快搓了搓手,扭头见郑飞鸾还杵着不动,便催促道:“喝呀。”
看你冻得厉害,要不……一起喝?
郑飞鸾想这么说,还想亲自喂oga一勺汤,但诡异的情况发生了:他的喉咙与肌肉完全不听使唤,无论内心怎么迫切,身体都跟僵了似的,捧着碗,沉着脸,不苟言笑,仿佛手中端的是一碗涩舌的苦黄连,难以下咽。
许久得不到回应,oga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了。
他误会了。
“你……不喜欢吗?”oga小心翼翼挪开了一些,不敢再擅自碰他,“飞鸾,我知道你不爱吃甜,可家里空调坏了,真的很冷……你凑合一下,就喝几口,好不好?”
表情是说不出的忐忑。
郑飞鸾真急了,他受不了oga对他低声下气的样子,想要一把捉住他的手腕,告诉他别难过,只要是你给我做的,不管什么我都甘之若饴。可身体依旧毫无反应,静默着,如同一具游离于意识之外的木偶。
某种力量禁锢了他,阻止他表达对oga真实的感情。
“飞鸾……”
oga轻轻唤他,惧意与爱意在那双眼中流转,最终是爱意胜了一筹。
他伸出手,像教小孩子用餐具那样引导郑飞鸾握住了汤勺,温声说:“喝一点,就一点点……听话。”
凌晨一点,窗外漫天风雪,单薄的玻璃隔去了烈风,隔不去骨剌剌的尖锐呼啸。
郑飞鸾低头喝着银耳汤,oga安安静静枕在他腿上,注视着他下巴的硬朗线条、喉结的吞咽动作,目光眷恋又热切。
“飞鸾,好喝吗?”他问。
郑飞鸾点点头。
于是oga满足地笑了,双臂环住他的腰,慢慢圈紧,鼻尖埋入毛衣的皱褶里蹭了蹭,像个热恋期不知羞的少年。灯光给他的头发镀上了一层迷离的浅棕,看着很轻快,也很温暖。
“飞鸾,昨天晚上,程修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你又冲人黑脸了,脾气差得鬼见了都怕。”他细细碎碎地说,“我想你大概要来了吧,要么这周,要么下周,总之不会太晚,我得趁早做些准备。哪知道挂了电话没多久,你就来敲门了。”
说到这儿,他眉心一蹙,点着指尖算起了日子:“上回……我记得上回你是十一月十八号来的,今天才三十,隔了还不到两周,以前明明都要三周多的……”
他扯了扯郑飞鸾的衣摆,担忧地问:“飞鸾,你最近怎么了,压力太大了吗?”
坐在床头的男人还是一言不发。
郑飞鸾当然是想说话的,他心里有太多疑问,尤其当那个不该和oga有任何交集的旧下属的名字出现时。但他被铸进了一具钢铁浇成的躯壳里,只能按部就班地做着固定动作,言行受限,连一句起码的安抚都说不出口。
忽然,他感觉腰被束紧了,oga再一次抱住了他,肌骨碰撞的力道那么大,就像一枚石章砸进印泥,溅出了殷红的汁液。
“飞鸾,我当然……当然是想见你的,可你来得太频繁了,这不是什么好征兆……”他有些多,难免会比平常忙。这个理由骗得了别人,怎么骗得了我?就算不在年末,你忙起来也一样不要命的。”
他抓了抓郑飞鸾结实的背肌,温暖的毛衣料子滑过指隙,被攥进了掌心。
“……我知道你习惯把权力都握在自己手里,不管做什么,非要亲自定夺才安心,可是你不放权,人家怎么帮你分担工作呢?飞鸾,久盛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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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小公司了,它很成熟,是有容错能力的,你为什么要付出那么多精力去追求一种不必要的完美呢?赚了钱,也得有身体去花啊,对不对?”
oga稍稍起身,期待地望着郑飞鸾,似乎希望他能点一下头,答应从此权衡生活与工作,不再二十四小时扑在事业上。
面对这双无私、关怀的眼眸,郑飞鸾胸腔发热,几乎要脱口而出应允他的一切要求。
别担心,我的身体很健康,体格壮硕,不常生病。
我会重新梳理我的行事风格,学着淡化集权者的思维,把该下放的下放。
我还得到了一段来之不易的长假,接下来的时光都是独属于你的,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一直陪着你,没有尽头。
……
然而,在oga黑亮的瞳仁里,他看到了一个无动于衷的自己。
“算啦,程修说的你不听,我说的你也记不住,天一亮又得全忘光……大概非要把自己折腾垮了,你才肯长教训。”
oga放弃了与郑飞鸾的沟通,淡淡地笑了笑,自我安慰似的,按着他的额角轻轻推了一把,接过空碗,下床去厨房清洗了。
离开床铺时,裤管被勾起了一段,露出白里透粉的脚脖子。郑飞鸾瞧见它,体内一阵莫名躁动,痒意从脚底一路游窜到心口,侵髓入骨地闹腾起来。
他鬼使神差地跟着下了床,尾随oga去了过道。
oga没注意到,背对着他打开了水龙头。
水柱倾泻而下,冲洗过十根手指,根根修长,在灯光下白净得发亮;
衣袖卷起了十公分,底下的小臂清瘦非常,还不够郑飞鸾屈指一握;
洗完碗,他用厨房纸吸水抹干,踮脚打开了头顶的柜子想要放进去,衣摆稍稍往上一抬,便显出了凝脂水滑的一截腰。
因为挺着腰,oga背后的曲线凹成了一段完美的弧,顺着看下来,就衬得臀部特别翘。再被睡裤的缝线一勒,两瓣屁股浑圆饱满,让人只想用手掌完全包裹它,用力揉搓、抓挤,按出一道道通红的指印,让它在空气中可怜兮兮地颤抖。
郑飞鸾死死盯着oga,眼底窜起了一簇可怕的滚油火。
砰!
贯耳一声惊响,刚洗净的瓷碗自高处跌落,砸到旧地砖上,摔得四分五裂。
郑飞鸾被这声惊响一击敲中天灵盖,猛地从情色遐思中回过神来,才发觉手掌下竟是一大团热乎软腻。
他居然真的那么做了。
从背后欺压,将oga逼在流理台边,用胸腹与胯部的力量牢牢顶住,制止猎物挣扎。靠近卧室的那只手撑住台面,封死了去路,另一只手探进裤子里,兜了满手的滑弹臀肉。
郑飞鸾的个子在alpha中也算高的,这么存心一堵,oga根本没有逃脱的可能。
“飞、飞鸾?”
oga吓得嗓音都变了调,细而尖厉,带着十足的惧意。
裤子里的那只手极其放肆,把半边臀肉揉得变了形。等揉够了,拇指便拨开臀瓣,沿着软嫩的股缝一寸一寸探到肛口处,也不先做润滑,就这么直接插了进去!
