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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场作戏(5)


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小丫挽着马军的手臂,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马军也用着极好的耐心,陪着侯小丫一家家的试衣服。
逛了两个小时,当两人拎着几只服装袋走出一家服装店时,马军说:“差不多了吧,我们去吃点东西,走了这么久,有点累了,以后再来。”小丫当然赞成。
两人一边走一边商量去哪里吃,这时迎面走过来一个女人,正是小兰。
就这么劈面相逢,马军觉得有些尴尬,尽管他和这两个女人之间都没有什么承诺,但现在这个场面,让他还是觉得有些难办了。
第043章 儿女情长
侯小丫与小兰在《隋炀帝下扬州》的开机仪式上见过,那次是小兰要来看明星,所以马军临时把她安排和纤纤她们几个女孩一起负责接待,从马军和小兰那相望后那一楞的神情中,侯小丫一下就猜到了些什么。但她既是个机敏的记者,又是个聪明的女人,这种突发的事情,自然难不到她,于是她马上就走向前去,热情的和小兰打着招呼:
“你不是马军公司的同事吗?这么巧啊,你也来逛街是吗?”
小兰要不是个七窍玲珑的女人,当初又怎么能在‘红袖招’那种龙蛇混杂的地方做得成领班。见到马军和她一起大包小包的提着,心里当然也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了,见对方已经热情的杀了过来,自然也就压抑住自己心中的酸味,勇敢的迎了上去,笑着对她说道:
“这不是小丫姐吗?我可喜欢看你的节目了,今天怎么把我们的马总抓过来做挑夫了啊?”说着,小兰还瞟了马军一眼,
说着两个人都亲热的走向前,拉着对方的手,这情景在不知情的外人看来,简直就像是一对亲热的小姐妹。
马军当然也知道,她们彼此心里都在想些什么,可表面上又还是这般的亲热,心想,这女人也真***虚伪,可他转眼又想,这样也好,省的介绍起来麻烦。
侯小丫先是亲昵的看了一眼马军,然后又笑嘻嘻的转过来对小兰说:“今天下午我没什么事,就让阿军陪我来买几件衣服,阿军的眼光还真不错,你看,这几件都是他替我挑的。”
小兰听了也只当不明白:“是吗?我在公司上班这么久了,还真不知道我们的马总有买衣服的嗜好,原来我们的马总还是这么的有品位,什么时候帮我也参考、参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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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被小兰这么的将了一军,只好跟着打起了哈哈,对她说:“好,好,有时间我来帮你们参考。”
在星城长州,侯小丫已经是个真正的名人了,她就这么站在路边和小兰说笑的这么一小会功夫,就引来了很多行人的驻足,所以她不想在路边停留时间过长,于是她对小兰说:“你和我们一起去吃饭吧,正好我们要去吃晚饭。”这短短的几分钟里,她脑筋转得极快,既想尽快的离开路边,又没忘了热情的向小兰发出邀请,更重要的是她居然还像写文章用排比句似的,在她的话里,连着用了两个我们,不但紧紧的把自己和马军拉到了一起,而且还似乎是一种宣言。
对于她的挑战,小兰没有直接的迎击,而是采取了迂回战术,笑着对她摇了摇头说:“谢了,小丫姐,我老公有好几天没回来了,今天会回来吃晚饭,我要赶回家做饭,不然他回来没晚饭吃,会生气的。”言语中小兰微微加重了生气这两个字的语气,说着,又有意无意的扫了马军一眼。
这两个人的精彩对决,把马军当成了焦点,不过此刻的他浑身不自在,根本就没什么心思欣赏,心里只恨不得赶快把这一幕结束,于是他也只好陪着笑脸对小兰说到:“那你赶快回家吧,别让你老公回家没饭,一生气…我可不想看见你明天鼻青脸肿的样子。”
“才不会呢!我老公可疼我了。”小兰笑着望着马军,尽管是笑,但那个笑让马军心里有些难受。
“我走了,小丫姐,有时间来我家玩啊。”小兰说完这些,转身就走了。
小兰一走,马军既感到轻松了些,但同时似乎又感受到了良心的不自由,总之是心里有些复杂,这些日子以来,他已经习惯了享受小兰那里的温馨与柔情,虽说他从未认真的去想过是不是要选择小兰做自己妻子,但今天她们两个人的不期而遇,马军觉得自己肯定要做一个选择了。
说心里话,马军觉得自己很幸运,遇见的是两个这么冰雪聪明的女人,所以才没有让自己在大街上难看。但也正是这两个聪明的女人,让马军为难了。这个时候马军很矛盾,一时觉得小丫好一些,这么个事业型的女人,既漂亮,又有气质,还有品位,带得出去,也拿的出手;一时又觉得小兰也很不错,既温柔,又很体贴,还善解人意,居家过日子肯定没得说。
一时觉得小丫开朗、大方、活泼、明快;一时又觉得小兰温婉、娴静、细腻、柔情,马军这时很生自己的气,觉得自己太犹豫不决了,一个热情似火的小丫,一个娴静如水的小兰,让他难以取舍,一时间,马军的脑子很乱,也不说话,只是提着小丫的几包衣服,下意识的往前走着。
侯小丫是个聪明的女人,也是个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的女人,在和马军交往的这些日子以来,她心里非常清楚的知道,要是像马军这样的男人,如果没有女人去喜欢,哪才是真正的怪事,但她从来没有去担心那些,她觉得自己的身上不仅具备了女人所拥有的一切优点,而且还能给他带来事业上的帮助,不管从那个方面来讲,自己都应该是一个男人找老婆的第一选择。
从刚才和小兰的交锋中,她发现那个外表看上去柔柔的、弱弱的女孩一点也不简单,侯小丫虽然也没有把她过多的放在心上,但是侯小丫知道这个时候应该给马军一点时间和空间,让他去整理他自己的情绪,所以一路上她也没有说话,只是陪着他默默的走着。
过了一家又一家的饭店,马军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且还越走越快。侯小丫也只有咬着牙跟着,原来是她的脚不争气的痛了起来,以前她很少穿高跟鞋,总是一套牛仔装,一双旅游鞋,干什么事都显得是那么的风风火火,那时候同事们都叫她假小子,她自己也是不置可否的一笑,现在不同了,现在她更愿意把自己女性的一面展现给别人看,说穿了其实就是展现给马军一个人看,这双新买的高跟鞋让她的脚感到钻心似的疼痛,但是倔强的她依然是咬牙跟着。
侯小丫的艰难历程,最终还是被马军给发现了,他停了下来,对她抱以歉意的一笑,并伸手去接过她手上那个不仅是最小,而且份量简直就可以忽略不计的包。从马军脸上那歉意的笑以及他接包这个细微的动作来看,侯小丫觉得值了,觉得自己刚才这一路上的忍痛值了。
这个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了,马军在她的要求下,就近走进了一家西餐厅,马军是个美食家,说实在点,就是一个好吃的人,要是放在平时,他是绝对不会进这样的地方吃饭的,用他的话说:西餐!那不是人吃的东西。可今天这情况有点特殊,更何况,此刻的他根本也就没什么心思吃东西。
到了这种地方,点菜这事,自然是侯小丫的事,马军根本不去关心她要了什么东西,只是把头望着窗外那被路灯映红、同时又被各色的灯箱广告装点的如梦似幻的马路。
侯小丫在安排好吃的东西以后,看见他这个样子,似乎已经猜到了他在想些什么,这几年的记者生涯,她那引导话题、控制以及调节氛围的本事,早已经是炉火纯青了,于是她拉着马军说了几句无关痛痒的话之后,便开始刻意的想把他带入自己设定的氛围,这西餐厅的格调仿佛也是转为情人而设计的一样,轻柔的音乐,柔和的灯光,渐渐的侯小丫的语言和表情中也充满了柔情与缠绵。
可马军的心思全然不在这上面,看见侯小丫这个架势估计今天晚上很难脱身了,于是他想该找个什么样的借口才能先走,所以面对侯小丫的柔情蜜意竟然有些心不在焉。
马军的这个样子,让侯小丫心里非常不快,她觉得自己已经做得够好的了,为什么还不能让马军一心一意的对自己,但是她仍然不想放弃努力,于是她对马军说道:“晚上我还有篇稿子要修改,你替我出出注意。”
马军听见这话,就知道什么看稿子是假,今天不愿意放自己走是真,但他一想起小兰临走前的那一瞥,马军就觉得心里不踏实,心里实在有些惦记,哪还有什么心情去看什么稿子,见小丫一直盯着自己,便说:“今天公司里还有些事,稿子的事改天再说吧,晚上我想回公司去,还有一些事我还要处理一下。”
侯小丫终于按奈不住了,一张脸如同变戏法一般的,由柔情变换成严霜,只见她冷哼一声:“别以为我不清楚,你不就是心里放不下,那个小兰吗?”
马军似乎一直就在等待这一刻,如果她一直的央求,马军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见她主动的爆发,马军心里反而一下子觉得就轻松了,于是他嬉笑着对她说道:“我交代,我坦白,我就是去见她行了吗?侯大小姐。”
侯小丫就拿他这个嬉皮笑脸没办法,正想说点什么,忽然一下子,隔壁的几个大学生把她给认出来了,呼啦的就围了上来。
“真是你啊,小丫姐!”
“小丫姐!给我签个名好吗?”
“小丫姐!你的节目真是办的太好了!”
…………
面对着自己的忠实粉丝,侯小丫身上这几年培养出来的职业素养,顿时就把她心中的那点怨愤给压了下去,一张脸又戏法一般的变成一种职业似的微笑,对着这些学生们一一的回答他们的问题,此时,把她那种主持人的风度极好的展示了出来。
马军一见天赐良机,此时不溜,更待何时?于是他也学着那些学生们的口吻,调侃着她:“小丫姐,我先走了,下次记得给我签名啊!”
在众目睽睽之下,小丫既不能去拦着他,又不能发火,只得眼睁睁的看着马军从自己的眼前消失。
马军赶到小兰那里,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一进门,就看见桌子上还放着碗筷,菜还在冒着热气,一定是小兰把菜热了好几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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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一见马军进来,顿时就站了起来,笑盈盈的说:“小马哥,你回来了,菜还热着呢,我们吃晚饭吧?”