“啊啊!”
oga发出一声低鸣,浑身紧绷,忍不住发起抖来。他耸着肩,含着胸,手指胡乱地抠抓台面,想抓住一切能带给他安全感的东西,最后竟慌不择路,一把攥住了沾满焦泥的燃气炉架。
火十分钟前才熄,炉架此刻还烫着手,他却不肯松开。
“飞鸾,今天……今天能不能不做了?”他哀求道,“刚才那次真的很疼,我……下次,下次你来的时候,我一定补偿你……”
“别动!”
郑飞鸾听见自己用冷森的嗓音发了话,同时拇指使劲一顶,恶劣地磨过了oga嫩生生的肠道,以此作为对他忤逆alpha的惩罚。充满掌控欲的信息素肆无忌惮地释放出来,如同一针混着麻醉剂的催情药,从口鼻融入oga的血液,让他瞬间软了腰。
噩梦就从这一刻开始了。
郑飞鸾的意识漂浮在空中,化作一粒清醒却无能的微尘,被迫见证了这场不容狡辩的强暴。
第三十一章
过道内一阵砰乓乱响,沉溺于情欲的alpha抱着oga胡乱拱动,顶翻了木柜,滚出一地的筷子、抹布、卷筒纸……
他嫌地方太小,放不开手脚,便单臂卡住oga的腰往后一捞,把人拖回床上,迫不及待地在那瓣屁股后面跪好,握住性器再次塞了进去。
郑飞鸾胯下那玩意儿粗悍到近乎凶煞,十足配得上他的信息素浓度:生狞紫红的一根,暴着筋,露着头,浑然就是根施刑的棍子,往oga瘦薄的身体里直挺挺一捅,有种剖肠开肚的残忍感。
他一入身就蛮横地抽送起来,臀肉拍打声清脆响亮,一声接着一声在午夜的出租屋里回荡着,竟比抽耳光还要吓人。
oga被扒光了衣服,赤身裸体伏在床沿,随着冲撞的力道一下一下朝前耸动,柔嫩的两瓣白臀很快就被掴出了一层淤红。满室寒气得了一场盛宴,像饿狼聚食一只死羊,毫不保留地从这具瑟缩的身体上掠夺着热量。
巨大的痛苦之中,oga还是逃不脱信息素的淫威,被迫动了情。
交合处溢出粘液来,混着冷汗,湿湿糊糊一大片,肉体拍击声随之变得稠腻而淫靡。但oga没有哭,也没有挣扎,他只是咬着牙,拼命用手臂撑住了床板,肘部尽力伸直,唯恐稍稍放松,身后可怕的冲击力就要让脑袋撞上墙壁。
郑飞鸾无法面对这样的场景。
他竭力想这场疯狂的性事中抽离出来,让自己做一个无责任的旁观者——可是不行。因为每一次抽插,他都真切地获得了快意。
蚀骨销魂,罪孽深重。
三十年来他算得上生活自律,却并不禁欲,和前一任oga交往的那九个月甚至是纵情声色的。但和眼下的极乐相比,从前体验过的所谓床笫欢愉都不堪一击。
oga的后穴火热、绵密、柔韧,将他深深吞裹在内,缠绵地收缩着,似有一种无形的生命力,要吮出他囊袋里的精液来。他的身体挣脱了理智捆束,开始自发地回应,每一次摩擦,下腹都酸楚难忍。快感过电一般钻透骨髓、刺向头颅,如同一针直接扎进血液的肾上腺素,爽得人头皮发麻,肌肉战栗。
实在太舒服了。
郑飞鸾猛喘了几口粗气,浑身毛孔全部张开,宽阔的脊背上布满了热汗,湿淋淋的,像刚浇过一场雨。
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头发情的野兽,受最原始的繁殖欲支配,寡廉鲜耻,道德沦丧,只懂叼住oga的后脖子拼命骑背——什么体面、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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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全都抛得一干二净。胯下那根东西胀得剧痛,频频勃跳,精孔时不时就舒张一下,只要意志稍有松懈,里头的腥液就会一股脑儿射出来。
到后来,郑飞鸾已经分辨不了挺腰抽送的那个畜生究竟是谁了,也许是他,也许不是,也许他们早已融为了一体,共同背负侵犯的罪果,谁也谈不上无辜。
高潮飞快迫近,血压飙升,他开始一下又一下凶狠地顶撞。视野变得模糊不清,如同一圈虚化了的镜头,只有oga光洁的后颈还固定在视野中央,清晰如旧。
他将目光锁定那处,俯下身,张开了发痒的虎牙。
射精那一刻,郑飞鸾期还没到,闭合的生殖腔极其敏感,也极其脆弱,轻轻顶一顶都疼得厉害。被铁硬的阴茎那么抵着射精,oga一直在痛苦地痉挛,惨白着一张脸,双目紧闭,嘴巴死死咬住枕巾,额角淌下了大片热腻的汗水,连五官都扭曲了形状。
凌晨两点十五,这场开始于过道的强暴终于结束在了单人床上。
郑飞鸾松开了钳制,怀中已近虚脱的oga轰然栽倒,半张脸撞上枕头,软绵绵地一弹,接着就一动不动了。丝缕白浊从他的股缝间流出来,顺着腿根,在床单上淌开了腥浓的一大摊。
自始至终,除了一点零碎的痛哼,oga没叫过一声床。
他看起来太疲倦了,闭着眼,微张着唇,煞白的面孔没有任何表情,就连皱一皱眉心的痛苦都做不出来了。郑飞鸾看着他凄惨的模样,怎么也不敢相信仅仅在一小时以前,oga还笑着刮了刮他的鼻尖,为他熬了汤,又温言软语地哄他喝下。
在“鸟笼”的那一夜,他曾疑惑于小夜莺对性事的恐惧。现在,他终于得到了一个说得通的解释——oga真的被虐待过。
被自己的alpha。
郑飞鸾不禁怫然大怒,只想揪起那个操控他身体的畜生高声质问一顿,再拖去墙角一拳头揍得鼻青脸肿,废了那根造孽的玩意儿,最好把颈腺一并割下来剁碎。
你看不到吗?
他倾注了每一个细节来爱你,你是没长眼睛还是没长心,为什么无动于衷?为什么要伤害他?就凭你他妈是个体格比oga壮实一点的alpha?!