马军看见小兰没事人一般,心里更是多了一份歉意,他走到小兰面前,将小兰搂在了怀里,小兰把头埋在了马军的胸口,手紧紧的抱住马军的腰。两人谁也不说话,只这么抱着,好久,马军才轻轻的说:“这么晚了,你还没吃,一定饿坏了,来,我们吃晚饭。”小兰乖巧的点点头。
今天的餐桌上失去了往日的那种欢快气氛,虽然两人都彼此想维系着往日的温馨,可是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尴尬还是悄悄地竖在了两人中间。马军努力的想使气氛轻松起来:“小兰,今天这菜味道做得好啊,你的水平是越来越好了,可以媲美大厨师了。”
“小马哥,那你多吃点。”小兰一边说,一边给马军夹了块排骨。
“你也多吃点。”马军说着也给小兰夹了块鱼:“小心点鱼刺。”
小兰刚夹起那块鱼送到嘴边,刚张嘴巴,突然放下筷子,用手捂住嘴,站了起来,跑进卫生间。
“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马军也随即跟了过去。
只见小兰弯着腰对着洗脸池,一边吐,一边摇手。过了好一会,小兰才直起身子,接过马军递来的毛巾,擦了擦脸:“我没事,只是有些恶心。”
马军关切的问道:“你哪里不舒服?我送你去医院看看吧?”
小兰笑了一下:“傻瓜,这不用看的。”
“你……”
“我怀孕了!”
“你不是一直采取了措施的吗?”
“怎么了?有了孩子,你不高兴?”
“没有!怎么会不高兴呢!”
马军得知小兰怀孕以后,没有别人那种即将成为父亲的欣喜,有的只是一种成为了真正的男人的喜悦,这些年来,虽说他和不少的女人有过这种关系,可是真正为他怀孕的还只有小兰一人,此刻他的心情变得极为的复杂,因为有了孩子,一切问题就都变的具体了,虽说他极为喜欢小兰,但他从未想过要她成为自己孩子的母亲,,一想到她曾在那种地方做过事,马军又感到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对于马军来说,这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从他的心里来说,其实并没有做好当父亲的准备,他总觉得这一切都似乎太快了,短短的几个月时间,一场又一场的风波,当这些平息之后,荣誉等又接踵而来,现在居然连孩子也来了,这一切来的都是这么的突然,快得令人眼花缭乱,快的令他来不及细想,望着小兰那幸福的样子,他觉得自己实在不能去残忍的打碎她的梦。
小兰看见马军真的回来了,心里的欣喜是没法用语言来表达的,能够把他从那个记者的身边拉回家,小兰似乎觉得是获得了一场空前的胜利,而现在自己的身子里又怀有他的骨血,小兰觉得自己应该在马军的心里又加重了一个最重要的砝码。
但很快,小兰就感到慌乱了,而且慌乱的没了方寸,因为她已经明显的觉察到马军对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没有自己想像中的那般高兴,当马军把她扶到床上休息的时候,其实她远还没有到需要的扶的地步,但是马军的这个举动,让她很享受。她知道这个时候话不宜太多,于是她极力的保持着表面上的平静,一边躺在床上,一边小心的听着客厅里马军的动静。
不一会,马军的电话响了,最近一段时间马军晚上的电话很少,小兰估计是那个叫侯小丫的记者打来的,她心里很紧张,但是马军没有接,这又让她很安慰,电话响过两遍以后,就没有再响了,这个时候房间里很安静,小兰觉得这种静很难受,也很可怕。
突如其来的孩子,让马军感到了种前所未有的责任,他觉得这责任太重大了,似乎比他自己这些年来所做过的一切事情都重大,马军从来就认为自己是个负责任的人,正因为如此,面对这么重大的责任,马军觉得该好好的想想,如何才能肩负起这么样的责任。
沙发上散乱的丢着几本,小兰买的育婴方面的书,封面上的那个孩子,长的可爱极了,趴早地上,抬着头,两只大眼睛看着马军,似乎还有种忽闪忽闪的感觉,马军下意识的翻着,并没有看进去,只是随意的翻看着里面的彩色画面中的那一个可爱的宝宝,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听铃声就知道是小丫,马军没有去接,因为他觉得自己还没想好,铃声接着又响了,马军有些烦躁,拿起茶几上的烟,刚想点,他又看见了那个漂亮的宝宝,于是又把烟给放了回去。
过了很久,马军才回到卧室,他小心的关上门,竭力不让那个门发出一点声音。他走到床前的时候,才发现小兰原来一直还没睡,黑暗中,她的目光期盼似的望着马军,不知道怎么回事,尽管是在黑暗中,小兰根本无法看清他的表情,马军还是回避着她的目光。
小兰很快的就从床上爬了起来,跪在床沿上抱住了马军,把自己的头紧紧的贴在了他的胸口之上,对他说道:“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让我们留着这个孩子行吗?”
不知道小兰是否看得见,马军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早,马军很早就起床了,破天荒的为小兰做起了早餐,早餐的粥是他用小沙锅慢慢熬的,很浓、也很香,油条是马军下楼去买的。
小兰早就被粥的香味给弄醒了,她故意的躺在床上不动,一脸幸福的等着马军来叫她吃饭。
“起来吧!小懒猪,早就知道你醒来了。”马军对着卧室喊着。
“不起来,除开你来抱我。”小兰赖在床上不动,娇憨的回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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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走进卧室,从床上一把就抄起了小兰,由于用力过猛,闪了一个趔趄,差点就两个人一起又到回了床上,马军发表感慨说:“这抱两个人还真是不一样。”
“我胖了吗?抱我去镜子前看看?”小兰被马军抱到了穿衣镜前,才怀孕不到两个月的身体,依然是那么的完美,这让她很是骄傲,但是忽然之间,她发现自己的眼角,竟然出现几点浅浅的妊娠斑,这一下她着急了,从马军的怀里跳了下来,站在镜子前,开始细细的打量起来,在确认无误以后,她转过身娇憨的责怪起马军来,说都是他害的。
让她这么一责怪,马军有些莫名其妙,他对女人怀孕的这方面的事情,是决无经验,弄了半天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于是他笑着对她说道:“傻丫头,这你就不懂了,这才是成熟女人的标志。”
那顿早餐,小兰吃的很香,一沙锅粥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喝完的,马军一直望着她吃,等她吃完以后,马军从钱夹子里拿出一张卡,递到了她的面前,对她说道:“有了孩子,就去多买点好吃的、营养的东西,你的那个工作就不要做了,在家好好休息,知道吗?”
小兰高兴的点着头,马军看见她这个幸福状,心里很犹豫了,但还是继续对她说道:“要是……要是!”
马军接下来的这两个要是,让小兰一哆嗦,她非常的害怕马军会说出让自己担心的事情来,原本已经伸向那张卡的手,又缩了回来。
马军见她眼中似乎有泪光闪现,那两个要是之后的话,也就再没忍心说出来,于是他又把银行卡往小兰的面前推了推,对她说道:“密码是我的生日号码。”
“我有钱。”小兰又把那张银行卡,递还给马军。
“你有病啊,这又不是给你的,是给我儿子买营养品的,接着,我要上班去了。”说完,马军就把那张银行卡往小兰身上一丢,然后就出门了。
马军口吻虽说是玩笑的味道,但语气确是不容置疑的要小兰接着,其实自从有了这个温馨的家以后,马军很少为这个家用什么钱,这大半年以来的房租,以及添置东西,全是小兰一手操办的,除开偶尔有那么一次正巧收水电的老太太上门,马军正好在家,其余的事,在马军的印象里,几乎就没用过钱,每次他要给小兰钱,都被她拒绝了,说她有钱,再说了,两个人在一起了,用谁的钱不都是一样吗?
小兰的这些话,让马军常常的想起自己的幸运,能遇上这样的一个好女人。如此现实的社会,已经让他不大相信什么爱情,但是自信的马军相信自己的感觉,两个人相处,只有感觉好,才是真的好,就像一句老话说的那样,鞋子好不好,只有脚知道,干吗要去在乎别人的眼光里。
在上班的路上,马军想着这些,心想,今天回家以后再和她好好的谈谈,马军觉得自己似乎应该收心了,这些日子以来,马军的母亲老是打电话来,关心他的这个事情,马军忽然决定,把手头的这些事情处理完以后,带小兰回家。
马军一走出家门,小兰就感到不自在了,一直坐立不安,马军没有说出来的那个言下之意,她心里是十分的清楚,尽管后来他又换了些轻松的话题,但是小兰还是很害怕,担心马军让她打掉孩子,因为她非常的清楚自己有多喜欢马军,对这个孩子的到来更是无比的欣喜。不知道怎么回事,她总有一种感觉,象马军这样的人是不会一直留在她身边的,在和马军同居的这些日子以来,她觉得自己每天都在这种幸福与担心的感觉中煎熬。
其实单凭长相和身材来说,她觉得自己绝对不会输给任何的女人,但小兰知道,男人要的不仅仅是这些,这些年的闯荡经历使她知道,其实再窝囊的男人,也会整天的把事业挂在嘴边,更何况马军还是

逢场作戏-第23部分

这么个优秀的男人。
这些天以来,马军开始经常性的不回家了,这使得她更加的担心,直到昨天,自己所担心的这一切终于都在那个侯小丫的身上得到了证实。
侯小丫是星城名人,漂亮、有气质、有文化这些且不去说它,最关键的是她还能在事业上给与马军帮助,就连这样的女孩子都喜欢马军,她小兰拿什么和人家去比?马军是个讨女孩子喜欢的优秀男人,小兰非常清楚这一点,马军聪明、热情、不管做什么事、都充满着激|情,似乎对任何的困难他都无所畏惧,只要和他在一起,无论男女都会感到充满希望。
就是这个希望,曾让小兰愿意为他付出一切,可是天呐!他为什么要给所有的人希望啊!小兰在心底里呐喊起来。自从和马军相处以来,她很少去他的公司,可是就那么仅有的几次,小兰就明显的感受到了,纤纤那些丫头们的嫉妒和敌意,这些让小兰既开心、又担心。有时候马军没有按时回家,这种担心都快让小兰觉得自己要崩溃了,但是只要他一回家,那一切的担心转眼又烟消云散,每天晚上只要她静静的依偎在马军的怀里,听着他那沉稳、悠长的呼吸声和强劲、有力的心跳声,她就会觉得特别的踏实和安稳。
其实最初的小兰并没有幻想过能和马军永远的在一起生活,她对爱情方面的知识很多都是来自那些流行歌曲,曾经一度她认为自己可以做到,只在乎曾经拥有,而不去在乎什么天长地久,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想法慢慢的改变了,不知道是那些歌曲里面唱的是不是骗人的东西,还是有什么其他另外的原因,反正她觉得自己做不到那么的潇洒,她越来越想能够天长地久的拥有自己的幸福了。
怎么样才能长久的拥有自己的幸福,这个问题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直缠绕在小兰心头,可她怎么也想不清楚自己究竟该怎么样去做,才能完完全全的抓住马军的心,有时候她觉得自己已经抓住了,可是这个侯小丫的出现,以及刚才马军的言下之意让她十分的害怕。她不仅害怕这些,而且还害怕以后会不会再有什么王小丫、李小丫呢?