如果你不爱他,就把他交给我,然后远远地滚到天涯海角去,从此远离他的生活。
不要霸占着你根本不配得到的爱情,却拿兽行回报。
郑飞鸾心似刀绞,向oga伸出了颤抖的手,想摸一摸那张敷满冷汗的脸——这一次,无形的阻力终于消失了。
身体的掌控权回到了他手里,他终于如愿以偿,以清醒的状态触碰到了oga。
别怕。
碰你的是我,不是他。我不会像他一样伤害你,即使我们有同样的信息素。
郑飞鸾一手扶着oga的肩,一手揽着腰,极其小心地把人抱进了怀里,生怕动作大了会惊扰oga的睡眠。又覆住了oga的手,来回摩挲着对方的手背。oga起初无知无觉地睡着,一靠近郑飞鸾的胸膛,闻到那噩梦般的alpha信息素气味,倏然肩膀一颤,睁开眼睛,就要把手抽出去。
郑飞鸾急忙紧紧握住:“别怕!”
oga颤了颤两片睫毛,缓慢地抬眼看来:“飞鸾?”
他已经一个多小时没喝水了,先前在床上喘得太急,嗓音嘶哑得不能听,嘴唇也有些枯白干裂。郑飞鸾用余光扫到床头摆着一杯冷水,便伸胳膊拿了过来,含在嘴里弄热了,慢慢地喂给他喝。
oga艰难地咽了几口水,捂唇咳嗽了几声,才算找回了点人样。
郑飞鸾于是又含了些水,低头吻住那两瓣干枯的唇,用舌头一遍遍舔湿了。oga没躲避,却也没回吻,半寐半睁着一双眼,眼底浮水,湿泞泞一方浅潭。
他们还远远不到谈原谅的地步,何必尝试什么温存的安慰?
郑飞鸾懂oga的意思。
他想解释,然而无意作伥,确行恶事,伤害已经造成,甚至此时此刻他还占着这具身体,又有什么脸面向oga辩解所谓的“迫不得已”?
郑飞鸾只好把一颗冒进的心往后收了收,拉过被子,严严实实盖住oga赤裸的身子,用滚烫的胸膛温暖他。与之前完全不同的alpha信息素流淌出来,温和,宽厚,像燃了一柱幽室檀香,在极短的时间内安抚了oga受创的精神,帮他重归安宁。
oga放松下来,靠着郑飞鸾的胸膛,轻轻浅浅地呼吸着。许久,他才咽了咽嗓子里的湿意,张口说了第一句话:“飞鸾,你不能总这样……”
顿了顿,又说:“总这样的话,我真的不知道……不知道该不该原谅你了……”
郑飞鸾只觉心脏猛地一缩,那血肉跃动之处似是被一只手抓住了,又闷又窒,久久泵不出一滴血来。他惊愕得哑口无言,完全理解不了oga无底线的宽容。
或者说纵容。
宝贝,你为什么还要犹豫?
无论这具身体的主人和你是什么关系,无论他会不会在满足凌虐欲之后换上一副懊悔的面孔讨好你,你都不该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他。
你根本不该对他抱有希望,因为他真的就像是……
一条狗。
一条狡猾的恶犬。
郑飞鸾从不出言侮辱一个陌生人,但是这一刻,他发自内心地认为那就是一条狗——发情时六亲不认,张口撕咬,不惜靠暴力迫使对方臣服。一旦性欲获得满足,就披上一层护主良犬的皮,愉悦地摇起尾巴,蹭弄、舔舐,以一种猾黠的手段博求宽恕,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刻死灰复燃、故技重施。
如果oga怕伤了后者的心,不肯斩断关系,就注定要被前者无尽地折磨。
不。
你不能心软。
施暴的人是他,理应为之付出代价的人也是他,绝不是无辜的你。
你,是应该跟我走的。
第三十二章
这些话oga终究没能听到,因为在郑飞鸾开口之前,未散的疲倦就再一次带走了他的意识。
郑飞鸾伸出手,碰了碰他翘在空中的、可爱的发梢。
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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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晚累了,枕着我的胸膛好好睡一觉吧。等明早天一亮,我会为你处理好所有事情——想离开你的alpha也好,想抹除信息素标记也好,只要有我在,没有什么值得你害怕。
oga睡得沉,无意识咂了咂嘴。郑飞鸾搂着他,在肌肤紧贴的热度中依偎着睡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黑夜化开,天光微明,袅袅的薄曦淡了窗景。隔着一条街,建筑物显出了高低层叠的轮廓,白皑皑的,都盖着一夜落雪。楼下传来一阵由远及近的车轮碾雪声,不出一分钟,有人“蹬蹬蹬”跑上楼,敲响了过道那头的铁皮门。
郑飞鸾被噪声吵醒,正粘着眼皮在那儿发困,忽然意识到胸口安稳的重量不见了。他心里一慌,撑床坐起,就感觉眼眶蓦地一热——有只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是oga清甜的气息。
那只手一寸一寸慢慢抬起来,雪亮的光线也一寸一寸慢慢从指缝漏了进来。
等适应了刺目的耀光,郑飞鸾才看清天花板上悬的是一盏裸灯,光秃秃的,没有纸罩子,惨白的冷光射向四面八方——oga这么做,是怕灯光伤了他的眼睛。
“飞鸾,早。”
oga收回手,裹了裹披肩的毛毯,朝他眉眼一弯,露出了两粒虎牙尖。
郑飞鸾点点头:“早。”
于是oga扬眉笑开了。他真的是一个容易满足的人,好像只要一声温煦的“早”,就能抹去一整夜不堪入目的痛苦记忆。
“飞鸾,你该回家了。”他又说,“有人来接你了。”
郑飞鸾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不!”
“别倔啊。”
“不。”
我不回家。
没有你的地方叫什么“家”?
这儿再小再暗,我也甘愿长长久久地住下去。我知道你也同样舍不得我,你的眼眸里分明是有爱的,可你为什么要克制它?为什么非要赶我走?
oga神情微凝,扭头望向了窗外。
远方的曦光映入他的瞳仁,比刚才悄然亮了一度,像是某种无声的警告。
“飞鸾,别倔了。”
他轻声说,多少带着些祈求的意味。
屋外的人又连拍了好几下门,郑飞鸾只得松手,放oga去开门。
锁扣“咔哒”一声,紧接着,一个热闹嗓子夹风带雪地灌了进来,跟大冬天早上掀了热气腾腾的蒸屉盖子似的:“怎么回事,又搞成这样?他能不能收一收那身熊劲?人呢,醒了没,我去抽他俩大耳刮子!”
郑飞鸾一听那声音,整个人瞬间清醒了九分。
程修?!
程修当了他四年的助理,嗓音本身又极有特点,控制住了是热情,没控制住是聒噪,总让人忍不住想喊“闭嘴”。郑飞鸾对此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断然不可能认错。
但是……程修怎么会上这儿来?
脑仁突地一阵酸疼,额角窜了筋,隐隐抽痛。
郑飞鸾抬手按了按太阳穴,还没等想出个所以然来,就见那位已经辞职一年的beta助理大步冲进了卧室,周身杀气腾腾,看样子是真想抽他俩耳光。
他当然不打算理睬,冷眼相对,威厉地压了压眉峰。
小助理见状,虚张的气势一秒漏光,在距他两步远处来了个紧急刹车。
“唉,还真不敢打,见脸就怂。”刹车不够,程修又倒车半米,很是尴尬地抓了抓头发,回头看着oga,想尽办法给自己找台阶下,“其实也不能说怂啊,就是……谨慎,谨慎你理解吧?这万一要被发现了,我下半辈子就没地儿混了。贷款还没还完呢,市中心的房子,三室两厅,带个大露台,以后娶媳妇用的,一巴掌下去扇没了,多不划算。”
说完还一脸惋惜,忿忿不平,像是被十个大老爷们拦住了才没打着的样子。
“继续吹。”
oga跟在后头进来,照着程修的后脖子就轻拍了一巴掌,拍出了一声装腔作势的“嗷”。
他捡起散落一地的衣裤,抱着走到郑飞鸾身旁,对程修说:“我要帮飞鸾换衣服了,你避一避?”
程修不满地撇嘴:“谁稀罕看他,身材好了不起啊。”
他嘴上不饶人,却有颗实打实的豆腐心,吐完槽就主动闪进卫生间里去了,没让oga为难半点。
郑飞鸾看着他们熟稔的互动,只觉脑仁越来越疼。
看样子,程修和小夜莺已经认识了很久——他们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是因为什么机缘结识?这间窄小的出租屋里诡异的地方太多,处处都透着难以言喻的违和,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oga察觉到他的紧张,便释放出了温和的安抚信息素。
“飞鸾,没事的。他叫程修,是你的私人助理,来接你回家去。”oga轻轻抵着郑飞鸾的额头,用手指摩挲他的眉毛,一双深褐色眼眸明亮温柔,比琥珀还要清澈,“你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不能总在我这儿待着。你放心,我不会消失的,我会一直在这儿等你,只要你想回来,就随时可以回来。”
郑飞鸾的本能依然排斥离开oga这件事,但他看出了oga笑容中的不得已,只能勉为其难同意了。
oga为他穿好衣裤,然后起身拉开柜子,摘下了一件厚重的黑大衣,说:“把外套也穿上吧,外面还下着雪呢。”
郑飞鸾依言穿上了它,却不由皱紧了眉头。
他记得这件切斯特大衣。
它是前年入冬时燕宁送他的礼物,他只穿过一次。今年十月的秋季慈善拍卖会上,他征得燕宁同意,已经把这件大衣捐掉了。可是现在,它竟然挂在了oga家的衣橱里——不可能是oga买回来的。按oga的生活质量,就算拍卖价去掉两个零也负担不起。
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
“飞鸾,咱们下楼吧。”
沉思间,oga已经把自己塞进了一件羽绒服里,缩了缩脖子,喊出程修,然后牵着郑飞鸾的手出了门。
下楼的这一路,郑飞鸾的不适感越发强烈了:楼梯、过道、缺门的垃圾箱、窗台上半死不活的月季花……这些画面出奇地眼熟,从前似乎都曾见过。
而当程修推开楼道门的时候,郑飞鸾在纷飞的大雪中看到了一辆根本不该出现的车。
他的亚光迈巴赫。
上周“他”开着这辆车大半夜出门寻偶,撞废了车灯和前盖。此刻它应该正躺在修理厂,等待着德国运来的一堆原装配件。
等一等。
程修,大衣,车……
去年,今年十月,上周……
在逼人晕眩的混乱中,郑飞鸾扶着持续作痛的额头,终于扯住了一线关键的蛛丝马迹——他所经历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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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现在,是过去。
这一座名为时光的老钟,锈钝而迟缓。它逆向转动指针,拨回了过去的某一天。
天际即将升起的,是一轮已经落下的太阳;天空正在扬洒的,是一场已经融化的大雪;此刻陪伴在他身边的,是已经离开了他的人。
程修早他们一步上车,打开空调,烘出了一玻璃白蒙蒙的水雾。
等车里暖和了,oga才领着郑飞鸾从铁门后出来,一同坐了进去。他给郑飞鸾系好安全带,道了声再见,转身正要下车,突然被一股蛮横的力量拦住了腰。
“飞鸾?”
oga有些无措。
郑飞鸾紧紧抱着他,胳膊用力到发颤,下巴一片短而硬的胡子不断蹭弄他的脖颈,心里弥漫开了巨大的恐慌。
告诉我,你是属于现在的,不属于过去,对不对?
你是我上个月才在“鸟笼”捉来的一只夜莺,你偶然闯入了我的房间,基于百分之一百纯粹的缘分,和我的过去没有一丁点联系,对不对?
可耳畔有个冷漠的声音在说:郑飞鸾,别骗自己了,你明明知道他是谁。
如果过去的记忆是一幅花纹繁复的旧拼图,那么oga就是其中一片突兀的纯白色块。你知道纯白不可能是真相,他真实的样子藏在反面,那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曾在你记忆里鲜活过的身份,只要翻开它,一切诡谲之处都会变得顺理成章。
但你不敢。
你空有所谓叱咤商界的一腔魄力,实则懦弱不堪,连自己的oga都无胆面对。
郑飞鸾的脑仁又开始剧烈作疼,倒抽了一口冷气。就在这时,他手中被塞入了一样暖和的东西,又轻又软,摸起来舒服得很。
“飞鸾,你留着这个吧。”oga背对着他,低着头,小声说道,“回家的路有点长,你抱着它好好睡一觉,等醒过来,不记得我了,就没那么舍不得了。”
然后,oga一根一根掰开了他搂腰的手指,也不回头多看一眼,慢慢挪到了车门边。
郑飞鸾看向手里的东西,那是一块橘红色的小毛毯,绵软蓬松,带着若有似无的信息素清香——应是oga的贴身物。
就在微妙的一瞬间,他突然发觉,这香味有些别样的熟悉:不是陪伴了他一夜的那种熟悉,而是更久远的、根深蒂固的、几乎浸透到骨血和记忆中的……
一道惊电在眼前白亮亮劈过,郑飞鸾攥着小毛毯,整个人都愣住了。
是铃兰。
是让他上了瘾,也给了他救赎的铃兰。
他偶然在“鸟笼”遇见的一个oga,到底有多大概率碰巧拥有罕见的铃兰香?