想到这里,小兰坐不住了,内心十分不安的在房间里徘徊,六神无主的目光游移不定的扫过家里的每一个地方,她觉得这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见证过她和马军的爱,小兰明白自己这辈子是绝对不可能像爱马军一样的去爱任何一个男人了,可是那么多的竞争对手,明的,暗的,还有潜在的,都让她感到无所适从,当小兰的目光落到了那些育婴的书上时,封面上那个可爱的孩子,似乎一下子就启发了她,让她下了决心,于是她决定做一件她这辈子认为最重要、也是最伟大的事。
马军早上出门时,已经想清楚了并且也做出了决定,过些日子就带小兰回衡阳的父母家,一个是让他妈放心,免得她一天到晚就惦记着自己的这事,唠叨个没完,另一个就是向小兰表明自己的态度,让她也放心,在上班的路上,马军一会想起晚上回家时,当他把这个决定告诉小兰时,她那个惊喜的样子,一会又想起带小兰回家时,老妈那个惊喜的样子,自己可以骄傲的告诉老妈,瞧!你儿子行吧,不光是媳妇,连孙子也给你带回来了。
想到这些,马军不由得出神的笑了起来,以至于十字路口的红灯变了,他也没注意到,直到后面的喇叭声响成一片,他才猛然惊醒,一挂挡,一脚油门随即就冲了出去。
马军一天的心情都很好,上午接了几个电话,凌云和胡子也打来了电话说,电视剧的后期制作已经全部完成,先期送审的,也凭着导演张二中的关系,提前审核了,准播证即日就可以下发。李健也已经苏醒了,恢复情况良好,这是他老婆打来的电话,马军在电话里要她尽快办理转院手续,毕竟省城的医疗条件要好得多。
提起李健,马军就感到一种歉意,现在情况好转,没什么大碍了,他也感到是大为的宽心。心情好,胃口果然就好,早上光顾着看小兰吃了,自己只是那么的随意吃了点,还没到中午12点的吃饭时间,马军就饿的肚子咕咕叫了,他走到公司的前台,对着那些小丫头们大声的宣布,今天中午,全体杀向‘一路顺风’他请客。
他的话一落音,马上引来了一片欢呼雀跃,那些小丫头们,立即毫不吝啬的向他抛出各种极尽赞美之词,什么英明、伟大、等等等等,就只差山呼万岁了,马军笑着而且是毫不客气的一一接受,热闹完了之后,那些小丫头都开始等待着下班的时刻,马军走进了财会室,对着会计说:“刘姐!你也和我们一起去热闹下吧!”
“不了!中午我还要安排孩子吃饭,就不去凑热闹了。”刘会计抬起头,望着马军淡淡的说道。
“刘姐,上次那个事情,我一直想找机会好好的向你道歉,上次在你家,当着你的家人,你没提,我也就没好意思说,你做事,认真、踏实、严谨,其实我不光是应该向你道歉,而且还应该好好的感谢你,我这个人太随意,很多事情都随便处理,原则性不强,在公司你年纪最大,不仅能严格的要求自己,起到了模范带头的作用,还帮着我制定了那么多的规章制度,这些将对于公司扩大规模以后的正规化、合理化管理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今天就给我个机会,我当着全体员工的面给你陪个不是,一会我们先去接你的孩子,一起去热闹一下,怎么样?”
面对马军这么诚恳的态度,刘会计还能有什么话说,于是她对马军说道:“一会千万别再起那个事,有你这番话,我已经很满足了,那我们先去接孩子吧!”
马军把王拥军也叫上了,这家伙也要升官了,是当总经理助理,原本闫竹琴是想要马军做,但是她已经知道现在的马军看不上总经理助理这个职位了,于是她征求他的意见,于是马军就向她推荐了王拥军。本来马军还要叫上闫竹琴,可是大伙一致反对,说她来了,老绷着个脸,端着个老总架子,谁也吃不痛快了。见大伙这么反对,马军也就不再坚持,心想怎么会这样呢?闫竹琴应该不是这样的人啊?
其实在这个事情上,马军想错了,因为他一开始和她接触的时候,两个人就是处在平等的位置上,所以到后来,即便马军成了她的下属,在马军的心里也只从来把她当成自己的大姐,而从来没有去想过她的另一个身份,马军没有认真的去想过闫竹琴要不是个厉害角色的话,又怎么能够牢牢的把持住金龙大酒店总经理的这个职位呢?一个女强人,其实只有在一个她认为比自己更强的人面前,才会体现出她那女性温柔的一面。
闫竹琴那女性的一面,见识过的人肯定不多,估计这些日子以来,就连她的老公见识的也不会比马军多,这其实也是一个女人的悲哀。
王拥军是后来赶到的,他来的时候‘一路顺风’的时候,大家正准备点菜,不知道他是不是和马军接触多了,受到了影响,还是因为自己确实是底气足了,他一改以前那种唯唯诺诺的样子,豪气的一拍胸脯说:“今天我请客!”不过他那个十分豪迈的样子,并没有引来小丫头的一片赞美,只是让那些熟悉他的小丫头们诧异的望着他,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太阳怎么从西边出来了。
马军到是真心的赞了一句,他猛地一拍他的肩头,对着他一挑大拇指:“牛b!”
“来!来!来!王助理请客,大伙不要客气,一人点一个菜,我先来个澳洲龙虾。”马军点完后,一转头对着王用军说:“我只是要个龙虾,你没意见吧?”
“去你的!不就是个龙虾吗?”王拥军将马军搭在他肩头的手一推。
“大伙都听见了啊,还客气什么?开始打土豪吧!”马军极力的煽动着。
“我要个三纹鱼刺身!”
“我要个芙蓉虾球!”
“我要个干贝煮三丝!”
“我要个蒜蓉蒸扇贝!”
…………
在马军的煽动下,10几个人七嘴八舌的点着菜,一时间弄的那个点菜的服务员是忙个不停,那天中午,大伙吃的是十分的热闹,也吃的十分的开心,马军也是一样,他还尽情的在她们面前勾画公司的宏伟远景,这些都让那些员工们兴奋不已。吃饭的中间侯小丫打了个电话来问马军在那里,马军回答她说,自己掉进了花园里了,这话引得那些姑娘们一片哄笑声,这些女孩的笑声以及马军戏谑的话语都让侯小丫十分的生气,把电话一下就掐断了。
马军举着那不断传来盲音的电话,心想是该找她好好的谈谈了。
下午没什么具体的事情,马军到出租公司转了一下,现在这里已经完全步入了正轨,没有什么可操心的,就是一些日常性的工作,也被马大嫂也处理的井井有条,马军随意转了转,又和马大嫂聊了些家常话之后,马军就想着回家,他想把自己的决定告诉小兰,他实在是太想早点看见小兰那个惊喜的表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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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军回到家的时候才三点多,他估计小兰此时肯定还在休息,于是他轻手轻脚的打开房门,想悄悄的进去吓她,结果在床上,他扑了一个空。他以为小兰还没有辞职,还在上班。马军给她在超市里一个平时和她相处最好的姐妹打电话,从她那里得知小兰已经办好辞职手续了。马军心想小兰可能去逛街了,于是他往沙发上一躺等着她回来。
这个时候,他忽然发现茶几上的杯子下,压着张信纸,马军起身拿过来一看,才看了一行,上面写着:小马哥!我走了。马军看到这里,整个人是立即就从沙发上弹了起来,下意识的就往门口去,刚走到门口他又像起什么,连忙掏出电话,开始拨打小兰的手机,电话里传来一个机械的女声,不断重复的告诉马军说:您呼叫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马军知道她是用的大灵通,心想小兰已经离开了长州市的范围了,想到这里,他颓然的坐到了沙发之上,又拿过小兰的信,开始认真的看了起来。
小马哥:
我走了!
和你相处的这些日子,我最喜欢听的就是你对我说,喜欢我布置的这个家,你一直说感谢我给了你一个温馨的家,其实是我真正应该感谢的是你,感谢你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在一起的时候,你处处尊重我,从来不提起我的过去。我知道你在外面工作,有时遇到了极大的困难,但是你从来不把这些情绪带回家,一回来,总是和我有说有笑,逗我开心。有时我真想能帮帮你,可是我没读什么书,什么也帮不了你,我有时真恨自己,恨自己把什么都给了你,居然还是无能为力。
现在我知道该怎么帮你了,侯小丫我看见了,不仅人长的漂亮,而且聪明能干,将来肯定在事业上也会是你好帮手。能拥有你这这么长的时间,我真的很满足了,现在我该走了。
孩子我会好好带大的,等他懂事了,我会告诉他,他爸爸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等他长大了,我会要他来找你的。
别为我担心,我会过得很好,从你身上我学会了自强、自立,以后的生活绝对不会成问题,相信我好吗?我想了一下银行卡我还是带走了,因为孩子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可能用得上。
小马哥,我一直这么叫你,其实在我心里很想叫你老公,就让我这么叫你一声好吗?