外头风雪凄迷,疏剌剌的烈风赶着大雪铺天盖地飞舞。车门被冻得紧实,oga费了好些力气才推开,冰凉的雪粒子立刻迎面扑了进来。
他正准备弯腰出去,驾驶座上不知在倒腾什么的程修扭头喊了声:“何岸!”
“嗯?”oga回头,“怎么了?”
这两个字让后座的郑飞鸾一瞬间褪尽血色,他僵着骨头看向oga,黏腻的冷汗淌下来,密密地敷了一脊背。
程修刚才叫他什么?
何岸?
这平凡的名字像一柄匕首,寒光熠熠,在叫出口的同时凶狠地刺穿了人的血肉。
程修指了指副驾驶,示意oga过去坐。oga便冒着风雪绕到前边,低头钻进车里,“砰”一声关上门,搓了搓掌心,呼出了一口白森森的热气:“好冷啊……叫我什么事?”
程修故作神秘,打开储物盒,从里面扒拉出了一只鼓鼓囊囊的信封,双手捧着交给他:“来,拿着,送我们何岸的冬至礼物。”
何岸。
清楚明确的两个字,第一个字二声,第二个字四声,以明快的开口音收尾。
脆泠泠,俏生生。
前窗的光线一刹雪亮,千百倍耀眼起来,映照出了oga的眉眼。郑飞鸾的视野却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清了。
那块纯白的拼图,终于当着他的面被人翻了过来。
第三十三章
程修给的信封很厚实,白纸底下透着一抹粉红,一看就装满了钱。
oga不肯收,程修硬是掰开他的手指塞了进去:“拿着,把家里空调修一修。你那老破房子,墙壁薄,没地暖,窗户还漏风,我一进去鸡皮疙瘩掉一地。今年冬天这么冷,不修空调,你打算怎么活?”
“真的太多了,我……我不能拿。”
oga说什么也不答应,交回信封就想开门走人。程修,扬手“啪”地一拍,把四扇门全锁了。
后座高度紧张的郑飞鸾这才稍稍放松下来。
刚才,他的第一反应也是去按门锁——出租屋冷得不像话,昨晚两个人相互依偎着才勉强熬过一夜。自己这一走,少了alpha炙热的体温在旁,oga形单影只,怎么挨得过渊江的严冬?
可他的身体不受控制,指尖微动,却抬不起一双沉重的手。
幸而程修与他不谋而合,及时将oga留在了车内。
oga折腾了半天也没推开车门,怕弄坏车子,不敢胡乱使劲,只得坐回原处,努力解释道:“程修,我没那么怕冷,就算真受不了,我自己手里还有积蓄,可以找师傅修空调的……”
“得了吧,你那点儿积蓄顶个屁用,全加起来还没你男人一身行头贵,扯他一条领带够你吃半年的。”程修一点不给oga留脸面,嘴刀子“嗖嗖”直往他心坎上招呼,抓起信封又塞了过去,“拿稳了,别跟我客气。”
oga还是不让步:“程修,别这样,我不能拿你的钱……”
他再三推拒,程修却没生气,反倒噗哧一声笑了,伸手指了指后座的郑飞鸾,对他说:“有句话怎么讲的来着?羊毛出在羊身上。等会儿你家alpha醒了,我立马提加薪,上回眼皮都不眨直接薅下来一千八,这回怎么也得薅两千——你想想,要是没有你,我哪儿能加薪加得这么爽快,这钱是不是得分你一半?”
oga固执地摇头:“这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程修说,“咱俩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要活一起活,要挂一起挂,总不能我手里明明有钱,还让你冻病了。再说了,你跟他都已经这么久了,万一肚子里……”
程修意味深长地留了半句话,伸出手,在oga的小腹上摸了摸。
“我……”
oga微微一怔,也低头看向了自己的肚子。
他被触到了心底最柔软的部分,露出了比任何时候都温柔的神情,终于不再固执己见,收下信封,郑重地向程修道了谢。
程修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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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没皮惯了,居然也罕见地不好意思起来,结结巴巴地说:“没、没什么,你修、修完空调,剩下的钱再买点营养品,下回缺钱了找我要,别、别客气。”
“没有下回了,就这一次,你还要留着钱还房贷娶媳妇呢。”oga眉眼含笑,一双眸子透着暖融融的热意,“程修,谢谢你。”
程修搔了搔头皮,忙不迭摁开了车锁。oga拢紧衣领,怀揣信封下了车。
坐在后座的郑飞鸾顿时焦急起来。
他还有太多太多疑问,想扳过oga的肩,用手指描摹他的每一寸肌肤,看清楚他的五官和样貌;想递上纸笔,让他一笔一划写下自己的名字,消除一切谐音的可能性;想紧紧地抱他一天一夜,从久远的相识问到今天,挖掘出记忆中那些被遗忘的部分,如有亏欠,或许还来得及偿还。
但他动弹不了。
他只能坐在车里,看着窗外朔风猎猎、大雪弥天。车窗被刷上了一笔又一笔粗糙的白漆,抹去了oga的踪影。
程修踩下油门,突如其来的加速度将郑飞鸾推到座椅靠背上,也将他拽离了泥沼般的梦境。
他猛地坐了起来,大口大口急促换气。
失速的心脏正在胸腔中疯狂跳动,床头时钟指向六点二十分,五小时以前,他刚和哥哥在地下车库发生了一场绪才在花香抚慰下一缕一缕散去了。
没事的,这一晚他没离开过自己的住所,更没去过那间萧索的出租屋。
一切都是梦。
是不怀好意的噩梦在制造恐慌,是“他”求而不得的怨恨展开了一场卑劣的报复。
就在这自欺欺人的念头冒出来的瞬间,郑飞鸾的额角针扎般刺痛起来——记忆开了洪闸,大量模糊破碎的片段倾泻而出,一帧连着一帧扑至面前,密如湍流,吞没了他喘息的机会。
他们的第一次,是在一个暴雨倾盆的夏夜。
六月,或者七月。
那天他从头到脚淋得湿透,比一条流离失所的野狗还要落魄。他狼狈地投奔oga,一拳头一拳头捶开了那扇薄铁门。
oga见到他,惶惑而惊喜,匆忙迎他进了屋,搬出了唯一一张椅子请他坐。又怕他着凉,说要去给他拿毛巾擦干身体,却在转身的一刹被死死抵在了墙上。
然后,快感就那么疯狂地来了。
破天荒地简单,也破天荒地炽烈,源源不断,一股强过一股地打进郑飞鸾的神经,仿佛怀中这具身体不是其他,正是快感本身。冰凉刺骨的雨水一滴一滴往oga颈背上砸,顺着淌下去,湿透了皮肤。