老公:曾经拥有过你,我真的觉得没什么遗憾了,如果一定要说遗憾的话,那就是相处快一年的时间,从来都没有听你对我说过,我爱你。
小兰即日留
马军看完信后,坐在那里半天都没有动,很难用什么词来准确的形容他此刻的心情……
小兰这么一走,马军忽然觉得,这屋子里的温馨、甜蜜的那些氛围全走了,如果说早上他想带小兰回家,还只是一种冲动的话,那么此刻的马军,已经是坚定了自己的决心,一定要带她回家,一定要给她一个完整的家,不光是为她,也是为自己,因为他发现自己是离不开她了。
可是小兰在哪里呢?马军对她所了解的一切,仅仅是知道她的名字叫余彩琴,是贵州六盘水地区的某个县的人,马军开始后悔自己以前实在是太不在意她了,根本就没有想到过她会离开自己,以为她会永远的在这个温馨的小家等着自己回来。
悔恨交加的马军忽然想起了那张银行卡,心想只要小兰去取钱,他就能知道她在什么地方,这么一想,马军心里才好过了许多……
小兰走了以后,马军很少再回那个家,他更多的时候宁愿住公司,但是房子他还是继续的租着,他希望等自己把她找回来的时候,让小兰知道这个家一直在等着她这个女主人回来。
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小兰依然没有任何的消息,那张卡上的钱一分小兰也没有动过,马军还是每个月都往那张卡上存钱,其实那张卡上有钱,根本用不着再存,但马军觉得自己存了,就似乎是为小兰做了点什么……
李健的身体已经是完全的康复了,也辞掉了在保险公司的工作,现在正式的到这边帮马军,侯小丫也被委派到中央电视台交流学习去了,虽然不时的仍有电话和马军联系,但她是个事业型的女性,暂时把感情放在了一边,拼命的想借这个机会闯出更大的名气。
电广中局的准播证也已经批了下来,首映的版权已经早就被湖南电广传媒买断,这些就更不用操心了,,凌云这家伙是对拍电视剧着迷了,从北京回来以后,又和胡子两个人开始积极的筹划另一部的新片。
一切都是好消息,只是小兰仍然没有任何的消息。
尾声
尾声
金秋十月,即将在星城长州开幕的凤凰电视艺术节,在组委会的极尽渲染之下,使得长州到处都呈现出一派极其浓郁的节日气氛,各种电视明星自然也就成了星城百姓议论的焦点和中心,这其中湖南本土出品的《隋炀帝下扬州》又成焦点中的焦点。
隋剧如期开播以后,商家、厂家的承诺纷纷兑现,各种媒体的评论也随之而来,叫骂的也好,叫好的也罢,马军已经不再关心这些了,到是凌云开始热衷关注这些评论起来,而且还专门组织了一帮写手,叫骂的声音要是太强烈了,就叫这帮写手撰写文章反击,要是叫好的声音太过了,又组织他们写文章骂自己,总之把他们组织的像潜伏的猎犬一样伺机而动。凌云玩得是乐此不疲,说来也怪,让他这么不消停的炒作,隋剧的收视率居然是节节攀升,最终是一路领先,独居榜首。
海外版的发行问题,李健也已经基本和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几家电视台敲定,vcd以及dvd的制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隋剧的主体曲《千古雄心》也早就在影视歌曲风云榜上独占鳌头,外地是什么情况,马军是不太清楚,反正星城长州的大街小巷到处都飘荡着千古雄心的旋律。
这时凤凰节组委会的内部又传来消息说,据目前统计的数据来看,隋剧很可能破天荒的囊括所有的奖项,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来,三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全体人员沸腾了,马军、凌云、李健三个人也是兴奋不已,凌云当即就说要挖掘尽隋剧的潜力,榨干隋剧的每一滴油,要把它的任何一项有价值的附属产品都要开发出来,说要利用那个韩国明星信本善做活广告,先开一个美容院。再利用隋剧为蓝本开发一个网络游戏……等等。马军、李健两人一听就爆笑了起来,对他说,你这厮太毒了,要是把这钱都赚光了,你还要不要别的人活啊。
三湘文化的三巨头一高兴,全体人员会餐,现在的三湘文化传播公司,再不是当初的几个人了,一行20几人,浩浩荡荡的杀向‘一路顺风’,会餐完了之后,几个人还是意犹未尽,于是几个人在马军的提议下驱车前往橘子洲头。
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轲争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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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竟自由。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酋,粪土当年万户侯。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马军、凌云、李健三人站在橘子洲头的最顶端,望着湘江水被橘子洲中分为二,平缓的在他们的身边流过,马军情不自禁的就想起了主席的这首水调歌头,当他心中默念到:‘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的时候,不禁就开始缅怀起伟人当年的心情来,心想要是没有广阔的胸襟,远大的抱负,又怎么可能吟诵出这千古的绝唱。
临风怀古,无限感慨,三个人都是唏嘘不已,这一年一年的过去,对于许多的人来说,除了虚长几岁以外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但是对于他们三个人来说,意义就不同了,整个世界都由于他们口袋里钞票多了,而变得格外的美丽。
马军不禁想起刚才在一路顺风吃中饭时,李健说了句实在得不能再实在的话,险些让中午的会餐变成了忆苦思甜的回忆。当时李健端着酒杯,望着这满桌子的菜,感叹道:“终于抽烟、吃饭可以不当回事了。”尽管他的声音不大,但全桌的人都还是听清楚了,纤纤那些丫头们还以为李健喝多了酒说疯话呢,她们根本不明白这句话里含着什么意思,但就是这么句实在话,让马军、凌云两个人是感慨良多,三人的眼光聚在一起,几年以前的窘迫艰难情景似乎历历在目……
凤凰节开幕的那天晚上,马军没有去参加现场晚会,凌云李健和胡子他们是早早的就去了现场,凌云说一定要上台去领个奖项,在千百万中国人面前风光一回。马军一个人坐在办公室,打开了电视机,静静的观看着这个盛况空前的晚会,一个个神采奕奕西装革履的男演员,一个个千娇百媚风姿绰约的女星从星光大道上走来了。他看的极为认真,当然,此时的马军不像那些所谓的追星族在追逐某个明星,他似乎是想看清楚这一个个神采飞扬的成功人士背后所付出的那些不为人知的辛酸。
随着晚会的逐渐深入,晚会终于到达了**,当所有的谜底揭开时,当听到隋剧获得了本次凤凰节的14项提名,最终获得11项大奖的时候,马军觉得他心里似乎有一团火焰在燃烧,他再也坐不住了,于是他大步从办公室走了出来,直接上了金龙大酒店顶层的天台。
夜空下的星城,被各种灯饰装点的很美,马军从顶层俯身望去,尽管已经是临近午夜,但路上依然是车水马龙,方方面面都显示出星城的繁华。临风而立,那种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在他的心里是油然而生。
在普通人的眼里看来,马军觉得自己无疑已经算得上一个成功者。从十年前,他从衡阳的父母那里走出来,独自一人来省城求学,当自己在大学生涯中酝酿了四年的梦想,被残酷的现实一一打碎时开始,他沉迷游戏,玩物丧志,然后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万般无奈的他走进了保险公司,尽管在最初的那些日子里,曾经遭受了无数的冷遇与白眼,但是自己还是慢慢的喜欢上了这份挑战与机遇并存的职业。
马军后来有几次被保险公司请回去,作为一个成功的榜样去现身说法,当那些保险公司的老总介绍说,他当年是以一种怎样的乐观精神面对那些无数的苦难时,马军心里只有苦笑,因为只有他自己心里才知道,那些苦难的日子他究竟是怎样才熬过来的。马军之所以对保险公司的这些要求是有求必应,不仅是因为在关键的时候,公司帮了他一把,更多的是他觉得自己在保险公司的那段经历,将是他一生都用之不尽的财富。
随后的出租车公司,三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个个的相继成立,在外人看来,自己似乎真的是上帝的宠儿,什么事都办得是那么的顺利,什么活都玩得是风生水起,其实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自己真的就如同侯小丫当初说的那样,是一步步被命运逼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马军就想起了刚才在电视里面获奖的那些演员,他们一个个的在台上说着谢谢,感谢这个领导,感谢那个导演。能够走到今天,马军觉得自己确实也应该要感谢很多人,他觉得要感谢肖丽、张丽萍、闫竹琴其中也包括侯小丫。
“十大杰出青年”的光环现在已经落到了他的头上,名誉、地位算是有了,金钱和利益到目前为止,马军知道自己已经是个实实在在的千万富翁了,许多人在成功之后,都觉得孤独,觉得高处不胜寒,而马军从来就没有过这种感觉。他为人处事的作风,为他赢得了员工们的爱戴甚至是崇拜,最主要的是马军的随和赢得了员工们的亲近,只要离开公司或者是私底下,不管是年龄比他大或是比他小的,他们都愿意称呼他为‘小马哥’。
这所有的一切,都让独在异乡的他,有一种家的感觉,马军觉得在公司的这个大家庭里,他作为理所当然的家长,当然要善待所有的员工,这么一来,更赢得了员工们对他发自内心的惟命是从。
想到这些,马军觉得很得意,他的视线也慢慢的离开了车水马龙的街道,他抬头看了看星空。
此时,皓月当空,繁星点点,晚风轻拂。中秋的晚风带着凉意,却丝毫也没能冷却马军那心中沸腾的热血和满腔的豪情。就在刚刚他把目光投向天空的瞬间,他忽然觉得自己目前所取得的这点成就,如同浩瀚银河中的一粒尘埃。自己目前的事业基础还如同一只小小舢板,在商海的风浪中很难经得起波折,任何的风浪都可能将自己的这只舢板打翻,要想乘风破浪,就必须要做大做强,使自己的事业成为一艘巨轮,那样才能经得起滔天的巨浪。
环境和命运把自己一步步的推到了今天,既然命运是这么的安排,马军觉得自己就应该好好把握,使自己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想到这里,他抑制不住心中的兴奋,仰天长啸起来,空旷的夜空吞噬了他的声音,但马军深信在不久的将来,他一定会发出巨人般的怒吼,一定会使得整个世界都听到他的声音。
皎洁的月光下,马军凭拦而立,任凭晚风吹拂着他的面庞,想到未来的道路,他的目光开始变得深邃起来……