两片蝴蝶骨在他眼前拉弓一样绷起来,单薄,雪白,瑟瑟发颤。
窗外炸开惊雷,天际劈下一道亮惨惨的闪电,映出了oga抓着墙壁挣扎的样子——像极了狂风暴雨中仓皇逃窜的一只蝶。
后来,入了秋,入了冬,他成了这里的常客。
那些老酒馆的常客们,总爱在不顺心的时候登门买一杯烂醉,喝到酩酊失态,满嘴胡话,再继续回去过他们不顺心的日子,郑飞鸾的这杯酒却不一样。他总是神昏意乱地登门,压着oga大肆宣泄一场,把所有烦闷连同记忆通通抛下,再恢复清醒,去追求他青云直上的事业。
oga没有怨言,就像根植于苗圃的一株花,日复一日,只等着他来。
为他盛忧,也为他凋谢。
他在这儿的时候不怎么说话,可oga很喜欢跟他聊天,事后洗完澡,会亲手绞一块热毛巾,一边帮他擦拭身体,一边温温软软地念叨些什么。
偶尔,oga会拿来新买的商业杂志,翻到刊登着郑飞鸾专访的那一页,夸他的照片拍得好看,问题也答得漂亮。或者捧来一本诗集,说昨天读到了一首喜欢的诗,有倦鸟,有水岸,倦鸟栖岸,正巧与他们的名字相配,然后笑着说:“你看,你是倦鸟,我是水岸,你啊……注定要来我这里休息的。”
那一抹笑容浅浅的,幸福的味道藏在眼底,盛满了,只肯露三分浓淡。
积雪化开一季暖春的时候,oga得了一场胃病,腹部急痛,苍白着面孔吐得昏天黑地。
他以为呕吐是有了孩子,没顾得上去医院,一个人孤零零躺在家,忍过了最难熬的疼痛,甚至生出了一丝奢侈的希望。
他躺在郑飞鸾身边,虚弱地蜷成一团,伸出手,试探似的、轻轻勾住了他的手指。
“飞鸾,我要是怀孕了,你会喜欢吗?”他流露出了期盼的神采,“如果……如果我生下它,带着它去见你,你会认出我们,然后……接纳我们吗?”
郑飞鸾想立刻点头,抱紧他,说当然会,我要把你们捧在掌心里,呵护着宠一辈子。可是在被封存的记忆里,他犹如一具丢了灵魂的空壳子,麻木不仁地坐在床头,沉默不语,没给oga任何回应。
于是,oga眼中的光芒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没关系……”
他动了动唇角,笑得苦涩而勉强。
许久,他往郑飞鸾身旁挪近了一些,偎着他的手臂,小声呢喃道:“飞鸾,你别为难,我……我们……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暖春过半,大病初愈,oga迎来了凶猛的发情期,而属于他们的那个孩子,也真的随着发情期一起来了——是个命途多舛的女儿,从孕育到出世没受过亲生父亲一点照拂,就像郑飞鸾后来知道的那样。
当时,久盛的第一座海滨城堡还没走下图纸,郑飞鸾肩负压力,整天忙得废寝忘食。
他一直以为自己那段时间住在酒店套房里,可记忆给了他另一个答案:他陪在发情的oga身边,连续一周,整整七个夜晚。
却也只有夜晚。
因为白天,他依然是与oga毫无瓜葛的陌生人。
在黎明到来前,程修会想方设法带走他。那时oga的身体还是酥软的、滚烫的,烧着一炉子扑不灭的炭火,红潮满面,又那么孱弱无力,时时刻刻需要被填满,离开alpha哪怕一秒都不能活。
他第一次看到惯于隐忍的oga被可怕的情欲碾碎了尊严,跌在床畔,拽着程修的袖管不松手,凄厉地哭出声音来,哀求他网开一面,别在这个时候夺走自己的alpha。
程修红了眼睛,连连跟他说对不起,却到底守住了理智,没有心软。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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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在面前关上了,隔着一层薄铁皮,郑飞鸾听见oga在里面一声一声叫他的名字,哭腔浓重,还绝望地发着颤。
然后,就是长达二十小时漫长的分离。
发情的oga怎么能离开自己的alpha整整一个白天?
郑飞鸾不知道。
没有人舍得尝试,从来没有。
oga是怎样独自熬过那七个白天的,郑飞鸾迄今不得而知。他的记忆从凌晨两点开始,推开那扇门,会看到oga裹着一条湿淋淋的毯子,无声无息地蜷伏在过道角落,目光涣散,气息奄奄,要被alpha抱进怀里很久才能缓过来。
到后来,oga开始频繁陷入昏迷,根源竟是脱水和饥饿——存放在冰箱里的浓缩营养液,他连一支也没给oga喂过。
发情期的oga比玻璃更易碎,全靠alpha悉心照料才得以熬过艰险,但寻偶期残缺不全的智力使郑飞鸾根本完成不了这样的任务,唯一能帮忙的程修也在白天被差遣得脱不开身。直到第三天,程修发觉oga面色苍白,体格虚弱得骇人,打开冰箱一看,营养剂居然原封未动,才慌忙拆开几支,匆匆灌进了oga嘴里。
谁也不敢相信这场兵荒马乱的发情期,真的在oga腹中留下了一条顽强的小生命。
这个孩子被oga视若珍宝,一天一天呵护着成长起来。她平平安安度过了六个月,长出了手脚,会动弹,会翻身,乖巧听话,从不闹腾……然而,就在初秋的那一天,她遭遇了幼小的生命中最大的一场劫难。
她从国外归来的alpha父亲,知晓了她的存在。
她变成了一窝见不得光的蛇鼠虫蚁,要被赶尽杀绝。oga护不住她,只能怀着她,提心吊胆地躲藏在城市夹缝里,白天不敢抛头露面,夜晚不敢安心入眠,躲一天是一天。
这个孩子最终出生在了去年的圣诞节,那天,猩红的床单洇透了oga的血。
……
是他做的。
都是他做的。
从两年前大雨滂沱的夏夜开始,记忆呈现给他的每一幕画面,都是他洗脱不去的罪名。
郑飞鸾望着手中那枝洁白的铃兰花,心脏骤然绞痛。胸腔闷得厉害,肺里的空气被一股脑挤空了,任他怎么大口呼吸都喘不过气来。
第三十四章
清早七点,淮阳路的“爱宠城堡”开了门。
笼子里猫打呵欠鸟打鸣,饿了一夜的狗扒着栏杆排排站,沉稳端肃,往那儿随便一站就有股说不上来的威严气质,怎么看都和他家小店格格不入。
再瞄一眼停在门口的车,得嘞,三叉星徽,商界人士标配。
店长大叔放下了手中的狗粮袋子,上前一步,问道:“先生,想买些什么?”
alpha回答:“我想向您打听个人。”
打听人啊?
店长大叔生来一副热心肠,笑呵呵地点头:“您说您说。”
这位来访的alpha自然就是郑飞鸾了。他转头环顾一周,注意到了店里的相框装饰墙,大步走了过去。墙上悬着五排木头夹子,大大小小数十张相片,色彩斑斓,温馨可爱,都是“爱宠城堡”开业以来的美好回忆。
他的oga赫然就在其中。
相片里,oga正在给一条成年边牧洗澡。边牧顽皮,没等洗完就开启了抖水模式,抖得一屋子水珠四散飞溅。oga边躲闪边抬手挡脸,笑容灿烂开怀。
——何先生,容我问一个问题,你在哪里高就?
——在附近的宠物店,拐角那家,叫做“爱宠城堡”。
那天在咖啡店,何岸是这么回答他的。
“他……”郑飞鸾深深吸了一口气,指着照片问店长,“他叫什么名字?”
店长大叔爽朗答道:“他啊,叫何岸,人字旁那个何,不是三点水的河。以前在我这儿打过工,后来辞职了,走了有一段时间了。”
“何岸……”
郑飞鸾念着这两个字,目光变得沉郁而哀伤。
他曾百分百笃信何岸与小夜莺不可能是同一个人,然而当他在记忆中搜寻何岸的脸,想证明这一点时,却惊诧万分地发觉——他不记得何岸的模样了。
那个其貌不扬的oga,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他的镇定被劈开了一道裂缝,越裂越宽,越裂越深,疯狂吞噬着他坚持的执念,直至镇定荡然无存。
郑飞鸾打开钱夹,取出了一叠大面额钞票:“这张照片,我想买下来。”
店长大叔一估金额,有点慌张:“太多了,使不得使不得!您要是真喜欢它,我送给您得了。”
“没关系,它值这个价。”
郑飞鸾不再多言,将钞票整整齐齐摆在柜台上,然后亲手从木头夹子上取下了照片。他端详着照片中oga定格的笑靥,有些艰难地问:“您还记不记得,何岸是怎样一个人?”
“他啊……勤快,心善,长得俊,不光店里的客人,连猫猫狗狗都喜欢他,要是换个性别,不是oga……”
说起何岸,店长大叔一下打开了话匣子:“说实话,他来应聘的时候,我原本是不想收的。oga嘛,体质弱,还有发情期,我这做小本生意的经不住折腾,怕招进来了会耽误事儿。但这孩子太缺钱了,看着怪可怜的,我心一软,就给留下来了。没想到他特让人省心,对客人态度好,做事还有条有理,一桩一桩的滴水不漏,一个人干得比两个人都多……”
郑飞鸾追问道:“他很缺钱?”
“缺啊,怎么不缺?据说家里欠了一大笔债,急着还,书都没念完就出来打工了,只差一年毕业,可惜得很。”店长大叔摇头叹息,显出极为同情的神色来,“这孩子聪明,读的是渊江大学,还是挺出名的商科。家里这一遭灾,六七年算是白忙活了,就剩个谁都瞧不上的高中学历,也不知道下半辈子拿什么谋生。”
渊大的商科?
郑飞鸾是第一次听说这事,心情只能用“震惊”来形容:渊大的商科极分数线极高,又偏爱alpha,oga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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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连alpha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何岸得优秀到什么地步才能考上?
他曾当面耻笑过何岸的低学历,可是如果没有那场家庭变故,何岸应该早已顺利毕业,得到了一份体面光鲜的工作,或许就在久盛的写字楼上班……
“汪!汪!”
饥饿的比格犬在一旁嗥吠乞食,店主大叔抓起一把狗粮,丁零当啷填满它的饭盆,然后继续念叨了下去:“他赚起钱来太拼命了,遇上台风天、暴雨天,店里没客人,就跑去帮隔壁花店送花。隔壁正好也嫌天气差,想偷懒,就付个三块五块的跑腿钱,交给他去送。”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突然就怀孕了。怀了也不请假,照样大着个肚子在店里忙活,都没个alpha照顾他,问他怎么回事,死活不肯说。我那时候是真想辞了他,逼他回家休息,但这可怜孩子没积蓄,再丢了工作,以后拿什么养娃?我实在没办法,只好随他去了。”
郑飞鸾不忍再听,却逼自己问了下去:“后来呢?”
“后来?”店主大叔摆了摆手,重重地叹了一声,“后来祸不单行,大概惹到了渊江的哪个大人物,有权有势的,不许他在这儿住了,就连夜搬走了……走了以后没再回来过,开始还偶尔给我打电话,一次两次的,慢慢就没声儿了,也不知道他那孩子生下来没有……”
两人正说着话,内侧的一扇门突然开了。老板娘探出头来,戒备地瞥了郑飞鸾一眼,伸手一招,把店长大叔给叫了进去。
随即,屋里起了一场绪吞没了。
他还能去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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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两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谁不是渺小静默如尘砂,除了一张旧相片、一块小毛毯,他还能去哪儿寻找何岸的痕迹?
等一下。
电光石火间,他猛然记起了一个地方——渊江西郊的公寓。
何岸曾在那里住了三个月,人去楼空后,小公寓被寻偶而不得的“他”买了下来,中途没易主,也没出租,还原封未动保持着主人离开前的样子。
只是那儿发生的一切,郑飞鸾都不敢触碰。
就像危险的禁忌。
他已经找回了寻偶期的全部记忆,鲜活胜似电影,一幕一幕在眼前播放,唯独那个寒冷的冬夜是不同的——没有画面,只有文字,一行一行程式化地记叙着始末因果,极尽枯燥呆板之能事,似乎只要稍加润色,他就会承受不住。
那一晚发生了很多事。
他缺席了一年一度的久盛年会,独自驱车赶赴西郊。何岸当时怀孕九个月,离生产的日子已经不远,却多多少少还差着十来天。
但就在那一晚,他们的女儿诞生了。
十二月二十五日,他在西郊的小公寓睡了一整夜。梦境中飞雪漫天不歇,霓虹璀璨不灭,无尽的纯白衬着一抹艳红,就像医院的白墙衬着手术室一盏血淋淋的灯。
郑飞鸾捏紧了小毛毯,指骨作响,一节一节喀喀颤抖。
他怎么敢去呢?