他的身形在夜空中,被月光映衬成了剪影,远远的望去,竟然像极了一只盘踞在星城上空的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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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场作戏全部解禁完了,小马再次感谢兄弟们的一路支持,最后请兄弟再帮小马一次,朋友的新书《龙|岤》已经掉到新书榜最后了,有票的给张票,没票的帮忙点击一下,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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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场作戏》后记
《逢场作戏》后记
这书是小马第一次写长篇,没想到能得到这么多朋友的喜爱,在这里,小马再次的感谢各位一路支持小马的朋友。小马在10年写过一个三万来字的中篇,发表在了杂志上,自从那以后,就一直做着作家的梦,但是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一直没能静下心来,好好的写点东西,直到去年底,才开始动笔写这个已经构思两年多的《逢场作戏》。
其实小马在动笔之前,已经有了完整的构思,但是在写的过程中,还是受到外来因素的影响,很多次都偏离了原来的主线,因为最初《逢》的定位就不是一本yy的书,但是中间又y了一下,但是yy的不彻底,弄成了个四不象,好在朋友们对小马宽容,没有去计较我。
这几天,小马想得很多,要是把《逢场作戏》再写下去,那就完全的脱离了原先的构思和定位,。
《逢场作戏》原名叫男人有种,是想和朋友聊聊事业和爱情观,洋洋洒洒二十几万字写下来,小马觉得还是水平有限,没有写出和写明白自己的一些感受,如果朋友们还有什么问题想和小马聊聊,请加《逢场作戏》的qq读者群。
本书里面的事或人大多是真人、真事,感谢小马的那些朋友,同意我把这些事情纪录下来,因为是真人真事,所以我觉得有必要写个后记,把一些小说里没有记述清楚的地方,再交代一下,把一些本书当中,夸大了事实的地方也告诉读者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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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阿兰,济南人,2000年在济南开网吧,从游戏中和马军相识,后嫁作他人凄,与马军见过那一面以后,再未见过,但是一直在qq上保持联系,本书中用手机发短信的那段话,就是小马征求她本人意见后,由她本人写的。
张丽萍,湖南元江人,小教高级,性情倔强,好胜心强,是马军在做保险时相识,分手后,据说和她的一个大学同学相好了,但是似乎也没有下文。
肖丽,湖南长沙人,平安保险公司高级主任,业绩平平,为人极好,但是不善于带人,所以至今也没能当上经理,她和前夫后来还是没有结果,看来破镜难圆。
闫竹琴,江苏扬州人,长沙一家大型企业总经理。
侯小丫,湖南郴州人,先是湖南电视台某频道主持人,调到中央电视台任某栏目主持人后与马军渐渐失去联系。
小兰,贵州六盘水人,初中毕业15岁去广东打工,去过深圳,云南,上海,最后来到长沙,与马军在一家夜总会相识时,她是夜总会的小姐领班,长的极为漂亮,性子泼辣,但与马军在一起时又变得柔情似水,俗话说女人善变,其实这句话应该这样理解,一个女人遇到什么样的男人,她就会变成一个相应类型的女人去适应他,小兰就是这样善变的女人,她可以面对夜总会里那些流氓、混混的匕首面不改色,又可以在马军面前温顺的如同一只绵羊,半点脾气也没。她离开马军回老家后,至今也没有消息。
凌云,湖南长沙人,现在是平安保险公司某部经理,讲话夸夸其谈,不负责任,但是诙谐、幽默,为人极其义气,大事决不含糊。
叶钧,江西九江人,现在是湖南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部门经理,说话极具煽动性,也是极讲义气,本书把他描写成一个不善言辞的人,是因为凌云的话太多了,总得来一个不怎么讲话专做实事的人。
人物介绍完了,再来谈谈本书里面很多不符合实际的地方,首先是那个保险的世界纪录,原型是在一个学校签了80几件单,总保费五万多元,小马原想照实写,但是那一下头脑发热,就写了个世界纪录,其实就是那80几件单,在当时也是轰动一时。
第二就是那个出租车公司,原型是建立了一支车队,不是拉人,是拉货的,呵呵。不仅帮闫所在的企业解决了运输问题,而且还可以以车养车,企业不用负担什么费用。至于那个什么10%的股份自然也是没有的,在建立车队的过程中,小马捞了点好处倒也是真的,呵呵。
第三,再就是拍电视剧那些都是瞎扯的,为此有几个读者还对我提出了批评,虽说是瞎扯,但是要办的那些相关手续,小马还是认真的查证了资料。
第四,虽说拍电视剧是瞎扯,但是和侯小丫发生的那些故事却不尽是胡编,只不过是围绕另一件事情展开,具体是什么事,这里也就不说了,反正不是什么好事,呵呵。
第五,回一些读者朋友问,关于《逢场作戏》中的网友文雅,这也是个真实人物,小马没有写下去的原因,是因为那样会离题太远,要说清楚,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最后再告诉朋友们,小马的新书也即将上传,请朋友们继续的关注和支持。小马的新书名字暂定为《英雄传说》,构思来源于我小时候看过的一本杂志奥秘,讲的是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原本生活着众多的民族,其中一个民族在迁徙的过程中,经历了重重的苦难,最终当他们到达了天府之国四川后,却整个种族都神秘失踪了,于是这个民族的神秘失踪也就成了千古之迷,后世的专家学者对此有着种种的猜测,有的说可能是由于外族入侵,有的说可能是由于疾病、瘟疫小马将以架空历史的方式回到过去,去揭开这个千古之迷,去拯救这个消失的民族,让其最终成为中华大家庭中的一员。
喜欢小马的朋友们应该知道,小马写书是绝对的男人风格,如果说《逢场作戏》是写的现代男人的梦,叱咤商场、纵意花丛,那么《英雄传说》就是写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应该有的英雄梦。
小马的新书章节
小马架空历史的新书即将上传,先发两章,朋友们先睹为快。
楔子一
公元前316年,那一年,中国的历史上发生了很多大事和怪事,其中之一,就是燕王哙听信了臣子苏代、鹿毛寿的建议,居然传位与相子之,自己把好好的帝王不做反为臣子,对于这样的咄咄怪事,在当时的朝野上下,引起了极大的震动。
公元前316年,那一年,秦惠王拜张仪为相,于是他‘连外衡而斗诸侯’,与秦国的耕战政策相配合,运用雄辩的口才,诡谲的谋略,纵横捭阖,游说诸侯,建树了诸多的丰功伟绩,在秦国的政治、外交和军事上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他在风云多变的险恶环境中,主要凭借外交手段,采用连横策略,“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使秦国的国威大张,不仅在诸侯国中产生了巨大的威慑作用,而且还为以后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元前316年,那一年,中国历史上的著名诗人屈原24岁,就在那一年,他在不断的与旧贵族以及顽固势力进行斗争的同时,他还写下了著名的诗篇《九歌-湘君》。
公元前316年,那一年,中国历史上最富盛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荀子刚刚年满20岁,就在那一年,风华正茂的他,写下日后广为传诵的《劝学篇》。
公元前316年,那一年秋天,秦国大将司马错率10万雄兵,越过天险秦岭,来到了川中平原,此时他们已经攻破了蜀国的都城,接下来,秦国大将司马错把目光投向了川东的巴国。
公元前316年,那一年秋天,在中国的西南,也就是今天位于四川的地方,天象曾发生过异常,据汉初的《淮南子-天文训》中记载:xxxxxxxxxxx,xxxxxxxxx。按当时的星相学家解释,这是天上的星宿下凡的征兆,有此征兆,必然会天降奇人,可是后世的史书、杂记中,并未见有任何关于四川在当时那个年代的奇人、奇事的记载。
第一章濒临绝境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这两句诗,似乎让人看到了一个苍凉悲壮,气势雄浑壮观的境界,宏阔深远而又气象万千的画面。日夜奔腾不息长江水、滚滚东去,它见证和淹没了多少民族和家国兴亡的故事,没有人能说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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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16年秋。
一轮皎洁的明月从神女峰的身后缓缓升起,雄伟的江州城垛和高耸的了望楼在月光的映照下,从朦胧的山影中显现了出来。这座建立在长江边悬崖峭壁上的城市就是虎族人政治文化的中心,也是虎族人建立的国家,巴国的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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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近几个月以来,一个难得的寂静的夜晚,除了远处旷野里偶尔传来那么一、两声悲凉的号角声以外,就只有城墙脚下的长江水冲击在那悬崖峭壁上,发出的一阵阵有节奏的声响,从表面上看来,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宁静,然而这却不是和平的年代。
借着明亮的月色,从城头上箭楼的了望孔中,可以看见虎族战士警惕的身影,似乎还可以看见战士们那警惕的目光在凝视着旷野,他们手中紧握着报警的鼓槌,随时准备发出战斗的警报。
在城墙上面的甬道里,随处可见的是一群群全副武装的虎族战士,由于连续几个月的血战,他们全都已经疲惫不堪,所以在这个战斗的间隙中,全部都沉沉的入睡了。他们是虎族王城的守卫者,也是虎族20几万人中所剩下来最后的精英。家国的希望、民族的存亡全部都寄托在了他们的身上。所以尽管是在酣睡的梦中,他们的手指仍然还是紧扣着弓弦,头下枕着的是箭囊,怀里抱着的是出鞘的青铜剑,紧张的战斗气氛,并没有随着黑夜的来临而消失。
就在此时,一阵轻微的武器撞击声传上了城头。
“谁!”哨兵低沉的喝问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是格外的严厉。
“是我!”一个苍劲有力的声音传了过来后,随着声音的出现,城墙拐角处现出一片光亮,在几支火把的照耀下,一支十几人的小队伍走上了

逢场作戏-第24部分

城头。当先领头的是一个银须白发身材高大的老人,他全身披挂着用皮革和铜片制成的甲胄,双目炯炯有神,相貌甚是威武。
他的身影刚一出现,城墙上站哨的士兵立即轻声的相互传告:“国王来了!国王来了!”
老国王对他们微微的一摆手,哨兵们就停止了相告,但他们仍然站得笔挺,一个个挺胸凹肚,就象一颗颗扎在地上的钉子一样,站得纹丝不动,向他们尊敬的老国王行注目礼。尽管在和秦国的厮杀、征战中,虎族人已经丢失了大片的土地,牺牲了众多的将士,但是这些年轻的虎族战士们依然坚信,他们将在这位有着无数神奇传说的老国王的带领下,取得最后的胜利。
老国王把自己的侍卫留在了原地,自己一个人走向城边,他小心的跨过那一个个躺在地上熟睡的战士身体,每走到一个哨兵的面前,都亲昵的拍拍他们肩膀、面颊。他心里非常的清楚自己身上那些无数神话由来,那每一个故事都是由无数的虎族战士鲜血凝成,正因为这些神话,所以他知道自己必须想得更多,更远。他信步走上了箭楼,眺望着远方。
江州城外的旷野上,四处都是秦国士兵燃起的篝火,数量多的是数不胜数,看上去似乎已经远远的遍布到了山的那头,仿佛已经形成了一个半圆,包围着自己的这座孤城。在黑夜里,这无数的篝火它们就像猛兽血红的眼睛,凶狠的窥视着这座城市——江州。
公元前316年春,秦惠王听从丞相张仪的建议说,川中平原,风调雨顺,沃野千里是天府之国,可为秦国的粮仓。于是秦惠王派司马错为将,统率10万秦国大军平定四川。当他们从秦国的南部越过了天险秦岭时,老国王心里就清楚的知道和平的日子结束了。于是他号召全国上下加紧备战,准备迎击外来的侵略者,保卫自己的家园。但坏消息是一个个接踵而来,首先是川西平原上的蜀国灭亡了,紧接着就是得到秦国大将司马错又在集结兵马,准备粮秣,而且前锋已经指向了自己的巴国的所在地——川东。
当有消息说,蜀王投降后,被封为侯时,投降、逃跑等各种动摇不稳的想法在王族中产生了,老国王一边痛斥那些动摇分子,一边提醒和告诫他们说,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个虎族人,虎是丛林之王,而虎族也应该是人中之王。在他的激励下,年轻的虎族勇士和秦国的士兵进行了一场又一场的殊死搏杀。可虎族勇士们的青铜武器远不及秦国士兵的铁器锋利,人数上也处于劣势。尽管是这样,虎族的勇士们还是一个个前赴后继、视死如归的奔赴疆场。
经过两个多月的血战,两个多月的节节抵抗,巴国的大片土地沦丧殆尽了。现在秦国大军包围了江州,自己带领着虎族最后的精英,依托江州险峻的地势又进行了一个月的殊死抵抗,现在粮草将尽,自己身边可以作战的勇士也已经不足三千,此时老国王没有那些年轻战士们的乐观,心中感到无比的沉重,望着旷野里的那些秦国虎狼之师,他心里十分的清楚,自己的命运和民族的民运,都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最后危机关头。
整个民族的命运到了这样的地步,让老国王的眼神变得痛苦而又迷茫,就在这个时候巴国的全部历史,象闪电一样的划过他脑海,显得是那么的短暂而又清晰。二百多年以前,他的祖先带领着族人,从楚国的清江流域出发,沿着长江来到了这个天府之国。他们跋山涉水、披荆斩棘,克服了难以想像的困难,穿越了无数峡谷、激流,这一路上,先祖们战天斗地,与洪水猛兽以及其他民族进行了顽强不屈的斗争,最后终于在这里定居下来,当先祖们一个个高喊着‘氏族永宁’的时候,那些激动人心的场面被族人们用歌舞的方式忠实的纪录下来,每当祭祀大典重演这一历史的画面,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族人。
先祖们开垦了荒地,建立城堡,这是多么艰苦卓绝的历史啊!回忆起这些,老国王的心中顿时充满了无比的自豪……
远处又传来了一、两声号角,声音凄婉而又悲怆,也把老国王的思绪拉回到了眼前。眼前,自己所热爱的土地,正在敌人的铁蹄下呻吟,这座由无数先辈花了数十载光阴建立起来的都城也即将变成废墟,自己的族人也即将变成敌人的奴隶。想到这些,老国王的心痛苦得不能自己。
不!我决不能让这一切在我的身上发生!想到自己的族人即将成为异族的奴隶,老国王在心里呐喊起来。虎族人那不屈不挠的血液在他的血管里熊熊的燃烧,此时的他脑海里闪过,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举族**的念头,这念头闪现,让老国王微微有些佝偻的身躯顿时就挺直了,虎族人只能站着死,决不跪着生,哪怕举族灭亡,也要在这个世界上留下重重一笔。可是当他回过头来,看见那些躺在地上熟睡的战士,那一张张年轻的面孔,那一声声轻微的鼾声以及那些哨兵们看着自己那一双双信任的眼神,老国王心中的主意忽然改变了。
老国王知道,现在敌人虽然暂时的停止了进攻,但这正是敌人总攻江州前最后的征兆,怎么样利用这最后的喘息时间,为自己的族人保留点复兴的希望,为自己的人民留下些自由的火种,这就是他刚才忽然之间想到的事情。当内心的决心已定的时候,老国王脸上那忧愁和痛苦的神情消失了,只要留有自由火种,整个民族就总会有复兴的那一天,想到这里,老国王的眼神变得坚定了,于是他抬起头,下定了最后的决心。
“叫王子前来见我!”老国王转过头,望着身边的哨兵,下达了命令。
不一会,一个英姿勃发的青年人矫健的跑上了城楼,他全身的装束和普通的士兵没什么两样,皮甲铜盔,只是身上披着那色彩斑斓的虎皮战袍却表明了他的身份,他的名字叫‘鹰’。
“父王!您有什么吩咐?”年轻的王子鹰走到老国王的身前,低声的问道。
“看见眼前的敌人了吗?”老国王的手指向了旷野中的篝火,营帐。
“看见了!”王子鹰随着他父王的手,也把目光投向了城外的旷野。
老国王沉重的对他说:“今天晚上,敌人之所以如此的安静,我估计他们一定是在做着总攻前的最后准备。现在我们的粮食已经没了,我们的虎族勇士在这场战争中也已经所剩不多了。明天的决战,将是决定我们国家和民族命运的时刻,为了不使我们的民族灭亡,你要忠实的执行我的命令,现在你宣誓吧!”
王子鹰跪了下来,拔出随身的佩剑,割破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滴洒在地上,然后他注视着他的父王说:“我宣誓将执行您的一切命令!”
“起来吧!”老国王等他起来以后,转身向身边的一个虎族战士说:“去把氏族的长老们都请来,现在我有重大的事情要和他们商议。”
没过多久,八个老人就来到了城楼之上。他们是巴国几大家族的族长,按照先祖的惯例,他们享有从古老的氏族社会中遗留下来的权利,不但可以参政议政,而且还可以参与国家的一些政策法规的制定。一般的国家大事,都要找他们商议才能定夺,更何况象现在这样决定民族命运的大事。
长老们一到齐,老王国便对他们说:“我请长老们来,是想向你们宣布一件决定我们民族命运的大事。”
在这场抵抗外族侵略战争中,使得原本有些松散的氏族王国变得异常的团结,全体虎族人在老国王的指挥下,万众一心的抵抗强敌。尽管由于装备和人数上的差距使得虎族勇士们屡战屡败,但是由于老国王和王子亲冒箭噬,冲锋陷阵,极大的鼓舞了虎族勇士们的士气,使得勇士们以一种蔑视死亡的大无畏精神,投入到了这场实力悬殊的战争。
这个时候老国王不仅仅是虎族的国王,也是他们的精神领袖,所以长老听到老国王的话以后,谁也没有开口,而是已一种期盼的目光齐齐的注视着他,等待着他的下文。
“情况紧急,我就不说废话,从现在起,我将巴国的王位传给我的儿子‘鹰’,先祖留下来的权杖、印玺和宝剑,以及我们的镇族之宝神珠都传给他。现在我们已经被敌人三面包围,只有江边的一条路可以走,在这场无法取胜的战争中,我们的民族在敌人面前已经显示出了无比的勇气,但是,我决不能让我们的民族在我的手中灭亡,现在我需要我们族人以一种更大勇气在他们的新国王的带领下,沿着我们先祖的足迹,去开山劈路,克服一切困难回到我们原来生活的地方,在那里重新建立我们的国家。”
“父王!那您……”老国王的话刚一落音,王子鹰就焦急的问道。
“你们至少需要几天的时间,才能完全的脱离敌人的追击,因此我必须留下来阻击敌人。”老国王语调虽然低沉,但是透着无比的坚定。
“父王!您带着族人走,我是虎族的战士,当然是我留下来阻击。”王子鹰说这话的神情,透着倔强和无比骄傲。
“去吧!孩子,你们年轻人才是我们族人的希望,不要忘记你的誓言,只要保留了我们虎族的种子,总有一天我们的民族还会兴旺起来。”老国王解下自己的佩剑,亲手系在王子鹰的腰间,神情由威严而变得慈祥。这时一个侍卫把象征着王权的印玺和权杖拿来了,国王把他庄重地把他们递交到王子鹰的手上。
“不!我决不当逃兵!”王子鹰坚决的将他父王的手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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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老们对于目前的局势很清楚,知道老国王这样的安排是无奈之中最好的办法,于是他们都一起劝说王子鹰,但年轻的王子鹰不仅是巴国的王子,也是巴国的第一武士,多少次战场上的胜利,为他赢得了无数的荣耀,尽管他心里非常的清楚,此时父王和长老们的建议是关系到整个种族命运,但他那颗骄傲的心,却始终不能允许他把生的希望留给自己,把死亡的危险留给别人,更何况这留下来根本就没有生还的希望,可是面对自己最尊敬的父王以及族中最尊贵长老的劝说,王子鹰的心,痛苦的在滴血。
这铁打的汉子,扑通就跪了下来,此时他脸上的表情已经被自己内心的痛苦折磨的变了形,王子鹰望着这些他平日里最尊敬的长者,对他们说道:“从小,你们就说我是天生的勇士,虎族的光荣,但现在,面对强敌,你们却要我离开战场,用族人的牺牲来换取我们的生存,我知道你们的想法是对,但是我却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样的安排,为族人保留火种,可以由其他人去做。而我王子鹰,既然是天生的战士,战死疆场,才是我的最好归属,如果你们一定要我走,我只有现在就死在你们的面前。”
王子鹰的声音低沉而粗重,在人们听来,就像是受伤野兽般的嗥叫,话刚说完,他就用双手,一把撕开自己身上的披甲,那坚韧的皮甲在他那强劲有力的撕扯下,像纸一样的一撕两半,裸露出他那坚实的胸膛,随即迅速的拔出青铜宝剑,反转过来,对准自己的胸膛就刺了下去。
王子鹰说完就做,没有半点的犹豫,让老国王以及长老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幸好旁边的一个侍卫眼疾手快的一把拿住他的手,但也还是慢了半拍,剑锋已经刺入了半寸,鲜血顿时就涌了出来。这时旁边的侍卫们连忙赶过来替他包扎裹伤,但王子鹰一把推开他们,任凭鲜血在他的胸膛上流淌,两眼直盯着老国王说:“父王!就让我留下来吧!”