那个封存着何岸生活痕迹的地方,也同样封存着一场他惧怕面对的噩梦。
两小时后,渊江西郊公寓。
郑飞鸾以户主的身份从物业拿到了钥匙,踏上半截楼梯,走向那扇紧闭的房门。钥匙插进锁孔,深吸一口气,向左一拧。
咔哒。
随后是寂寥的一声:吱呀——
开门瞬间,闷窒到缺氧的空气扑面而来,安静沉睡了一年的灰尘受到惊扰,飞至空中,呛得他咳出了眼泪。
在这难闻的气味中,混杂着一丝血腥的铃兰香。
第三十五章
出租屋内一地狼藉,桌椅倾翻,抱枕滚得四处都是。橱柜敞着门,每一只都空空荡荡的,但凡还能用的东西都被带走了,乍一看好像入室抢劫的案发现场。
郑飞鸾推门往里走,第一步就踩到了某样尖锐的硬物。拾起一看,是一片碎陶瓷,奶油色,连着完整的杯柄与半块杯底,周围还散落着约莫十几片瓷渣,呈飞溅迸射状,把旁边的白墙剐去了不少漆。
他端详着手中的碎瓷,记忆突然在那一刻裂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漏出声音和画面来。
……
飞鸾,你去拿些油给我,好不好?
飞鸾,我从来没有骗过你,你可以相信我的,对不对?
砰!
惊心动魄一声巨响,杯子从高空坠地,顷刻分崩离析。身后的窗户打进来一格暮光,昏灰而惨淡。在那格狭光里,何岸的面容一闪而过,瞳仁盛满了惊慌。
……
记忆不再仁慈地为他藻饰,从进客厅到摔杯子,过程中的每一秒发生了什么,郑飞鸾全想起来了。甚至在看到杯柄下方的四个小字后,他还想起了一些别的事情。
蓝卡咖啡。
这是何岸家附近咖啡店的名字。
一年以前,就是在那里,他与何岸发生了唯一的一次长谈。当时渊江入了秋,气温很低,清早就结起了一层薄霜。何岸坐在对面,偏着头,捂着嘴,咳得面颊通红。出于礼貌的考量,他叫来服务员,点了一杯菜单上最贵的荷兰热可可。何岸受宠若惊,将马克杯小心捧在手里,许久才低头抿一口,似乎从没喝过这样的美味。
那时候郑飞鸾以为,让何岸开心的是四十五一杯的价格,而这没见过世面的喜悦着实令他感到厌烦。
他自认一眼看穿了根植在oga本性里的贫贱、短视与贪婪,可是今天,当他看到这只粉身碎骨的马克杯,才发觉自己错过了何岸眼中的深情与依赖。
郑飞鸾颓丧地坐在沙发上,身旁空空如也。
除了几只纸箱子,何岸什么念想也没给他留下。
茶几上扔着三四张废纸,还有一叠过期的旧杂志,时间长了,封面积了厚厚一层灰。他指望能在废纸里找到一两行何岸的字迹,便拿起来随手翻了翻。前三张是广告,他飞快略过,翻到第四张时,他突然就僵硬了一秒钟。
随即,他像被什么刺激了,用力把纸揉作一团,远远抛向了房间角落。为了掩饰内心的惊慌,他胡乱抓起一本杂志,掸去灰尘,漫无目的地翻阅起来。
那张纸……是他一年前亲笔写下的《关联清除协议》。
他原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看到它了。
协议上白纸黑字,清楚分明,说要何岸搬离市中心、清除颈后标记、接受引产手术。一共三条,条条铁石心肠,条条不容商榷。
它怎么会在何岸手里?不是早就应该塞进碎纸机,打成纸浆回收,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吗?
也许……是程修吧。
程修出于某种古怪的原因,没有毁掉它,而是把它交给了何岸——可何岸又有什么理由留着它?这不是礼物,是一把捅心窝的刀子,谁会在被捅了心窝之后还珍藏着凶器?
郑飞鸾真的想不明白。
他理性惯了,也清醒惯了,向来相信世间发生的一切都有逻辑可循,但这个疑问堵死了他能找到的所有解释,仿佛一条深不见底的死胡同,走进去,就永远困在了里面。
他坐在沙发上,捧着旧杂志,失焦的目光悬浮在杂志上方。铜版纸一页页如丝绸般滑过,接着突兀地停止在了某一页。
杂志是狡黠又残忍的,它像一个沉默的记录者,用变形的书脊记住了主人最常翻阅的部分,以便呈给后来者看。郑飞鸾注意到了标题里自己的名字,还有旁边占据了一整页的大幅照片——这是他的专访。
往前翻十几页,簇新,往后翻十几页,也簇新,只有关于他的这部分,纸张边缘都翻皱了。
何岸竟是这么地喜欢他。
但迟来的喜悦没能持续太久,因为就在专访第三页,关于择偶标准的问题下面,他看到一大段文字被黑色油性笔涂去了。
那时他回答了什么?
记忆是模糊的,郑飞鸾绞尽脑汁回想,慢了五分钟的时钟在头顶一格一格拨动。忽然间,他脸色大变,手中的杂志“啪嗒”掉到了地上。
他说,他希望自己的伴侣聪慧、独立、有主见;真心爱他,却不视他为天地,偶尔依赖,却不依附他而活;在他的择偶标准里,信息素是最无足轻重的一项,契合度高,未免就能博他钟意,要是哪个oga妄想借着高契合度下套,最好趁早换个目标。
按照惯例,他其实从不回答这样的问题,只是那时候,他正承受着寻偶症施加的屈辱与无力,心怀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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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破天荒第一次给了回答。
他不是故意说给何岸听的,真的不是。实际上他根本不认为以一个宠物店打工仔的眼界,会去购买二十五元一期的商业杂志来消遣。他更多的是说给自己听,或者说给圈子里的看客们听,告诉他们:我是一个不受信息素支配的alpha。
就像某种形式的宣告。
但何岸还是读到了,而且……可能不止一篇。
郑飞鸾望着面前满满一纸箱的旧杂志,忽然有了一个猜想。他站起来,把杂志一股脑儿全倒到了地上:封面花花绿绿的,约莫一半周刊,一半月刊。期号并不连贯,时断时续,共同点只有一个——短些的边角新闻,长些的人物访谈,每一本或多或少都有他的消息。
而其中最早的一期,竟然能追溯到四年前。
四年前,那是多么久远的概念啊。
当时他们还没见过面,何岸还是渊江大学的一名普通学生,在那么青涩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仰慕他。
郑飞鸾一页一页翻看着四年前的旧杂志。这一期刊登了他的独家专访,许多地方都被彩色荧光笔划了线、圈了重点,还用清秀的字迹写了注解。何岸像一个勤勉用功的学生,将他的访谈视作教材,认认真真读完,还认认真真做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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