老国王此时的心情是极为的复杂,自从他的大王子打猎失踪以后,他就把全部的爱和希望寄托在了小王子的身上,这小王子也确实给他争光,他聪明,正直,勇猛,骄傲,没有一个地方不是族人中的楷模,像极了年轻时候的自己,可是现在,望着他心爱的小儿子,只得痛苦的点点头,心里开始盘算还有什么合适的人选能带着大家撤离。
就在这时,警号长鸣,城墙上所有的了望楼同时响起了震撼人心的警报。王子鹰一听,拾起宝剑从地上是一跃而起,浑然不顾自己胸口还淌着鲜血,口中大声喊道:“秦兵进攻了!王城亲卫随我上城楼!”随着王子鹰的喊声,几千士卒齐声应道,声势颇为壮观。
望着这些虎族的血性儿郎,一个个奋不顾死,浑然不惧城外的强敌,可老国王的心里根本高兴不起来,他抬起头,望了望已经蒙胧发白的天际,痛苦的叹息道:“天啊!你难道就不肯再多给我一点点时间吗?难道我们虎族真的要灭亡吗?……”
第二章血战江州
此时天色微明,但秦军仍然点着火把,虎族的勇士们在王子鹰的率领下,一个个持刀挺盾庄严肃立在城墙之上。老国王向城外眺望,秦军大营中的火把多得如同天上的繁星,极远处还有几条火龙蜿蜒而来,估计是秦军的后续部队。
既然天要亡我巴国,我虎族人也要在强敌面前证明我们的血性,想到这里,老国王顿时心情激荡,豪迈的将身上的虎皮大氅往地上一摔,老夫撩发少年狂地大吼一声:“拿刀来!”随即接过身边侍卫递过的佩刀,以一种与其年龄极不相称的矫健步伐,迅速的登上城墙的最高处,右臂举刀朝天一挥,向着他的战士大喊道:“虎族的勇士们!”
“在!”这排山倒海的回应声,在天地间回荡,这不仅是几千战士的声音,而是剩下几万全体虎族同胞的齐声怒吼,这怒吼中有老年人、有妇女甚至还有孩子们那稚气的声音。老国王神情庄重的望着他的臣民,当他看见一些十一、二岁的孩子,也一个个豁然挺立着他们那瘦小的胸膛,眼中露出的是威武不屈的神光,手持武器站立在守城的士兵中间时。
老国王的眼眶湿润了,声音也有些哽咽了,心情悲痛之极,他想到自己的一生,为了族人的利益征战四方,在川东的这片土地上与众多的部落厮杀,一生从未有过败绩,这才为他的族人赢得了一个和平安宁的生活环境,这原是他一生的骄傲,可是现在面对的敌人实在是太强大了,不但武器犀利,而且人数众多。自己举族之人,竟也敌不过强敌的一支军队,据说在那广袤的秦岭以西,还有敌人无数的军队,想到这里老国王不禁为自己和自己的族人感到悲哀,悲痛已极的老国王忽然之间狂笑起来,对着那些孩子们说:“好!好!不愧是我虎族的儿郎。”
老国王又转过头来,面向城墙之下的全体虎族同胞,再次喊道:“虎族同胞们!今天是我们最后的时刻,面对强敌,我们没有生还的希望,你们怕不怕!”
“不怕!”这凝聚着激|情与悲愤的声音,如山呼、似海啸,划破了清晨的宁静,直达天际。
“好!今天我们就是举族灭亡,我们也要用勇气和鲜血证明我们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存在过,而且要敌人付出10倍乃至百倍的代价,要让他们的子孙后代永远都无法忘记我们,让我们虎族人威武不屈的精神在天地之间永存,虎族同胞们,拿出我们所有的勇气,面对强敌,应战吧!”
“呜!呜!呜!…………”虎族的大祭司、巫师们吹响了震撼人心的号角,王城亲卫开始向老年人和妇女分发武器,已经领好武器的人们,在上城墙的台基前,一个个自动的排好队伍,随时都准备着前赴后继的奔向墙头,去顶替那些阵亡将士的位置。
老国王把目光又投向了城外的秦军,此时天已经亮了,但太阳还没有完全的露出来,日出前的朝霞把天际染成了一片血色,站在城楼最高处的老国王,身形在晨曦映照下,仿佛成了一个青铜雕像般的剪影……
“咚!咚!咚!……”秦军的战鼓擂响了,数百面大鼓是砰砰作响,随着战鼓的雷动,秦军开始列阵。一对对长矛手,盾牌手,弓箭手,刀斧手,从他们的营寨中疾速的奔出,片刻之间数万人马就整齐划一的列阵在江州城下。列阵完毕以后,就再决无半点声响,此时秦军的战鼓声也停了下来。
城墙上的虎族勇士也是庄严肃立,漠然的望着他们眼前的这支虎狼之师。一时间,旷野里静得可怕,除了在风中猎猎作响的战旗和偶尔的马鸣声嘶以外,天地间一片静谧,那种大战前的凝重气氛使人感到窒息。
片刻之后,猛然间秦军大营的战鼓声又擂响了,随着鼓声雷动,已经列好的阵势如同波浪一般的向两边分开。数十名身着黑衣黑甲骑着黑色战马的秦军骑士,一个个手执血红的战旗从后阵向前奔驰出来,然后一字型的排列在战阵的前面,战旗在他们的手中是迎风招展。接着,秦军大将司马错也是一身黑衣黑甲,乘着由四匹黑色战马驾御的战车,身披一袭玄色的斗篷在十数名秦国战将的簇拥下出阵,司马错一手扶着战车的前辕,一手执一支黝黑锃亮的铁枪,战车卷起尘土,带隆隆的轰鸣声冲到了战阵的最前面。
秦兵大呼:“秦军威武!秦军威武!……”声震四野,山谷鸣响。
司马错手中的铁枪向上一扬,秦军立时肃静。
少时,一个随司马错出阵的战将,纵马向前走到距江州城墙一箭之地的地方停了下来,手中的枪尖朝城上一指,对着城上大声说道:“我大秦国君,英明神武,为了一统华夏,所以才派大军前来,蜀王降后,被我们秦王封侯,希望你们以他为榜样,不要再作无谓的抵抗,否则,大军破城,就会玉石具焚。”
这个秦将的叫喊,没有引来城墙之上的任何反应,虎族的勇士们漠然的望着他,仿佛眼前没有他这个人一样。这秦将不甘心,又把他的话重复一遍:“我大秦国君,英明神武……”秦将这么嚣张,终于有些虎族勇士按耐不住了,张弓引箭朝他射去。但是距离太远,那些箭在距秦将十几步的地方纷纷坠下,反而引来了秦军的一片哄笑声。
这秦军的哄笑,引得虎族的英雄王子鹰是勃然大怒,只见他抢过身边两个战士的弓,把两张弓并到一起,拔出一支狼牙雕翎箭,一个健步跃上城垛,张弓搭箭,猿臂轻舒,箭已飞出,咻!的一声,那支箭的去势劲急,如流星闪电般,直扑那名秦将,那秦将一惊,刚想闪躲,但已经晚了,噗的一声狼牙箭洞穿了他的咽喉后,但仍然去势未衰,直插入到秦将身后十几步的地上。城墙之上的虎族勇士见到自己的英雄如此神勇,不由得齐声高呼:“鹰!鹰!鹰!……”
秦国大将司马错脸色铁青,将手中的铁枪一挥,‘咚!咚!咚!……’的战鼓响起来,秦军开始进攻了。前排是盾牌手,紧接着是长矛手、刀斧手、弓箭手,战车排在最后压阵,轻骑兵游弋在两翼。在攻城大军的里面可以看见很多的秦军士卒,抗着云梯,夹着长刀,中间还有冲城门的冲车。伴随战鼓的节奏,数万大军,排着队形,层层推进,那秦军整齐的脚步声,震得大地都为之颤栗。
秦军在虎族的弓箭的射程之外停了下来,队伍忽然从中间分开,后排的弓箭手手执铜制的机弩迅速的插上,成三列横队整齐的排在全军的最前面,前排蹲地,后两排站着,所有的箭头全都对准了城头之上,一触即发。
这时,司马错的战车又从大军中驶了出来,他大声对城上的虎族人说道:“虎族人!你们归降吧!看看我身后的秦国大军,你们何必打这场无法打赢的战争,只要你们归顺我大秦,我作为秦军统帅,向你们保证,一定给予你们和秦国子民一样的待遇。”
“我们虎族人那怕只剩一个人,也绝不投降!你要战便战!休要罗嗦!”站在城垛上的王子鹰说着又是一箭朝司马错射来。
司马错单手举枪一拔,那支箭便掉落一旁,他心中大怒,将手中的枪一扬,身后的秦军是万箭齐发,空中利箭带着夺人心魄的呼啸声,如同飞蝗一般的直扑城头。城上的虎族勇士虽然早有准备,但是城中的虎族百姓被流矢击中伤亡不少,但是虎族的百姓们都知道城破之日,就是举族灭亡之时,担心影响战士的士气,那些受伤的百姓居然没有一个人喊叫,呻吟。虎族勇士们咬着牙,把这些都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上,由于秦军的青铜机弩的射程远在虎族弓箭之上,他们只得躲避在城垛或是盾牌之后,等待着打击侵略者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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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小半个时辰,司马错手中的铁枪一挥,密集的箭雨这才停了下来,司马错驾驭着战车在秦军的战阵前大声一呼:“大秦的勇士们!谁第一个攻上江州城头,赏爵三级!”
“咚!咚!咚!……”伴随着震撼人心的战鼓声,秦军顶着盾牌架着上百架云梯,红着眼睛挥舞着武器嗷嗷的叫唤,像潮水般的向江州城涌了过去。
战国时,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由于实行耕战制度,军功赏爵,这个国策使得秦国涌现了一大批平民出身的军事将领,如日后的无敌战神白起。平民百姓想要升官发财,唯一的出路就是在战场上杀敌立功。这些年以来,秦国的国力大增,在对外扩张的战争中是所向披靡,中原诸侯多是闻风丧胆。
这次秦兵随着大将军司马错出征川中平原,一路上除了艰难跋涉之外,根本就没有打什么像样的仗,大军一开到蜀国都城,蜀王就纳降称臣。随后在征战川东巴国的过程中,巴国的将士虽然顽强抵抗,但是由于人数、武器以及战术上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使得他们的抵抗如同齑粉一般,被秦国这个强大的战争机器所碾碎。眼前的江洲是他们此行征战的最后一个目标,秦兵们纷纷要在这个最后目标中建立自己的战功,而秦国的军功是按照在战争中斩获敌人的首级计算,随着司马错一声令下,秦军疯狂的进攻开始了。
在此时秦军的眼里来看,江洲已经不再是一座城池,而是无数的军功、爵位,是他们的囊中之物,唾手可得。
秦军密集的箭雨一停,城墙之上就出现了一个个虎族勇士的身影,秦军进入了射程之后,虎族勇士们的反击开始了,由于人数教少,弓箭力弱,虽说给秦军造成了一些伤亡,但是秦军还是很快就冲到了城墙边,秦兵架上云梯如同蚂蚁般的纷纷爬向城头。
王子鹰振臂大呼:“虎族勇士们,让侵略者尝尝我们厉害的时候到了。”他这声呼喊,让已经卯足劲的虎族战们拼力死战,顿时,江州城头就成了血与火的战场。秦兵顶着盾牌口衔长剑,冒着箭雨,飞快的沿着云梯向上攀爬,城上箭矢、石块如同雨点般的砸向下来,一架架云梯被虎族战士推倒,云梯上的秦兵从十几米高的半空中摔下,跌得头破血流。但这些被推倒的云梯随即又被勇悍的的秦兵把竖起,一个个前赴后继、奋不顾身的向上爬去。
有些爬上城墙的秦兵,也被顽强的虎族战士用长矛,短剑,捅穿了身体,削掉了头颅、砍飞了天灵盖;有的被刺伤了手臂,有的被砍断了大腿。城墙的上下到处都是鲜血喷涌,无论是虎族战士还是秦兵,他们的脸上、身上都是血迹斑斑,城墙下堆满了尸体,惨号,哀鸣;喊声、杀声夹杂着战鼓声、兵器撞击的铿锵声、以及秦兵后续部队的呐喊助威声,所有的这一切,都绘成了一幅悲壮的战争画卷。
“大将军,让我们上吧!”随司马错在前沿压阵观战的几个裨将,看见攻城进展不顺利,有些按耐不住了,一个个摩拳擦掌、纷纷请战。
“蒙哲!”司马错开始点将。
“末将在!”蒙哲听到点他的将,激动得浑身颤抖,他今年18岁,出身秦国的军人世家,自小习武,练得弓马娴熟、武艺精湛。蒙家的历代先祖中都有卓越不凡的将领涌现,秦国的历史其实也就是他们蒙家的光荣史。此次随大将军司马错出征,是他第一次上战场,虽然位列裨将,却未有任何的爵位,这让骄傲的蒙哲面子上感到极为的不光彩。一路上,他憋着一股劲要建功立业,可是他失望了,蜀国不战而降,即算有一些小规模的接触战,他也没有任何的机会发挥,现在机会来了。
蒙哲大声的领命后,拔出配剑,一剑斩断自己战车上栓马的缰绳,跳上一匹裸马,大吼着,带着本部人马冲杀上去。他冲到城边,又是一声炸雷般的大吼,从马上直接一跃在云梯之上,他一边大吼着往上爬,一边手舞动手中的长剑,将射向他的箭与砸向他的石块,一一挡开,在他临近城头之时,十几个虎族勇士挺着长矛,向他戳来。只见蒙哲将手中的盾牌砸向城头,腾出左手一把挟住几支长矛,奋力一拉,居然将几个虎族勇士从城头拉向了半空直摔下城去,自己也借着一拉之势,整个人随之高高的跃向了城头,蒙哲下落之时,右手的长剑顺势劈在了一个虎族勇士的头上,他虽然没有时间去细看,但蒙哲似乎可以清楚的感受到敌人颅骨被自己剑刃砍入时,发出那重浊的骨裂声音。
蒙哲的这一壮举,被秦军千万双眼睛看着,顿时秦军士气大振,‘秦军威武!’的呼喊声响彻天地。
见到突破虎族人的防线,司马错迅速的授意另外几名偏将、裨将,点齐本部人马增援蒙哲,争取扩大战果,一举拿下江州城。
虎族人的防守,并没有因为蒙哲的这一点突破,而全线崩溃,因为他们没有退路,在老国王指挥下,只有血战到底。虎族的百姓们,那些妇孺老幼,也担石挑土、搬运军械、送往城头,一齐共抗强敌。王子鹰则在城墙上游击作战,那里吃紧那里就有他的身影,他已经记不清自己砍折了多少把短剑,也不记得自己究竟斩杀了多少秦军将士。此时,他身上的那件色彩斑斓的虎皮战袍,已经被秦兵的鲜血染成紫酱色。当他将一个秦兵高高的举起,奋力砸向城下的时候。远远的看见蒙哲攻上城墙,于是他咆哮着拨开身边的人群,像狂风一般的朝蒙哲扑了过去……
蒙哲攻上了城头之后,面对几十个虎族战士的包围,他毫无惧色,将近前的虎族战士一一砍翻在地,不一会,就从他身后的云梯爬上来十几个秦军士兵,这时,蒙哲的压力大为减轻,十几个训练有素的秦军士兵,以蒙哲为中心,迅速的组成了一个小型的战队。这种小战队的合击战术,在当时,秦军是天下无双,尽管虎族勇士人数众多,但是在城头之上无法展开,人数上的优势根本显现不出来,虎族的勇士们无法靠前,只能投掷长矛和射箭才能威胁到城头之上的秦军。
虽然小战队中的秦军士兵,在虎族勇士的长矛和利矢的打击下,不断的有人伤亡,但是从城下爬上来的秦军数量却在以更快的速度增加,逼迫着虎族勇士步步后退。这时,秦军又迅速的在这个地方竖起几架云梯,更多的秦军士兵开始嗷嗷叫着往上攀爬,就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王子鹰赶了过来,当他看见秦军又在架云梯的时候,心中一急,他人还在五十步开外,就将手中的长矛奋力的掷向蒙哲。
此时,蒙哲正在对付两名虎族勇士,忽然看见一支长矛迎面而来,他身形一闪,那支长矛带着夺人心魄的呼啸声,从他的耳边飞过,将他身旁的两名秦军士兵洞穿,蒙哲心里一惊,心下暗道:此人好大的劲道。他才稍一迟疑,第二支长矛又以摧枯拉朽之势,朝他飞了过来,蒙哲不敢用剑去格挡,只得又一闪身,但他身后的一名秦军士兵,又被洞穿了胸膛。
王子鹰见那名秦将连避自己两支长矛,不由心中大怒,夺过身边一名战士的长矛,挟着心中的怒气,以雷霆万钧之势再次掷向蒙哲。王子鹰是一边奔跑,一边将长矛掷向蒙哲,所以当他掷这第三支矛时,他离蒙哲已经只有10几步了,这么短的距离使得蒙哲没有时间去躲避,本能的用剑去格挡,铿的一声,蒙哲虽然将长矛格开,但自己手中的长剑也被撞击成两截,就这瞬间的功夫,王子鹰就赶到了蒙哲面前,但他没有再给蒙哲任何的喘息机会。也没有剑交右手,而是直接左手挥剑,从蒙哲的右肩劈到他的左胯。
蒙哲从闪躲第一支长矛开始,直到他死,这只不过瞬间的功夫,尽管他对敌人的强悍内心是极度的震惊,可他没有时间去做其他反应,直到蒙哲的上下半身都倒在血泊之中的时候,他那双慢慢凝定的眼睛,才最后仔细的看清楚这个自己生命的终结者。能够第一个登上江州的城头,能够光荣的战死疆场,他觉得无愧于自己这个光荣的姓氏,他的双眼慢慢的闭上了。
蒙哲被斩杀,虎族勇士顿时士气大振,他们一边高呼自己英雄的名字,一边鼓起了千百倍的勇气杀敌。城头之上的秦军却为之气馁,此消彼长,由于王子鹰的到来,城下的秦军,再也无法攻上来增援。城头之上的几十名秦兵,虽作困兽之斗,但被勇气大增的虎族战士,只用了一眨眼的功夫就击杀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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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参加了起点的传奇征文,把逢场作戏作了修改参赛,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新书的名字叫《热血传奇之男人有种》,书号是13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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